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8日 欢迎访问 读到
首页 / 小说书库 / 沈括的知识世界:一种闻见主义的实践 / 正文
点评
第五章 大有为于世(1071—1075)

1055年,沈括挣扎在帝国一隅,缠结于小吏冗务之中;十年后,他擢升馆阁,徜徉在帝国浩瀚的藏书之间;而二十年后,即1075年,沈掌握了一国之财政大权,俨然已跃身为帝国的政坛新星。在第三章中笔者已经介绍过他在1060年代至1070年代这十年间“丈量于世”的成就,而在这个时段里,沈括职业上一个更重要的发展是对王安石新政的参与。以对物的敏感和一流的实操能力,沈括稳打稳扎地成为了这场著名变法的“细节检修工程师”(piecemeal engineer),是王安石不可或缺的助手。本章伊始将对王安石变法做一个全面的介绍,然后进一步分析王与沈之间的政治联盟关系。在接下来的小节里,笔者将从礼法改制、水利兴修、荒灾救助、国防编排以及边地军事建设等诸方面来介绍沈括在新政里的具体工作。

公元1068年,王安石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一时风头无两。就在这一年,他获得了神宗的全力支持,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运动。这场新法磅礴而来,深入到了宋代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无论是经济、官制、军事、法政还是文化。以富国强兵为首要目标,王安石积极地扩张国家机器的功能,令中央政府成为了教育、土地分配、贸易和荒政中当仁不让的主导者。

在深入讨论沈括的具体工作之前,先让我们大致了解一下新政的整体局势。在新政出台的多项政策中,影响最深远、同时又有沈括参与的包括青苗法、募役法、保甲法以及农田水利法等几种。所谓的青苗法是一个带有福利性质的农业借贷系统。它规定每年春夏之时,国家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而农民在收成之后,于夏、秋两季还款。 在青苗法出台之前,农业人口中的贫户在春夏青黄不接之时常常需要向富户借粮贷款,饱受后者的盘剥。王安石设计青苗法主要是为了减轻小农的负担,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抑制富户兼并的倾向。

新法另一项核心政策是所谓的募役法,针对的是州县政府的职役问题。 变法以前,宋代政府将纳税户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指派殷实的上户轮流贡献人手充当职役。王安石新政的中心思想则是由州县政府出资雇佣人手以应役。政府雇人的费用则来自于向各等级纳税户的征收赋税,所以募役法的核心其实是徭役向赋税的转化。新法扩大了征税面,将一些过去有免役特权的地主官僚也囊括了进来。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青苗法和募役法都有一定的均贫富的杠杆作用。

接下来是保甲法。这项新法着力于改革人口编制,将百姓以不同层次的户数编入不同的单位,然后在每一个单元内进行募兵和练兵。这个系统主要的目的是编户齐民,同时也是王安石改革军事的手段之一。

最后一项是农田水利法;顾名思义,这项政策力图加大政府对水利建设的直接投入。

总的来说,这四项政策是围绕着一个鲜明的中心思想展开的,那就是以一个功能广泛的国家机器为依托、追求富国强兵的全面发展。

沈括和王安石两人算是相识已久的故知。 早在1050年代,沈括和沈披两兄弟就请王安石给他们的亡父沈周写过墓志。1060年代晚期,王与沈皆共事于馆阁,彼此的相识又加深一层。1068年,神宗授王安石翰林学士并起用其推行新政,大致从这个时刻开始,王和沈的关系就逐步发展为政治联袂了。

沈括正式加入王安石的变法阵营约在1070年代初期;对沈括来说,与王安石的合作是一个难得的政治机遇——在随后数年里为他带来了连连擢升。1071年,王安石任命沈括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凭借这个官衔,沈括成为了编修中书条例司的主事之一,而编修中书条例司正是专门为王安石变法设立的一个机构,专职负责推进改革的诸项事宜。所以,在条例司主事的人基本都是王安石的亲信。 自1073年开始,沈括成为王安石执行新政诸法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尽管他们的合作在1074年就解体了,但沈括在这短短时间内获得的权力却是相当可观的。正如沈括的政敌蔡确颇带妒意地评论道:“朝廷新政规划,巨细括莫不预。” 所以,沈括在1070年代初期职业的飞跃是与新政紧密相关的,他是王安石不遗余力推行新法的受益人之一。

为了落实这场涉面广泛的新法,王安石迫切需要招募可以信赖的助手,而沈括恰是一个合适的人选。首先,王与沈背景相似,都是有仕宦历史的南方士人家庭出身。 二人都是科举场屋中的骄子,代表野心勃勃的新一代南方士子。王安石并不掩饰对南人的偏爱,地缘政治正是他格外看重沈括的一个原因。

除了出身之外,沈、王二人在政治风格上也都是类似的行动派。王安石一向主张士人当立志为天下国家之用,即学以致用、致力于服务“大有为之时” ,他对“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这样的现象颇为不满;认为“事”,即积极的行政行为,才是考核一个官员的终极标准。 这也是为什么王安石建议“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也”的根本原因。

沈括赞同并领会王安石的精神,附议当朝正是“大有为之盛际” 。他进一步强调,行动在探求圣人之道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言和行在这个语境里尤其不可以分开。在一封给张器之的信中,沈括明确地批评了言行分立这个问题以及后果:

先王之道,诚在于五经。自汉始以言举人,而五经为学者一艺。言行分立,而圣人之道始晦。

沈括对物的兴趣自然而然令他格外注意万千事物在各个具体领域的腾挪。对他来说,治国的基本在于各项具体事务,所以即使是“诛罚期会米盐之细务”,也“一事不至则知有所废” 。以沈括的言行来看,他是以长于事的优势成为王党核心一员的。

王安石和沈括在其他不少问题上也有共识。譬如,在义利之争这个问题上,两人都主张不要污名化利这个概念;他们认为逐利这件事应当与道德无涉(amoral),而不应被扣上非道德(immoral)的帽子。尽管二人关注这个问题的原因不同,但在观点表述上却达成了共识。在第一章里笔者讨论过沈括的观点,他为利正名主要是为了自辩,特别是为了反驳同行对他好胜功利的批判。而王安石的考虑则格局大得多,他主要是为了维护新法的正当性。新政“富国强兵”的主旨是明确的逐利之说,王安石并不掩饰变法的中心就是财政。 但是他也强调,“为天下理财”之利与追逐私利之利是两码事。于是乎他也得出了一个跟沈括类似的结论,就是义和利之间不应有尖锐的对立,因为“利者,义之和”也。

王安石和沈括在变法实践中迅速达成了和谐的合作方式。王是大笔勾勒宏图的统理派,而沈则是细致检修以保证这些计划得以落实的工程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括正是王安石变革机器上的一粒螺丝钉。

沈括的检修能力首先体现在他对南郊礼的改革上。南郊礼是三年一次的国之大礼,一般由皇帝本人亲祀,于冬至日祭昊天上帝于南郊。昊天上帝是正统祭祀中的最高神祇,对他的祭祀是巩固王朝正统性最标志性的礼仪事件之一。 这个仪式通常花费甚巨,故王安石提出了削减其经费的建议。 而王着手改革南郊礼的背后大约也有操纵祭天仪式以进一步控制神宗的考量。所以,这项改革虽然不是新法的正式内容,但其政治分量却不容小视。

可惜王安石初试身手即在人事任用上遭受挫折。他最初起用了李定来主持。李定其人,在被王安石破格提拔之前在秀州任判官,只能算一个无名基层官僚。青苗法推行之后,一时朝野非议纷纷,李定主动向朝廷上书,表示青苗法为秀州当地农民拥戴。不出所料,他的进言赢得了王安石的欢心,于是被破格擢升为监察御史,未几又被任命为南郊礼法改革的主持。在许多非王党的官僚看来,李定不过就是一个得势的阿谀小人,所以他们向神宗集体施压,最终神宗不得不罢免了李定。 这场人事危机几乎令南郊礼改革陷入停滞。

为了应对危机,王安石紧急召入了沈括。令王安石满意的是,沈括快速高效地将危机转化为了成果。他在上任一年之内就提交了一份“所省万计”的新预算; 除此之外,他还对该仪式的具体地点和程序做了一些调整。 在这些改动的基础上,沈括著成了一部长达110卷的《南郊礼式》,该书后来以王安石为著者流传于世。 这部礼典记录的是有宋以来第一次对南郊礼的全面改革。

南郊礼的成功使沈括正式成为了王安石麾下的一员亲信。与许多王党不同的是,沈括的才干是有目共睹的,也算是实至名归。1073年,王安石再次起用沈括以应对一场危机;这一次是因为农田水利法在两浙地区出现了问题。农田水利法以修建水利工程为中心任务,但是水路繁多的南方需求巨大,频频挑战该政策的规划和实施。王安石调用沈括的首要目的依然是想让他优化水利改革的财政支出,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

沈括此次上任接手的是前任郏亶留下的烂摊子。郏亶也是出身基层、迅速升迁的新党成员之一。 他在两浙地区布置了一个雄心勃勃的五年计划,意欲调发百万夫大兴建设。 而郏亶为这个庞大工程的筹款方式引起了不少争议;他的思路是号召富户出钱、穷户出力。这一做法本来在宋代是早有先例的,但是由于郏亶摊子铺得太大,这个传统的方法难以为继,令当地民众怨声载道。而当地的官僚在筹款过程中也时有偏私腐败,导致当地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很快,对郏亶的怨言尘嚣日上,王安石和神宗对他的信心渐渐动摇,最终以罢免郏亶而收场。

沈括接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马缩减了这个项目的规模。这个做法符合王安石的授意,正如王安石向神宗推荐沈括接替这个工程时所说,他看中的是沈括“谨密”的个性。 沈括首先把郏亶横贯两浙的计划缩减为地方性试验。第一轮试验只在苏州和秀州进行。这两个地区的湖水已经耗减,有良田待耕,民力又充裕,实属试验之上佳场地。沈括期望以试验地的阶段性成果来向当地居民证明这个工程的利好,从而吸引他们来主动参与。 在调整了工程规模之后,沈括又取消了郏亶的筹款政策。在他看来,国家发动了这个工程,自然应以官钱支付其费用。所以,他主张以官钱向民间招募有偿劳力。

与此同时,沈括还灵活应变,处理了不少特殊情况。在他接手后一年,两浙地区大旱,常州和润州受影响尤其严重。当地的农民纷纷逃荒到邻近地区。沈括于是建议雇佣这些流民来从事水利建设,如此一来,既能接济灾民,又能推进工程。这个建议的结果甚佳,尤得王安石的赞赏。

两浙水利改革小有成就之后,王安石对沈括在财政运筹上的才干愈发激赏,于是将其吸纳入他的青苗法战队,希望沈括协助他推广这项他最为重视的政策。青苗法,如前所述,是一个带有赈救性质的农业信用系统。王安石从一开始就试图以青苗法取代之前的救荒机制,即所谓的常平仓。 常平仓就是宋代政府自992年始在全国范围内设置的粮仓系统。这些粮仓在收获的秋季从农民手中以高于市价两到十个百分点的价格收购粮食,然后再以约七折的价钱在春季出售给有需要的农民。与此同时,宋政府也时而用常平仓的粮食储备来直接赈救贫困家户。 如此一来,政府可以在青黄不接的时节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保证他们能正常从事生产。但是在数十年的运作之后,常平仓这个系统开始出现种种弊病,钱粮积滞、不能流通的问题尤其严重。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常平仓的规模终究不够大,而且主要集中在重点州县,不能铺开照料到边远地区。另一个就是官僚手续太过繁琐,使钱粮往往不能高效地派发到农民手中。

为了克服常平仓在流通上的弊端,青苗新法尝试将粮食货币化。该法要求诸仓出售存粮以换取现金,然后再向农民发放现金贷款。如此一来,宋代国家政府取代了兼并大户和官豪之家,成为了小农的贷款来源。这个政策同时满足了王安石的几个目的:强迫农业人口进入以货币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抑制大户兼并,以及建立更高效的国家赈救机制。

沈括加入青苗法时,该项改革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了;在这数年时间里,王安石毫无遗力地以猛火燎原之势推行这条新法。他要求所有的常平仓都百分之百货币化,将储蓄的粮食统统传化为青苗钱(即贷款)。地方上的官僚有的严格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将储粮全部卖出,也有一些因疑虑而有所保留的,便被王罢免。 如此一来,青苗法的推行往往伴随着突然的人事变动(譬如之前李定的例子),该政策成为新法争议的中心也并不奇怪了。王安石的决绝立场连神宗都不能动摇;一直到了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神宗才有机会下令地方官僚可以适当留存储粮,不必全部折换成货币。 神宗的举措应该是代表了不少官僚当时的意愿,同时也说明,尽管王安石的货币化政策非常冒进,地方上的常平仓里其实还是有一些余粮的。

以上正是沈括加入荒政改革的背景,而他随后的经历也颇值得琢磨。他意识到尽管两浙地区农业发达,但是农民到了春夏之交还是会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不免受到富户的盘剥,于是力主新建一批和籴仓。和籴仓也是靠高买低售粮食的办法来赈济小农的,也就是说,它的原理和常平仓是一致的。 沈括此举,相当于扩张了常平仓系统,而不是以货币化来消解它,也就是说,他事实上恢复了部分旧法。有趣的是,此举并没有触怒王安石,而且沈括的计划似乎也并未受到阻挠。其中缘由颇值得回味。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饥荒情势急迫,而沈括的出任本来就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为了快速缓解问题而提出权宜之计,王安石没有怪罪的理由。

另一个原因大致是因为沈括为旧法注入了一些变通的巧思。在新建和籴仓的过程中,沈括灵活地运用了王安石另一条新法——保甲法。如前所述,保甲法是一种人口管理系统,十家编为一保、五十家编为一大保、十大保则为一都保等。王安石推行保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紧控制、加强地方军事戒备。 沈括在推行和籴仓时,将钱粮发放的手续和保甲的组织结构紧密地结合起来; 如此一来可以避免居民以虚假身份冒领或者多领钱粮,保证粮仓公平运作。 同时,这两者的结合也能激发当地居民参与保甲的热情,特别当他们认识到保甲不仅仅只是为了治安,也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

沈括在两浙推行荒政的经验也令他顺利过渡到了他的下一个工作重点:保甲法的执行。在王安石所有新法里,保甲法的实施是耗时最长的,而沈括的加入为其提供了重要助力。 1074年,王安石任命沈括赴河东和河北路监督保甲事宜,而此时已经是他推行保甲的第四年。 在1070到1073这头三年里,王安石致力于完善他的政策构想,所以以在开封附近地区进行小规模试验为主。1073年后,他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此刻将沈括安插进来,显然是希望沈能协助全国推广这一重任。 沈括前往的是河东和河北这样关键的地区,充分体现了王安石寄予的厚望。

在王安石的长期规划里,保甲法不仅能加强社会控制,更能最终代替募兵、实现军事系统的彻底改革。在他看来,保甲民兵清廉善战,远胜于腐败无能的雇佣兵。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王安石计划由保甲逐步向有正规组织的乡军过渡(比如所谓的义勇兵),与此同时加强对乡兵的训练。虽然神宗皇帝对加强乡兵这一点颇有疑虑,但是王安石非常看重这个政策,自新法开始就一直猛力推进。

沈括来到河东河北地区之后,立马着手将王安石的上述想法诉诸实践。他首先建议统一训练保甲兵和义勇兵。现有的保甲和义勇训练系统是分开的,义勇在州一级接受一个月的教阅,而保甲则在乡一级进行较短的操练; 沈括建议两者统一在州一级接受三十天的监教。 其次,沈括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改善训练的效率和质量。他强调资金充足的重要性,首先是中央部门供款要稳定,不足的时候可以用州军钱补充。 然后就是教官的人选问题,沈括主张应起用更多的政府官员来充当这个角色。他提议以提点刑狱来主持教阅,同时辅以安抚司选兵官和当地县政府官员一名共同监教。 如此一来,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就能直接控制民兵的训练,乡兵于是进一步被收纳入国家的系统管理。沈括也提出,政府对选拔兵士和教员需要有严格的标准,这也是乡兵体制化的一个举措。

在沈括的协助下,王安石得以一步步接近他以民兵代募兵的最终目的。两年之后,即1076年,神宗下旨河北地区包括保甲和义勇在内的所有民兵都应在同样的地点接受统一的训练。 这是对沈括建议的正式采纳。而沈括所致力的保甲体制化也有新进展。1075年,保甲兵正式被纳入兵部麾下;次年,政府颁布了更系统化的教阅守则; 1079年,保甲兵成为正式军事编制的一部分。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沈括的构想显然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除了规划军事改革的长远目标之外,沈括也对保甲法做了细致的调整,使之更加适应河北——特别是定州地区——的实地状况。定州虽然人烟稀少,城镇寥寥,但却是宋辽边界上一个举足轻重的战略要地,是面对契丹骑兵的第一道防线。 沈认为保甲法正好可以用来加强定州的边防能力。定州境内有西山,其势险阻,正好横亘在宋辽交界处,有官员建议可将部分避寇之民迁徙到西山脚下、建立起一道人肉防线。沈括对此很不赞同。在他看来,这个想法既不人道也没有战略意义,因为孤立的人口只会让辽军更加低成本地杀戮宋民而打击宋军的士气。沈括提出,与其分散遣远部分人口,不如集中采取保甲制把定州所有的人口紧密地组织起来,更有士气地协同作战。据他估计,实施保甲能为河北西路组织出百万新丁,这是一个对现有军力可观的补充。

为了保甲法能在定州地区妥善施行,沈括同时也考虑将它与所谓的坊市法相结合。 坊市法流行于唐代,是一个将城市划分为里坊、系统管理人口的制度。坊和市每日都按时开门关张,商户经营、百姓通行都需要遵守统一的时间管理。 宋代以后,这种严格管理其实已逐渐被更为开阔的城市布局所取代。沈括想起这一旧法,大致是因为边地军事形势的需要。这个系统应对契丹骑兵显然是有效的。辽军时而从边境掠走宋民,他们其中一些有幸逃回宋土,可是守城人因不能判断他们的身份,往往把他们拒之城外。以里坊为基础的新法执行之后,定州居民以乡闾族党相任,分坊严密防守之,再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并且,这个清晰的组织结构为保甲法的执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令当地人口能真正团结起来,最大化地巩固边防。

因为在河北推行保甲法之故,沈括对宋辽边界问题越来越关注,并积极参与了各种规划和斡旋。 他反复周全地考察了这个地区,提出了三十一条之多的边防新建议。譬如,为了防止契丹从西山以火攻,他建议在彼处设下火备,防患于未然。 他还对水利和植树这两种防守方法进行了比较,认为前者更加有效,因为洼地可以减慢骑兵的进犯速度。 为了进一步巩固这个优势,沈括建议在当地的水道中设置障碍或者开辟水稻田,令洼地更加难以行军。而所谓的植树防守,就是在边界上栽种榆、柳以为障碍。沈括对这个方法很有疑虑。他认为宋军的特长是弓弩,这些植物反而会替辽军挡住宋方发射的箭,同时树木也能给契丹提供制造攻城机器的木料,会令宋方得不偿失。

沈括反复强调详细了解敌我之短长是制定战略的重要依据。他提出宋军应该大力发挥自己在弓弩上的长处,而不是跟契丹人比拼他们在骑兵上的优势。这个提议大约是对王安石的一个委婉提醒。后者为了大力发展骑兵推行了所谓保马法,号召民间替政府饲养军马,凡愿意养马的民户则分摊一匹官马。 沈括则认为,“舍我之长技,勉强所不能”,一味与对方比拼对方的长处这个思路是不明智的。 沈括自己留下了不少与弓箭术相关的文字,比如《笔谈》中讨论了弓弩的用法和弓手的技巧等不少话题。 他本人应该是认真钻研过箭术的,所提建议并不是一句空言。

在河北地区工作的时候,沈括不仅勤勉于思与行,也没有忘记“作物”。他亲手或者监督制作了一系列与边防事务相关之物。1074年8月,神宗任命沈括兼判军器监,沈括就任后即开始探索武器制作。比如,他与同领军器监的章惇共同探讨兵车制度,以《考工记》和《小戎》为依据考定了一辆模型车的形制。沈括的考证具体入微,深入到每个部件的名称和尺寸;同时也讨论了这辆兵车在使用中的诸多细节。神宗皇帝亲自检阅了这辆兵车,对沈括的成果深为赞悦。

沈括所作的另一件物就是他为宋辽边界所制作的立体地图,这件作品是他为了布置边防,详细考察地理后的一件衍生品。该地图最大的特色就是三维立体,沈括以面糊木屑为料呈现了当地地貌的高低起伏。除了主件之外,他还用蜡做了一个轻便版,这样一来,该地图既可以在寒冷的气候里使用(蜡的稳定性较好),又方便旅行携带。神宗皇帝对这件作品十分欣赏,不仅召群臣一起观看,还下诏各边州复制木图以备时用。 这就是笔者在导言中提到的所谓的最早的三维立体地图。

在作物之余,沈括还撰写了两册与兵事相关的著作。神宗令臣下研讨唐代名将李靖发明的所谓九军阵法,该阵法的许多细节已经失传,所以在实地操练中常常招致疑问。沈括以自己的系统理解著书一册。 同年,沈括又与吕和卿合著《修城法式条约》,该书详细规定了城墙与敌楼的种种营造细节,以促进更好的防守,神宗下旨将其颁行为边界军事营造的指导手册之一。 沈括对边事的参与为他个人带来了诸多回报:不仅巩固了王安石对他的信任,也获得了神宗皇帝的青睐。在第三章中笔者讨论过他获得使辽使之头衔,这个任命正说明了皇帝对他的信任。

参与王安石新政的头五年大致是沈括职业生涯中最好的时光。他以爱物之心切、作物之敏快,完成了一系列性质不同的项目。王安石挥毫描绘变法的宏伟蓝图之时,沈括躬身劳作于细节,协助他将大愿景付之于具体行动。沈括细致的工作是王安石的变法工程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于此同时,沈括也获得了皇帝本人的青睐,从而逐步树立了自己在政坛上超越王安石荫护的势力和影响。在接下来的一章里,笔者将讨论沈括对这种独立的进一步诉求以及接踵而至的政治后果。

目录
加书签
详情
加书架
打赏
投票
自动滚动
设置
夜间

评论 0条

加载中...

设置

阅读主题
正文字体
字体大小
18
页面宽度
滚动速度
5
语音朗读
翻页模式
💎

余额不足

您的水晶或能量余额不足,请充值后再试。

立即前往充值

🎫 投月票

1 张月票 = 1.00 水晶。感谢支持!

🎁 打赏作品

打赏将直接扣除水晶余额,鼓励作者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