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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 五年

五年

  五年

  【经】

  5.1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5.2 杞伯姬来朝其子。

  5.3 夏,公孙兹如牟。

  5.4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

  5.5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5.6 郑伯逃归不盟。

  5.7 楚子灭弦,弦子奔黄。

  5.8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5.9 冬,晋人执虞公。

  【传】

  5.1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5.2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

  初,晋侯使士
  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
  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雠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適从?”

  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斩其袪,遂出奔翟。

  5.3 夏,公孙兹如牟,娶焉。

  5.4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

  5.5 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己于召陵,故劝之城其赐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孙不忘。吾助子请。”乃为之请于诸侯而城之,美。遂谮诸郑伯,曰:“美城其赐邑,将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

  5.6 秋,诸侯盟。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故逃归不盟。孔叔止之曰:“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失亲患必至。病而乞盟,所丧多矣,君必悔之。”弗听,逃其师而归。

  5.7 楚斗穀於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

  5.8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公曰:“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对曰:“克之。”公曰:“何时?”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本章约 945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