附录 译名刍议
物种起源
附录 译名刍议
作者:查尔斯·达尔文  |  字数:1386  |  更新时间:2023-12-03 16:39:51

  在全世界语言“大一统”之前,不同语种之间的互译,是难以回避的一种增进相互了解的途径。尤其是自20世纪中叶以来,英语已经在国际范围内取得了强势地位,中国科研人员,时常要为如何把英文科技词汇翻译成确切的中文而冥思苦想,可谓“为求一字稳,拈断三根须”。

  在近代中国与生物演化有关的英译汉书籍中,开先河者当推严复所译英人赫胥黎的《天演论》(亦即《进化论与伦理学》)。按照今天的标准,严复所译的《天演论》,跟林琴南翻译的英文小说差不多,充其量只能说是编译,很难与原著逐字逐句地予以对照。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天演论》的“译例言”中,严复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一百多年来中国译者所极力追求的境界:“译事三难:信、达、雅。”严复并给出了“信、达、雅”三字箴言的出处:“《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曰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 按照严复的标准,检视他本人的译文,达固达也,雅则尔雅,唯独与“信”之间,差之岂止毫厘。

  严复不仅深知这“三曰”之难,而且还洞察难在何处:“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海通已来,象寄之才,随地多有,而任取一书,责其能与于斯二者则已寡矣。其故在浅尝,一也;偏至,二也;辨之者少,三也。”

  严复上述文字写于戊戌变法发生前的一个来月,距今已近115年。其间,仅就生物学领域而言,从英文原著翻译过来的书籍和文章,就难以胜计,“象寄之才”,似是多如牛毛。然而,严几道先生所感慨的译文之劣相以及个中之缘由,依然历久而弥真。

  “浅尝”者,不求甚解之谓也。鲁迅先生所嘲讽的“牛奶路”的翻译,固然是望文生义的极端例子,而把蒋介石的英译名返回来译作常凯申,委实是该打屁股的。不少人以为能读“懂”原著就可以成为“象寄之才”,则更是一种误解。词不达意,也属浅尝辄止、未予深究之故,比如把population译作种群(实为种内居群)。另外,翻译“红皇后假说”时,对Van Valen的用典,是否探究清楚,亦未可知。若是的话,那是非常令人佩服的。

  “偏至”者,以象寄之心度著者之腹所致也。比如,近年来对evolution译作“进化”还是“演化”的争论,若是按达尔文的原义,译作进化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当然,依照现在的认识,译作演化似更合适一些。究竟取何种译法,则视译者的偏好而定了。类似的还有“绝灭”与“灭绝”(extinction)之争。

  “辨之者少”,此乃语言、文化、历史、风俗诸项之“隔” 所致也。因“隔”而不“辨”,这是象寄之大无奈也。像乔伊斯(James Joyce)的一些书,连母语为英语的人且视为畏途,遑论我们这些少壮之年才呀呀学舌者,怎能不将其视为天书呢?看来“辨之者少”,也不只限于译者范畴。比如,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并没有使用evolution一词,而是用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后来人们逐渐把二者看成是可以互换的。窃以为,达尔文之所以青睐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兼变传衍),应该自有他的道理。演化仅意味着历时而变,而兼变传衍则有共同祖先的含义。

  语言文字虽然也是与时俱进的,但其惯性一般说来还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翻译一个新词时,无论多么谨慎,也不为过;“恒虑一文苟下,重诬后世”(包世臣)。另一方面,约定俗成的东西,要想更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例如,像“七月流火”这类现今被广泛误用的典故,似也无伤大雅。诚如莎翁所言:“名字有啥关系?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是。”

  苗德岁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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