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就是“大宗师”,而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因此,理解《大宗师》一篇的主旨,首先就要理解庄子为什么要写“真人”,“真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真人”在庄子思想中又具有怎样的人格意义。庄子在第一次提出“真人”与“真知”的观念时,曾概括性地指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就是说,真人已经超越了一切世俗社会、现实世界的束缚,进入了精神高度自由而又宁静平和的心灵世界,而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则是透露出真人的所谓“登假于道”的“知”,就是“有真人而后有真知”的“真知”。说到“真人”,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庄子每每提到“真人”,均在“真人”前冠以“古之”二字,这又是为什么?
“真人”“真知”虽然首次现身于《大宗师》,其实早在《齐物论》中就已经露出端倪了。不过,那时庄子仅称其为“古之人”: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古之人”以及“其知”可与《大宗师》中的“真人”“真知”互为补充,相互发明。古之人的时代,人与万物与道皆浑然一体,人与万物都是道的体现。即便到了“以为有封焉”的时代,古之人心中仍“未始有物”,没有“成心”,没有是非。所以,“古之人”的时代就是“真人”的时代,古之人对天地万物“未始有物”、“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的认识便是庄子心中的“真知”。这样的“真知”是古之人时代,人对天地万物的普遍“认识”,无需传授,亦无需学习。每一位古之人都是“真人”,每一位所具有的“知”都是“真知”。那是一个道通为一、万物一齐的时代。而进入“有是非”时代之后,“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是非之心导致了人们对“道”的认识的残缺,从此,只有真人才具有“真知”。后人若想得到“真知”,就只有投身真人门下,经过修德充德,以致德满,最终“知之能登假于道者”,成为如“古之人”一样的真人。这,就是庄子所说的“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
需要澄清的是,真人没有是非之心,不为外物所扰,所谓“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并非就是后世道教所推崇的类似于仙人的“真人”,而是像郭象所说的:
虽不以热为热而未尝赴火,不以濡为濡而未尝蹈水,不以死为死而未尝丧生。故夫生者,岂生之而生哉,成者,岂成之而成哉!故任之而无不至者,真人也,岂有概意于所遇哉!
真人是与“道”融为一体的人,他们不惧入水却不会有意入水以显示其“入水不濡”,不惧入火也不会有意入火以显示其“入火不热”。真人不会有意去做什么以显示自己的存在,不在意自己所遇到的是什么样的情境,总是以不变之“道”去应对世间的万变。因此,真人的内心才可以是宁静平和的: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
“寝”,睡觉;“觉”,醒;“甘”,精美;“嗌”,喉咙;“哇”,障碍;“嗜欲”,嗜好,欲望;“天机”,天然的机缘。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代的真人,睡觉时不做梦,醒来时没有烦忧之事,饮食不求甘美,呼吸深沉。真人呼吸用脚跟,普通人呼吸用喉咙,被人所屈服的人,话常常堵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奢求欲望太多的人,成为得道者的机缘就很浅。
真人因有“真知”而不为外界天翻地覆的变化所动,自然“其寝不梦,其觉无忧”。这两句强调真人心境的平静,与《齐物论》中大知小知“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的恐怖人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真人之息以踵”,描写真人无是无非,对一切都能淡然处之,呼吸深长,心境宁静,而众人因终日热衷于是非之斗,自然“之息以喉”。但是,真人与众人的根本区别还在于“欲”与“求”上。众人有“欲”有“求”,便会随时感到外在的压力,也容易屈服于外在的压力,往往“其嗌言若哇”,成为得道者的天机也就远远低于他人;而真人无“欲”无“求”,因而才能享受“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的平静。
真人无欲无求。众人虽有欲有求,但庄子仍不否定众人可通过充德灭欲而最终成为得道者,成为真人的可能性。庄子将生活于人间的具有大宗师“责任”的真人与众人相比较,正是要说明众人与真人之间的距离并不十分遥远。
生与死,是庄子所探讨的重要哲学问题之一。古之人“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此物与彼物、“我”与物虽有形式的不同,但其间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所以,古之人视生死为“物化”的一种形式。“古之真人”与“古之人”有着相同的生死观: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说”,同“悦”;“恶”,厌恶;“出”,指生;“入”,指死;“距”,同“拒”,抗拒;“翛然”,形容轻松自如的样子;“往”,指死;“来”指生。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代的真人,不知道悦生,不知道恶死。出生不欣喜,死去也不抗拒。无拘无束地离开,也无拘无束地到来,仅此而已。不忘自己从何处而来,不求最终的归宿;欣然接受生的事实;忘掉生死,回复自然,这样就可以称为不因个人的心智而损害“道”,也不以人为的努力去助自然。这就是真人。
庄子在《齐物论》中曾特别讨论生死问题。相比较而言,庄子在《齐物论》中,虽然并没有特别表现出对生的厌恶,但从骊姬出嫁、大圣梦、特别是蝴蝶梦的字里行间,或多或少流露出庄子对众人所恐惧的死亡世界的欣羡。但《大宗师》中所展示的真人的生死观,对死亡世界的欣羡已全然不见,更多的则是以潇洒、轻松、豁达的心态来看待生死。真人心中的生死,就像每天所要发生的“出”与“入”、“往”与“来”、“始”与“终”一样平常,一样随意。活着,不值得特别陶醉喜悦;死去,也犯不着有意去抗拒,一切都顺应自然,听之任之,自由自在地生,也自由自在地死,有了这样的“真知”,就不会“以心损道”,就可与道为一了。这不但是古之真人的生死观,也是今之真人的生死观。“是之谓真人”而非“是之谓古之真人”,说明今之真人就是古之真人。
“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不知说生,不知恶死”,是真人平静坦然的内心世界的写照。而顺应自然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不对外物施以任何的压力,不强求什么,不执着于一己之念:
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頯;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心志”,精神专一,没有杂念;“容寂”,容貌安闲、宁静;“颡”,额头;“頯”,质朴的样子;“凄然”,严肃而不冷酷的样子;“暖然”,温暖和煦的样子;“极”,极点,极限。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像这样的人,用心专一,没有杂念,看起来安闲宁静,神态端正质朴,严肃时像秋天一般,温暖时则如同春天;其喜怒如四时的变化一样自然,与自然万物包括人的相处适宜,没有人能知道真人的极限究竟在哪里。
这几句说的是具有真知的真人在人世间是如何待人接物的。真人,既是道的体现,也是具体可感可知可为人师的人。他们也有着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但真人的喜怒哀乐与普通人的喜怒哀乐的最大不同,在于常人的喜怒哀乐往往出于成心,是为一己之得失,为是非之争而喜怒哀乐。而真人的喜怒哀乐则顺应自然,与四时相通,与道相通,是道的自然显现。因此,真人的胸怀容得下天地万物,“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真人是生活于人间的得“道”的“大宗师”,有着“莫知其极”的巨大潜力。在庄子看来,既然真人可与世间一切自然和谐地相处,也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感化周围的一切,就如同圣人之用兵一样:
故圣人之用兵也,亡国而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
“用兵”,发动战争;“亡国”,亡人之国;“利泽”,恩泽;“爱人”,指获得“爱人”的名声。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所以圣人发动战争,灭亡了别的国家却不失去民心;让圣人的恩泽施惠于千秋万世,而不是为了获取“爱”民的名声。
这一段显得十分突兀,似乎与前后文的关系不很密切,因而被一些研究者视为衍文,例如陈鼓应的《庄子今注今译》索性把这一段全部删去。不过,从真人的“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突然转到“故圣人之用兵也”,其实也透露出庄子对现实社会中圣人的期望。这样的意图,在“内篇”中不时有所闪现。如《逍遥游》中往见藐姑射之山后“杳然丧其天下”的尧,《齐物论》中“不从事于务”的圣人君主,就都表现出庄子对君主所寄予的希望,他希望君主也能通过充德得道最终像尧一样成为使天下人免于刑戮杀伐的无名圣人。联系到真人,庄子认为真人所具有的无穷潜力,同样可以存在于君主身上。如果君主也能“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即便发动战争,也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利,那就不致于像卫灵公那样造成“死者以国量乎泽若蕉”,反而可以赢得被征服国的“人心”,并且“利泽施乎万世”。
庄子认为倘若人人都能具有真人的胸怀,那就必定会“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师者可成为真人,养生处世者可成为无己的至人,执政者可成为无功的神人,君主则可成为无名的圣人。可是,为什么不是人人都可以得道?妨碍人们修德得道的主要障碍是什么?特别是君主以及众人不能得道的主要原因何在?庄子接下来论述道:
故乐通物,非圣人也;有亲,非仁也;天时,非贤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乐”,乐意,相求;“亲”,偏爱;“行名”,追求名声;“亡身”,丧生;“役”,役使;“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皆为古代贤人;“适”,往。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为了自身目的与人与物相交往的人,不是圣人;与人相交而有偏私的人,不是仁者;利用天时的人,不是贤人;不懂得利害相通的人,不是君子;为名而迷失本性的人,不是士子;丧身而不知养生的人,不是能役使人的人;像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等,都是为他人所役使,追求他人的安适,却不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人。
庄子连续用了六个“非”字,指出君主、仁者、贤人、君子、士子、役人以及种种历史传说或记载中的名人所患有的通病,就在于他们所做的一切都非出于本心,都不是顺从于自然,而是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的目的,获得某种个人的利益。其病根就在于失“真”,都“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因而成不了真人。
庄子认为,人一旦肯放弃“欲”的追求,成为得道者并不难。君无名,臣无功,民无己,就是庄子理想世界中的理想人格。而真人扮演的“师”的角色,可以上化君主、下化万民,他们既是普通人的大宗师,也是执政者、君主的大宗师。一旦君主在真人的“教化”下德满得道,就不再是鲁哀公、齐桓公、卫灵公一类,而是如“杳然丧其天下”的尧,其用兵也将不再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而是“亡国而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由此来看,庄子在描述真人时,突然转述圣人君主,当是希望有真人这样的化民之“师”能“化”出具有真人胸怀的君主来。庄子把这一希望寄托在了真人身上,所以“内篇”中着墨最多的,第一是真人,第二才是圣人。
真人是大宗师,可以“化”人,但对真人来说,首先要能为人师表: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邴邴乎其似喜乎!崔乎其不得已乎!滀乎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厉乎其似世乎!謷乎其未可制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
“状”,情态;“义”,正义;“朋”,朋党;“承”,接受;“与乎”,容与;“觚”,独立不群;“坚”,固执;“张”,宽阔广大的样子;“华”,浮华,奢靡;“邴邴”,神情开朗的样子;“崔”,动的样子;“滀”,聚;“止”,停,指归依;“厉”,当为“广”字之误(见郭庆藩辨证),广大宽阔的样子;“謷”,高大的样子;“制”,竭制;“连”,深沉邈远;“悗乎”,无心的样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古代的真人,公允不偏倚,不结朋党;如有不足,也不接受别人的恩赐;独立不群却不固执;胸怀开阔而不浮华;神情开朗看似喜悦,一举一动都像是不得已而为之。真人的内心充实而容颜可亲,德行宽厚引人来归依;胸襟犹如宇宙般博大;形象高大不受限制;内心深沉似好沉默;对什么都无心,就像忘了所要说的话。
从外表到内心,从待人接物到道德操守,庄子为真人画了一幅大宗师的“标准”像。庄子心中的“真人”,洁身自好,胸襟博大开阔,不依附他人,不偏不倚,立于中庸,这就是真人生活于人间的行为准则,也是庄子所塑造的道德典范。庄子希望世间之人都能在真人的“教化”下忘却是非利害得失,与圣人君主一道创造出一个“古之人”的藐姑射之山的盛世来。
然而,在“古之人”时代之后,随着“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真知被是非遮蔽,人心不古,人们对“真知”的认识越来越不易。因此,庄子认为真人只有自身首先成为人间的道德楷模,才能以其“德之至”来吸引众人;唯有吸引众人之后,其“真知”才可能在现实社会中逐渐被人认识,被人所接受。尽管真人的行为准则、其“真知”与现实社会中“大知小知”们所鼓噪的所谓道德规范以及所追逐的“知”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既然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真人就可以凭自己的人格魅力让众人感受到“真知”的力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庄子认为“真人”还不得不利用现行的社会规则:
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
“体”,本;“绰”,宽阔;“丘”,山丘,目标,这里指天年;“人”,指众人;“勤行”,勤于身体力行。这就是说,真人以刑为本体,以礼为翅膀,以智为时机,以德为遵循的准则。以刑罚为本体,就能游于羿之彀中而不被射中;遵循社会现存的礼仪,就能行于世而不为人所诟病;以自己的智慧顺从于时代的变化,就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以德为自己行事的准则,就能与有脚的人一起走到山丘,达到目的,却被人认为是勤于行走者。
真人在众人面前是“师”,以无言感化众人。但是,真人又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的人,就生存于真实的现实社会。而人间一切礼仪规范、行为准则都是现实的真实存在,约束着一切人,同样也约束着真人。无论何人,倘若有违现存的礼仪刑罚,都会受到惩罚。“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而如要避开羿之箭,就不得不“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唯其如此,才能保身、全生、养亲、尽年,也才能真正实现以德“化”人。有必要指出的是,庄子在这里提出的“刑”“礼”“知”“德”等概念,用的都是世俗意义上的,但庄子同时认为,即便是面对世俗的礼仪道德,也仍应顺其自然。
“人真以为勤行者也”,说的是真人并不违抗世俗的一切,反而顺从世俗社会中的“刑”“礼”“知”“德”等。因此,在世人看来,这些人不过是勤于行走之人而已,实际上,他们却在这种顺应世俗的行走中,展现出如何与道融为一体的特征。唯其如此,才能“登假于道”,得到“真知”。这种“真知”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德充符》中所说的“忘形”。忘形,不仅要“忘”人之形,也要“忘”物之形。只有忘形,万物齐一,才不会有是非的争执。在庄子看来,这是真人传授的“真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之”,指物;“一”,齐一;“弗好”,不喜欢。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对于人间的万事万物,人喜好也好,不喜好也好,万物都是齐一的。你认为万物是齐一的,万物是齐一的;你认为万物不是齐一的,它仍然是齐一的。认为万物齐一,此人便与自然同类;如果认为万物不是齐一的,就与众人同类。使众人认识到人与自然万物并非相互对立的,这就是真人。
这一段中所提出的“天与人不相胜也”,实际上就是庄子“万物一齐”“道通为一”说法在真人身上的体现,这也是庄子“道”的学说的精髓。在庄子看来,“道”蕴含于万事万物之中,无论你喜欢不喜欢,接受不接受,“道”都是一个永恒的存在。如果能以万物一齐的观点去认识一切纷纭复杂的社会现象,那就是“与天为徒”。而要使人能理解与天为徒,首先就要让人“忘形”,从与自然的融合中,体会出“万物一齐”之“道”。这便是真人作为大宗师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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