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与一神教
按语
本书是弗洛伊德生前完成的最后一部著作。它由三篇论文组成。在第一篇论文中。弗洛伊德运用其广博的学识和独特的精神分析方法,追溯了犹太一神教与它的创立者摩西之间的关系,以丰富的历史事实探讨一神教在犹太人中得以发展的史前史根源。第二篇论文着重分析了摩西创立一神教之后,在犹太民族中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以传说的形式在人民中间广为流传。弗洛伊德引经据典,既借用了有关的历史资料,又与精神分析的独特方法相结合。勾画了一幅鲜活的宗教发展的历史画卷。读来令人兴趣盎然。第三篇论文是弗洛伊德于1938年流亡英国后发表的。主要是对前两篇论文的重复和扩展。总之,本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一神教的本质和起源,揭示了上帝不是神,而是被后人神化了的人;它说明宗教问题并非神秘不可测,揭开宗教欺骗人的虚幻面纱,人们不难发现其真实本质。由于本书具有一定的反宗教倾向。加之当时纳粹已表现出支持天主教会和反犹的倾向,因此。本书是分三部分断断续续出版的。前后历时4年多。本书是弗洛伊德后期思想的重要代表作,读者可结合阅读《图腾与禁忌》、《一个幻觉的未来》、《精神分析纲要》等著作,更全面地了解弗洛伊德对宗教问题的看法。
英文版编者导言
组成本著作的三篇论文的前两篇最初见于《意象》杂志,1937年23(1),第5~13页,和(4),第387~419页;这两篇文章的英译本见于《国际精神分析杂志》,19(3)(1938年),第291~298页,和23(1)(1939年),第1~32页。第三篇文章第二部分的第三节由安娜·弗洛伊德于1938年8月2日在巴黎的国际精神分析大会上代作者阅读,后来分别发表于《国际意象杂志》,24(1/2)(1939年),第6~9页,题目是《理智的进展》。第一篇文章和第二篇文章的前三部分收录在《出版社年鉴》1938年第9~43页。当这些早期出版物收录到全集中时,只做了很少几处并不重要的变动。这些变动在本文中做了注解。
显然是在1934年夏季弗洛伊德完成了本书的第一稿,题目是:《摩西这个人,一本历史小说》(琼斯,1957,第206页)。在1934年9月30日给阿诺德·茨韦格的一封长信中(收录在弗洛伊德1960a,《书信集》第276页),他对本书,以及对没有发表本书的原因做了说明。这些说明和他给下面第三篇文章的序文中的第一篇所做的解释(第54页[182])是完全相同的——即一方面怀疑他的论点是否足以确立,另一方面担心罗马天主教会对出版所做出的反应,罗马天主教会当时在奥地利政府中占统治地位。从他当时对这本著作本身所做的说明来看,听起来和我们现在所做的说明基本相同,甚至它的形式,三个不同的章节也保持不变。但是,其中必然要做一些改变。弗洛伊德经常表达他对此不满——特别是对第三篇文章不满。看来在1936年夏季做了一次总的重新改写,尽管我们所听说的有关这个主题的内容远非清晰(琼斯,1957,第388页)。不管怎么说,第一篇文章发表于第二年(1937年)年初,第二篇发表于年底。[183]但第三篇文章仍然受到了阻碍,直到最后在弗洛伊德于1938年春到达英国后才终于交付印刷发行。本书于该年秋天在荷兰印刷,英译本发表于翌年3月。
或许一个读者对《摩西与一神教》初感惊讶之处可能是某种非正统性,甚至其结构的偏离中心:即三篇文章的长度大不相同,两篇序言都放置于第三篇文章的开端,第三篇序言置于同一篇文章的中间,经常重新约定要旨和重复——这些不规则的方面在弗洛伊德的其他作品中并不知晓,而他自己曾不止一次地指出过,并为此而表示道歉。对此当作何解释呢?毫无疑问应归咎于本书的创作环境:漫长的时期——4年或更长时间——在此期间经常修订,最后阶段严重的外部困难,在纳粹占领维也纳时奥地利一连串极度的政治骚乱以及弗洛伊德被迫移居英国。这些影响的结果只在这篇短文的有限和短暂的领域内可见,这一事实可在紧接本文之后的那本著作——《精神分析纲要》——中得到结论性的证明,这是弗洛伊德著作中最简明和组织得最好的。
但是,如果断定《摩西与一神教》在表现形式上缺乏什么,那并不意味着对其内容方面或其论证力方面的批评。其历史的依据无疑是专家们争议的事,但心理学发展以其前提所适合的技巧却可能使没有先入之见的读者信服。特别是那些熟悉个体精神分析的人将受到强烈的吸引,要去发现在对一个民族群体的分析中所表现出来的同样一系列发展。当然,全部著作都可视为是弗洛伊德早期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和《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中对人类社会组织起源研究的继续。对本书的一个非常精细而有教益的讨论将在厄内斯特·琼斯的《传记》(1957,第388~401页)的第13章中发现。
第一篇 摩西,一个埃及人
要使一个民族失去他们以其最伟大的儿子而感到自豪的这个人,并不是一件可以欣然接受或草率办成的事,对那些本身就是该民族一员的人来说尤其如此。但是,我们绝不能容许为了所谓民族利益而使我们置真理于不顾的这种想法;况且,对这些事实加以说明可望使我们获得有关的知识。
曾使犹太民族获得了解放,赋予他们法律并为他们建立了宗教的摩西这个人[184],可以追溯到如此遥远的时代,致使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对他究竟是一个历史人物还是一个传奇人物做一初步探讨。如果他存在过,他生活的时代是公元前13世纪,但也可能是公元前14世纪。除了在关于犹太人的各种圣书及其作品中记载下来的传说之外,我们对他一无所知。虽然还不能最后明确地确定这个问题,但绝大多数历史学家都声称支持这种观点,即摩西曾是一个真实的人,与他有关的《圣经》中的《出埃及记》确实发生过。公正地说,如果不承认这个前提,以色列人的后期历史就是不可理解的。确实,今天的科学变得更加精细,并且对待传说问题比早期的历史批评要宽容得多了。
关于摩西这个人,最引起我们注意的首先是他的姓名,在希伯来语中是Mosheh。我们可能会问,“它起源于何处?”“它的含义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出埃及记》第二章里的说明已做了回答。书中告诉我们,一位埃及公主救起了这个被弃置在尼罗河里的婴儿,给他起了这个名字;书中还提出了一个词源学的理由:“因为我是把他从河里救出来的。”[185]但是,这个解释显然是不确切的。《圣经》对这个名字的解释是,“从水中救出来的人”,《犹太百科全书》[186]的一位作者的论证认为这是一个民间词源学的解释,一开始就用词源学的解释来协调希伯来语的这种主动语态形式是不可能的——因为Mosheh的意思充其量只能是“一个打捞东西的人”。(he who draws out)我们可以再提出两个证据来支持这个反对意见,首先,把一个起源于希伯来语的名字赋予一位埃及公主是很荒唐的;其次,使婴儿摩西从水中被救出来的那条河肯定不是尼罗河。
另一方面,人们早就表示怀疑,从许多不同的方面说,“摩西”这个名字都派生于埃及语词汇。我不拟一一列举在这个意义上加以论证的所有那些权威人士的话,而将引用最近刚出版的一本书的有关段落,这就是J·H·布雷斯特德写的《良心的曙光》(1934年),他写的《埃及史》(1906)被公认为是一本标准的著作。他写道:“重要的是应该注意,他的名字,摩西,是埃及人的名字。它就是埃及词语‘mose’,意思是‘孩子’,它是下述这些名字全称的缩写:亚蒙摩西(Amenmose),意即‘亚蒙神之子’;或普塔摩西(Ptah-mose),意即‘普塔神之子’;这些名字本身很可能是‘亚蒙神(给予的)一个孩子’或‘普塔神(给予的)一个孩子’这种全称的缩写。将儿童的名字缩写早就是代替复杂全名的一种方便迅速的形式,摩西即‘孩子’这个名字在埃及人的墓碑上并不罕见。毫无疑问,摩西的父亲在他儿子的名字前加上了一个诸如亚蒙或普塔之类的埃及神祗的名字,这个神圣的名字目前已逐渐消失不用了,人们索性把这个孩子叫作‘摩西’(Mose)。该词后面的S是《旧约全书》的希腊文译本中附加上的,在希伯来语中没有S,只有(Mosheh)。”[187]我已经逐字逐句地重述了这一段话,我绝不是想要分担详述它的责任。另外使我感到相当吃惊的是,布雷斯特德根本没有提到那些同类神祗的名字,他们是埃及国王的名字,例如阿摩西(Ahmose)、索斯-摩西(Thoth-mose)和赖-摩西(Ra-mose)。
现在我们可能会期望,一个和许多人一样都承认“摩西”是个埃及人名字的人也会得出这个结论,或至少会考虑这种可能性,有这种埃及人名字的人本身一定是个埃及人。虽然在现代人们并非只有一个名字,而是有两个——一个是姓,另一个是名——虽然姓名发生变化或在新情况下采用一个类似的姓名并非没有可能,但是现代我们却会毫不犹豫地得出上述这些结论。因此,当我们进一步证实,诗人沙米索[188]本是法国人,而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 Buonaparte)却有意大利血统,根据他的姓名来推测,本杰明·迪斯雷利确实是个意大利犹太人时,我们丝毫也不感到惊奇。在古代和原始时代,人们就会认为,根据一个人的姓名来判断他的国籍所得出的诸如此类的结论似乎可靠得多,而且事实上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就我所知,还没有一位历史学家就摩西的情况得出这一结论,甚至像布雷斯特德那样,愿望假定“摩西具有埃及人的一切聪明才智”的人,也没有得出这样的结论。[189]
究竟什么原因阻止他们这样做,还无法得出明确判断。很可能他们对《圣经》传说的崇敬是不可战胜的。也可能认为摩西这个人绝不是希伯来人这种观点似乎过于奇怪了。不管怎么说,承认摩西这个名字是个埃及人的名字,看来并未被视为提供了关于他的起源的决定性证据,而且看来还没有从中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倘若人们认为关于这位伟人的国籍问题很重要,就一定会渴望提出有助于回答这个问题的新材料。
这就是我这篇短文的目的之所在。它希望能在《意象》杂志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要求所依据的事实是,它必须做出贡献的材料是对精神分析的一种应用。以这种方式获得的证据毫无疑问只会给少数熟悉精神分析思维过程和能够赏识其研究结果的读者留下印象。但是,我希望本文对他们将是有意义的。
1909年,当时仍在我影响之下的奥托·兰克(Otto Rank),在听了我的建议之后出版了一本书,题目是《英雄诞生的神话》。[190]该书探讨的事实是,“几乎所有杰出的文明民族……在早期阶段就开始在许多诗歌神话和传奇中颂扬他们的英雄,传奇的故事里国王和王子、宗教、王朝、帝国和城市的创立者。简言之,颂扬的是他们的民族英雄。这些人物的诞生及其早期生活史开始变得特别具有幻想色彩,尽管不同的民族在空间位置上相距甚远,甚至完全相互独立,却表现出一种奇妙的类似性,而且确实还有部分字面上的一致性。许多研究者对这个早就被公认的事实留有深刻的印象。”[第1页]如果按照兰克的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用一种略微类似于高尔顿[Ga1ton]的技巧)[191]构想出一个“一般的平均状态的传奇”,把所有这些故事的基本特征都突出出来,那么,我们就能得出下面的描述:
“英雄是最有权势的贵族父母的孩子,通常是某个国王的儿子。”
“他还未降生之前就经受了磨难,例如母亲节制饮食或难产,或者他的父母由于某些外部禁令或障碍而不得不秘密地进行性活动。在他母亲怀孕期间,甚至更早的时候,往往有个预言(以梦或神谕的形式)警告说,他的诞生通常会对他的父亲造成危险。”
“因此,这个新生的婴儿通常被他的父亲或代表他父亲的某个人下令处死或者暴尸野外,一般地说他被装在一只小箱子里抛到河里去。”“此后他便被野兽或被出身卑微的人(例如牧羊人)救起,并且由母兽或出身卑微的女人哺养。”
“他长大之后,经过极其复杂曲折的经历重新发现了他那出身高贵的父母,他一方面向父亲施行报复,另一方面受到了人们的公认,并获得了伟大的声誉。”[第61页]这类诞生神话中最古老的历史人物当属阿卡得的萨尔贡(Sargon of Agade),他是巴比伦的创建者(公元前280年)。对我们而言尤其感兴趣的是引用他自己对此做的说明。
“萨尔贡,全能的国王,我是阿卡得的国王。我的母亲是个女祭司,对我的父亲我一无所知。而我父亲的兄弟住在山里。在我的城市阿苏比兰尼,它位于幼发拉底河畔,我的母亲,即那个女祭司,怀上了我。她秘密地把我生下。她把我放进芦苇做的箱子里,用沥青把箱子封好,然后把我放入河中,河水没有将我淹没。河流把我带给了阿克(Akki),他是一位提水者。这位提水者阿克出于善心而把我救出。这位提水者阿克把我当成他自己的儿子哺养长大。这位提水者阿克使我成为他的园工。在我当园工干活期间,(女神)伊斯塔与我相爱了,我成了国王,我执掌王权达45年。”[第12~13页]从阿卡得的萨尔贡开始的一系列传奇中,我们最熟悉的名字有摩西、赛勒斯和罗米拉斯。但是除了这些之外,兰克还把诗歌或传奇中其他全部英雄人物汇集在一起,讲述了有关他们幼年时期相同的故事,或者全部讲述,或者讲述较易认可的片断——这些人物包括俄狄浦斯、卡纳、帕里斯、忒勒福斯、珀耳修斯、赫拉克勒斯、杰尔加麦什、阿菲翁和塞索斯等人。[192]
兰克的研究使我们了解了这种神话的来源和目的,我只需对此提出一些简短的说明即可。所谓英雄,就是一个有勇气反抗他的父亲并最终战胜了他父亲的人。我们的神话把这场斗争追溯到这位英雄的史前期,因为这表明他是违背其父亲的意志而降生的,并且逃避了其父亲的恶念而得救。遗弃在箱子里显然是诞生的象征表现:箱子就是子宫,而河水则是羊水。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在无数的梦中表现为从水中拉上来或从水中救出来。[193]当一个民族的想象力把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类诞生的神话与一位杰出人物联系起来时,该民族便以这种方式承认他是一个英雄,并且宣布他已经完成了一位英雄一生正常的模式。然而,事实上,这类全部诗歌虚构的来源就是所谓儿童的“家庭浪漫史”,其中儿子的反应是,他与父母,特别是与父亲的情感关系发生了变化。[194]儿童最早期的几年是由对其父亲过分崇敬而加以控制的;按照这种观点,梦和神话中的国王和王后必然代表父母。后来,在敌对情绪和现实生活中的失望情绪影响下,儿童开始使自己脱离父母,并对其父亲采取了批评的态度。这样一来,神话中的这两个家庭——贵族家庭和卑微家庭——都是这个孩子自己家庭的反映,因为它们在他以后生活的各个时期都会表现出来。
我们可以公正地说,这些解释使广泛流传的英雄诞生的神话的一致性得到了更全面的理解。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更使我们感兴趣的是,关于摩西诞生和被遗弃的传奇都占有特殊的地位,而且在主要方面确实同其他传奇神话相矛盾。
我们不妨从这两个家庭开始,按照传奇的说法,这位儿童的命运便取决于这两个不同的家庭。就我们所知,根据精神分析的解释,家庭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年代顺序不同而已。在这类神话传说的典型形式中,这个孩子降生的第一个家庭是一个贵族家庭,在大多数情况下常常是个皇亲国戚;使这个孩子长大成人的第二个家庭则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家庭或在不幸的时代没落了的家庭。况且,这也符合(“家庭浪漫史”的)某些情况,解释可以把这种传说追溯至此。只有在关于俄狄浦斯的传说中这种差异才变得混淆不清:被某一个皇室家庭遗弃了的孩子却被另一对皇室夫妇所收养。人们感到,恰恰是在这个例子中,两个家庭最初的同一性才可以在该传说本身被模糊地感觉到,这绝非出于偶然。两个家庭之间社会地位的悬殊差别为这个神话提供了——我们知道,这个神话是用来强调一位伟人的英雄本质的——第二种功能,当用于某个历史人物时,这第二种功能往往具有特殊意义。因为神话也能用来为英雄创造一种高贵的品质,以提高他的社会地位。对米底亚人而言,赛鲁斯是个外国征服者;但借助于一个关于遗弃的传说,他却成了米底亚国王的孙子。这同样适用于罗米拉斯。假如真有罗米拉斯这个人存在,那他一定是个不明出身的冒险家,一个暴发户,但是,神话传说却使他成为阿尔巴·隆加皇室的后裔和继承者。
摩西的情况则迥然不同了。就他的情况而言,他的第一个家庭,虽然是个贵族家庭,但却逊色得多。他是犹太族利未人的孩子。但是,第二个家庭,虽然地位很低下,但却是被埃及皇室所取代的;埃及公主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这种偏离常规的情况曾使许多人感到大惑不解。爱德华·迈尔[195]和他以后的其他人都认为,这个传说在当初是不一样的。根据他们的观点,法老曾得到一个预言梦[196]的警告,预言他女儿生的一个儿子将给他和他的王位带来危险。因此,这个孩子出生之后,他便将他遗弃在尼罗河里。但是,这个婴儿却被犹太人救了,并当作他们自己的孩子哺养成人。出于“民族主义的动机”(如兰克所说)[197],这个传说才变成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种形式。
但是,只要稍加思考便会知道,关于摩西的这种最初传说是不可能留存下来的,这是一个与其他学说并无二致的传说,因此它既可能源自埃及人,也可能源自犹太人。第一种选择可以排除:埃及人并没有颂扬摩西的动机,因为摩西并不是他们的英雄。因为我们可以设想,这个传说是在犹太人当中产生的——就是说,它以人们所熟悉的形式(意即,以关于出生传说的典型形式)与他们的领袖人物联系起来。但是,就此目的而言那是完全不合适的,因为对一个民族的传说来说,把他们的伟人说成是一个外国人究竟有什么用呢?
关于摩西的传说在今天看来,显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摩西不是出身于王室,传说就不会把他视为英雄。如果只把他当作一个犹太人的孩子,那是无法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的。整个神话传说中只有一小部分有用:可以确信,这个孩子在强大的外部力量面前仍然生存下来。(这个特征在关于耶稣童年的故事中反复出现过,海罗德国王在故事中扮演了法老的角色。)因此,我们事实上可以自由地假设,后来有些人对这个传说的内容做了拙劣的改编,他们发现,可以把某些类似于虚构一个英雄的古代弃婴传说的情节引入到关于英雄摩西的故事中来,只是由于情况特殊,这些情况才不适用于摩西。
我们的研究只好以这个既缺乏说服力、又不明确的结果为满足了,而且这些研究对于回答摩西是否是个埃及人这个问题可能没有什么帮助。不过,还有另一个或许更有希望的研究方法可以用来评价这个关于弃婴的传说。
我们不妨回到神话传说中的两个家庭中去吧。我们知道,在分析解释的水平上,这两个家庭都是同一的,而在神话传说水平上,它们却被区分成贵族家庭和卑贱家庭。但是,只要神话传说所涉及的这个人物是一个历史人物,就会有第三种水平——即现实水平。其中一个家庭是个真正的家庭,传说中的那个人(即那位伟人)确实是在这个家庭出生并长大成人的;另一个家庭则是虚构的,是神话传说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捏造出来的。一般地说,地位卑贱的家庭是真实的家庭,贵族家庭是虚构的家庭。摩西的情况看来略有些不同。在这里或许新的研究路线将使事情得到澄清:在每一种有可能检验的情况下,第一个家庭,也就是把婴儿遗弃的家庭,是一个虚构出来的家庭;而第二个把摩西收留并哺养长大的家庭则是一个真实的家庭。假如我们有勇气承认这个主张的普遍真实性,并且也把它运用到关于摩西的传说中,那么,我们立刻就会将事情看得一清二楚:摩西是个埃及人——很可能出身于贵族之家——传说则把它变成了一个犹太人。这就是我们的结论。把婴儿遗弃在河里,故事里确有其事;但是,为了使它和这个新的目的相一致,只好把它的目的略加粗暴地曲解了。从一种牺牲婴儿的方法变成了一种拯救他的方法。
关于摩西的传说和所有其他诸如此类的传说截然不同,这可以追溯到他的生平历史的独特性。在正常情况下,一个英雄在一生的过程中,往往从最初的卑贱地位中崛起,而摩西这个英雄的一生则是从尊贵的地位一落千丈开始的,是从下降到以色列人之子(即犹太人)开始的。
我们一开始进行的这项简单的研究,是期望从中获得新的证据,以支持对摩西是个埃及人的疑问。我们已经发现,根据他的名字而提出的第一个证据使许多人都不能相信。[198]我们必须做好准备,根据对弃婴传说的分析而提出的这个新的证据也可能不会获得成功。人们无疑会反对说,有关该传说的形成和变化的情况毕竟太荒唐了,因此,难以认为我们的这种结论是合理的,而且关于摩西这个英雄人物的这些传说——非常纷杂混乱和相互矛盾,而且有明显迹象表明,人们许多世纪以来持续不断地进行带有倾向性的修改和补充——一定会阻碍人们力图揭示这些传说背后的历史真理的实质。我本人并不持有这种不赞同的消极态度,但我也并未站在反对它的立场上。
如果不可能获得比这更明确的证据,那么,人们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要使大家注意这一研究呢?我十分遗憾地说,即使我这样做是有道理的,那也不可能直截了当地提出。因为倘若一个人被我在此提出的两个论据牵着鼻子走,倘若他打算严肃地对待关于摩西是个埃及贵族的假设,那么,展现在面前的将是一个非常有趣而广泛的前景。借助于某些不太遥远的假设,我相信,我们将能够理解促使摩西走出这不同寻常的一步的动机,而且与此密切相关的是,我们还可能对他赋予犹太民族的法律和宗教的大量独特之处的依据有所理解。另外,还将使我们对一神教宗教的起源加以概括与重要的思考。不过,这些重要的结论只在心理学的或然性基础上大概难以发现。即使我们把承认摩西是个埃及人这个事实作为历史的第一个立足点,那么,我们至少还需要有第二个可靠的事实,以保护大量可能出现的证据,使其不受下述批评的谴责,这些批评认为它们是异想天开的产物而且过分脱离现实。只要提出关于摩西的生平年代和与此同时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期的客观证据,或许就可以满足这一要求。但是,这个要求并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因而对于摩西是个埃及人这一发现的更多含义,最好还是不提为妙。
第二篇 如果摩西是个埃及人
在投给本杂志[199]的一篇早期文稿中,我试图提出一个新的论点,以支持犹太民族的解放者和法律奠基者摩西这个人不是犹太人,而是埃及人的假设。人们早就注意到,他的名字派生于埃及词汇,尽管这个事实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我曾补充说,与摩西有关的弃婴神话的解释必然导致人们得出推论,认为他是个埃及人,但有一个民族需要把他说成是个犹太人。在我那篇论文的结尾处,我曾指出,从摩西是个埃及人的假设中可以得出重要而深远的含义,但我并不准备公开地论证以支持这些含义,因为它们只不过建立在心理学的或然性基础上,而且缺乏任何客观的证据。以这种方式获得的观点的重要性越大,人们就越强烈地感觉到,在没有安全基础的情况下,把它们暴露在外,面对外界的批评攻击时就必须谨慎——犹如一座置于泥土基座上的青铜雕像。即使是最具有诱惑力的可能性也不可能防止出错;即使一个问题的所有部分都拼合得像益智拼合图那样严丝合缝,我们也必须想到,有可能的不一定都是真理,真理也并非总是可能的。而且,发现自己和那些喜欢显示其智巧,而不管他们的论点可能与现实有多远的学究及捧着犹太法典不放的人为伍,这毕竟不是一件吸引人的事情。
虽然这些迟疑对我来说在今天和以前一样令人沉重,我的各种相互冲突的动机,却促使我决心完成我的早期论文的这一续篇。但是我再说一遍,这并不是全部内容,也不是全部内容的最重要的部分。
一
因此,如果摩西是个埃及人——我们从这一假设中得出的第一个成果就是一个新的谜,而且是一个难解的谜。如果一个民族或一个部落[200]准备从事一项伟大的事业,那就完全可以预料,它的一位成员将自命为领袖,或者将被推选出来担任这一职务。但是不容易猜测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诱使一位贵族的埃及人——或许是一位王子、祭司或高级官员——使自己担任一群处于文明的退化水平的移民外国人的首领,并且率领他们离开他的国家呢?埃及人对外国人众所周知的蔑视,使这样一种行动格外不可能。确实,我完全可以相信,这就是为什么甚至那些承认摩西这个人的名字是个埃及人的名字,并且把埃及人的全部智慧都归于他的历史学家们也不愿意承认摩西是个埃及人这种明显的可能性。
第一个困难之后紧接着出现了第二个困难。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摩西不仅是在埃及定居的犹太人的政治领袖,而且是他们的法律制定者和教育者,并且强迫他们接受了一种新的宗教,正是从这一天起这种新的宗教以他的名字被称为摩西律法。但是,单独一个人能如此轻易地创立一种新的宗教吗?如果任何一个人希望影响另一个人的宗教,他最自然的做法不就是使他改信自己的宗教吗?在埃及的犹太人当然不会没有某种形式的宗教;而且倘若赋予他们新宗教的摩西是个埃及人,那么,关于这另一种新的宗教是埃及宗教的推测就不能弃之不顾。
有某种障碍阻挡着这种可能性:在摩西所创立的犹太宗教和埃及宗教之间存在着最强烈的对比。犹太宗教是一种规模庞大的、严格的一神教:只有一个神,它是唯一的神、全知全能的、无法接近的;他的神色是不容许人的肉眼窥见的,绝不能制作他的肖像,甚至他的名字也不能提及。而在埃及宗教中,具有各种不同身份和起源的神祗多得不计其数,其中有几个是伟大的自然力量的化身:如天和地、太阳和月亮,有一个是临时的抽象概念,如马特(Ma’at,指真理或正义),或者是一个漫画中的怪物,如形似侏儒的拜斯(Bes);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当地的神祗,起源于这个国家被划分成许多省份的时期,这些神具有动物的形象,仿佛他们尚未完成从古老的图腾动物的进化,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而只在分派给他们的功能上略有不同。赞颂他们的圣歌对他们讲述得几乎是同样的话语,毫不犹豫地将他们一视同仁,这种方式使我们完全没有指望把他们混淆起来。这些神祗的名字相互结合,以至于其中一个神的名字几乎可以缩减为另一个神的性质形容词。所以,在“新王国”的繁盛时期,底比斯城的主神被称为“阿蒙赖”(Amen-Ré);这个复合词的第一部分是个长着公羊头的城市之神,而赖(Ré)却是古老北方长着鹰头的太阳神的名字。巫术和仪式活动,符咒和驱邪符在对这些神祗的祭祀中占据着支配地位,犹如它们在埃及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支配地位一样。
这些区别中有一些可以很容易地产生于严格的一神教与不加限制的多神教之间的基本对立。另一些则显然是由于精神与理智[201]水平的差异所致,因为这些宗教中的一种非常接近于原始的(发展)阶段,而另一种已上升到含有高度抽象性的顶峰。或许正是由于这两种因素才不时使人产生一种印象,即摩西的犹太教与埃及宗教之间的这种对立是故意的,并有意调强的。例如,当其中一种宗教以最严厉的术语谴责魔法和幻术时,而在另一种宗教中它们却最为盛行,或者当埃及人兴致勃勃、不知满足地用泥土、石头和金属具体体现他们的神祗时(今天我们的博物馆拥有如此众多的此类东西),而犹太教却坚决禁止制作任何活着的人或想象出来的神的肖像。
但是,在这两种宗教之间还有另一种对立,我们尝试做出的解释还没有触及到这种对立。古代没有任何民族(像埃及人那样)如此费尽心机地去否认死亡,或者为使自己在下个世界的生存成为可能而耗心竭力。因此,死亡之神奥西里斯(Osiris)这位另一世界的统治者,是埃及诸神中最著名和最不容争议的。另一方面,古代犹太宗教却完全放弃了不朽性;死亡之后生命继续存在的可能性无论在哪里都从未提到过。而这是最值得注意的,因为以后的经验表明,相信死后的生活是与一神教宗教完全一致的。
我们曾希望,关于摩西是个埃及人的假设能在各个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并给人以启发。但是,我们由该假设所得出的第一个结论——即他给予犹太人的这个新宗教曾是他自己的埃及宗教——已经因为我们认识到这两种宗教具有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特点而失去了效用。
二
埃及宗教史上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另一种可能性,这个事件只是后来才被认识到,并得到人们的赞同。摩西给予他的犹太民族的这个宗教,很有可能仍然是他自己的宗教——它是埃及宗教的一种,尽管不是埃及当时奉行的宗教。
在光荣的第十八王朝,埃及第一次成为一个世界强国,大约在公元前1375年一位年轻的法老执掌了王位。一开始他和他的父亲一样,被称为阿蒙诺菲斯(Amenophis)(四世),但是后来他改了名字,而且不仅仅改了他的名字。这位国王开始强迫他的埃及臣民接受一种新的宗教——一种与其数千年古老传统和他们所熟悉的所有生活习惯截然相反的宗教。这是一种严格的一神教,就我们所知,在世界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尝试,而且与此相应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信奉一个神的宗教偏执,这种信仰以前在古代是遭到反对的,而在此后却保存了如此长时期。但是,阿蒙诺菲斯的统治只持续了17年。他于公元前1358年去世后不久,这种新的宗教即被废除,这位持异端邪说的国王也从人们的记忆中被驱逐出去。我们对他的一知半解,得知于他所建立的并以他的神命名的新王朝首都的废墟中,以及他旁边的石头坟墓的碑文中。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关于这位值得注意的,而且确实独一无二的人的情况,应该是人们最感兴趣的。[202]
一切新事物必然在早期事物中有其起源和先决条件。埃及一神教的起源可以比较肯定地追溯到久远的过去。[203]在某一重大时期,在古老北方(赫利奥波利斯,Heliopolis)的太阳神庙的僧侣们中有一些倾向在起作用,想要发展成一个普遍神的观念,并且强调其本性的伦理学方面。真理、秩序和正义女神马特是太阳神赖的一个女儿。在阿蒙诺菲斯三世(即那位改革者的父亲和前任)统治期间,对太阳神的崇拜就已经获得了新的激励,这种崇拜很可能与已变得强大无比的底比斯的阿蒙崇拜形成对立。太阳神的一个非常古老的名字,阿顿或阿图姆(Aten or Atum)又重新突出表现出来,在这个阿顿宗教中,这位年轻的国王发动了一场有待于引导的运动,他无须成为这场运动的第一个发动者,而只要成为一个依附者也就可以了。
埃及的政治状况在此时开始对埃及宗教产生持久的影响。由于伟大的征服者图特摩西三世(Tuthmosis)的军事功绩,埃及已成为一个世界强国:现在的帝国包括南方的努比亚(Nubia),北方的巴勒斯坦、叙利亚和美索不达米亚的一部分。这种帝国主义在宗教中表现为宇宙神教和一神教。既然法老的责任范围现在不仅包括埃及,还包括努比亚和叙利亚,因此,神也必须放弃他的民族局限性,正如法老是埃及人所知的灵魂和世界的无限统治者一样,这也必须适用于埃及的新神。另外,随着帝国疆界的扩张,埃及自然变得更容易接受外来的影响;皇室的某些妻妾们曾是亚洲的公主[204],而且很有可能一神教的直接鼓动因素就是从叙利亚渗透进来的。
阿蒙诺菲斯从未否认过他坚持古老北方的太阳神崇拜。在石墓上保存下来的,很可能是他亲手所做的两首对阿顿的圣歌中,他称赞太阳是埃及内外一切生物的创造者和保护者,这种狂热赞美,直到许多世纪以后在犹太人赞誉上帝耶和华(Yahweh)的赞美诗里才被重复过。然而,他并不满足于对太阳辐射作用这一科学发现的惊人预见。毫无疑问,他更往前走了一步:他不是把太阳作为一个物质对象来崇拜,而是作为一个神的象征来崇拜,这个神的能量是以其光线来表现的。[205]
不过,如果我们只把他视为在他之前就已存在的阿顿宗教的坚持者和促进者,那么,我们对这位国王可就不太公正了。他的活动是一种更有活力的介入。他引进了一些新的东西,他第一次把一个宇宙之神的教义转变为一神教——这是个排他性的因素。在他写的一首圣歌中,他明确宣称:“啊,您这唯一的神,除了您之外别无其他的神!”[206]我们一定不要忘记,在评价这种新教义时,仅仅了解其积极的内容是不够的:它的消极方面几乎是同等重要的——即了解它所放弃的东西。如果设想这种新的宗教就像雅典娜跳出宙斯的额头那样一蹴而就,全副武装地出现在生活中,那也是错误的。相反,一切迹象均表明,在阿蒙诺菲斯统治期间,阿顿教的势力一点一点地加强,变得更透明、更持久、更严厉、更不容异端邪说。很有可能这种发展是在阿蒙教的祭司们奋起强烈反对这位国王的改革的影响下产生的。在阿蒙诺菲斯统治的第六年,这种敌对情绪达到了高峰,致使这位国王更改了他的名字,那个被禁止的阿蒙神的名字曾是他的名字的一部分。现在他不再叫“阿蒙诺菲斯”,而是自称为“埃克赫那顿”(Akhenaten)[207]。但是,他不仅从他自己的名字中拭去了那个被痛恨的神的名字,而且也把它从所有的雕刻碑铭中拭去了——甚至连他的父亲,阿蒙诺菲斯三世的名字也不例外。他更名为埃克赫那顿之后不久,便放弃了受阿蒙神支配的底比斯城,在尼罗河下游为自己建了一座新的王朝首都,他命名为阿克塔顿(Akhetaten,意为阿顿的地平线)。它的遗址就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泰尔·埃尔·阿马尔那[208]。
这位国王所进行的最严厉的迫害是指向阿蒙神,但又并非仅仅指向他。在整个王国内神庙被关闭,敬神的仪式遭禁止,神庙的财产被没收。确实,这位国王的狂热竟达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下令清查古老的纪念物,以便把上面有复数的“神”这个词都涂抹掉[209]。毫不奇怪:埃克赫那顿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在受到压制的祭司们和心怀不满的普通人当中引起了一种狂热的复仇情绪,直到这位国王死后这种情绪才得到自由表现。阿顿宗教还没有流行开,它很可能仅限于这位国王周围很少数的人。埃克赫那顿的结局掩藏在隐秘之中。我们听说过他自己家族的几个短命的、虚幻的继承者的情况。他的女婿图坦卡顿(Tut’ankhaten)已经被迫迁回到底比斯,并且用阿蒙神的名字替换了他的名字中阿顿神的名字。此后经历了一段混乱时期,直到公元前1350年,一位名叫哈莱姆哈布(Haremhab)的将军才成功地恢复了秩序。光荣的第十八王朝寿终正寝了,与此同时,它所征服过的努比亚和亚洲也丧失了。在这段幽暗的国王空缺时期,古老的埃及宗教得以重新建立。阿顿宗教被废除,埃克赫那顿的皇城被毁坏并受到劫掠,人们只把他当作罪人来记忆。
现在我们将怀着某种特殊的目的强调阿顿宗教的消极特点中的几个要点。首先,一切与神话、法术和魔法有关的事情都被排除在外了。[210]其次,表现太阳神的方式不再像过去那样是个小金字塔和一只鹰[211],而是——而且这几乎是很平凡的——一个光芒四射的圆盘,其光束终结于人类之手。尽管阿马尔那时期艺术非常昌盛,但人们并未发现关于太阳神的任何其他表征——没有关于阿顿个人的意象——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将来也不会发现。[212]最后,关于死亡之神奥西里斯和冥界,人们完全沉默不语。圣歌和坟墓的碑铭都未能使人们了解任何与埃及首都最密切的事情。与通俗宗教的这种对立在此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213]
三
现在我想要大胆地得出这个结论:如果摩西是个埃及人,如果他把自己的宗教传给了犹太人,那它一定是埃克赫那顿的宗教,即阿顿宗教。
我已经对犹太宗教和埃及的通俗宗教做了比较,并且指出了它们之间的对立。我现在必须对犹太教和阿顿宗教做个比较,以期证明它们在起源上的同一性。我认识到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阿蒙神教的祭司们采取的报复行为,我们或许对阿顿宗教了解得太少了。对于摩西宗教,我们只知道它的最终形式,它是在犹太人受难时代之后大约800年,由犹太祭司们所固定下来的。尽管这些材料可能不太适当,如果我们能找到支持我们的假设的少数证据,我们就能对它们做出高度评价。
有一条捷径可证明我们的论点,即摩西宗教无非就是阿顿神教——就是说,假如我们有一个信仰声明书,一个宣言的话。但是,我担心有人会告诉我们此路不通。众所周知,犹太教的信仰声明书上说:“Schema Jisroe1 Adonai Elohenu Adonai Echod”[214]如果埃及的阿顿(或阿图姆)这个名字听起来与希伯来语的阿东耐(Adonai,意为君主)这个词以及与叙利亚神阿东尼斯(Adonis)的名字很相似这并不仅仅是偶然的巧合,而是由于言语和意义上的原始一致性,那么,这个犹太教的信条即可这样翻译:“听着,啊,以色列人:我们的上帝阿顿(阿东耐)是唯一的神。”遗憾的是,我完全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在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献中我几乎找不到有关它的答案。[215]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大概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不管怎么说,我们将必须重新回到关于这个神的名字问题上来。
这两种宗教之间的类似性和差异是较容易辨别的,但却不能给我们多少启示。这两种宗教的形式都是严格的一神教,我们倾向于把它们的共同之处探寻到这个基本的特征上来。犹太一神教在某些方面的行为表现比埃及一神教更苛刻:例如它禁止用任何图画来代表神。(除了它们的神的名字不同之外。)最基本的差异在于犹太教完全没有太阳崇拜,而在埃及宗教中却仍能发现这种太阳崇拜。当我们在和埃及的通俗宗教做比较时,我们有一种印象,除了这种基本的对立之外,还有一种有意向性的矛盾因素在这两种宗教之间的差异中发挥着作用。我们知道,阿顿宗教是埃克赫那顿怀着对通俗宗教的有意敌视而发展起来的,如果我们在进行比较时用阿顿宗教来取代犹太宗教,那么,这种印象似乎就是合理的。我们正确而又惊奇地发现,犹太教和来世或死后的生活毫无联系,尽管这种宗教教义本应和这种最严格的一神教和谐一致。但是,如果我们从犹太教回到阿顿宗教,并且设想这种不谈来世的特点起源于阿顿宗教,这种惊奇便不复存在了,因为在埃克赫那顿看来,这是他反对通俗宗教中所必需的,在通俗宗教中死亡之神奥西里斯所起的作用或许比上埃及地区任何神祗的作用都大。犹太教和阿顿教宗教之间在这个重要观点上取得一致,这是对我们的论点最有力的支持。我们将发现它并不是唯一的论据。
摩西不仅确实给予犹太人一种新的宗教,而且可以同样肯定地说,他把割礼的风俗传给了他们。这个事实对我们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而且至今还没有考虑过。确实,《圣经》上的说明不止一处与此相矛盾。一方面,它把割礼追溯到宗祖时代,把它作为上帝和亚伯拉罕之间一个约定的标志;另一方面,在一段特别含糊的段落中,《圣经》描述了上帝怎样因为摩西忽视了一个已成为神圣的风俗而感到愤怒[216],并且想要杀死他;但是他的妻子是个米底亚人,由于迅速地施行了割礼手术而把她的丈夫从上帝的盛怒中挽救下来。[217]不过,这些说法都是些歪曲,我们不应该被它引入歧途;随后我们将发现这些歪曲的原因。事实是,对这个问题只有一种答案,犹太人是从埃及获得这种割礼风俗的。“历史之父”希罗多德(Herodotus)告诉我们,割礼的风俗早就土生土长在埃及[218],而且他的这种说法已经在木乃伊的发现中和古墓墙壁的图画中得到了证实。就我们所知,东地中海地区没有任何民族实行过这一风俗;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断定,闪米特人、巴比伦人和苏美尔人都未施行过割礼。《圣经》故事本身认为迦南的居民也未施行过割礼;对于雅各(Jacob)的女儿和示剑的王子的历险经历来说,这是一个必要的前提。[219]在犹太人滞留埃及期间以某种方式获得了割礼的风俗,而和摩西的宗教教义无关,这种可能性由于完全没有基础而可以被驳倒。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割礼是埃及一种普遍的民间风俗,我们不妨暂时采纳这个通常的假设,即摩西是个犹太人,他想把他的同胞从埃及的束缚下解救出来,并带领他们在另一个国家形成一种独立的、有自我意识的国度——事实上这确实发生了。在那种情况下,他同时把一种相当麻烦的习俗强行施加给他们,这种习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把他们变成了埃及人,并且必定永久地使他们保持对埃及的记忆,这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他付出这些努力的目的只能适得其反,旨在使他的人民疏远这片束缚他们的土地,并且克服他们对“埃及的奢豪生活”的渴望。不,我们由此而出发的事实与我们补充进去的假设是如此不相容,以至于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如果摩西给予犹太人的不仅是一种新的宗教,而且给予他们割礼的戒律,那么,他就不是个犹太人而是一个埃及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摩西宗教很可能是埃及宗教,而且鉴于它和通俗宗教,即阿顿宗教的对立,因此后来的犹太教在某些明显的方面与阿顿宗教一致。
我已经指出,我做出的关于摩西不是犹太人而是埃及人的假设造成了一个新的谜团。他的行为过程在犹太人看来似乎较易理解,而在埃及人看来却不可理解。然而,如果我们把摩西置身于埃克赫那顿时代,并且设想他和那位法老有联系,那么,这个谜团就会消散,将解答我们所有问题的动机便有可能昭然若揭。我们不妨首先假设摩西是一个贵族,而且是个杰出的人,或者像传说中所说,实际上是个皇室成员。毫无疑问,他意识到了他的伟大能量、野心和精力,他甚至可能已经预见到有一天他将成为他的人民的领袖,成为这个王国的统治者。由于和法老接触密切,他成了这个新宗教的坚定追随者,他把这个新宗教的基本思想变成了他自己的思想。当这位国王去世以及其后的反抗出现后,他看到他的所有的希望和前程都破灭了,如果他不准备放弃对他来说如此宝贵的全部信念,埃及也没有更多的东西值得他眷恋——他已经失去了他的国家。在这种困境之中他找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解决方法。那位梦想家埃克赫那顿已经与他的人民疏远了,并且使他的帝国分崩离析。摩西那更充满能量的本性正孕育着一项计划,他要建立一个新的王国,找到一个新的民族,把埃及所轻蔑的那种宗教传给他们,作为他们的崇拜对象。我们能够看出,这是一种与命运抗争,在两个方向上来补偿埃克赫那顿的灾难给他带来的损失的英雄般的尝试。或许当时他是边疆省戈森(Goshen)的首领,(或许早在希克索人时期[220])某些闪米特部落便定居于此。他把这些人选做他的新的子民——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决定。[221]他与他们达成一致,自命为他们的首领,并“运用手中力量”把他们带出了埃及。[222]与《圣经》的传说完全相反,我们可以推断这次出埃及是和平地发生的,而且没有受到追赶。摩西的权威使这次出埃及成为可能,而且在当时也没有能够阻止它的中央行政权力机构。
按照我们的这种构想,离开埃及的这次大迁徙发生在公元前1358年和公元前1350年之间的那段时期——就是说,在埃克赫那顿死后和哈莱姆哈布重新建立国家权威之前。[223]那次大迁徙的目的地只能是迦南的国土。在埃及的统治地位崩溃之后,好战的阿拉米人(Aramaeans)游牧部落侵入了这片领地,进行征服和掠夺,并以这种方式表明一个强悍的民族可以为自己赢得新的土地。我们从1887年在阿马尔那城的废墟中发现的信件中了解了这些勇士们。在那里他们被称为“哈比鲁人”(Habiru),这个名称(我们不知道是怎样)传给了后来的犹太入侵者——希伯来人——在阿马尔那的信件中并没有提到他们。在巴勒斯坦南部的迦南也居住着一些部落,他们是逃离埃及的那些犹太人的最接近的亲戚。
我们所发现的那次出埃及的动机从总体上说也适用于割礼的引入。我们很熟悉人们(包括国家和个体)对割礼这种原始用途所采取的态度,现在人们对此却很难理解。那些没有施行过割礼的人认为割礼非常奇怪,并对此略感恐惧,但那些施行了割礼的人却为此而自豪。他们因此而感到地位提高、人格高贵,并且蔑视地看待那些未行割礼的人,认为他们是不洁净的。即使在今天,土耳其人也咒骂基督教徒是“未行割礼的狗”。可以设想,作为埃及人的摩西本人接受过割礼,也享有这种态度。他带领着离开他的国家的犹太人应该比那些他抛在身后的埃及人优越。犹太人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比他们低劣。他希望使他们成为一个“神圣的民族”,就像在《圣经》一书中明确表述的那样[224],他把这种风俗也介绍给他们,作为这种献身的标志,使他们至少和埃及人平起平坐。如果他们由于这个标记而被隔离开来,而且他们的大迁徙会使他们不与异族混交,就像埃及人自己不与所有异族混交一样,那么,摩西只会对此表示欢迎。[225]
但是,后来犹太传统的表现却似乎不利于我们一直在做的那种推论。如果承认割礼是由摩西引入的一种埃及风俗,那就几乎无异于承认,由摩西传给他们的宗教也是一种埃及宗教。有充分的理由来否认这一事实,这样一来,关于割礼的真实情况也就必然相互矛盾了。
四
在这一点上,我预料我的假设会遭到反对。这种假设把摩西当作一个埃及人置于埃克赫那顿时代。他所做的接收犹太人的决定是由那个国家当时的政治环境引起的,这种假设还认为,他传给或强加给他的被保护人的那种宗教是阿顿宗教,实际上是在埃及本土已经土崩瓦解的那种宗教。我预料有人会说,我提出的这种臆测式的构想太自以为是了,对此在这份材料中没有任何根据。我认为这种反对意见是没有道理的。我已经在我的引言中强调了一些值得怀疑的因素;可以说,我已经把这个因素放在了括弧之外,这可以使我省去不少麻烦,以免重复与括弧内每一个项目有关的内容。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几句评价性的话来继续这场讨论。我的假设的核心——即犹太一神教对埃及历史上的一神教事件的依赖性——曾被许多作者猜疑和提到过。在这里我无须引证这些观点,因为这些观点都没有说明这种影响究竟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即使在我们看来,这种影响和摩西这个人有联系,除了我们喜爱的那种可能性之外,我们也应该提到某些其他的可能性。千万不要认为官方阿顿宗教的垮台使埃及的这种一神教潮流完全中止了。起源于古老北方的阿顿宗教的祭司们,从那场灾难中幸存下来,并且有可能继续将其思想倾向的影响传给埃克赫那顿之后的几代人。因此,即使摩西并非生活在埃克赫那顿时代,并没有受过他的个人影响,如果他只是古老北方祭司制度的一位追随者或一位成员,他所采取的这种行动仍然是可以想象的。这种可能性就会推迟那次出埃及的时期,使之更接近于通常所采纳的时期(即公元前13世纪);但这种提法并没有什么意义。这样,我们对摩西的动机的洞察便失去作用,那个国家盛行的无政府状态促成了出埃及的提法也不再适用,第十九王朝的后继国王们建立了强大的政体。只是在那位持异端邪说的国王死后的那段时期,才有可能把所有的内外部条件都聚合在一起,这才有利于那次出埃及的实现。
犹太人除了有《圣经》之外,还有丰富的文学,在其中可以发现,在许多世纪的岁月中产生的围绕他们的最初领导者及其宗教创立者的伟人摩西的传说和神话,它们对此既做了说明又有模糊不清之处。在这种材料中散见的可能还有一些可靠传说的片断,对此在《摩西五卷》(the Pentateuch)中没有记载。这种传说中有一则引人入胜地描述了摩西这个人甚至在童年就表现出他的野心。有一次,当法老把他抱在怀里,并把他高举起来逗着玩时,这个年仅3岁的小男孩从国王头上摘下了皇冠,并把它戴在自己头上。这种不祥之兆使国王惊醒了,他不得不为此而和他的智者们商量。[226]到处都传说着他作为埃及将领在埃塞俄比亚的军事行动取得了胜利,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他才逃离埃及,因为他有理由担心朝廷中的人们或者法老本人的妒忌。《圣经》本身也描述了某些完全可以相信的摩西的特点。把他描述为性格暴躁的人,很容易发火。例如,在盛怒之中他斩杀了野蛮对待犹太劳工的残忍的监工,还有一次他因手下人的变节而发怒时,把他从神山(西奈山)上带下来的圣律台都砸碎了[227];确实,上帝最终因为他的一次暴躁的行为而亲自惩罚了他,但我们并不知道是怎样惩罚的。[228]
既然这种特征并不能给他增加光彩的特征,它或许很可能就是个历史事实。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犹太人在早期对他们的上帝的描述中——把他描述成好妒忌的、严厉而且粗鲁的——所包括的某些性格特点,可能归根结底得之于对摩西的回忆;因为带领他们走出埃及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不可见的上帝,而是摩西这个人。
摩西身上的另一个特征特别引起了我们的兴趣。据说摩西“讲话很慢”:他一定是患有某种抑制或言语紊乱。因此,人们设想在他同法老交谈时,他必须叫他的兄弟亚伦(Aaron)来帮忙。[229]这可能又是一个历史事实,这对于富有活力的描述这位伟人做出了令人欢迎的贡献。但这也可能还有另一种更重要的意义。人们可以回想起这个略带歪曲的事实,摩西讲的是另一种语言,若没有翻译在场他就无法同他的闪米特人组成的新埃及人进行交流,至少在他们建立关系之初是这样的——这样,摩西是个埃及人这个论点又有了一个新证据。
但是,现在看来,我们的研究似乎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了。在目前我们还不可能从摩西是个埃及人的假设中得出更多的结论,不论这个假设是否已被证实。任何一位历史学家都不会把《圣经》中关于摩西和《出埃及记》的描述视为不过是一种虔敬的想象出来的虚构,它出于了自身带有倾向性的目的而重新修改了古老的传说。该传说的原始形式我们并不知道;若能发现进行这些歪曲的目的,我们应该高兴,但是由于对历史事件的无知而使我们置身于黑暗之中。我们的重新建构并没有为《圣经》故事中许多出色的表现片断留下余地,例如十大灾祸、红海的通道以及西奈山上接受十大戒律的神圣场面——这个事实不会对我们有任何妨碍。但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和当今公正的历史研究者们的研究结果相矛盾,那么,我们绝不能认为这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
在当代历史学家中我们可以爱德华·迈耶尔为代表,在一个决定性的看法上他们和《圣经》故事意见一致。他们也赞同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为以色列民族的犹太部落在某个时期接受了一种新的宗教。但在他们看来,这事并非发生在埃及,也不是发生在西奈半岛的一个山脚下,而是在一个名叫麦里巴-卡代什(Meribah-Kadesh)的地方[230],是一个以其泉水众多而著称的绿洲,位于西奈半岛东部和阿拉伯西部边界之间的南巴勒斯坦一片广袤的土地上。[231]他们在那里接受了对上帝耶和华的崇拜[232],很可能是从相邻的阿拉伯米底亚人部落中接受过来的,很可能邻近的其他部落也是这个神的追随者。
耶和华无疑是一位火山神。现在大家都知道,埃及并没有火山,西奈半岛的群山中从来没发生过火山爆发;另一方面,沿着阿拉伯西部边界的地方,直到最近可能才有了火山活动。因此,这些山中有一座一定是被视为耶和华家园的西奈-霍莱布(Sinai-Horeb)。[233]姑且不论《圣经》故事所经历过的全部修正,按照爱德华·迈耶尔的看法,关于这个神的性格的原始描述是能够重新建构的:他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嗜血成性的魔鬼,他在夜间四处游荡而躲避白天的阳光。[234]
在这个宗教建立时,上帝与人之间的媒介者就是摩西,他是米底亚祭司叶忒罗(Jethro)的女婿,当他接受上帝的召唤时,他正在放牧羊群。他还在卡代什受到了叶忒罗的会见,并且接受了他的一些忠告。[235]
虽然爱德华·迈尔说,他确实从未怀疑过在滞留埃及的故事和埃及人的灾难之间有某种历史的联系[236],但他显然并不知道如何处置和利用他所认识到的这个事实。他打算承认从埃及继承下来的唯一的事情就是割礼的风俗。他补充的两个重要的说明进一步证实了我们以前的那些论断:首先,约书亚(Joshua)命令人们接受割礼,以便“把埃及人的责难从你身上席卷而去”[237];其次,引用希罗多德的话说,“腓尼基人(无疑就是犹太人)和巴勒斯坦的叙利亚人自己曾承认他们是从埃及人那里学到这一风俗的。”[238]但是他几乎未谈及有关埃及人摩西的事;“我们所知道的摩西是卡代什的祭司们的祖先——就是说,是一个系谱传说中的人物,他和某种崇拜有关,而不是一个历史人物,因此(除了那些把传说中的一切统统视为历史真理的人之外),在那些把他视为历史人物的人当中,谁也不能给他增添任何内容,把他描述为一个具体的人,或者指出他可能做过什么贡献以及他的历史功绩可能有哪些。”[239]
另一方面,迈耶尔一直不厌其烦地坚持认为摩西和卡代什及米底亚人有关系:“摩西这个人与米底亚人和沙漠中的崇拜中心有着密切的联系……”[240]而且:“这样一来,摩西这个人便和卡代什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联系(玛撒和麦里巴[241]),这可以他当上了米底亚祭司的乘龙快婿作为补充。相反,他和出埃及这件事情的联系,以及他年轻时的全部故事,都完全是次要的,而且只不过是把摩西联结成一个持续的传说故事的结果。[242]迈耶尔还指出,在摩西年轻时的故事中所包含的主题后来都被抛弃了:“在米底亚的摩西不再是一个埃及人和法老的孙子,而是一个牧羊人,耶和华在他身上显了灵。在讲述十大灾祸时,不再谈论他以前的联系,尽管对这些联系可以很容易地加以有效的利用,而且杀死以色列(新生)男婴的命令[243]也被完全遗忘了。在《出埃及记》和埃及人的毁灭中,摩西什么作用也没有起到:甚至连提都没有提到他。他的童年传奇所预想的英雄般的性格在后来的摩西身上完全失去了;他只不过是上帝的使者,耶和华向他提供了超自然力量,才使他成为奇迹执行者。”[244]
我们不容争辩地具有这种印象,虽然传说把制造黄铜蛇作为治疗之神实际上归功于摩西[245],但这个卡代什和米底亚的摩西绝不是我们所推论的那个出身贵族的埃及人,他向他的人民展示了一种宗教,其中一切魔法和符咒都以最严格的术语加以禁止。我们的埃及人摩西和米底亚人摩西的区别,或许并不亚于宇宙之神阿顿和住在神山上的魔神耶和华之间的区别。而且如果我们完全相信最近历史学家们提供的资料,我们将必须承认,我们试图从摩西是个埃及人这个假设中引出的线索已经再度中断了,而且这一次似乎没有希望加以接续。
五
未曾预料,又有一条出逃之路展现出来。自从爱德华·迈耶尔以来,人们从未停止过研究摩西的努力,力求发现他是一个超越于卡代什祭司的人物,并且证实传说所赋予他的荣耀和尊严。(参见格雷斯曼[Gressman,1913年]以及其他人的研究。)然后在1922年,厄内斯特·塞林获得了一个发现,决定性地影响了我们的问题。他在先知何西阿书(Prophet Hosea)(公元前8世纪中叶)中发现了一些毋庸置疑的线索,有一则传说这样认为,他们的宗教创立者摩西在他的倔强而执拗的人民的一次奋起反抗中遭到了粗暴的结局,同时,他所引进的这种宗教也被抛弃。然而,这一传说不仅在何西阿书中出现过,在有关后来的先知们的大多数著作中都出现过,而且按照塞林的看法,它确实成了后来犹太人期望中的救世主弥赛亚(Messianic)的根据。在巴比伦之囚的末期,在犹太人中产生出一种希望,希望那个被他们耻辱地杀害了的摩西能起死回生,带领他的悔恨的人民,或许还不只他们,进入永恒的极乐天国。在这里我们看不出这和那位后期宗教的建立者的命运有什么明显的联系。
再说一遍,我当然并不是要判断塞林是否正确地解释了有关先知们的章节。但是,如果他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他所辨认出来的传说具有历史的可信性,因为这些事件不是随便杜撰出来的。并不存在这样做的明确动机;但是倘若它们真的发生过,那就很容易理解,人民渴望忘掉它们。我们并不一定要承认该传说的全部细节。在塞林看来,约旦河东部地区的希廷(Shittim)可被视为攻击摩西的地点所在。但是我们不久将发现,这个地区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接受的。
我们将借用塞林的假设,即埃及人摩西是被犹太人杀害的,而且他所引入的宗教也被抛弃了。这就使我们能进一步理清线索,而又不至于和历史研究的真实结果相矛盾。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将大胆地与权威们的观点保持独立,并且“沿着我们自己的道路走下去”。那次走出埃及仍然是我们的出发点。一定有数量相当多的人跟随摩西离开了那个国家;一小批人似乎并不值得这个抱有雄心大志的人考虑。这些移民很可能已在埃及居住了相当长时间,已繁衍为人口相当多的民族。但是,如果我们和大多数权威们同样假设,后来成为犹太民族的人只有一部分经历过在埃及发生的那些事件,我们当然也不会有太大的错误。换句话说,从埃及归来的那个部落后来在埃及和迦南之间的大片土地上,同其他在此定居了相当长时期的有亲戚关系的部落联合起来了。由此而产生了以色列民族的这次联合,表现为接受了一种所有部落共有的新的宗教,即耶和华宗教——根据爱德华·迈尔的看法(1906,[第60页及以下]),这次事件是在米底亚人的影响下在卡代什发生的。自此以后,这个民族感到自己强大得足以对迦南的领土采取入侵行动。设想摩西和他的宗教所遭受的灾难发生在约旦河东岸,这不符合事件的发展过程;它一定发生在这些部落联合之前很久。
毫无疑问,在犹太民族的形成过程中,有一些大不相同的因素聚集在一起,但在这些部落中最大的差异是他们是否经历过在埃及的居留,以及此后发生了什么事。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可以说,这个国家是由两个组成部分联合而成的;在一段短时期的政治联合之后,它又分裂成两个部分——以色列王国和犹大王国。历史就喜欢这样的循环往复,即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方面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例子是由众所周知的宗教改革提供的,在经历了一千多年的间隔之后,曾一度属于罗马的德国和一直保持独立的德国之间的边界纠纷又再次表现出来。在犹太人的例子中,我们不可能如此忠实地再现原有的事态;我们对这些时代的了解太少了,以致我们无法断定,那些定居下来的部落是否又在北部王国被接收下来,那些从埃及回来的人则在南部王国被接受下来;但即便如此,后来的分裂也不可能和早期的联合无关。以前的埃及人很可能在数量上少于其他民族,但在文化上却表现得更强大。他们对该民族的进一步发展施加了更强大的影响,因为他们带来了其他民族所没有的一种传统。
或许他们带来了某种比传统更确实更具体的东西。犹太人史前时期最难解的一个谜是利未人的来源。可以把他们追溯到以色列的十二个部落之一——即利未部落——但没有一个传说敢于断定该部落最初定居在哪里,或者在被征服的迦南土地上哪一部分分给了他们。他们占据了最重要的祭司职位,但却和一般的祭司有明显区别。利未人并不一定是个祭司;利未也不是等级的名称。我们为关于摩西这个人物的假设提供了一种解释。像埃及人摩西这样一位达官显贵竟然去加入这个并非同伴的异族,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他当然带着他的随从——他的最亲近的追随者,他的书记员,他的家仆。利未人最初就担任这一职务,认为摩西是个利未人的传说看起来显然是歪曲了这个事实:即利未人是摩西的追随者。我在早先那篇论文中已经指出,只有在利未人当中才在以后出现了埃及人的名字,这一观点已得到事实支持。[246]可以断定,摩西的追随者中有相当数量的人逃避了降临在他本人和他所创立的宗教上的灾难。在其后数代人的发展过程中,他们的人数成倍增加,开始和他们居住地的民族相融合,但却始终忠于他们的主人摩西,保留着对他的回忆,执行着他的教义的传统。在与耶和华的信徒们结合的时候,他们形成了一个有影响的少数派,在文化上优于其他人。
我提出一个暂时的假设,在摩西垮台和在卡代什建立新宗教期间,产生了整整两代人,或者说经过了甚至一个世纪。我找不出任何办法来确定,这些新的埃及人(在这里我喜欢这样称呼他们)——即那些从埃及归来的人——是在他们部落的亲人们采纳了耶和华宗教之后呢,还是在此之前便与他们重逢的呢?第二种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但是在结果上不会有什么差异。在卡代什所发生的是一种妥协,其中摩西的部落分享到一定利益是明确无疑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次回顾一下割礼风俗所提供的证据,它就像是一块标准的化石,一再向我们提供帮助。这种风俗在耶和华宗教中也成了法律规定,而且因为它和埃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接受这种风俗只能是对摩西的追随者们的一种让步,这些追随者——或者他们之中的利未人——不会放弃这种对他们来说是神圣的标志。[第30页]他们如此希望挽救其古老的宗教,他们甚至为此而准备接受一个新神,接受米底亚的祭司们告诉他们的关于这个新神的一切。他们可能还赢得了其他的让步。我们已经提到,犹太人的仪式对于利用上帝的名字规定了某些限制性条件。在说到耶和华时,必须用阿东耐(Adonai)[吾主]一词来代替。我们都想把这一规定引进我们所论证的这种前后关系中来,但这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基础的臆测。众所周知,关于神名的这种禁制是原始时代的“一种禁忌”。我们不理解它何以恰恰是在犹太人的戒律中得到了复活;我们认为这是在新的动机影响下发生的,这并非没有可能,没有必要假设,这种禁制是一直被遵守的;在给个人起名时——即在复合名字中——上帝耶和华的名字可以自由使用[例如约克南(Jochanan),杰休(Jehu),乔舒亚(Joshua)]但是,与这个名字有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据我们所知,《圣经》研究的评鉴认为,旧约全书开始的六卷书有两个文件来源。[247]这两个来源以J和E来区分,因为其中一个使用的是耶和华作为上帝的名字,另一个用的是“埃洛希姆”(Elohim)。可以肯定不是“阿东耐”。但是,我们可以牢记一位权威所说的话:“不同的名字是两个起源不同的神的明显标记。”[248]
我们业已提出,保留割礼的风俗证明,在卡代什建立的这种宗教包含着一种妥协。我们可以从J和E所做的一致的说明中看出这种妥协的性质,在这一点上J和E的说明便又回到一个共同的根源(一种书面式的或口头的传说)。其主要目的是要证明这个新神耶和华的伟大和力量。既然摩西的追随者如此重视他们从埃及出逃的那次经历,这次解放行动必须归功于耶和华,而且对这次事件进行了润色,以证明火山之神那可怕的威严——例如在夜间变成一根火柱的烟(云)柱,以及暂时将海水分开,将追兵用合拢的海水淹死的那场风暴。[249]这种解释将出埃及和新宗教的建立结合在一起,并且否认了它们之间存在长时间的间隔。因此,授予十大戒律的事便表现为不是发生在卡代什,而是发生在神山脚下,以一处火山爆发为标志。但是,这种解释对于回忆摩西这个人却极不公正;是他而不是火山之神把人民从埃及解放出来。因此应对他做一点补偿,也就是把摩西这个人转移到卡代什或者西奈-霍内布山,并将他置身于米底亚祭司的地位。我们以后将发现,这种解决方法满足了另一个不可避免的紧迫目的。以这种方式可以达到一种相互的一致性:住在米底亚一座山上的耶和华被允许将其活动范围扩展到埃及,以此作为交换,摩西的生存与活动空间则扩展到卡代什以及远至约旦河东岸的国家。这样,他便被融合为后来的那位宗教建立者,米底亚的叶忒罗的女婿[第35页],并且把他的摩西这个名字借给了他。但是,关于这第二个摩西,我们却无法做出个人的解释——他被第一个摩西,即埃及人摩西,如此完全地掩蔽了——除非我们指出《圣经》对摩西性格的描述中的矛盾之处。他常常被描述为专制、脾气暴躁甚至行使暴力,但是他也曾被描述为最温和最有耐心的男人。[250]后面这些品质显然不适用于埃及人摩西,因为他必须带领他的人民从事如此巨大而困难的事业;这些品质可能属于另一个摩西,即米底亚人摩西的性格。我以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把这两个人物区分开来,并且设想埃及人摩西从未到过卡代什,从未听说过耶和华的名字,而米底亚人摩西从未去过埃及,对阿顿教也一无所知。为了把这两个人物结合在一起,传说或传奇都要把埃及人摩西带到米底亚,我们已经看到现在流行的不止一种这类解释。
六
我再次准备发现自己受到责难,人们指责我过分肯定而又不合理地重构了以色列人的早期历史。我并不觉得受到这种批评是对我的严厉打击,因为在我自己的判断中也有这种反响。我自己也知道我的构想有其弱点,但它也有其强有力之处。总之,我的占优势的印象是,沿着这一方向从事研究是值得的。
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圣经》的解说包含着一些很宝贵的、而且确实无可估价的历史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却被具有强烈倾向性的目的性影响所歪曲,被诗歌创作的作品所粉饰了。在我们迄今所做的努力过程中,我们已能察觉出这些歪曲性的目的之一[第40页]。这一发现给我们指出了前进的道路。我们必须把其他类似的倾向性目的揭示出来。我们如果找到了辨认由这些目的造成歪曲的手段,我们就能阐明隐藏其后的真实事态的新的片断。
我们将首先听一听研究《圣经》的批评者们所能告诉我们的关于旧约全书前六卷书的起源史的情况,即《摩西五卷》和《约书亚记》,我们在此所关注的就是了解这种情况。[251]早期的文件来源被认为是J(以耶和华作为上帝名字的作者),在当代已被确认为是祭司埃比亚塔(Ebyatar),他是大卫王的同时代人。[252]此后不久——我们不知道有多久——我们发现了所谓以埃洛希姆来称呼上帝名字的作者(E),他属于北部王国。[253]公元前722年,北部王国灭亡之后,一位犹太祭司把J和E这两部分合而为一,并增加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创见。他所编辑的著作便被称为JE。在第七世纪,又加上了第五卷书《申命记》(Deuteronomy)。据说在古犹太人祭祀上帝的神殿中发现了全书。在神殿被毁坏的一段时期(公元前586年),在被放逐期间及其后进行了编纂修订,被称为《祭司法典》;在第五世纪,这本书又做了最后的修订,此后就基本上未做过改动。[254]
大卫王及其时代的历史记载最有可能是当代人研究的结果。它是“历史之父”希罗多德之前500年的真实的历史著述。如果沿着我们的假设思路,我们设想有埃及人的影响,那就比较容易理解这一成就了。[255]人们甚至猜想,这些最早期的以色列人的后裔——即摩西的那些书记员们——可能对第一个字母表的发明做出过贡献。[256]当然,我们目前的知识还不能使我们发现,关于更早期时代的报道到底可以追溯到多么久远的早期记载和口头传说,在事件发生及其记载之间的时间间隔究竟有多久。但是,就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材料而言,却足以告诉我们有关它自己的兴衰变迁。两种相反的论述在上面留下了各自的痕迹。一方面,有些修订怀着诡秘的目的对此做了篡改、肢解和夸张,甚至把它改得面目全非;另一方面,一种切盼的虔诚占据着支配地位,并寻求使一切都维持现状,无论这些记载是前后一致还是自相矛盾。因此几乎随处可见值得注意的漏洞、干扰人的重复以及明显的矛盾之处——这些痕迹向我们表明这不是有意传播的。对历史内容的歪曲就意味着类似于谋杀:困难并不在于这种行凶作恶,而在于消除它的痕迹。我们完全可以借用“Entstellung”(歪曲)这个词的双重含义,它有这种含义,但如今已不再使用。它的含义不仅仅是“改变某事的表面”,而且是“使某事物处于另一个位置,将其移置”。[257]因此,在许多文字歪曲的实例中,我们可以发现那些被压制的和被否认的,而又不得不隐藏在某个地方的东西,尽管它们已经改头换面,变得支离破碎。只是要认识到这一点绝非易事。
我们想要了解的这些歪曲的目的,一定是在这些传说被记载下来之前就已经对它们起作用了。我们已经发现了其中的一种,或许这是最强有力的一种。我们已经说过,随着新神耶和华在卡代什的创立,有必要做一些为他增光添彩的事情。更正确地说:有必要顺应他,为他腾出地方,消除早期宗教的那些痕迹。对于那些定居部落的宗教而言,这一点似乎已完全成功地做到了:对此我们没有听到更多的消息。对那些从埃及回来的人来说,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绝不允许自己出埃及的历史、摩西这个人以及割礼的风俗被剥夺。的确,他们曾住在埃及,但他们又离开了埃及,而且从此以后关于埃及影响的一切痕迹都要予以否认。对于摩西这个人,则把他转移到米底亚和卡代什,把他和创立了这个宗教的耶和华的祭祀融合为一体。割礼这个最令人疑惑的依赖于埃及的迹象则必须保持,但没有人试图把这种风俗同埃及分开——一切证据却与此相反。只有把它作为有意地否认这个叛逆的事实,我们才能解释在《出埃及记》(第四章,第24~26页)中那段令人疑惑而又不可理解的话,根据这段话,耶和华一方面对摩西大发雷霆,因为他忽略了割礼,他的米底亚妻子赶紧为他做了这个手术从而挽救了他的生命。[258]我们很快将会发现另一种杜撰,其目的旨在使那个令人不快的证据变得无害。
我们发现有迹象表明,人们力图明确地否认耶和华是个新神,是从犹太人外部来的神,这个事实很难说表现了一种新的带有倾向性的目的:相反它是前面那种企图的继续。抱着这个目的,便炮制出有关该民族的族长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传奇。耶和华坚持说他已经是这些先祖们的神了,尽管他本人确实不得不承认,他们并没有以这个名字来崇拜他。[259]但是,他并没有补充说那个名字是什么。
这里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对割礼风俗的埃及起源给以决定性的打击:据说,耶和华曾为此和亚伯拉罕坚持过此事,并把割礼作为他和亚伯拉罕之间约定的标志。[260]但这是一个特别笨拙的设想。作为一种能把一个人同其他人区分开来,并且选择他而不选择别人的标志,人们会选择一个不能在别人身上发现的东西;而不会选择一个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以同样的方式所都能显露的东西。迁移到埃及的以色列人将不得不承认每一个埃及人都是这种盟约中的兄弟,都是耶和华治下的兄弟。创造了《圣经》文本的以色列人不可能无视割礼是埃及固有的风俗这个事实。爱德华·迈耶尔所引用的《约书亚记》(第五章,第9页)中的一段话[见第35页]明确无疑地承认这一点;但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予以否认。
我们一定不要期待宗教的神话结构会过多地注意逻辑联系。否则的话,民众的感情就可能有理由对那个同他们的祖先们达成某种盟约的神表示愤怒,这个盟约要求双方互尽义务,然而多少世纪以来,这个神却并不在意他的人类伙伴,直到他突然在他们的子孙面前重新显圣。更令人困惑的是,一个神竟会突然“选定”一个民族,宣布他们是他的子民,而他本人则是他们的神。我相信这是人类宗教史上这种类型的例子中绝无仅有的。正常情况下,神与人是不可分割联系着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同属一体。毫无疑问,我们有时听说过一个民族接受了一个不同的神,但从未听说过一个神寻找一个不同的民族。如果我们回顾一下摩西与犹太民族之间的联系,我们或许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个独一无二的事件。摩西屈尊降临到犹太人当中,把他们作为他的子民:他们就是他所“选定的子民”。[261]
把那些族长们带进来还服务于另一个目的。他们曾住在迦南,而且他们的记忆也和该国的某些地区有联系。很可能他们本身最初就是迦南人的英雄或当地的神祗,后来被移民的以色列人捕获,强行纳入他们的史前史。通过诉诸于这些族长,他们就可以宣称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人,使他们免于依附于一个外来征服者的嫌怨。声称耶和华神只是把他们的祖先曾经拥有的东西归还给他们,这真是一种聪明的歪曲。
在对《圣经》本文的后期记载中,避免提及卡代什的意图发生了效力。创立这种宗教的地点最终被固定为圣山,即西奈——霍内布山。要发现这种做法的动机绝非易事,或许人们不愿意回想起米底亚的影响。但是,所有后期的歪曲,特别是对“祭司法典”时期的歪曲,则怀有另一种目的。再也没有必要按照某种要求去改变对事件的说明——因为这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做过了。但是,人们很关注把现今的法令和制度追溯到早期时代——一般说来,把它们置于摩西制定的律法基础上——以便由此而获得具有神圣性和约束力的权力。无论对过去的描述可能以这种方式做了多么大的篡改,其程序却并非没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学的合理性。它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在漫长的年代发展过程中——在离开埃及和在埃兹拉及尼希米亚确定了《圣经》的文本之间,大约800年过去了——耶和华宗教的形式发生了改变,又变回到与原始的摩西宗教相一致,甚至完全同一的地步。
而这就是基本的结果,是犹太宗教史的重要本质。
七
在后来的诗人、僧侣和历史学家们致力于研究的早期时代的一切事件中,有一个事件最为突出,对这一事件的压制是出于人类最直接、最美好的动机所强制实施的。这就是摩西这位伟大的领导者与解放者被谋杀的事件,塞林在《先知书》作品的蛛丝马迹中发现了这一事件。不能把塞林的假设称为异想天开——这很可能是贴近事实的。在埃克赫那顿的学校里受过训练的摩西,使用的无非是那位国王使用过的方法;他下令,他强迫人民接受他的信仰。[264]摩西的教义可能比他的老师的教义更严厉。他没有必要把太阳神作为一个支柱来保留:古老北方的祭司学校对于他的异族子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和埃克赫那顿一样,摩西也遭遇了所有开明的专制者都会遇到的相同的命运。在摩西统治下的犹太人民和第十八王朝的埃及人一样,丝毫也不能忍受这种高度精神化的[262]宗教,不能从这种宗教所提供的东西中获得需要的满足。在这两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情是相同的:那些受到统治和抑制的人起来造反,抛弃了强加给他们的宗教负担。但是,当驯服的埃及人等待着命运把他们的圣人法老除去时,野蛮的闪米特人却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亲自除掉了他们的暴君。[263]
我们也不能认为,在现存的《圣经》文本中没有告诫我们摩西有这样一种命运。“在荒野中漫游”[265]可能代表着摩西统治的时期,对这一时期的说明描述了反对其权威的一系列严重的叛乱,这些叛乱也在耶和华的命令之下用血腥惩罚而被镇压下去。很容易设想,这种叛乱被终止的方式和《圣经》上的说明并不相同。在《圣经》中也描述了人民对这种新宗教的背叛——这当然只不过是一段插曲:这就是关于那只金牛犊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通过一种巧妙的转弯抹角,把打坏戒律石板(这必须象征地加以理解:“他破坏了戒律。”)归罪于摩西本人,把他狂暴的愤怒说成是这种行为的动机。[266]
有一段时期人们开始后悔杀了摩西,并且想要忘记这件事。这当然是在该民族的两个部分在卡代什联合起来时发生的。但是,在把逃离埃及和在(卡代什的)绿洲中创立这种宗教的时间安排得更接近些时[第40页],并且把摩西表现为宗教创立者,而不是其他人物(米底亚的祭司)时,这样,不仅能满足摩西的追随者们的要求,而且成功地否认了他的残暴结局这个令人痛苦的事实。实际上,即使他的生命并不那么短促,摩西也不可能参与在卡代什发生的那些事件。
现在我们必须阐明这些事件的年代关系。我们已经把离开埃及的时期放在第十八王朝灭亡之后(公元前1350年)。它可能发生在那个时期或稍后,因为埃及的编年史家们把以后在哈莱姆哈布统治下的混乱年代也包括在内了,哈莱姆哈布结束了这些混乱的年代,一直统治到公元前1315年。确定这一编年史的另一个(但也是唯一的一个)要点是由美楞普塔(法老)(公元前1225~前1215)的石碑提供的,它夸耀了这位法老对以色列人的胜利以及消灭其子孙(?)。遗憾的是,这块碑铭的含义值得怀疑,它被认为这证明以色列部落当时就已定居在迦南[267]。和以前人们轻易假定的一样,爱德华·迈耶尔从这块石碑上正确地得出结论认为:美楞普塔不可能是犹太人离开埃及时的法老。出埃及的时间一定更早些。究竟谁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这个问题在我看来似乎毫无价值。在犹太人出埃及时根本没有法老,因为它发生在一个空位期。美楞普塔的那块石碑也没有说明在卡代什的那次联合和创立新宗教的可能的日期。我们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它大约是在公元前1350年和公元前1215年之间的某个时期。我们猜想出埃及的时间非常接近这100年的开端,在卡代什发生的事件则在这100年即将结束之时。我们愿意认为这两个事件之间的间隔时期应该更长一些。因为需要有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才能使回归的部落在杀害摩西之后的狂热中冷静下来,才能使他的追随者,即利未人的影响变得和在卡代什的妥协中所发挥的影响同样大。两代人,60年的时间,可能对此已经足够了,但也只是刚够而已。由美楞普塔的这块石碑上推论出来的时间在我们看来太早了,而且既然我们认识到在我们的这类假设中,一个假设只能以另一个假设为依据,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这场讨论暴露了我们构想中的一个弱点。不幸的是,与犹太人定居迦南有关的一切是如此含混不清。我们唯一可以依赖的或许就是假设,石碑上的“以色列”这个名字和我们正试图研究其命运、并且后来才联合起来形成以色列民族的那些部落无关。在阿马尔那时代,哈比鲁(希伯来)这个名字毕竟被转换到这同一个民族身上[第29页]。
这些部落通过采纳一种共同的宗教而联合成为一个国家,无论这件事发生在何时,其结果在世界历史上很可能是一件相当无关紧要的事。这种新的宗教很可能会由于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而被席卷而去,耶和华也必将在福楼拜所想象的已经消逝的神祗的行列中占有一席之地[268],他的所有12个部落很可能已经“消失”,而不只是盎格鲁·撒克逊人长期以来一直寻求的其中的10个部落。米底亚人摩西向其奉献了一个新的民族的耶和华神,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一个杰出的神。他是一个粗暴、心胸狭隘的本地神,凶猛而又嗜血成性,他向他的追随者们许诺,要送给他们“一块流着牛奶和蜜的土地”[269],并且督促他们“用剑的锋刃”去灭绝现在的居民。[270]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圣经》的讲述做过全盘修改,却还有那么多内容保留下来,使我们能认识其原始的本性。甚至还不能肯定他的宗教是一种真正的一神教,它是否否认其他民族的神祗的神性。很有可能的是他的人民把他们自己的神视为比其他外国的神更强大这也就足够了。但是,如果事物的发展过程不同于这类开端往往引导我们所期待的结果时,那就只能在一个事实中去寻找原因。埃及人摩西向该民族的一部分人赋予了一个更高度精神化的神的观念,这是一个拥抱着整个世界的单一的神的观念,他既充满博爱之心,又是万能的,他不喜欢一切仪式和巫术,把人作为他们寻求真理和正义的最崇高目标。这是因为,无论我们所具有的关于阿顿宗教的伦理学方面的描述有多么不完善,一个并非不重要的事实是,埃克赫那顿在他的碑文中经常说他自己“生活在Máat”(真理,正义)之中。[271](很可能在一段短时期后)人们便拒绝了摩西的教诲,并且把他本人也杀死了。从长远来看,这倒无关紧要。但它的传统却保留下来了,它的影响也达到(只是逐渐达到的,确实经历了数世纪的发展过程)摩西本人所未能达到的程度。从卡代什那时起,当人们相信摩西所做的解放人民的行为是耶和华神所为时,耶和华神便获得了不应有的荣誉;但是,他不得不为这种僭取付出沉重的代价。他所取而代之的那个神的庇护力变得比他本人还要强大;到这一发展过程即将结束之时,那个被忘却的摩西神的本性便在他自己的背后显现出来。谁也不会怀疑,正是只有这另外一个神的观念,才能使以色列的人民经受了命运的所有打击而生存下来,并且使他们活到我们今天的时代。
我们再也无法估计在摩西神对耶和华神的最后胜利中,利未人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在卡代什达成妥协的时候,他们曾站在摩西这一边,他们是摩西的扈从和同胞,仍然保持着对主人活生生的记忆。在此后的数世纪中,他们和该民族以及祭司阶层相互合并,祭司的主要作用就是举行和监督仪式。除此之外,还要保护《圣经》,按照他们的目的进行修订。但是,所有的祭祀和所有的仪式归根结底不都是魔法和巫术吗?这些不都是曾被古老的摩西教义无条件地予以拒斥的吗?因此,从这些人中间不断地产生一代又一代的人,他们在起源上和摩西没有联系,但却被这种在朦胧中一点一点地发展起来的伟大而强有力的传统所吸引:正是这些人,这些先知们,不懈地宣讲古老的摩西信条——这个神祗摒除祭祀和仪式,只要求得到人们的信仰,过一种真理和正义(Ma’at)的生活。先知们的努力获得了持久的成功;他们借以重建古老信仰的那些信条便成为犹太宗教永恒的内容。使犹太民族足以感到荣耀的是,他们能够保留住这样一种传统,并且培育了为之摇旗呐喊的人——尽管对它的这种激励来自于外界,来自于一个伟大的外国人。
如果我不能诉诸于其他那些有专门知识的研究者们的判断,尽管他们没有认识到摩西起源于埃及,但他们也和我一样看到了摩西对犹太宗教的意义,那么,在做这种说明时,我就会感到不踏实。例如,塞林(1922,第52页)写道:“因此,我们必须描述一下真正的摩西宗教——他信仰他所宣扬的一个道德之神——把它描述为一定是该民族的一个小集团的必不可少的财产。我们一定不要指望在官方的崇拜中,在祭祀的宗教中,或者在人民的信仰中找到它。我们必然只能指望的是,从他曾经点燃的精神火炬中发现一点不时地爆发出来的火花,发现他的观点并没有被完全消灭,而且一直在默默地在某个地方对信仰和习俗发生着影响,直到迟早有一天,通过某些特殊经历的影响,或者通过特别为这种精神所感动的人们的影响,它才再次更强烈地爆发出来,并对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产生影响。正是从这个观点出发,以色列人的古代宗教史才必然会受到重视。任何人若想根据编年史,在最初500年的迦南人民的生活中,按照我们所探讨的宗教路线来构想摩西的宗教,那就一定会犯最严重的方法论的错误”。沃尔兹(Volz,1907,第64)说得更清楚:他相信,“摩西的那种被人为抬高了的学说最初只是很微不足道地被人理解和执行,直到在许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它才越来越深入人心,最终在那些伟大的先知者们当中它才恢复了元气,这些先知们继续着这位孤独的人的事业。”
看起来到此为止,我已经得出了我的研究结论,这项研究的唯一目的是把埃及人摩西这个人物同犹太历史联系起来。我们的研究结果可以这样用最简明的方式来表达。我们所熟悉的犹太历史具有双重性:两个民族群体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这个民族,这个民族又分裂成两个王国,在《圣经》的文字资料中有两个神的名字。对此我们又增加了两个新的内容:两种宗教的建立——第一种被第二种所压抑,但以后又浮现出来并取得了胜利,还有两位宗教创立者,他们的名字相同,都被称为摩西,而他们的人格我们却必须相互区分开来。所有这些双重性都是第一种双重性的必然结果:事实是,该民族的一部分经历了一次必须被视为创伤性的体验,而另一部分则逃脱了。除此之外,还有相当多的东西要讨论、解释和判断,只有这样,对我们纯粹历史研究的兴趣才能得到真正的明辨。一种传说的真正实质究竟何在?其特殊力量何在?怎样才能不至于否认个别伟人对世界历史的个人影响?如果人们只承认那些起源于物质需要的动机,那就会怎样亵渎了人类生活的丰富多样性?某些观念(而且尤其是宗教观念),是从什么根源获得了使个人和民族受其桎梏的力量?——要在犹太历史的这些特殊情况中研究所有这一切将是一项诱人的任务。继续我对这些思路的研究,将把我在25年前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中提出的观点联系起来。但是目前,我不再感到我还有力量这样做。
第三篇 摩西,他的人民和一神教
第一部分
序言一([维也纳],1938年3月之前)
怀着一个几乎无所失或完全无所失的人的胆量,我想第二次打破已经确立的意图,给我在《意象》杂志上的两篇关于摩西的论文[272]补充上我放在手头上的这最后一部分。我在上一篇论文的末尾说过,我知道我的力量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对此,我的意思当然是,随着老年的到来创造性力量的减弱[273];但是,我也在考虑另一道障碍。
我们生活在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时代。我们惊讶地发现,进步竟与野蛮结成了联盟。在苏维埃俄国,他们已着手改善曾处于残酷奴役下的亿万人民的生活条件。他们非常轻率地废除了他们的宗教“鸦片”,而且相当明智地给予他们合理数量的性自由;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服从于最残酷的高压统治,并剥夺了他们思想自由的任何可能。以类似的暴力方式,意大利人民正在接受服从秩序和责任感的训练。当我们发现,对德国人民来说,在没有任何进步观念的情况下,向几乎史前的野蛮时代的退化居然也会发生时,我们才感到从压抑的忧郁中喘过一口气来。不管怎么说,事情的发展结果就是如此,今天,保守的民主党人成了文化进步的保护者,而且奇怪的是,正是天主教会的制度强烈地反对向文明传播这种危险——迄今为止,天主教会可一直是思想自由和发现真理的进步力量的不共戴天的仇敌啊!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在天主教会保护之下的天主教国家里,也不知道这种保护将持续多久。但是,只要它继续存在着,我们自然就会犹豫,是否做过一些注定会引起教会敌意的事情。这并不是懦弱,而是谨慎。我们想避免为其服务的这个新的敌人比那个宿敌更危险,我们已经学会同那个宿敌进行周旋了。我们所进行的精神分析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受到天主教会猜疑般的注意。我并不坚持认为这样做是不公正的。如果我们的研究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把宗教贬低为人类的一种神经症,并且以同样的方式将其强大的力量解释为我们的个别病人的一种强迫性神经症,那么,我们一定会招致统治当局对我们的仇恨。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新的话要说,也不是因为我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没有把话说清楚[274];而是当时已把它忘掉了,如果我今天再来重复它,并且从一个为所有的宗教基础提供了标准的实例中予以阐明,那就不可能毫无作用。我们很可能会被禁止从事精神分析。这些粗暴的压制手段。对天主教会来说确实一点也不陌生;事实是,如果有人利用这些方法,它会觉得这是侵犯它的特权。但是,在我漫长的一生中已经无处不在的精神分析,却仍然没有一个家园,没有一个地方能比它诞生和成长的这个城市更能发挥作用的了。
我不仅这样认为,而且我知道我将使自己受到这第二种障碍即外部危险的阻挠,使我不能发表关于摩西研究的这最后一部分论文。我曾做过另一种摆脱困境的尝试,我告诫自己,我的担心是由于过高地估计了我个人的重要性:对当局来说,我选择要写作的关于摩西和一神教起源的问题,很可能是一件完全无关紧要的事。但是,我还不能肯定我对这个问题的判断。在我看来更有可能的是,当今世界人们对我的判断是把我看做是一个心怀恶意和喜欢煽动情绪的人。因此,我将不发表这篇研究文章。但这并不会阻止我写作。特别是因为我在两年以前已写过一篇[275],所以,我只需把它修改一下,并把它附加到前面那两篇论文中去即可。因此可以悄悄地保留着,直到有一天可以毫无危险地见到天日,或者直到能告诉某个得出同样结论和见解的人:“早在更黑暗的年代里就已经有人像你一样考虑过同一个问题。”
序言二([伦敦],1938年6月)
我在从事摩西这个人物的研究期间,那些压在我身上的异乎寻常的困难——内部的疑虑和外部的障碍——导致了这第三篇即这篇结论性的论文引用了两个不同的序言,这两篇序言相互矛盾,而且确实是相互抵消的。因为在写作这两篇序言的简短的间隔时间里,作者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早期我居住在天主教会的保护之下,因此担心发表我的论文会引起这种保护的丧失,担心会使在奥地利从事精神分析的学者和学生们会失去工作。然后,德国人突然入侵,而天主教会则证明,用《圣经》上的话说,是“不足以信赖的人或物”(a broken reed)。由于肯定现在我会受到迫害,这不仅是因为我的思想路线,而且因为我的“种族”——所以,我与我的许多朋友们一起,离开了这座自从我的童年早期就是我的家园达78年之久的城市。
我在美丽、自由、慷慨的英国受到了最友好的接待。现在我居住在这里,是一个受欢迎的客人;现在我可以发出宽慰的叹息了,重负已从我身上搬掉,我又能讲话和写作了——我差点说成是“和思想了”——像我所希望的或像我所必须做的那样,我敢于把我的研究的最后一部分公之于众了。
没有任何外部障碍存在了,或至少没有什么可以令我害怕的了。在我逗留此地的几周时间里,我收到了朋友们数不清的问候,他们对我的到来非常高兴,也受到了一些不认识的和确实是局外的陌生人的问候,他们只想表达他们对我在这里获得了自由和安全而感到满意。除此之外,我还收到另一类信件,经常使我这个外国人感到惊奇,这些信件很关心我的灵魂的状态,给我指出了基督的道路,并且想启发我关心以色列的未来。以这种方式给我写信的那些好心的人们可能对我还不太了解;但我预期,当这篇关于摩西的论文在我的新同胞中以译文的形式发表时,我将失去许多其他的人现在对我的同情。
至于内部的困难,一场政治革命和居住地的变迁却不能对此有什么改变。和以前不同,在面对我自己的工作时,我感到心绪不定。我缺乏那种本来应该存在于作者及其研究之间的那种整体意识和归属感。这似乎不是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结论的正确性。早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的1912年,当我写作《图腾与禁忌》一书时,我就获得了这种信念,而且此后只是变得越来越坚定。从那时起,我就从未怀疑过,宗教现象只是按照我们所熟悉的个体的神经症状模式才能理解——宗教现象是人类大家庭的原始历史中那些早已忘记的、重要事件的复归——宗教现象正是由于这个根源才获得了其强迫症的特征,因此,它们对人类的作用是强制推行它们感到满意的历史真理。只有当我扪心自问,我是否在我选定的这个关于犹太一神教的例子中成功地证明了这些论点时,我的怀疑才开始出现。从对我的批评意义上说,这本以摩西这个人物为出发点的书,就像是一个用脚尖保持平衡的舞蹈演员一样。如果我不能在对弃婴神话的分析解释中找到支持的证据,不能由此而转向塞林对摩西之死的猜想,这篇完整的论文就等于没写。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还是冒险写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