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草有莘有藟,独食之则杀人,合而食之则益寿。
——《吕氏春秋》 [1]
公元前71年,在西汉都城,朝中权臣霍光的夫人霍显意图谋害许平君皇后,以便让自己的女儿当上皇后。当时,许皇后因为分娩而非常虚弱,霍显雇了一个名为淳于衍的女医为皇后准备补药:女医偷偷地把附子混入药中,进献给皇后服用。许皇后服了一些“药”后,抱怨头晕,怀疑药中有毒,淳于衍矢口否认。许皇后的状况迅速恶化,最后撒手人寰。 [2]
这场谋杀因为附子的使用而显得诡诈。致命的毒物附子导致许皇后悲惨死亡,然而它也是古代中国最常使用的药物之一。事实上,中国传统药学很少直接用毒,而是用各种制药技术,包括剂量控制、药物配伍和加工,把毒转化为药。汉代的医学著述已零星而简要地提及这些技术,至于更详尽的探讨和相关专著则出现在5—6世纪,它们为后来的药学著作奠定了基础。因此,猛烈之物在中国得以大量使用亟需医学技术的发展,以驯化这些危险的毒物,将它们变成有用的药物。
古代中国制药技术的传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自然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今,中医在西方世界的吸引力越来越大,这和想象中草药的“自然性”有很大关系,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西方合成药物的人工性。这一观点隐含着一种自然观,即自然是纯洁、干净、安全的。这种观念秉承欧洲启蒙时代的遗绪,清晰地将自然和文化划分成独立的、相互排斥的领域。 [3]如果说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这种遗绪推动了一种殖民计划:把包括中医在内的本土医疗传统贬抑为“原始的”或“不科学的”,借此建立西方现代医学的霸权, [4]那么在后殖民时代则发生了一种逆转,对中医的浪漫化看法使其成为西方生物医学以外一个颇有吸引力的治疗选择。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从中国传统医学的早期阶段开始,对药物的技术处理即构成了用药实践的核心。如果制备得当,猛烈的药物可能会很有价值。反过来,一种看似“自然的”药物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严重伤害身体。最终真正重要的不是现代头脑投射的抽象的自然概念,而是通过技术干预来转化药物的具体实践。
在到达医家手中之前,是谁在采集、加工药物?从汉代至六朝,随着药物种类的增多和制药技术的日益成熟,制药和贩药者逐渐从开药方的人中分离出来。在一些心存担忧的医家眼中,这样的分工影响了药材的质量和疗效。这一新情况促使这些医家撰文著书,阐明如何正确加工、使用药物。这个显著变化表明了中古中国对制药技术的高度重视,以确保药物质量。
在欧洲医学史上,人们使用有毒药物时对剂量控制的认识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代,当时的医生已注意到过量开药的危险。到了近代早期,瑞士医生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1493—1541)明确地阐述了控制剂量的重要性,其名言是“万物皆毒,无物无毒:唯有剂量可使一物无毒”。在整个西方医学史上,小心控制剂量一直是用毒疗疾的关键。 [5]
中国传统医学也早已认识到剂量的重要性。汉代药物学专著《神农本草经》的序录说:“若用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6]简言之,毒药的用量必须根据病人的反应小心调整。
但是这个关于剂量的陈述毕竟过于简单,它只是勾勒了一个笼统的原则,却没有提供具体的治疗指南。陶弘景在其《本草经集注》中进一步诠释了这段话,他先警告说,如果单独使用一两种毒药,如巴豆、甘遂等,不能贸然用最大剂量。接着他提出了一个详细的方案:根据药物的不同组合控制剂量,将一剂药中毒药的用量和药物成分的总数相关联。和毒药一起使用的其他药物成分越多,他建议服用的药丸越大,药丸数目也越多。 [7]相较于《神农本草经》在讨论剂量时仅涉及单一药物疗法,陶弘景在其注释中增加了更多对复方药的讨论,说明当时此类药方的勃兴。他在建议较大剂量地服用有毒复方药时,很可能考虑到了其不同药物成分之间的互动关系,此种互动抑制了毒药的威力。
此外,剂量的控制也有赖于稳定的测量体系。在序录的另一处,陶弘景说当时存在两种称重系统:一种是粗疏的古代称重法,另一种是汉以后发展起来的更精细的称重法。为了消除混乱,陶氏建议制备药物时采用后一种方法,以确保能对药材正确称重。 [8]说到如何称毒药,陶弘景另有建议。例如,他指出,在用到巴豆树的有毒果实时,必须首先去核去皮,然后以16枚果实重一分的标准称量。此方法不受果实大小不同的影响,提供了更精确的称重准则。 [9]
除了这些关于剂量控制的通用指南,陶弘景也在许多药物条目中强调了过量用药的危险。有趣的是,他指出了服食几种致幻药物的风险。比如,有一种叫“莨菪子”的草药能有效治疗癫狂,而过量服用令人“狂走”。因此,陶氏警告人们不可超过建议的剂量。但是,长期少量服用莨菪子却能强身通神。由此来看,不同的使用剂量,可以把同一草药转变为能治病、有害或健体之物。 [10]此外,陶弘景尤其强调饮食不加节制的问题,例如他告诫说,多食猪肉令人暴肥,多食杏子伤筋骨,多吃盐伤肺且引发咳嗽。即便是这些看上去无害的食物,忽视合适剂量的代价也是高昂的。 [11]
服药过量应如何治疗?陶弘景列了一个可以帮助减轻症状的物品清单,包括鸡子黄(即蛋黄)、蓝汁、粳米潘汁(即淘米水)、土浆、豉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物品大多数是家户中随手可得的寻常之物。除了治疗服药过量,诸如此类的物品也能解毒,如蜘蛛毒、乌头天雄附子毒,很可能是易得性使它们成为处理紧急情况时的合适的解毒剂。 [12]
除了剂量的控制,药物的配伍是安全使用毒药的另一项重要技术,这一概念早在汉代已清晰可见。药物配伍的规则已显现于此前讨论过的《神农本草经》的书写结构之中。该书把365种药分为三类,每一类药属于特定的等级:上药为君,中药为臣,下药为佐、使。然后,文本建议药物配伍时采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的方案,也可以是一君,三臣,九佐、使。 [13]有效的治疗就像成功治理一个国家,需要其成员的相互合作。
药物配伍与官僚组织的对应提供了一个鲜明的例子,揭示了政治思想对古代中国医学写作的强烈影响。 [14]汉帝国树立了一种意识形态,它根植于宇宙、国家和人君身体之间的共鸣关系。在这种天人感应的体系下,君主应该使其身体与宇宙的运作模式保持一致,并取法这种模式来治理国家。天人感应不仅保证了人君身体的活力,而且促成了政治身体的稳定。 [15]因此,汉代的医学著作充满了政治关联性。例如,《黄帝内经》为十二脏腑冠以官职:心者,君主之官;肺者,相傅之官;肝者,将军之官;等等。只有这些职官和谐工作,才能维持身体健康。 [16]汉代本草著作中的药物配伍是这种关联性思维的又一个例证。当身体处于紊乱状态时,为了恢复健康,就要派出相互协调的药物/职官。
但是,向政治看齐并不是汉代认识药物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方案是“七情”,它用人际互动比拟并定义药物之间的关系。《神农本草经》将七情描述如下:药物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 [17]除了第一种类型指单一药物疗法,其他六情定义了有不同效应的药物配伍,从相互促进到相互灭杀。“情”这个字值得我们注意。与上文讨论的政治组织不同,它指向人与人的关系。在先秦两汉的思想中,“情”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其在汉代学者的争论中呈现出多样的意涵。一些人认为“情”描述的是一个人需要合理控制的情感,另有一些人则认为“情”是人们为了使自我和宇宙的运转模式保持一致,而自发地对特定情况作出反应的方式。 [18]“情”在《神农本草经》中另有不同的意涵:它不是指在个人层面上的情感或自发反应,而是描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因此,“情”在汉代药学著作中是一个涉及关系的概念,换言之,药物没有固定的特性,其效果会因为与之协同发挥作用的其他药物而有很大差异。
下面我们来仔细地看看这些药物关系。在《本草经集注》中,陶弘景对这些关系做了进一步解释,并列出了141种药物,指出每一种药物的七情配伍。 [19]除开单行,前两种“情”,即相须与相使,指的是两种药物相互增进药力的关系。在相须的情况下,第二种物质对于药物发挥作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陶弘景常指明这些必要的物质为火、水或酒,表明了药物炮制的重要性。至于药物相使,指第二种药可以提高第一种药的活性,尽管它对疗效来说并不是至关重要的。有时这种情况会用到两种毒药,如钩吻与半夏配伍。有时寻常物质也被用作“使”,如大豆为有大毒的草药狼毒之使。 [20]陶弘景评述说,药物相须、相使,不必同类,犹如烹调时鱼、肉、葱、豉共相宣发。 [21]
后四种关系——相畏、相恶、相反、相杀——指通过第二种药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来约束第一种药的效力。虽然《神农本草经》不鼓励在遣药组方时采用相恶、相反的配伍,因为它们会削弱药物的力量,使其失效,但是陶弘景不认为这是金科玉律。他说,即使两位将领互不喜欢,他们仍然可以联合支持同一个政权。与此相似,虽然两种药物的效力会减弱,但它们仍然可以一起惠及身体。 [22]陶弘景还指出了相恶与相反之间的微妙区别。在相恶的情况下,抑制作用只是单向的——牛黄恶龙骨, [23]而龙骨得牛黄更良。陶氏用人作类比来解释这一点:“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相较而言,相反是双向的——两个“人”互为敌人。例如,雌黄和胡粉 [24]相遇后会变得“黯妒”,结果胡粉变黑,雌黄也变色。 [25]说到毒药的使用,最相关的是相畏的配伍,它指的是需要第二种药来减缓但又不抵消毒药的效力。例如,陶弘景强调,无论什么时候用半夏都必须加入生姜,以抑制其毒性。 [26]否则,半夏便太过危险,不能摄入。
最后,相杀指两种药物的活性都被消灭。此种配伍显然不具备治病疗疾的价值,其实际目的是用解毒剂来对抗毒药。中国传统药学除了认定毒药的医疗用途,也指出了多种类型的中毒并提供了治疗方法。事实上,陶弘景在其著作中列举了一系列解毒剂,用来治疗因动物攻击(蛇咬、蜂蜇等)或误用猛药而中毒的病例。 [27]正因如此,使毒药“畏”的物质和那些能“杀”毒的物质重合,例如甘草、大豆、生姜、人参和蓝汁等。剂量很可能是让这些物质以两种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除了剂量控制与药物配伍,中国早期的本草著作还讨论了影响药物使用的另外两个因素。首先,剂型十分重要。据《神农本草经》所述,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兼宜者,每种药物根据其药性选择合适的剂型。 [28]一般说来,汤剂发挥药效比丸剂、散剂更快,因为前者容易被身体吸收。因此,有毒药物经常制成丸散服用,以防止对身体的打击过大。陶弘景认同这样的理念,列出了一系列他认为不宜入汤酒的药物,其中有许多是毒药。 [29]
其次,药物的效果因具体的身体状况而异。陶弘景在其《本草经集注》中指出,虽然药性是决定疗愈力的基础,但医家亦应注意病人具体的身体状态。例如,他们需要考虑一个人的身体是虚或实,由此需要补或泄; [30]考虑男女老少、苦乐荣悴,还有病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所有这些个体特征都可能影响药物的作用。为了支撑这一观点,陶弘景举例说,当时的名医褚澄治寡妇、尼僧的方法不同于治妻妾。在该病例中,女性的性活动改变了自己的身体,以至于需要调整疗法。 [31]
许多药物在使用之前要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早期的药学文献里出现了一个专门术语来指称这套技术:炮炙。 [32]所以,我们发现在中国传统药学里有两大类药物:生药与熟药。后者包括许多毒药,它们需要一系列技术来削弱其猛力。
中国的药物加工是如何开始的?“炮炙”的词源提供了线索,这两个字的部首均为“火”,说明与加热有关。根据东汉的字书《说文解字》,“炙”指把肉放在火上,“炮”的意涵与之类似,但更具体,指炙烤带毛的肉。 [33]显而易见,两个汉字都指烹饪方法。早在成书于西周的《诗经》中,我们就能看到“炮”作为一种烧烤方法的意涵,其中一首名为《瓠叶》的诗描述了主人烤兔肉欢迎其宾客。 [34]《诗经》已指出“炮”与“炙”是不同的烹饪技术:“炮”意为烤新杀的未去毛的兔子,而“炙”指的是烤切割过的尚柔软的兔肉。 [35]后来,“炮”也意为烤外面裹以草、涂以泥的肉。 [36]至战国时期,“炮”已成为重要的烹饪方法,可与其同音字,意为厨师的“庖”互换使用。在指称药物加工时借用这个字,暗示了古代中国烹饪与制药技术之间的紧密联系。 [37]
药物加工的具体技术和程序是什么?“炮炙”一词表明要用到火,这是烹饪的要素,然而加热只是丰富的制药技术中的一部分。例如,《神农本草经》提及使草药干燥的两种方法:曝干与阴干。这大概是为了不同程度地保存药物中的水分。 [38]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更详细地解释了这些制药技术,包括切、捣、研、筛、洗、渍、煮、炙,等等。他非常关注毒药的加工,详尽地阐明应如何炮制巴豆、半夏和附子。 [39]要驯化这些毒药,关键在于精巧的炮制技术。
要说明药物加工的重要性,附子是一个绝好的例子。在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附子被誉为“百药长”,有大毒,因此需要小心炮制。这味名药包括一组乌头属植物,古代文献资料对它们的称呼五花八门(附子、乌头、天雄、侧子、乌喙、堇)。由于对这些植物的描述多种多样,有时甚至相互矛盾,而且同一物名在不同文献中指称的对象并不一致,因此很难精准地将它们与现代植物学中的物种相对应。 [40]一般情况下,这些名称指的是一年中不同季节采收的乌头属植物块根的不同部位。比如,乌头指的是母根,春天采收,那时侧根尚未发育,而附子是夏天生长出来的侧根。天雄则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母根,它从不生长侧根(见图2.1)。相应地,这些不同类型的附子类块根被认为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天雄的所有药力都聚集在母根上,毒性最强,而侧生的附子毒性要弱很多。中国传统药学认为这些不同种类的附子类块根有不同的药用价值。 [41]
当代中医实践里共用到50多种附子类药物,以川北产的乌头(Aconitum carmichaelii)为最多。 [42]根据现代药理学的研究,附子类药物里主要的有毒成分是乌头碱:口服0.2毫克就足以使人中毒,出现头晕、恶心、四肢麻木的症状;3—5毫克会使人死于心血管和神经系统衰竭。但是当小剂量用药时,附子类药物中的乌头碱和其他类型的生物碱能止痛、消炎、强心。因此,使用附子类药物的关键是如何削减其毒性,但同时保存其疗愈力。 [43]
展示附子类药物在早期就被用于医疗的证据来自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医方集(约公元前168年)。在这些医方包含的200多种药物里,乌头被称作“乌喙”,它是医方中第二常用的药物(21次),仅次于另一种有毒植物“桂”。 [44]在大多数情况下,乌喙外用,并常与其他药物配伍,治疗金疮、痈疽、痂痒和瘙痒。内服时它可以作为补气的滋养品,提高性能力,延年益寿。也有一些医方认为服用乌喙能使人快速奔跑,显示其神力。 [45]
图2.1 三种附子类药物。这些药物图谱出自11世纪的《图经本草》,它是现存最早的带有药物插图的本草著作。图中的附子产于梓州(川北),乌头产于龙州(川北)。最右侧的药图为天雄,未标明产地。这些药图保存在《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蒙古定宗四年(1249)平阳张存惠晦明轩刻本]中。本图片承蒙美国国会图书馆允许使用。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附子类药物一直流行,其种类更加多样,医疗用途也有所变化。此类药经常出现在从武威(在今甘肃)一座古墓里出土的一组医方中,该墓可上溯至东汉早期,墓主情况不详。引人注目的是,在36个医方包含的100种药物中,附子类药物用得最多(在16个医方中出现了18次)。马王堆的医方只用强劲的乌喙,与此不同,武威的医方主要用药力较弱的附子,暗示东汉时期人们已日益意识到该药物的威力。与之相应,在武威医方中附子常用以治疗内疾,如久咳、伤寒和痹症,而其滋补和神奇的功能消退了。虽说如此,武威汉墓中的医方偶尔也用毒性很大的天雄,来治疗男性生殖系统疾病。 [46]随着医方中不断用到附子类药物,乌喙和附子也出现在公元前1世纪一本儿童字书列举的基本药物中,这说明在汉代这类植物可用来治病是一种常识。 [47]当时这类药并不昂贵,和丝绸制品的价格差不多。 [48]
为什么附子类药物在古代中国如此流行?《神农本草经》确立了中国传统医学药物治疗的一条基本原则,即治寒以热药,治热以寒药。 [49]值得注意的是,附子类药物被看作是一类热力十足的物质,主治风寒、血瘕、寒湿痿躄、膝痛等寒证。 [50]汉代频繁使用附子类药物,说明当时的医者普遍担心体热流失导致生命枯竭。因此,这类药的热性使其具有强力驱寒以恢复身体活力的功效。
像附子这样的猛药很容易变成致命的毒物,这把我们带回到本章开头的宫廷谋杀,附子在这桩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虽然附子是一种用途广泛的药物,但未经加工的块根因为毒性极大而很少使用。女医淳于衍很可能把一些生附子混到药里,这剂药本用来滋补许皇后产后的身体,却最终导致了她的夭亡。故事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许皇后抱怨服“药”后感到头晕,这对我们现代读者来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症状,但当时的医学著作往往把毒药引发的强烈感受当作其疗效的标志。 [51]此种解释很可能增加了淳于衍声称此“药”无毒的可信度,消除了许皇后的疑虑。药与毒之间仅一线之隔,生与死之间也是如此。 [52]
因为有毒,附子在用来治病之前必须经过细心的加工。马王堆和武威的医书已提及炮制此类药物的各种方法,包括冶、酒渍、煮、煎、炙、㕮咀,但没有提供技术细节。 [53]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些制药技术,我们需要来看六朝时期的一部著作,其记述更详赡。该书名为《雷公炮炙论》,是中国首部探讨药物炮制的专著。其成书时间尚有争议——一些学者认为它是5世纪的著作,而另一些学者提出其成书时间应更晚一些,当在隋代或唐代。 [54]书名提供了某种暗示,因为“雷公”可能指向两个人。该名字或许指传说中上古时代的雷公,他受教于黄帝,成为制药鼻祖。雷公作为中国药物炮制学祖师的形象贯穿了整个帝制时期。此外,这个名字也可能指一位生活在5世纪的历史人物雷敩。我们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只知他是南朝刘宋的一名官员。他可能是根据一位叫作晏先生的丹家的教导写就此书,因为他在书中多次提及此名字。 [55]但是,书中讨论的一些药物,如砒霜,在六朝时期的中国不大可能出现。 [56]很有可能的是,该书经过漫长的时间才成形,其核心形成于5世纪,后来在隋唐时期又增补了一些内容。
《雷公炮炙论》共三卷,载述药物总计300种。 [57]该书在每个药物条目之后阐明炮制方法,并常常指导人们如何在自然界中正确地辨识该药物。以附子类药物为例,《雷公炮炙论》先区分各具独特形态的六种类型(乌头、乌喙、天雄、侧子、木鳖子、附子),然后描述加工附子的两种技术:
夫修事十两,于文武火中炮,令皱坼者去之,用刀刮上孕子,并去底尖,微细劈破,于屋下午地上掘一坑,可深一尺, [58]安于中一宿,至明取出,焙干用。夫欲炮者,灰火勿用杂木火,只用柳木最妙。若阴制使,即生去尖皮底了,薄切,用东流水并黑豆浸五日夜,然后漉出,于日中晒令干用。凡使,须阴制,去皮尖了,每十两,用生乌豆五两,东流水六升。 [59]
附子可以用两种不同方法加工:炮或浸,其不同之处在于所需的时间和技术的复杂程度。炮比较快(一昼夜),但需要控制好火候,并使用特别的木料(柳木),还需要懂得如何预测吉凶,以便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让附子冷却。浸耗时更长(五昼夜),但因为东流水和黑豆都不难获取,所以更容易操作。《雷公炮炙论》推荐采用后一种附子加工技术,很可能是因其相对简单。
但什么是“东流水”呢?从字面上看,它指从向东流的小溪里收集的水。这种水被认为具有净化的力量,这一观念可追溯至汉代。据《后汉书》记载,每年春,汉代官民都要到向东流的河边行洗濯祓除之礼,以去除前一年的污垢与疾病。 [60]后来在六朝时期,许多炼丹术士吸收了这一观念,因为他们很重视炼制丹药之地的纯洁性。他们经常把丹房建在深山里向东流淌的溪流旁,用其水送服制好的丹药。 [61]对于炼丹来说便于取水当然很重要,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仪式意义,目的是净化炼丹场所、丹药和炼丹者的身体。东流水在附子的炮制中可能也起到类似的作用,即洗涤草药、去除杂质。这个例子很有代表性,也就是说,《雷公炮炙论》不仅详细探讨制药的物质操作过程,同时也吸纳了当时盛行的仪式思维。
在中国药学的形成期,哪些人参与了药物的加工与使用?《后汉书》讲述了一个韩康卖药的故事。韩氏出身望族,常采药于名山,卖于长安的集市,30余年从不接受还价。此种奇特的行为使其出了名:一名女子想买他的药而他拒绝改价时,该女子立刻知道了他是谁。 [62]如果韩康根本不愿讨价还价,他卖药的动机是什么?
谜底在于韩康的显赫家世,这种出身使他有资格做官。汉桓帝(132—168)遣使者带上厚礼请韩康入朝为官,但他不肯,最终逃到山中,以免俗事缠身。因此,卖药成了门面,他可以以此隐藏身份,享受隐士生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故事出现在《逸民列传》中,“逸民”指那些才华横溢但对政治不感兴趣的人。除了韩康,《逸民列传》中还有两位隐士也在山中采药为生,不愿出仕。 [63]换言之,采药、卖药与离经叛道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
《后汉书》中的其他故事把卖药人描绘成拥有奇异才能的人。蓟子训年轻时卖药,百年后容颜也没有变化。 [64]一位名叫段翳的医者在一场事端发生前就把膏药给其弟子,让他医治此事导致的头伤,显示其未卜先知的能力。 [65]在另一个故事里,有老翁在集市上卖药时悬一葫芦于店门前,市罢即跳入葫芦中。后来,这位老翁显露了许多不可思议的神奇能力。 [66]尽管这些情节看似怪诞离奇,但它们揭示了汉代和药物打交道的人的一个重要特征:他们不是一心从事药业的专家,而是拥有多种技能,包括很多奇能秘技的人。这几个故事都出现在《后汉书·方术列传》中,它生动地讲述了一群通常被称为“方士”之人的故事。所谓“方士”,是指修习各种奇法秘术——包括星象、占卜、驱邪、相面、炼丹和医药——的技术行家。 [67]和精通经史的士人相比,这些神异人物的社会地位较低——汉代正史视其为异类,但依然充满敬畏地书写他们的技艺。药物炮制和炼丹术之间的联系尤为紧密,因为它们都涉及物质的转化。 [68]有可能像韩康这样的方士,隐居山中采药并不只是为了逃避政治,也是为了炼制丹药以延年益寿。汉代的药物制备由此和一群边缘化的、掌握了神秘知识的方士联系在一起。
此种情况在六朝时期发生了变化,我们看到采药、卖药和用药的不同层面出现了越来越细的分工。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的序录中详细地介绍了炮制药物的不同方法,在这部分内容的开头,他就感慨当时许多药物都采自江南,而不是蜀地和北地这些最佳产地。这些药因为质量低劣,所以不能有效地治疗疾病。他接着说道:
又市人不解药性,唯尚形饰。上党人参, [69]殆不复售。华阴细辛,弃之如芥。 [70]且各随市相竞,顺方切须,不能多备诸族,故往往遗漏。今之所存,二百许种耳。众医睹不识药,唯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采送之家,传习治拙,真伪好恶莫测。 [71]
在这段话中,陶弘景指出了药物流通链条中的三类人:采送之家、卖药的市人和开方的医家。对于第一类人我们了解不多,只知在陶弘景看来他们的技术并不高明。除了采药,他们可能也参与药材的加工,引文中的“治”字暗示了这一点,这个字也出现在《雷公炮炙论》中。 [72]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中也用了另外一个词“药家”,他们的工作可能和采送之家重叠。陶氏对他们持批评的态度,称许多时候药物无效,是因为这些药家无能,而不是医者的错。 [73]更糟糕的是,这些药材供应者有时会生产假药来赚钱。陶弘景记录了生产假药的一系列方法:用醋煮钟乳石使其变白,把细辛的根浸在水中使其变直,用蜂蜜蒸黄芪使其变甜,把酒洒在当归上使其变润,把螵蛸粘在桑枝上, [74]把蜈蚣脚染成红色。 [75]这些例子中引人注目的是陶弘景对药材真实性的关注:药材供应者的欺骗行为连累了医者行医,他试图通过此书提供可靠的制药知识来纠正这一状况。
和《后汉书》里描述的睿智、有奇能异技并带有几分神秘色彩的卖药者不同,市人在陶弘景的著作中蒙上了负面的色彩,被形容为无能而贪婪。这些人之间的竞争反映了5世纪中国药物市场的繁荣,这驱使他们巧用手段以吸引顾客——他们在意药物的“形”,暗示这些商品的医疗用途不一定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陶弘景对市人的态度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依赖他们获得药物知识,他曾多次指出某些药物不为人知,因为即便市人亦无识之者; [76]另一方面,他批评他们无视药物的质量,更有甚者靠卖假药牟利。 [77]
此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是陶弘景所处时代政治动荡的结果,当时游牧民族建立的北朝政权和汉人建立的南朝政权相对峙,陶氏正是南朝人。漫长的政治分裂阻碍了药物流通,致使南方不得不用次品药。虽说如此,南北边境的集市仍允许有限的药物交易。此前的研究已揭示,5世纪至少存在三个这样的药市,其中两个在西部,一个在梁州(今陕西汉中),一个在益州(今四川盆地),还有一个在东海岸的小岛郁洲(在今江苏连云港)。南北双方和平共处时,贸易是合法的,但是当政治局势紧张时,走私就取代了开放贸易。 [78]可以想象,陶弘景书中的市人也会去类似的交易中心,把来自远方的优质药物带给当地的顾客。
最后,位于药物流通链末端的是医家。虽然陶氏本人从未行医,但他来自一个世代为人看病的家族,他希望通过编纂《本草经集注》一书延续家族的医疗事业。 [79]在此背景下,陶弘景对前两类人的批评显示在他的时代,随着药市的发展,医家们对药品质量的担忧与日俱增。这种担忧来源于药市的发展拉开了他们与其所开之药的源头之间的距离。陶弘景在其书中详细阐述应如何鉴别、炮制药物,试图借此厘清对医家们而言往往模糊不清的药物知识,以便他们正确辨识药物,实现预期的治疗目标。
陶弘景的忧虑得到了当时的名医徐之才(约492—572)的应和。徐之才出身望族,祖籍东海(在今山东),从4世纪至6世纪,家族八代一直行医。此异常悠久的行医传统不仅为徐氏家族带来社会声望,也为他们赢得政治资本,因此徐氏一族有多人出仕南朝和北朝朝廷。徐之才本人被任命为北齐朝廷新设的“尚药典御”,监管皇室的诊治与用药。 [80]在他编纂的几部医学著作中,有一本名为《雷公药对》的专著叙述了药物配伍原则。徐之才在序录中说:
古之善为医者,皆自采药,审其体性所主,取其时节早晚,早则药势未成,晚则盛势已歇。今之为医,不自采药,且不委节气早晚,只共采取,用以为药。又不知冷热消息,分两多少,徒有疗病之心,永无必愈之效。
他悲叹:“此实浮惑。” [81]
徐之才把当时的医者缺乏药物知识部分归咎于他们不亲自采药,这有可能是采药、卖药和用药之间的分工造成的,这一点前文已讨论过。医家与药物源头的距离拉大不利于他们行医;由于对采药时间一无所知,他们错失了关于药力的关键信息。然而,徐之才并不是建议其读者退回到从前的日子。鉴于在徐之才的时代药物种类大量增加,炮制技术日趋复杂,医家已不可能掌控药物流通链的所有环节。为了应对这一新的挑战,他制定了一套制药、用药的标准,以指导医家们的实践。作为一名朝廷医官,他写这部书可能是政府应对当时混乱的药物使用的一种策略。或者,考虑到他的家庭背景,他建立这些制药指南也有可能与陶弘景的努力相似,是为了帮助徐氏一族的行医事业。无论其动机为何,显而易见,在5—6世纪的中国,医家越来越担心他们逐渐远离了采制药物的活动以及相关的治疗知识。因此,陶、徐著作的出现,彰显了当时的医家为了消除混乱、提高疗效而整理和规范医药知识的努力。
从中国传统药学创立之始,制药和用药的技术在转化药物,尤其是有毒药物中就必不可少。这些药物的功能并非固定不变;它们是具有高度可塑性的物质,其效果随着剂量的调整、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和炮制方法的不同而发生很大变化。其他因素,诸如剂型、药材采收的地点和时间、每个病人特定的体质等,也很重要。这些多样的技术是药物物质性的关键面向,它们构成了古代中国制药实践的核心特征:医家们敏锐地意识到,任何一种药物的效果都会因药物炮制和使用方法的不同而改变。技术干预对于开发附子等毒药的医疗用途尤其重要,其关键在于能在减轻其毒性的同时又保留它们的疗愈力。
中国传统药学中药物的这种流动的物质性,和现代生物医学中“活性成分”或“有效成分”的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代生物医学认为,从一种物质中分离出来的特定化学成分决定其疗效。这一观念发端于19世纪的欧洲,已成为现代药物学中药物开发的黄金标准。 [82]但是,在中国药物史的早期,人们不认为药物包含这样一个纯粹的、不变的物质核心;决定疗效的是药物的具体语境——它和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它的炮制,它作用于特定身体的模式。在这点上,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和菲利克斯·加塔利(Félix Guattari)提出的“药物集合”(drug assemblage)概念是有启发性的。他们在讨论精神类药物的功能时,质疑将这些物质还原为确定分子的观点,提出药物通过和流动的身体的相互作用,可以产生多样的效果,以数种方式改变一个人。 [83]与此相类似,我们也不能把中国传统药学中的任何一种药看作独立、自足的实体,而应将之视为在一个集合里发挥作用之物,在这个集合中它的行为总是和其他事物息息相关(relational)。
将这种对于药物物质性的理解付诸实践发生在制药者的构成出现显著变化的汉代至六朝。在汉代,方士介入了与药物打交道的方方面面,这是一群不拘一格的高人异士,拥有隐秘的知识和神奇的力量。他们虽然偶尔会应朝廷之召提供其技能,但大都游离于社会边缘,过着隐士的生活。在5—6世纪,随着药物种类的扩增,我们看到制药活动日益专业化,采药和卖药从医疗实践的用药中分离了出来。与此同时,与政治生活关系密切的士族医家积极撰写医书,书中经常流露出他们对这一新情况的关注。在此时期,关于如何辨识、采收和炮制药物的指南剧增,表明了他们为规范制药知识,提高疗效所做的努力。由此,他们也为自己赢得了社会和政治声望。
此外,5—6世纪中国药学图景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政治形势的结果,当时对立的南北政权阻碍了药物流通,致使假药在南方泛滥。6世纪末之后,统一的隋唐帝国推动药物知识在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和传播,情况开始为之一变。不像之前的几个世纪,医学著作由关注医药的有才能的个人编撰,隋代和初唐时期,国家不断涉足医学,成立新的医学机构、制定律法、编撰新的本草书以监管药物的制备和使用。在此新时期,毒药使用的治疗逻辑和政治统治产生了共鸣,并引发了强烈的社会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