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

注1

  此处年代有误,应为1943年。——编者注

注2
  见A.L.Lowell:《公共意见与平民政治》,范译本,第183页。

注3
  见Krabbe:《近代国家观念》,王译本,英译者序,第9页。

注4
  见恩格斯:《费尔巴哈论》,彭译本,附录三,第175页。

注5
  同上书,第176—177页。

注6
  见Welhelm Blos:《法国革命史》第一卷,李译本,第11页。

注7
  同上书,第12页。

注8
  恩格斯:《费尔巴哈论》,彭译本,附录三,第178页。

注9
  见前述Krabbe:《近代国家观念》,王译本,英译者序,第13页。

注10
  见Krabbe:《现代国家观念》,王译本,英译者序,第7页。

注11
  同上书,第8页。

注12
  陈乐桥:《英美文官制度》,第5页。

注13
  Sombart:《现代资本主义》一卷第二分册,李译本,第531—532页。

注14
  恩格斯:《费尔巴哈论》,彭译本,附录三,第164—165页。

注15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郭、王合译本,第671页。

注16
  见苏联科学院历史学部编:《近代新历史》,杜译本,第63页。

注17
  苏联科学院历史学部编:《近代新历史》,杜译本,第66页。

注18
  这里指“斐特烈大帝及其父亲”。——编者注

注19
  以上参见Henderson:《德国简史》,第三、四章。

注20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郭、王合译本,第625页。

注21
  Sombart:《现代资本主义》一卷第二分册,李译本,第530—531页。

注22
  同上书,第533页。

注23
  参见Swain:《世界文化史》第二卷,沈译本,第169页。

注24
  以上参见库斯聂:《社会形式发展史大纲》第二册,高译本,第500—512页。

注25
  见前述Sombart:《现代资本主义》一卷第二分册,李译本,第532页。

注26
  见陈乐桥:《英美文官制度》,第5页。

注27
  见恩格斯:《费尔巴哈论》,彭译本,附录三,第176页。

注28
  见Seligman主编:《社会科学大辞书》第三卷,第72页。

注29
  见陈译本,第18页。

注30
  同上书,第31页。

注31
  见陈译本,第17—18页。

注32
  参见氏著:《中国经济史研究》,横川次郎编译本,第54页。

注33
  见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第183页。

注34
  Krabbe:《现代国家概念》,王译本,英译者序,第29页。

注35
  同上书,第9页。

注36
  见钱穆:“中国文化传统之演进”一文。

注37
  参见Swain:《世界文化史》下卷,沈译本,第46—47页。

注38
  见钱穆:“中国文化传统之演进”一文。

注39
  转引自钱亦石:《中国政治史讲话》,第98页。

注40
  Madjar:《中国农村经济研究》,陈、彭合译本,第69页。

注41
  同上书,第70页。

注42
  参见《新经济》(半月刊)第九期。

注43
  同上。

注44
  见《读书杂志》之《论战》第一辑拙作“中国封建制度论”。

注45
  以上参见拙编:《中国社会经济史纲》,第107—108页。

注46
  见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第232页。

注47
  Hegel:《历史哲学》,王、谢合译本,第201—202页。

注48
  Vargo的高见,转引自Radek:《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

注49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77页。

注50
  横川次郎编译:《中国经济史研究》,第157页。

注51
  章太炎:《检论·订孔上》。

注52
  苏渊雷:“孔学判摄”,见《新政治》第四卷第二期。

注53
  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第274页。

注54
  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第187页。

注55
  见方壮猷所撰“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中山文化季刊》第一卷第四期。

注56
  孙毓棠:“汉末魏晋时代社会经济大动荡”,《人文科学学报》第一卷第二期。

注57
  见前揭孙毓棠:“汉末魏晋时代社会经济的大动荡”。

注58
  此处“江右”疑误,当作“江左”。——编者注

注59
  参见拙编:《中国社会经济史纲》,第211页。

注60
  吕东莱语,参见《文献通考·田赋考三》。

注61
  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项。

注62
  《唐书·杜羔传》——引自前揭方壮猷:“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

注63
  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宋冗官冗费。

注64
  此处“10月2日”疑误,当作“10月1日”。——编者注

注65
  奥格:《近世欧洲经济史》,李译本,第127页。

注66
  转引自张纯明:《中国政治二千年》,第65—66页。

注67
  参见王栻:“籍俸与陋规”,《文史杂志》第三卷第一二期。

注68
  清王杰奏疏,见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卷,第260—261页。

注69
  清洪亮吉:“平邪教疏”,见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卷,第252页。

注70
  同上,洪亮吉疏。

注71
  清洪亮吉:“平邪教疏”,见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卷。

注72
  此处“他们”指农民。——编者注

注73
  见《群众》第七卷第十一、十二期。

注74
  见郭大力:《生产建设论》,第237页以下“论犁的进化”。

注75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郭、王合译本,第262页。

注76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郭、王合译本,第261—262页。

注77
  见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上册,第167—168页。

注78
  同上书,第168—169页。

注79
  见新生命版,陆璞译本,第69—70页。

注80
  见新生命版,陆璞译本,第71页。

注81
  见拙著:《中国经济原论》,附论四“中国官僚资本之理论的分析”。

注82
  本年表由张兴祥撰写。编写参考了厦门大学图书馆编:《王亚南校长著译系年目录》(1980年12月油印本),甘民重、林其泉:“王亚南传略”(《党史资料与研究》1987年第4期)以及朱立文编:《王亚南研究便览》(厦门大学图书馆参考咨询部1994年12月油印本)、《王亚南文集》(第一、五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7、1989年版)、《厦门大学校史》(第二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炳三:《囊萤之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王亚南纪念馆等有关资料。

注83
  见纸书第8页。

注84
  见纸书第10页。

注85
  见纸书“序言”,第3页。

注86
  见纸书第50页。

注87
  见纸书第55页。

注88
  见纸书第90页。

注89
  见纸书第33页。

注90
  见纸书第58页。

注91
  参见纸书第58—59页。

注92
  参见纸书第59页。

注93
  见《资本论》第3卷,郭大力、王亚南译,第704页。

注94
  参见纸书第110页。

注95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65页。

注96
  见纸书第57页。

注97
  同上。

注98
  见纸书第117页。

注99
  见纸书第126页。

注100
  见纸书第118页。

注101
  同上。

注102
  见纸书第119页。

注103
  见纸书第121—122页。

注104
  见纸书第78页。

注105
  见纸书第122页。

注106
  见纸书第144页。

注107
  见纸书第149页。

注108
  见纸书第150页。

注109
  见纸书第149页。

注110
  见纸书第156页。

注111
  见纸书第154页。

注112
  见纸书第187页。

注113
  见纸书第151页。

注114
  见纸书第161页。

注115
  见纸书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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