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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注 ·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因自然也。言者不知。造事端也。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含守质也。解其分,除争原也。和其光,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同其尘,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可得而亲,则可得而疏也。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可得而利,则可德而害也。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可得而贵,则可得而贱也。故为天下贵。无物可以加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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