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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四画

(战国)诸侯之僭称。《史记·苏秦列传》:“乃东之赵。赵肃侯令其弟成为相,号奉阳君。奉阳君弗说之。……而奉阳君已死,即因说赵肃侯曰:‘……窃为大王计,莫如一韩、魏、齐、楚、燕、赵以从亲,以畔秦。’……赵王曰:‘……寡人敬以国从。’乃饰车百乘,黄金千镒,白璧百双,锦绣千纯,以约诸侯。” (汉)诸侯王省称。《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王。王早失母,常附吕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诸侯王,高帝初置。”颜师古注:“蔡邕云汉制皇子封为王,其实诸侯也。周末诸侯或称王,汉天子自以皇帝为称,故以王号加之,总名‘诸侯王’也。” (宋)郡王省称,宋九等爵中之仅次于国王,列为第二等。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曹佾以太皇太后之弟……特封佾济阳郡王。……外戚封王自佾始。”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六年》:“安定郡王令懬同知大宗正事,军器监丞黄祖舜守尚书屯田员外郎,时王弗在建康,故中书引六曹郎官差出近例而命之。”《宋史·职官志》三《吏部·司封郎中》:“列爵九等:曰王,曰郡王。” (清)(1)和硕贝勒别称。《明清史料》甲编:“据称:有奴儿哈赤大子蟒五儿代(莽古尔泰,即三贝勒),系大王子,已于前年病故,内有他长子……要袭王子;有四王子(四贝勒皇太极)不肯叫他袭王。”《满文老档》 (辽宁大学历史系):“帝曰: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至于八王理国政时,或一王有得于心,所言有益于国者,七王当会其意而发明之。”参见“和硕贝勒”。(2)固山王贝子之尊称。清梁章钜《浪迹续谈》卷五《福贝子事略》:“固山贝子复谓诸将曰:‘不得妄杀以伤天和。’众皆曰:‘此我王之阴功,瓯民之大幸也。’”参见“贝子”。

(周)(1)王族同姓百官之总称。《尚书·君奭》:“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2)周王朝官,即王室官。《左传·僖公二十九年》:“《经》: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盟于翟泉。《传》: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盟于翟泉。”按:王子虎为周卿士。(明)行人司行人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行人》:“行人:王人。”参见“行人(明)”。

(汉)封爵王,与三公官之公连称。如曹操,在东汉末,为大将军,尊称“公”,后进爵“王”,故或以王公称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卢弼集解:“此书于曹操始称太祖。及汉帝迁许,以操为大将军,则改称公,盖天子三公称公也。既进爵为王,则改称王……明其为汉王公也。为汉王公而卒,乃帝其为篡也。” (北魏)王爵与公爵连称,泛指重臣。《魏书·高阳王传》:“集王公、卿士。”《魏书·昭成子孙列传》:“子纂,五岁,太祖命养于宫中。……除定州刺史,封中山公,进爵为王。” (唐)国王、三公官连称。《全唐文·高祖皇帝〈秦王天策上将制〉》:“太尉、尚书令、雍州牧、左武侯大将军、陕东道行台尚书令、凉州总管、上柱国、秦王世民……可授天策上将,位在王公上,领司徒、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按:高祖授秦王李世民天策上将军,所称“位在王、公”上,指位在太尉、司徒(三公官)及秦国王(爵)之上。

(春秋)楚国玉尹通假称。古人写“玉”字或不加点。掌玉之官。《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楚莠尹然、王尹麇帅师救潜。”东汉王充《论衡·对作篇》:“玉乱于石,人不能别;或若楚之王尹以玉为石,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诛。”清梁履绳《左通补释》:“王尹者,玉尹也。古人作玉不加点所谓三画平均也。《新序杂事》第五篇载卞和献璞,荆王使玉尹相之。”

(唐)诸亲王与公主之连称。唐制并无“王主”之正式名号。《资治通鉴·唐中宗神龙元年正月》:“昌仪新作第,甚美,逾于王主。”胡三省注:“王主,谓诸王及诸公主也。”

(春秋)周王朝军队称王师,诸侯国军队不得称。秦统一后,“王师”为国家军队通称。《左传·隐公元年》:“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宋陆游《剑南诗稿》卷八七《示儿》:“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唐)王府官别称。《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四年十月》:“初,杜如晦为秦王府兵曹参军,俄迁陕州长史,时府僚系补外官,世民患之。房玄龄曰:‘余人不足惜,至于杜如晦,王佐之才,大王欲经营四方,非如晦不可。’世民……即奏为府属。”

(唐)王府别称。宋王谠《唐语林》卷五《补遗》二:“文宗在藩邸,好读书。王邸无《礼记》《春秋》《史记》《周易》……宫中内官,得《周易》一部,密以献。”《新唐书·文宗纪》:“始封江王。……(宝历二年)江王即皇帝位。” (宋)本义为亲王宫邸之意,引申为亲王代称。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七《洪君畴》:“臣恐社稷之忧,不止累陛下、累宫闱、累王邸而已,乞将守臣逐出。”

(先秦)虚拟之王,非执政之王。《荀子·王制》:“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王者之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夫是之谓人师,是王者之法也。……善择之者王,不善择之者亡。” (汉以下)皇帝别称。《后汉书·郭陈传》:“故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为起。”李贤注引《汉旧仪》曰:“皇帝在道,丞相起,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按:汉三公即丞相,故又称冢宰。《春秋保乾图》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转引自《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孟子·梁惠王》上:“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三国志·魏书·崔毛徐何邢鲍司马》:“后为大司农。……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

(唐)亲王府。唐张《朝野佥载》卷六:卢照邻“弱冠拜邓王府典签,王府书记一以委之”。 (宋)亲王府。宋代皇帝子封王,皆建居第,称亲王府,省称王府。王府设官置吏,称王府官。《宋史·魏悼王廷美传》:“从征太原,进封秦王。……阎密初给事廷美,上即位,补殿直,仍隶秦王府。”《宋史·舆服志》六:“臣庶室屋制度……私居:执政、亲王曰府。”

(周)王朝官通称。《左传·定公元年》:“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杨伯峻注:“王官:直辖周王室之官。” (宋)泛指文武臣僚。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一二:“陈恭公事仁宗两为相,悉心尽瘁,百度振举。然性严重……士大夫多怨之。惟仁宗尝曰:‘不昧我者,惟陈执中耳。’及终也……梅尧臣作挽词……‘公在中书日,朝廷百事崇。王官多不喜,天子以为忠。’” (明)王府官之省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四《藩国随封官》:“至于长史,皆于藩封定期之顷,吏部乘间奏用进士部郎充之,膺此选者,如长流安置,举家哀恸,因思长史官为王官,固为失意。”《续文献通考》卷九六《王府官僚》:“凡称病乞改用者,并勒致仕;辅导先职者,不得授府州县亲民官。以故,今人一拜王官,遂视为禁锢而落魄矣。”

(明)王府长史旧称。职掌王府之政令。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王府官称谓类》:“王相、掌藩、左右史,三称左、右长史。”《明史·职官志》四:“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长史掌王府之政令,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十三年并罢王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

(北魏)王爵与侯爵连称。《魏书·临淮王传》:“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传祚无穷。”《魏书·高允传》:“于是拜允中书令。复以本官领秘书监,进爵梁城侯,加左将军。”《魏书·临淮王传》:“临淮王谭,真君三年封燕王,拜侍中,参都曹事。后改封临淮王。”

(周)王朝别称。《左传·隐公十一年》:“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杨伯峻释:“王室:周王朝。”

(宋)皇帝之子称皇子,皇子居所通称“王宫”。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二《宗学博士》:“宗子博士,旧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也。”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皇子之居,谓之某王宫。”

(宋)亲王之子称王子,王子所居。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真宗景德三年十月丁丑》:“况宫闱及诸王院方奉灵驾。”

(周)(1)王朝别称,指周朝天子政权,相对于诸侯公室之别称公家而言。《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则有晋、郑咸黜不端,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2)王室别名,金文中称“王家”,王室与周王朝(代表国家)有别。王室指周王一家所拥有的财富与实力,属于周王家私事,这是本意,但不排除后来以王室代表周天子政权的引申义。《左传·隐公十一年》:“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蔡簋》:“王者曰:‘蔡,昔先王既令女乍宰,司王家,死(主持)司(管理)王家外内,毋敢有不闻,出入姜氏命。’”《毛公鼎》:“王曰:‘命女乂我邦我家内外。’”沈长云《金文所见西周王室经济》:“周王家室的事务和邦国的政事是有区别的。家事指一家之私,邦事指通国之政。周王家宰经营的,应是王室直接领有的手工作业和王有土地上的农业,此外,王室收入还有一项重要来源,这就是各地向周王室进献的贡赋,它是王室经济的间接组成部分。”(见《西周史研究》,《人文杂志丛刊》1984年,第二辑。)

(南朝)以诸侯王为皇帝宰辅。梁萧统《文选》卷二〇颜延之《应诏宴曲水作诗一首》:“於赫王宰,方旦居叔。”李善注:“王宰谓王为宰辅,比之周旦。”按:题注称:南朝宋文帝于元嘉十一年,会江夏王、衡阳王于曲水禊饮。

(唐)州别驾典故称,以晋王祥曾任徐州别驾喻称唐官。《全唐诗》卷二九三司空曙《送鄂州张别驾襄阳觐省》:“王祥因就宦,莱子不违亲。”《晋书·王祥传》:“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州界清静,政化大行。时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邦国不空,别驾之功。’”

(晋)魏于王国置师,西晋避景帝司马师之讳,改师为傅。《资治通鉴·武帝太康十年十一月》:“以散骑常侍刘寔志行清素,命为广陵王傅。”《晋书·职官志》:“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景帝讳,故改师为傅。”

(唐)翰林学士等文学侍从之臣用典称,借汉王褒以待诏善歌颂擢为谏大夫之故事。《全唐诗》卷三六五刘禹锡《逢王十二学士入翰林因以诗赠》:“定知欲报淮南诏,促召王褒入九重。”《汉书·王褒传》:“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辄为歌颂,擢褒为谏大夫。”

(魏晋)王国文学省称。王府官。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二四八《职官部·王文学》:“《魏志》曰:中山恭王衮……每读书,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数谏止之。”《晋书·职官志》:“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

(明)王府長史別称,即“(明)王相”。《万历通州志》卷六《名宦·国朝》:“舒缨者,字振伯,亦鄞人。亦以进士高等为刑部主事,谪丞通州……升南京主事,寻转吉王府相。”《明史·职官志》四《南京》“王府长史司。”《明史·周述传》:“出为襄王府长史……帝曰:’辅朕弟,尤胜于辅朕也。’”参“王相”条。

(汉)王国官为郎官者。诸侯王称“家”,故有此称。《后汉书·孝灵帝纪》:“(灵帝熹平五年)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参见“家”。

(汉)尚书别称。汉扬雄《尚书箴》:“出入王命,王之喉舌。”

(明)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省称,掌王府之政令。正五品。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王府》:“长史,从五品。”《明史·职官志》四:“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长史掌王府之政令。”

(汉)王莽改公车司马门为王路四门。以四谏大夫代公车司马令、丞分管四公车、司马门事。明末顾炎武《历代宅京记》卷四《关中二·右建章宫》:“王莽改公车司马曰王路四门,分命谏大夫四人,受章疏以通下情。”参见“司马门(汉)”。

(清)开坊略称,指入翰詹升迁仕途。清继昌《行素斋杂记》卷下:“满洲翰林开坊最速,故有编不过夏之称。惟开至洗马、司业,停滞数年,始得升转。”参见“开坊”。

(清)翰林官迁詹事府官为仕途之显贵,必先由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再依次迁至中允、庶子,谓开坊。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一:“翰林开坊,中允以上则进本,赞善、司业则带领俸深之前二十名引见。”清朱克敬《翰林仪品记》:“国朝士路,以科目为正。科目尤重翰林。翰林及为讲官,迁詹事府者,人尤贵之。迁詹事府必由左、右春坊,谓之‘开坊’,则不外用。”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吴翰林新近开了坊,升了右春坊右赞善。”《清史稿·职官志》二:“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少詹事,正四品。左春坊左庶子,正五品。左中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右春坊右庶子,右中允,右赞善,品秩俱同左。”

(宋)三司开拆司省称,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盐铁、度支、户部),兼掌勾凿、催驱、受事。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提点刑狱》:“景德中,真宗御笔六事以示近辅,三曰:……开拆、衙司一人判之。”《宋史·职官志》二《三司使》:“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

(南朝梁)开府仪同三司省称,属诸公位,位次三公,为加官、赠官。清朱铭盘《南朝梁会要》之《职官·开府》:“中大通四年,元法僧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之仪。”《隋书·百官志》上:“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置官属。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唐)文散阶开府仪同三司省称。从一品。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护军中尉、开府仪同三司、知内省事、上将军仇士良……缘开府不出,不得进状。”宋王谠《唐语林》卷二:“姚开府凡三为相,皆兼兵部。”《新唐书·姚崇传》:“崇惶惧,上还宰政,引宋璟自代,乃以开府仪同三司罢政事。”《资治通鉴·唐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开府仪同三司、左卫上将军兼内谒者监仇士良,请以‘开府’荫其子为千牛。给事中李中敏判云:‘开府阶诚宜荫子,谒者监何由有儿?’”胡三省注:“唐制:从五品以上皆得荫子。开府从一品,宜得荫子。”《新唐书·百官志》一:“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 (宋)开府仪同三司省称,文官官阶,为从一品,相当于宋初使相。宋岳珂《愧郯录》卷四《执政阶官封爵》:“《元丰寄禄》条目:开府、特进为散(宰)执官,金紫至太中为侍从官。”《宋史·职官志》九,新官:开府仪同三司。旧官:使相(谓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或同平章事)。《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官品令》:“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 (明)(1)巡抚别名。“开府”拟宋开府仪同三司(使相)之称。明周祁《名义考》卷五《人部·特进、开府》:“特进,自汉宣帝以许广汉为平恩侯位特进始。开府,自安帝以邓骘为开府仪同三司始。……宋改唐(制),节度使为使相,亦称开府。今巡抚私称‘开府’者,本使相之遗意也。”清夏燮《明通鉴·世宗嘉靖二十九年》:“(杨)守谦在边,得将士心,位至开府,清廉如寒士。”同前书《嘉靖二十六年》:“丙辰,巡抚延绥、都御史杨守谦。”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海忠介抚江南》:“忠介在江南,一意澄清,而不识时务,海开府吴中,人人以告讦为事。”(2)大将军任总兵官之雅称。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都督》:“开府:大将军、总兵。”《明史·职官志》五《总兵官》:“凡总兵、副总兵,率以公、侯、伯、都督充之。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前将军。”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五府称谓类》:“西垣、置府、开府……都帅,以上称大将军、总兵。” (清)总督、巡抚均有开府别称。《清史稿·阮元传》:“嘉庆二十二年,调两广总督。……(道光)六年,调云贵总督。……论曰:阮元由词臣出膺疆寄,竟殄海寇,开府粤、滇,绥边之绩,并有足称。”清梁章钜《浪迹丛谈》卷二《少穆尚书赠联》:“跋云:‘茝林中丞老前辈大人,自出守至开府,常往来吴、越间。’”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都宪、中承:都御史之号。”清周达用注:“称巡抚、都御史曰开府。”

(唐)御史台监察御史谚称。宋任广《书叙指南·官职名事》上:“监察曰开口椒。《御史台记》”按:开口椒特辣人。

(宋)开封府司录司省称,即开封府司录参军事公廨。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元丰元年十二月丁巳》:“开封府司、左右军巡院刑狱,皆本府公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四之六:“元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中书言:奉诏开封府司录司及左、右军巡刑狱,皆本府公事,而三司、诸寺监等凡有禁系,并送三院。”

(宋)司录参军事,左、右军巡院之合称。皆掌刑狱事。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元祐三年八月庚子》:“(知开封府)钱勰等奏狱空,盖因三院实无禁系。”《宋史·职官志》五:“京师官寺,凡有狱皆系开封府司录司及左、右军巡三院。”《元丰官志·牧尹官额》:“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判官,分掌京城争斗及推鞫之事。司录参军,掌折户婚之讼,而通书六曹之案牒。”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四之六:“元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中书言:奏诏开封府司录司及左、右军巡院刑狱,皆本府公事,而三司、诸寺监等凡有禁系,并送三院。”

(宋)开封府工曹参军事省称。《宋史·家愿传》:“靖康初,左丞冯澥荐备谏列,除开封府工曹。”《宋史·职官志》八《官品》:“开封府诸曹参军事……为正八品。”

(宋)开封府府学博士省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八:“大观元年三月,元降圣旨:开封府博士序位立班、请给等依太学博士法。”同前书卷二之一一:“大观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开封府学博士郁师醇言。”

(宋)开封府司录司检校库省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九:“窃虑太学所管钱粮不足,欲乞更赐钱万贯,依例于开封府检校库出自(息)以助支用。”

(宋)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司省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五年六月丙子》:“诏闻畿县及辅郡民被旱灾,而官司以出条限不许披诉,令开封府界提点司、京东西转运司体量合放税分数以闻。”《宋史·职官志》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察畿内县镇刑狱、盗贼、场务、河渠之事。”

(宋)司录参军之全称为司录参军事,总管本府六曹之事,专管户婚诉讼的处理,正七品。《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司录参军一人,折户婚之讼,而通书六曹之案牒。”《宋史·职官志》八:“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正七品。”

(晋)对皇帝称呼。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汉百户小吏称天子曰大家,晋曰天。” (北周)宣帝宇文赟自称“天元皇帝”,省称“天”。《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十一年二月》:“辛巳,周宣帝传位于太子阐,大赦,改元大象,自称‘天元皇帝’,所居称‘天台’。……每对臣下自称‘天’。”(宋)皇帝尊称。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一:“开宝初,上(太祖)谓夷简曰:‘归语元帅,朕已于薰风门外建离宫,规模华壮,不减江浙……先朝者即赐之。’……夷简受天语,俛首而归……见俶,固不匿,尽以天训授之。”

(历代)(1)凡君天下者,如尧、舜、禹,又称“天子”,意为天帝之子。《史记·五帝本纪》:“于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尚书·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2)商王、周王之别称。《诗经·大雅·假乐》:“百辟卿士,媚于天子。”《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天子。”《大克鼎》:“丕显天子,天子其万年无疆,保乂周邦,畯尹四方。”《左传·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杜预注:“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 (战国)诸侯王或僭称“天子”。无名氏《燕丹子》卷下:“秦王怪之。轲顾武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见天子。愿陛下少假借之,使得毕事于前。’” (秦汉以后)皇帝通称。《史记·秦始皇本纪》:“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身不免于戮杀者,正倾非也。是二世之过也。”汉班固《白虎通义》:“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宋史·食货志》:“凡货财之不领于有司者,则有内藏库,盖天子之别藏也。”元归旸《中书省六政条要题名记》:“凡中书以天子之命立经制。”明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上初即位,便严于钱粮,时户部堂司皆穷于磨对,惟书手为政。……故一时谣言有‘未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之诮。”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康熙论治》:“康熙十九年四月壬戌,上曰:‘朕尊为天子,富有四海。’” (清)建国前汗的尊称。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之《太祖朝》:“汗是天子,行动合乎天意便是孝子。”

(周)周王之尊称,也称天子,战国时沿用。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荀子·王制》:“天下不一,诸侯俗(欲)反,则天王非其人也。”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隐公元年》页八:“天王,周平王。周王,《经》文或称‘天子’,如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或称‘王’,如文公五年‘王使荣步归含且赗’;或称‘天王’。……其实一也。”《春秋·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徐廷垣释:“天子赗逮下妄,冢宰失职衔命。”(见《春秋管窥》卷一)(汉)皇帝别称。《后汉书·孔融传》:“万乘至重,天王至尊,身为圣躬,国为神器。” (唐)皇帝别称。源自春秋诸侯对周天子尊称“天王”之故实。《全唐诗》卷二三〇杜甫《诸将五首》:“炎风朔雪天王地,只在忠臣翊圣朝。”《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

(汉)司马之典故称。汉人以龙星左角为天田,天田为司马位,故有此别称。汉代有大司马,位在司徒之上。章太炎《膏兰室札记》卷二《后稷为司马》:“《封禅书·正义》引《汉旧仪》曰:‘五年,修复周家旧祠,祀后稷于东南,为民祈农报厥功。夏则龙星见而始雩。龙是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天庭。天田为司马,教人种百谷为稷。……故汉世有天田为司马之说。’”宋徐天麟《西汉会要》卷三一《太尉》:“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 (元寿二年)位在司徒上。”

(明)钦天监官别名。钦天监旧名太史院。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钦天监官》:“钦天监官:天史。”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太医、钦天称谓类》:“日官,又天史……称钦天监。”参见“日官(明)”。

(宋)学士院别称,比喻学士院清高如同天上银河一般。宋范成大著、周汝昌选《范成大诗选·玉堂寓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江湖垂钓手,天汉摛文堂。”周汝昌注:“天汉,本指银河,这里指翰苑玉堂,如同‘天上’的意思。”

(魏晋)尚书台尊称,意指尚书台为皇帝秘书机构,亲近皇帝。《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和六年》:“今腾笺上听,可不迟速,当在天台也。”唐徐坚《初学记》卷一一《尚书令·事对》:“傅玄《答卞壸诗序》曰:‘尚书左丞……天台之管辖。’”按:傅玄,《晋书》卷四七有传。 (宋)吏部别称。宋曾巩《曾巩集》卷二〇《蔡京范珣考功员外郎制》:“敕具官某:计群吏之课,而议其诛赏,郎于天台,任属尤重。”《宋史·职官志》三:“(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掌文武官选叙、磨勘、资任、考课之政令。”

(唐)指皇帝辅弼重臣,多为宰相别称。借用《韩诗外传》黄帝召天老之典故。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二《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天老书题目,春官验讨论。”注:“天老,谓宰相。”《全唐诗》卷一七九李白《金陵凤凰台置酒》:“明君越羲轩,天老坐三台。”按:“凤凰台”喻指中书门下。汉韩婴《韩诗外传》卷八:“(黄帝)乃召天老而问之曰:‘凤象何如?’天老对曰……于是黄帝乃服黄衣,戴黄冕,致斋于中宫,凤乃蔽日而止。”

(周)天子别称,语出《孟子》。后世或用为皇帝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皇帝:天吏《孟》。”《孟子·公孙丑》上:“无敌于天下者,天吏也。”

(晋)皇太后别称。明王世贞《汇苑详注》卷八《人物类·皇后》:“天后:太后曰天后。《晋纪》。”宋任广《书叙指南·后妃嫔御》:“太后曰天后。《晋后纪》。” (唐)高宗武皇后(武则天)称号。即太宗才人、高宗皇后、武周皇帝之号。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一六三《张易之》:“天后时,谣言曰:‘张公吃酒李公醉。’张公者,斥易之兄弟也。”《旧唐书·高宗纪》:“(永徽六年)冬二月己酉:废皇后王氏为庶人,立昭仪武氏为皇后,大赦天下。……(咸亨五年八月壬辰)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旧唐书·孟简传》:“孟简字几道,平昌人。天后时同州刺史诜之孙。”《旧唐书·孟诜传》:“孟诜,汝州梁人也。举进士。……长安中,为同州刺史。”按:长安为武周年号。《新唐书·后妃传》:“高宗则天顺圣皇后武氏,并州文水人。……诏则天大圣皇后复号‘天后’。……开元四年,追号则天皇后。”

(宋)宋朝所封海神号,历代不废。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四《女神名号》:“至于海神,今东南共祀者,在宋已封天妃。盖妃生宋哲宗元祐时,莆田人,姓林氏,生而灵异,殁而为神。本朝永乐六年正月初六日,又加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天妃,庙号宏济天妃之宫,岁以正月十五日、三月廿三日遣官致祭,盖其时将遣郑和等浮海使外国,故祈神威灵以助天声。”

(东汉)皇帝别称。《后汉书·陈蕃传》:“陛下超从列侯,继承天位。”李贤注:“桓帝以蠡吾侯即位。”

(明)天启帝省称。以年号为皇帝代称,此指明熹宗朱由校,也称天启帝。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康熙论治》:“(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谕曰:‘明季事迹,有万历老内监曾在朕前,闻之甚详。天启呼魏忠贤为老伴。’”辽宁大学历史系《重译<满文老档>》之《太祖朝》:“天启帝的财宝将全部获得。”

(宋)(1)天武官省称,为扈从仪卫武官名。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一《四孟驾出》:“仪卫节次如后:……前驱亲从,两行各二十一人。赞喝舍人,两行各八人。天武,两行各八人,居外。”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唐人多称使……本朝则多称官……军校有辇官、天武官之号。推其源,亦本于唐。”(2)殿前司天武左右厢省称,为殿前司所属步兵编制大单位,属上四军,待遇从优。其下设军、指挥、都等军事单位,总于左、右厢都指挥使,隶于殿前司。《宋史·戴兴传》:“即召延正为诸卫将军,进为天武军使。”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宋朝四厢军》:“殿前司有捧日、天武左右厢。”《宋史·职官志》六《殿前司》:“骑军有……捧日,以下诸军、指挥。步军有……天武以下诸军指挥。”参见“捧日”。

(明)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别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按察司》:“按察使曰总宪,又曰天牧。”参见“按察使(明)”。(清)提刑按察使之别称。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宪台、廉察,提刑按察之称。”清周达用注:“宪台、廉察,以其为执法之官也,又曰天牧。”

(宋)(1)奉皇帝命出使或外出差遣之文武官员,尊称“天使”。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一〇:“有范延贵者为殿直,押兵过金陵,张忠定公咏为守,因问曰:‘天使沿路来,还曾见好官员否?’”《宋史·杨简传》:“求外补,知温州。帝遣使至郡讥察,出郊迎,简曰:‘某守臣,使者衔天子命,辱临敝邑,天使也,某不敢不肃。’”(2)宋制有假借称,内侍省、入内内侍省殿头,高品、高班、黄门、内品如衔命出外差遣,许通称“天使”。清徐松《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六:“殿头、高品、高班、黄门并内品,并以本职称呼,若衔命出外,即通呼‘天使’。”(3)狄青有“狄天使”之称。狄青初官为指使。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二《名臣》:“狄武襄公青,初以散直为延州指使。……后显贵,天下犹呼公为‘狄天使’。” (明)行人司行人别称。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天使,称誉行人。”《明史·职官志》三:“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 (清)钦差大臣或钦差官员美称。清余金《熙朝新语》卷六:“靳文襄公请减专差疏:‘但天使之车尘马迹,一经络绎于通途,则闾阎之苍首黔黎未免嗟咨于草野。地方官员贤能廉介者少,一闻钦差将至,惟恐有所驳诘,莫不力图要结以悦之。’”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三:“熊编修常镦典试云南,偶与内监试某观察谈及。……某曰:‘非钦使不应也。省中惟巡抚、学政乃可耳。考官天使,故请试之。’”

(周)《周礼》天府为太庙之宝藏。《周礼·地官司徒·乡大夫》:“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宋范仲淹《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周礼》卿大夫之职,各教其所治,三年一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乃献贤能之书于王。贤为有德行,能为有道艺。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天府,太庙之宝藏也。” (东汉)东汉以后,尚书出纳王命,职权优重,或比作天上星座文昌宫,引申为文君天府,省称天府。唐徐坚《初学记》卷一一《尚书令·事对》:“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尚书为文昌天府。”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省》:“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至后汉则为优重,出纳王命,斯乃文昌天府,众务渊薮。” (南朝梁)少府别称。《南史·南康简王绩传》:“绩寡玩好,少嗜欲,居无仆妾,躬事俭约,所有租秩,悉寄天府。及薨后,少府有南康国无名钱数千万。” (魏晋南北朝)益州号称。梁萧统编《文选》卷二六王僧达《答颜延年一首》:“长卿冠华阳,仲连擅海阴。”注引《华阳国记》曰:“益州地称天府。” (唐)国库别称。《旧唐书·良吏传·薛大鼎》:“义旗初建,于龙门谒高祖。因说:‘……据永丰仓,传檄远近,则足食足兵,既总天府,据百二之所。’” (宋)京师开封、临安称天府。《宋史·食货志》上一《农田·景定四年》:“谢枋得校文江东运司,方山京校文天府。”按:此天府指南宋都城临安府。参见“天府尹”。 (明清)京师顺天府省称。即北京。清孙承泽《天府广记》之朱彝尊《天府广记序》:“自洪武开国江南,永乐建都北平……盖未尝有专志耳。……复有《天府广记》,搜采广罗。”同前书卷一《建置》:“明太宗永乐元年正月……乃以北平为北京。二月,改北平府为顺天府。”

(唐)武后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间,吏部改名。唐杜佑《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光宅元年,改吏部为天官,神龙元年复旧。” (唐以下)或以吏部别称天官。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吏部官:天官。周云。”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四八《柳公绰可吏部侍郎制》:“尚书六职,天官首之;辩论官材,澄汰流品……可尚书吏部侍郎。”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太祖乾德四年八月壬寅》:“天官选吏。”宋曾巩《曾巩集》卷二四《吏部尚书制》:“尚书政本,而吏部天官,所以考择人材,以成天下之务。”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吏部,天官、大冢宰。”清周达用注:“称吏部尚书曰天官者,以其总御众官,犹天地统理万物也。”《周礼·天官》:“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明李日华《官制备考》卷下《称呼·京官》:“吏部尚书、侍郎:天官。”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六部衙门》:“吏部天官。”(宋)(1)皇帝代称。《宋史·司马光传》:“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按:此“天官”,显指神宗而言。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天家》:“天子之称也……亲近侍从官称大家,又云官家,亦曰天官。《诸史》。”(2)天文历法官之通称,即日官,包括司天监(后改太史局)、翰林天文院(后改翰林天文局)官,皆可通称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一六:“太史局言:翰林天文局旧额天官四员,见今四员,司辰学生共二十四人,见今十八人。”同前书三一之一:“真宗景德元年正月,诏司天监、翰林天文院职官、学生诸色人,自今不得出入臣庶家课算休咎,传写细行星历及诸般阴阳文字。”同前书三一之五:“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天文局翰林天文官僚属,应奉御前天文休咎之人,并不许诸官司踏逐指名抽差。”按:天文局翰林天文官,即翰林天文院职官,亦即为上例中所称“天官”。参见“日官”。

(明)英宗朱祁镇复辟后年号,用以代称英宗皇帝。《明史·沐琮传》:“景泰初……天顺初卒。”按:明英宗被虏后,明代宗朱祁钰继位,改元景泰。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明内阁诸臣》:“天顺英宗复辟,诛窜削逐,台阁一空。”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一《帝系》:“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诚敬昭文宪武至德广孝睿皇帝,讳祁镇。……遂复位,改元天顺。”

(唐)高宗李治于咸亨五年(674)八月,改称天皇。《旧唐书·高宗纪》:“(咸亨五年八月壬辰)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

(南朝宋)皇后宫别称。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后宫:天闺。”《宋书·后妃传》:“正位天闺,礼亢尊极。”

(南朝宋)尚书台(寺、省)或称天台,故引申之为“天阁”。唐徐坚《初学记》卷一一《尚书令·事对》:“天阁礼闱 宋《元嘉起居注》曰:……领曹郎中荀万秋……编名天阁。” (明)翰林院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翰林院:天阁。”

(唐)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尊称。宋孙逢吉《职官分记》卷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宰而为一介使。唐赵彦昭字奂然。景龙中,累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金城公主嫁吐蕃,始以纪处讷为使,处讷辞,乃授彦昭……司农卿赵履温曰:‘天宰而为一介使,不亦鄙乎?’”

(明清)吏部尚书别称。明何孟春《馀冬序录》卷六:“窃惟诸曹,以吏部居先,夙号六官之长,小宰于天卿为贰,实陪八座之荣。”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吏部》:“天卿:吏部尚书也。”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吏部称谓类》:“天官……通称吏部。冢宰……天卿、提衡,以上称尚书。”清沿用。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吏部,天官大冢宰。”清周达用注:“称吏部尚书曰大冢宰,又曰天卿。”《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周之天官卿也。”

(历代)天子、皇帝之别称。《后汉书·宦者传·曹节》:“车马服玩拟于天家。”《魏书·咸阳王禧传》:“我不负心,天家岂应如此!”《宋史·陈次升传》:“此虽疏属,皆天家子孙。”元徐元瑞《吏学指南·为政九要自箴序》:“近为天家创制垂统,抚治万民,因书强记者数十条。”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天家生母不同》:“孝宗为淑妃纪氏出……六岁始得见父皇,而淑妃旋以暴薨报。”同前书卷六《箭楼》:“此楼在民间,当费三千金。今天家举事,不可同众,宜加倍为六千。”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诸史》:“天家,天子之称也。乃百官小吏之所称。盖天子无外,以天下为家也。亲近侍从官称大家,又云官家。”《清史稿·朱天保传》:“储位重大,未可移置如棋。恐有藩臣傍为觊觎,则天家骨肉之祸,有不可胜言者。”

(唐)公主别称。《新唐书·诸帝公主》:“赞曰:妇人内夫家,虽天姬之贵,史官犹外而不详……故诸帝公主降日、薨年,粗得其概。”

(明)吏部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七《辅臣掌吏部》:“穆宗之三年,高新郑以故官起掌吏部,入阁办事。比进首揆,犹长天曹,首尾共三年。”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吏部》:“吏部,又曰天曹。”天一阁藏《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登科录》之榜眼李自华殿试对策卷:“三年一考,则主之天曹,纠之台谏。”

(宋)天章阁省称。继龙图阁之后,天禧四年(1020),真宗本人在位时,始建本阁,藏真宗御制。设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名。直学士、直阁罕置。另设主管天章阁公事官,管理本阁事务,属职事官,由内侍充。宋范镇《东斋记事》卷一:“时天章杜待制杞,自西京转运使徙广西。”宋岳珂《愧郯录》卷一四《天章阁》:“自庆历而后多开天章。”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庆历三年九月丁卯》:“诏辅臣及知杂御史以上,于天章阁朝谒太祖、太宗御容及观瑞物。”《宋史·职官志》二:“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天禧四年建。……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五《天章阁》:“国朝天禧四年建,阁在会庆殿西、龙图阁之北,以藏真宗御集、御书。国朝庆历七年,诏特置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在龙图阁学士、直学士之下。天圣八年,置天章阁待制,寓直于秘阁。景祐四年,以崇政殿说书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并为天章阁侍讲。”

(唐)天策上将府省称。武德四年(621),为赏秦王李世民大功特置天策上将,开天策府。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文学馆》:“天策记室许敬宗、薛元敬。”《资治通鉴·高祖武德四年九月》:“上以秦王功大,前代官皆不足以称之,特置天策上将,位在王公上。冬十月,以世民为天策上将……仍开天策府,置官属。”《旧唐书·职官志》一《总叙》:“武德九年,罢天策上将府。”

(明)翰林院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翰林院:天蓬。”

(汉)皇帝别名。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天辟,天子也。”《汉书·五行志》:“木仆反立,断枯复生,天辟恶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天辟,谓天子也。”

(周)周王为天下诸侯共主,或称天下王。《史记·宋微子世家》:“(箕子对)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历代)皇帝别名。《汉书·谷永传》:“陛下践至尊之祚为天下主。”《梁书·范云传》:“天监元年,高祖受禅……谓临川王宏、鄱阳王恢曰:‘……今为天下主。’”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上(宋太祖)笑曰:‘帝王之兴,自有天命。……若应为天下主,谁能图之?’”

(汉)皇后别称。《后汉书·皇后纪·光烈阴华后》:“(光武)十七年,废皇后郭氏而立(阴)贵人。制诏三公曰:‘……宜奉宗庙,为天下母。’”

(周)周王使别称。《左传·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清徐廷垣《春秋管窥》卷三《庄公元年十月》:“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

(周)周王使者别称。《左传·桓公四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左传·成公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难来告。”

(明)钦天监天文科、漏刻科、回回科、历科四科学生之通称。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二二三《钦天监》:“凡天文生食粮,月支七斗。……隆庆四年,题定人数:历科七十五名,天文科八十名,漏刻科三十五名,谯楼四十名,回回科五十名。各食粮供事。”“凡天文生止选世业子弟。”

(宋)翰林院天文局简称。徽宗朝以前称翰林天文院。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九:“高宗绍兴二年九月七日,太史局令丁师仁等言:‘……《法要》九册,见在天文局权掌,欲乞关借参照使用。’”同前书三六之一〇七:“翰林天文局天文官食直钱可不给,每月止给添支钱一十贯文。”

(宋)(1)翰林院天文院简称,司天监天文院也可省称天文院,宋有两个天文院,须加区别。徽宗朝改称翰林院天文局。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八:“国朝置天文院于禁中,设漏刻、观天台、铜浑仪,皆如司天监,与司天监互相检察。”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一三:“宋朝旧制,司天监天文院、翰林天文院测验浑仪所,每夜专差学生数人台立四面瞻望流星,逐次以闻及关史馆。”同前书三六之一〇七:“宣和二年九月,诏翰林天文局、测验浑仪刻漏所、合台节级与卒伍同例,自今后欲改作司辰。”按:宣和后称“翰林天文局”,均属翰林院。(2)翰林院天文局旧称翰林院天文院,南宋时人或沿用旧称,以天文院便称翰林院天文局,又不可不察。《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〇八:“钦宗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诏(翰林院)天文局……二月十七日,诏天文院、太史局自今后应诸处勾唤并取索事干天文文字等,先具奏闻。”按:上引所言“诏天文院、太史局”,即指翰林院天文局与太史局天文院。(3)司天监天文院简称。宋前期,司天监下设天文院,掌测验天文气象。元丰新制,改名为太史局天文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三:“天文院掌浑仪台昼夜测验辰象以白于监。”“宋朝旧制,司天监天文院、翰林天文院测验浑仪所,每夜专差学生数人台立四面瞻望流星。”(4)太史局天文院简称。元丰改制前称司天监天文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〇八:“(绍兴)三年十二月一日,诏天文院学生,以十人为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诏翰林天文局瞻望天象学生可特与太史局天文院额外学生内指差填阙。”《宋史·职官志》四:“其别局有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

(唐)西部突厥蕃部所上唐太宗尊号。以天子行可汗之意。《旧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自是……咸请上尊号为‘大可汗’。”《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四年三月》:“四夷君长诣阙请上为‘天可汗’。”

(明)进士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之别称。明彭时《彭文宪公笔记》卷上:“翰林官,唯一甲三人即除修撰……好事者谓第一甲三人为‘天生仙’。”

(宋)开封府尹别称,以开封为北宋京师之故。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三:“元丰末,鲁公(蔡京)以待制为天府尹。”《宋史·蔡京传》:“改龙图阁待制,知开封府。元丰末,大臣议所立,京附蔡确。”

(宋)京师开封府推官、判官等通称。宋余靖《武溪集》卷一九《林公(从周)墓碣铭》:“以屯田员外郎充开封府推官……为天府佐。”

(宋)开封府,在北宋为京师,天子所居处,故号称天府,其开封府三院刑狱机构别称“天府狱”。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二:“政和甲午,有告人杀其父,天府狱具矣。祐陵与鲁公深耻之,不欲泄,第命于狱赐尽焉。”《宋史·刑法志》二:“雍熙元年,开封寡妇刘,使婢诣府,诉其夫前室子王元吉毒己将死。右军巡推不得实,移左军巡掠治,元吉自诬伏。俄刘死。及府中虑囚,移司录司案问,颇得其侵诬之状,累月未决。府白于上,以其毒无显状,令免死。”“帝谓宰相曰:‘京邑之内,乃复冤酷为此,况四方乎?’”按:开封府狱即包括司录司、左右军巡院,别称“天府狱”。

(宋)宗正寺别称。天宗,皇族之意。宋楼钥《攻媿集》卷六二《谢除宗正寺主簿启》:“天宗寺勾稽,更许引嫌。”

(唐)吏部尚书比附《周礼》官称,后世或用为吏部尚书别名。《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周之天官卿也。”《周礼·天官冢宰》:“乃立天官冢宰。……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 (五代十国)吏部尚书别称。《旧五代史·选举志》:“按《唐典》,凡选授之制,天官卿掌之……今采其事,备纪于后,以志五代审官取士之方也。”《旧五代史·职官志》:“祖述五代之命官,以踵百王之垂范,或厘革升降,则谨而志之,俾后之为天官卿者,得以观焉。”按:吏部尚书掌百官选授事,此“天官卿”即指吏部尚书。

(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别称。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一《太祖大圣皇帝》:“(神册元年)阿保机自称帝,国人谓之‘天皇王’。”

(清)皇帝御朝时,立于太和殿墀品级山旁,纠察朝仪的科道官,戏称“天罡星”。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三《站山子》:“太和殿墀品级山,镌正一品至九品,文左、武右。合正从计之,为行四,为数三十有六。皇上升殿,科道官立山旁纠之,谓之站山子。朝官戏呼站山子科道为天罡星。盖举其数(三十六)以相嘲也。”

(唐)集贤殿书院别称。借用汉天禄阁为禁中藏秘籍之故事。唐韩愈著、钱仲联集释《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七《送郑十校理并序》:“(天子)始更聚书集贤殿,别置校雠官,曰学士、曰校理。……才子富文学,校雠天禄阁。”《三辅黄图》卷六《阁》:“天禄阁,藏典籍之所。”

(周)诸侯共主,即指西周王。至东周名存实亡而已。《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四年》:“西周之地,绝长补短不过百里,名为天下共主。”胡三省注:“言天下共宗周以为诸侯主。杜佑曰:……王赧立,东、西周分理,又徙都西周,则王城也。”

(西汉)三公繁称。西汉御史大夫、丞相皆称三公。《史记·儒林列传》:“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汉书·公孙弘传》:“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迁御史大夫。……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

(周)西周卿士别称。卿士,金文或称卿事。《左传·昭公十三年》:“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孔颖达疏:“天子之卿得称天子之老。”

(周)(1)金文中“右”者、古文献中“傧”或“摈”的别称,为周王行册命礼时的导引者,属公卿大臣。《礼记·曲礼》下:“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周书顾命考》:“左彝器记王册命诸臣事,必有右之者,器所谓右,即《大宗伯》所谓傧也。”《周礼·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周礼·小宗伯》:“赐卿大夫、士则傧。”日白川静《西周史略·廷礼册命与官制》:“廷礼的右者由执政者担任,似乎已成为当时原则。……同系统者的任命有由其最高长官右者的惯例。”《柞钟》:“惟王三年四月初吉甲黄,仲大师右柞,易载、朱黄、,司五邑甸人事。柞拜手,对扬仲大师休。”(2)周王朝三公之别称,或称三吏。《左传·成公二年》:“十一月,王使委于三吏。”孔颖达疏:“三吏,三公也。三公者,天子之吏也。”《礼记·曲礼》下:“五官之长曰伯(郑注:“谓为三公者”)是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注曰:“摈谓天子接宾之人也。”

(春秋)周天子所命诸侯国卿的别称。《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享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注曰:齐侯爵为次国,二卿为天子所命,则国氏、高氏也,为上卿;管仲为桓公所命,为下卿。”

(宋)国子监太学别称。宋赵汝腾《庸斋集》卷六赵汝腾《陈平甫墓志铭》:“继游天子之学,入国子监为太学生。”

(汉)三公之别称。汉蔡邕《独断》上《五等爵之别名》:“三公者,天子之相。相,助也。”

(汉)供皇帝调度的六养马所。汉卫宏《汉旧仪》卷下:“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厩、路厩、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唐宋)谏官之别称。唐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九《唐故给事中皇太子侍读陆文通(质)先生墓表》:“先生为巨儒,用是为天子争臣。”原注:“天子有争臣七人……(质)授左拾遗。”宋孙觌《鸿庆居士集》卷二四《监察御史秦桧除左司谏》:“今司谏七品官,亦为天子争臣。”(元)敢于奋不顾身谏言的官员尊称,非指专职谏官。元陶宗仪《辍耕录》卷一七《天子争臣》:“张公可与者……苟可以纳忠于国,虽斧钺有所不避。为中书郎中日……敢昧死请……诚天子之争臣也矣。”

(汉)尚书、中尚书之号称。尚书原为少府属官,因往来于丞相与皇帝之间转送文书而得亲近皇帝,中书(中尚书)系内侍为之,执事于内庭,当与皇帝更为亲近。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三《宰相》:“至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而三公遂为具员,其故何也?盖汉之典事尚书、中书者,号为‘天子之私人’。”(唐五代宋)翰林学士号称。《新唐书·百官志》一:“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五《翰林学士承旨·事类》:“天子私人(唐)陆贽云:‘顷来物议尤所不平,’皆云:‘翰林学士是天子私人,侵欺纲纪,使圣朝亏至公之体,宰相有备位之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学士:天子私人。《五代史·职官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九:“熙宁初,中书议定改宗室条制,召学士王禹玉草制。禹玉辞曰:‘学士,天子私人也。若降诏付中书施行,则当草之。今中书已议定宗室事,则当使舍人院草敕尔。学士非所预,不敢失职也。’”

(历代)秦汉少府;唐代琼林、大盈内库之泛称;宋代内藏库、景福内库、左藏南库、大藏封桩库、奉宸库、内杂库(内物料库、内衣物库、新衣库、内香药库等)之通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庆历三年十二月庚申》:“今日景福之积,颇类唐之(琼林、大盈)二库。”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三十一年十月戊申》:“上谓大臣曰:‘朕曩于内帑储钱备边,士大夫不喻朕意,甚者至指为琼林、大盈之比。’”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七《内藏库》:“元祐初,宣仁共政,吕正愍公又建元祐库,以备封掌,皆号朝廷库务。徽宗崇观后,则大观东、西等库,西城所处,无不皆天子私藏,而版曹告竭矣。”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一一:“今之户部、内藏,正如汉之大农、少府钱,大农则国家经济之费,少府则人主之私钱。”

(明)正德以前,入值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之尊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九《两殿两房中书舍人》:“文华殿本主上与东宫讲读之所,其地最为亲切,其中书房入直者,称天子近臣。从事翰墨。……至正德、嘉靖间,则两房事寄已踞文华之上矣。……自近来鬻爵事兴,文华、武英两殿中书舍人,俱许入赀直拜,人竟以异流目之。”

(宋)御史别称。《宋史·梁焘传》:“焘又言:‘……御史者,天子之法官也,不可以大臣鞅鞅而斥去。愿还舜民,以正国体。’”

(历代)谏官之别称。即天子争臣。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二引自《道护录》:“安世初除谏官,未敢拜命。……娘子曰:‘不然,谏官是天子诤臣,我见爷要做,不能得。你是何人……但做!’安世遂备礼辞免,寻便供职。”

(元)文宗图帖睦尔别称。元欧阳玄《圭斋集》卷四《送聂以道之官武昌》:“天历圣人在海南。”《元史·文宗纪》一:“文宗圣明元孝皇帝,讳图帖睦尔,武宗之次子,明宗之弟也。……至治元年五月,中政使咬住告脱欢察儿等交通亲王,于是出帝居于海南。……致和元年九月壬申,帝即位于大明殿……诏曰:‘……其以致和元年为天历元年,可大赦天下。’”

(明)行人司行人别称。天节星,主奉使。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行人司》:“天使:行人曰天使,又曰天节星使。”唐徐坚《初学记》卷二〇《奉使》:“天节皇华,韩杨《天文要集》曰:‘天节星主奉使,小而明。’”

(明)世宗朱厚熜自号。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二《帝王别号》:“(明)世宗自号天池钓叟。”

(宋)南宋临安府通判别称。宋楼钥《攻媿集》卷三九《王进之知庆元府》:“尔顷以天府贰车往守武陵。”《宋史·职官志》六:临安府“置知府一员,通判二员。”

(唐)吏部员外郎拟《周礼》官称。北周置。《周书·辛昂传》:“族子昂。……世宗初,授天官府上士。”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吏部》:“员外郎:天官上士。”《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周官》太宰属官有上士,盖今员外郎之任也。” (明)吏部诸清吏司郎中别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吏部称谓类》:“南宫眉目……天官上士,以上称员外郎。”

(宋)吏部侍郎之别称。宋陆佃《陶山集》卷四《辞免吏部侍郎札子》:“窃缘天官之贰,所系非轻,宜得实才以副任使。”

(唐)武后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吏部尚书改名。后世或用作吏部尚书别名。《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书,神龙元年复故。”

(唐)武后光宅元年(684)由吏部侍郎改名。至中宗神龙二年(706)复旧称。唐封演《封氏见闻记》卷三《铨曹》:“陆元方尝任天官侍郎。临终,曰:‘吾年当寿,但以领选之日,伤苦心神。’”《旧唐书·职官志》二:“吏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太常伯;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书;神龙复为吏部尚书也。”宋王溥《唐会要》卷五八《吏部侍郎》:“光宅元年,改为天官侍郎。神龙二年,复为吏部侍郎。”

(宋)吏部侍郎别称。宋楼钥《攻媿集》卷四三《新除吏部侍郎兼太子左庶子娄机辞免不允诏》:“天官贰卿之司,有资铨综;春宫中护之职,龙遴选抡。卿……毋庸固辞。”

(宋)天章阁待制省称。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二二《耆英诸会》:“楚建中,天章待制,七十三。”《宋史·楚建中传》:“字正叔,洛阳人。……神宗用事西鄙,出知沧州。久之,为天章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

(唐)唐初天策府仓曹参军省称。为天策上将僚属。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史馆》下《文学馆》:“天策仓曹李守素。”《资治通鉴·高祖武德四年九月》:“以世民为天策上将……仍开天策府,置官属:……功、仓、兵、骑、铠、士六曹参军各二人,参军事六人。……天策府……仓曹李守素。”

(唐)唐初天策府记室省称。为天策上将僚属。宋王溥《唐会要》卷八四《史馆》下《文学馆》:“著作佐郎、摄天策记室许敬宗。”同前书卷六四《史馆》下《文学馆》:“武德四年十月,秦王……开文学馆……天策府记室薛收,文学褚亮、姚思廉……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参见“天策”。

(宋)即宗正寺主簿。宋楼钥《攻媿集》卷六二《谢除宗正寺主簿启》:“天宗寺勾稽,更许引嫌。”《宋史·楼钥传》:“改宗正寺主簿。”

(汉)司隶校尉别称。《汉书·翟方进传》:“今丞相宣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顺之理。”颜师古曰:“奉使命大夫,谓司隶也。”

(唐)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改名。《旧唐书·宦官传·鱼朝恩》:至德中“九节度讨安庆绪于相州,不立统帅,以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观军容使名,自朝恩始也。……代宗幸陕。时禁军不集……比至华阴,朝恩大军遽至迎奉,六师方振。由是深加宠异,改为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专典神策军”。

(秦)诸侯妃之别名。汉蔡邕《独断》上:“天子、诸侯、后、妃、夫人之别名:……诸侯之妃,曰夫人。夫人之言扶也。” (宋)外命妇国夫人之省称。《宋史·韩世忠传》:“及金兵至,则世忠军已先屯焦山寺。……兀术遣使通问,约日大战,许之。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丁传靖《宋人轶事汇编》卷一五《韩世忠》:“《梦阑琐笔》:王娶白氏秦国夫人、梁氏杨国夫人、茅氏秦国夫人、周氏蕲国夫人。……茅夫人即吕小小也。”《韩忠武王世忠中兴佐命定国元勋之碑》:“时杨国夫人及二子质(苗)傅军,防守甚严。……杨国诣傅绐曰:‘太尉作如许事,公来矣,于太尉何如?’傅乃屈膝拜曰:‘愿奉兄嫂礼。谨具鞍马,烦夫人好为言。’”

(汉)王莽新朝,县宰之号,即县令、县长。汉卫宏《汉旧仪》卷下:“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亡新令、长为宰,皆少冠,号曰夫子。”

(明)太祖洪武间给事中曾用名。《明史·职官志》三:“魏敏、卓敬等凡八十一人为给事中。上以其适符古元士之数,改为元士。”

(明)皇太子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恭妃进封》:“孝恭既以诞元子进封,未几元良正位,即代让后居尊。”同前书卷四《元子出阁》:“故事:太子出阁,设座于文华殿中。”

(宋)神宗时所置元丰库名省称,收管熙宁、元丰变法以来诸路青苗、免役、坊场宽剩钱以应副陕西军用粮草,隶太府寺。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六《太府寺》:“异于元丰者,唯内藏、奉宸不外属。”宋苏辙《龙川略志》八《陕西粮草般运告竭可拨内藏继之》:“熙宁以来,诸路苗、役、坊场宽剩钱,旧止在本路封桩,非上供数。元祐初,苗、役既罢,宽剩钱所在山积,诸公擘画计纲,般入京师,特置元丰库收管,以应副陕西粮草。元丰大抵以此钱为根本,其他盖微末矣。……及宣仁山陵事起,旧例内藏拨二百万贯。微仲曰:‘不必请内藏,只元丰可了。’”《宋史·职官志》五《太府寺》:“元丰库,掌受诸路积剩及常平钱物,凡封桩者皆入焉。

(春秋)晋国中军帅别称,为最高执政官所兼中军之帅。事在公元前625年,此为历史上设元帅之始。《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于是乎蒐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杜预注:“中军帅。”《左传·宣公十二年》:“夏六月,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韩献子谓桓子曰:‘彘子以偏师陷,子罪大矣。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一七四:“晋将佐按:是为晋作三军,立‘元帅’之始,元帅即最高执政也。” (汉)大将军尊称。汉代大将军于诸将军中位第一,秩位比三公。《后汉书·袁绍传》:“故大将军何进忠国疾乱……与进合图,事无违异。忠策未尽而元帅受败。”李贤注:“元帅谓何进。” (三国)二品以上将军尊称。《三国志·魏书·杜袭传》:“夏侯渊为刘备所没,军丧元帅,将士失色。”《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拜渊征西将军。……为备所袭,渊遂战死。”清钱仪吉《三国会要》卷二三《职官》二《魏官品》:“第二品诸四征、四镇、车骑、骠骑将军,诸大将军。” (南朝陈)大都督别称。《陈书·徐陵传》:“及朝议北伐,高宗曰:‘朕意已决,卿可举元帅。’……陵应声曰:‘非但明彻良将,裴忌即良副也。’是日,诏明彻为大都督,令忌监军事。” (唐)节度使别称。《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四年二月》:“节度使李绛……方与僚佐宴,不为备,走登北城,或劝缒而出,绛曰:‘吾为元帅,岂可逃去!’” (宋)天下兵马大元帅简称。宋代,太祖曾封吴越国王钱俶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此举不过重复周世宗授钱俶之命。又,金兵南侵,钦宗曾封其弟康王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一:“开宝初,上谓夷简曰:‘归语元帅,朕已于薰风门外建离宫,规模华壮,不减江浙……先朝者即赐之。’……夷简受天语,俛首而归。……见俶,固不匿,尽以天训授之。”《宋史·世家》三:“吴越钱俶字文德,杭州临安人。世宗即位,授天下兵马都元帅。建隆元年,授天下兵马大元帅。开宝五年,遣幕吏黄夷简入贡,上谓之曰:‘汝归语元帅,常训练兵甲,江南强倔不朝,我将发师讨之,元帅当助我。’特命有司造大第于薰风门外……先来朝者以赐之。” (辽、金)都元帅省称。《辽史·李处温传》:“密授处温番汉马步军都元帅。……萧干以后命……追毁元帅札子。处温惧及祸,落发为僧。”《金史·宗弼传》:“宗弼自军中入朝,进拜都元帅。……(上)遂命元帅府复河南疆土。” (明)外镇总兵官别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武职部》:“镇守三边总兵,正二品;副总兵,从二品。元帅:外镇总兵曰元帅。”

(元)史家以宋人口吻称元朝皇帝为“元主”。清毕沅《续资治通鉴·恭帝德祐二年 (元至元十三年)》:“元主祀先农于东郊。”

(宋)首相之别称。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七:“国朝以来,自执政径登元台,不历次揆而升者:薛文惠、吕正惠、毕文简、丁晋公、王文惠、庞庄敏、韩献肃、司马文正……”《宋史·司马光传》:“判西京御史台,归洛。……凡居洛阳十五年……帝崩(神宗崩),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副相)。……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谥曰文正。”按:司马光自执政(副相)径登首相(左相),未经历“次揆”(右相)。

(唐)节度使别称。清沈炳震《唐诗金粉》卷六《节镇》:“元戎小队:元戎小队出郊坰,问柳寻花到野亭。”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五五《除某节度留后起复制》:“今元戎初丧,众望颙然;宜选亲贤,以为统帅。留府之事,俾尔专之;加戎秩以夺哀,迁冬卿以示宠。……可节度留后、检校工部尚书。”同前书《李程行军司马制》:“西南重镇,慎选副车,尔当此举。”(明)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别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武职部》:“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正一品。上将:五军都督曰上将,又曰元戎。”参见“五府(明)”。

(历代)三公官尊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臣职类》:“元老为国元老,即三公也。”唐徐坚《初学记》卷一一《职官部》:“元老: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熹为太傅。”宋任广《书叙指南·官职名事》上:“三公又曰元老。《东观记·赵熹》。”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内阁》:“元老:即三公。”《明史·职官志》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唐)宰相尊称。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宰相相呼为元老。”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集贤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韦泌奏:‘中书令张说中朝元老,硕德鸿儒。’”同前书卷五四《省号》上《中书侍郎》:“(开元)十二年六月,中书令张说荐崔沔为中书侍郎,或谓沔曰:‘今之中书,皆是宰相,承宣制命,侍郎虽是副贰,但署位而已。’” (五代十国)太师别称。《旧五代史·周书·冯道传》:“及晋祖入洛,以道为首相。……及自常山入觐,汉祖嘉之拜守太师。……史臣曰:……(道)事四朝、相六帝,可得为忠乎?”宋谢枋得撰、明吴道南补《簪缨必用增补秘笈新书》卷一《三公·总三公》:“元老冯道为太师,以旧德自处。然当世之士,无贤愚皆仰道为元老,而喜为之称誉。” (明)内阁首辅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九《元老堂名相同》:“世宗朝夏文愍治‘白鸥园’,有堂名‘赐闲’,即以名其刻本诗集,今尚行世。而近日吴门申瑶泉相公谢事归,亦构别业名‘赐闲堂’。同为首揆,相去不数十年,何以雷同至此。”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宰相》:“元老:宰相。”

(明)内阁首辅别称。清梁章钜《浪迹续谈》卷五《张文忠公》:“公初名璁,入阁之后,遂有御札称‘大学士张罗山’、‘元臣张少师’、‘内阁张元辅’。”

(汉)皇帝别称。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三刘桢《赠五官中郎将诗》四首:“昔我从元后,整驾至南乡。过彼丰沛都,与君共翱翔。”

(明)皇太孙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恭妃进封》:“直至元孙诞生,上大霈中外。”

(历代)皇太子别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五三之一六:“乾道元年九月八日,制曰:‘建元良而正万国。’”宋周必大《掖垣类稿》卷七《缴曹耜词头奏状》:“祖宗旧制,命皇太子领尹临安,置府推三人,峻其资任,庶几协赞元良。”《礼记·文王世子》:“一有元良,万国以贞,世子之谓也。”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恭妃进封》:“未几元良正位。”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君上称谓类》:“元良:皇太子。”

(宋)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之别称。宋周必大《省斋别稿》卷四《贺王枢密启》:“元枢正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一《宣相诏使称谓不典》:“元枢呼枢密使,自张俊始。”《宋史·高宗纪》六:“绍兴十一年夏四月壬辰,以世忠、俊并为枢密使,飞枢密副使。”《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四《绍兴至开禧督府废置本末》:“逮金亮阚江,诸将皆贬,乃命叶审言以元枢督视江淮军马。”《宋史·职官志》七:“(绍兴)三十一年,叶义问以知枢密院事督视江、淮、荆襄军马。”

(南朝)尚书典故称。高阳氏八凯与高辛氏八元,合称“元凯”,后人譬之为尚书。梁萧统《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爰在中兴,仪刑多士,位裁元凯。”李善注:“尚书,即古元凯也。” (唐)州刺史或太守喻称。元凯为晋杜预字。杜预曾任晋秦州刺史。《全唐诗》卷二〇〇岑参《西河郡太守张夫人挽歌》:“从夫元凯贵,训子孟轲贤。”《晋书·杜预传》:“到长安,更除秦州刺史,领东羌校尉、轻车将军、假节。”

(元)户部元宝库省称。《元史·世祖纪》十二:“至元二十五年九月增元宝、永丰及八作司官吏俸。”参见“元宝库”。

(历代)皇帝别称。唐罗隐《两同前书·损益》:“万姓为天下之足,一人为天下之首也。然则万姓众矣,不能免涂炭之祸……岂失之于足,实在于元首也。”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一四《巴陵本末》:“架阁韩祥疏曰:‘四海之大,谁无兄弟,尊为元首,宁忍忘情,宿草荒阡,彼独何辜?二、三臣子劝陛下绍巴陵之后则弗顾。’”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四《朝廷》:“天子尊崇,故称元首。”清周达用注:“元首,君也。” (上古)君之别称。部落联盟首领。《尚书·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孔传:“元首,君也。”

(宋)元祐太后省称,即哲宗皇后孟氏的封号,或用以代称孟氏。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太母仍云:‘须令元符先拜,元祐答拜乃顺。’又云:‘将来须令元祐从灵驾,元符只令迎虞主可也。患无人迎虞主,今得此甚便。’”《宋史·后妃传》下:“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洺州人。……元祐七年,谕宰执:‘孟氏能执妇礼,宜正位中宫。’久之,刘婕妤有宠。绍圣三年,诏废后。元符末,诏后还内,号元祐皇后,时刘号元符皇后故也。”

(春秋)中军候奄别称。晋国军官名,掌侦察敌情及谍报。《国语·晋语》七:“知张老之智而不诈也,使为元候。”韦昭注:“张老,晋大夫张孟。元候,中军候奄。”《左传·成公十八年》:“张老为候奄。”杨伯峻注:“候奄即元候。”

(南朝齐)即冢宰,为宰相别称。南朝齐之尚书令、仆射为宰相之职。梁萧统《文选》卷四六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一首:“元宰比肩于尚父。”李善注:“元宰,冢宰也。”《南齐书·王俭传》:“以俭为侍中、尚书令、镇军将军。……俭常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唯有谢安。’盖自比也。” (宋)宰相官别称。枢密使或称元宰。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三:“吕许公夷简为相日,文潞公彦博为太常博士,进谒,许公改容礼接,因语之曰:‘太博此去十年,当践某位。’夏英公竦谪守黄州,时庞颖公司理参军,英公曰:‘庞司理他日富贵远过于我。’既而四公皆至元宰。”按:吕夷简、文彦博、庞籍皆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独夏竦官位止于枢密使,宋人魏泰云“四公皆至元宰”,即“元宰”已包括枢密使在内。《宋史·宰辅表》二:“庆历七年初,上欲以河阳三城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知大名府夏竦为相,台谏言其与陈执中素不合,三月乙未,乃命竦为枢密使。” (清)状元宰相省称,即状元官至大学士者。清朱彭寿《旧典备征》卷一《状元宰相》:“本朝状元官大学士者:顺治丙戌山东聊城傅以渐(武英殿)……同治甲戌江苏元和陆润庠(东阁)。按:由鼎甲传胪官至一品者,除上列元宰诸人外,顺治壬辰科:满洲榜状元麻勒吉、两江总督。”

(历代)宰相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臣职类》:“元辅:宰相称也。”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宰相》:“元辅,宰相称也。”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宰相》:“元辅:宰相。” (北周)大冢宰之别称。《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四年二月》:“大冢宰晋国公,亲则懿昆,任当元辅。” (明)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通称。明李日华《官制备考》卷下《称呼》:“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少师以下俱从一品。皆称大柱国、元辅。”参见“大柱国(明)”。 (明清)内阁首辅别称。清梁章钜《浪迹续谈》卷五《张文忠公》:“公初名璁,入阁之后,内或称元辅张罗峰、大学士张罗峰。”《明史·张居正传》:“时帝顾居正益重,常赐居正札,称‘元辅张少师先生’。”清夏燮《明通鉴·穆宗隆庆元年》:“拱既去,于是居正遂为首辅。”《钦定八旗通志》卷一八九《人物志》六九《大臣传·范文程》:“(康熙)谕曰:大学士范文程任事多年,忠诚练达……御书‘元辅高风’以额其祠。”

(宋)元符太后简称,即哲宗所立的第二皇后刘氏。原为婕妤,因得宠排挤孟后而取代之。至徽宗朝,复孟后中宫位,为示区别,特封刘皇后为“元符皇后”。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布遂云:‘臣两日对众诘惇云:昨以皇太后手诏立元符为后,皇太后云不知亦不曾见。’”《宋史·后妃传》下:“昭怀刘皇后,初为御侍,明艳冠后庭,且多才艺。由美人、婕妤进贤妃。……孟后既废,后竟代焉。右正言邹浩上疏极谏,坐窜。徽宗立,册为元符皇后。”

(战国)中军尉别称。中军将的佐官。《国语·晋语》七:“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韦昭注:“元尉,中军尉。”《左传·成公十八年》:“晋悼公即位于朝。……祁奚为中军尉。”

(元)皇太子别称。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一二《建储翰林国史院贺皇太后笺》:“惟皇作极,及预建于元储。”

(历代)幕府僚属之美称。《南史·庾杲之传》:“盛府元僚,实难其选。”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一五八《顾彦明》:“东川顾彦明,以蔡叔向为副使……职居元僚。”按:唐顾彦明为东川节度使,此称节度副使蔡叔向为元僚。《宋史·吕余庆传》:“自太祖继领藩镇,余庆为元僚……论曰:余庆当太祖居潜,历任幕府。”

(宋)北宋末,河北兵马大元帅府省称,开府于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大元帅为康王赵构。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元帅府以随军转运使梁扬祖统领措置财用。”同前书《靖康元年》:“遣门祗候秦仔等八人,持亲笔蜡书缒城诣相州拜王河北兵马大元帅。”原注:“赵甡之《遗史》载帛书云:奉圣旨……檄到日,康王可充兵马大元帅,同力协谋,以济大功。” (辽)都元帅府省称。参见“元帅 (辽、金)”。

(春秋)晋国中军司马别称,因晋中军尉亦称元帅而得名。掌中军步兵、车兵的训练。《国语·晋语》七:“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韦昭注:“元司马,中军司马。”《左传·成公十八年》:“祁奚为中军尉……魏绛为司马。”杨伯峻注:“司马,即元司马,亦即中军司马。”

(元)户部宝钞总库旧名。《元史·百官志》一:“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宝钞总库,秩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

(宋)元祐皇后省称,指哲宗朝孟皇后。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元符末,徽宗即位,皇太后垂帘同听政。诏复哲宗元祐皇后孟氏位号,自瑶华宫入居禁中。有冯澥者,论其不可曰:‘上于元祐后,叔嫂也,叔无复嫂之礼。”《宋史·后妃传》下:“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洺州人。……元符末……诏后还内,号元祐皇后。”参见“元祐”。

(元)中书省、行中书省通称省。元代行政区划共划分为一中书省、十一行中书省,通称十二省。《元史·地理志》一:“元世祖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图。二十七年……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辽阳、曰岭北、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浙江、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

(历代)公平办事之吏通称。《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刘昭注:“案《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汉书音义》曰:‘文无所枉害。’萧何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明浦南金《修辞指南》卷三《人物类·胥吏色役》:“公平吏曰无害吏。”

(宋)北宋名相寇准,身居高位持身素俭,不营私邸,故有此美称。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七:“寇莱公既贵,居家俭素,所卧青帷二十年不易。故魏野赠公诗曰:‘有官居鼎鼐,无宅起楼台。’后……目公曰:‘此无宅相公耶?’”宋文莹《湘山野录》卷下:“虏使至大名,问(寇)公曰:‘莫是无地起楼台相公否?’”《宋史·宰辅表》一:“真宗景德元年甲辰,寇准自三司使、行尚书兵部侍郎、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宋)太学生敢于直言如古之真御史,故有“无官御史”之谚称。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二《无官御史》:“太学古诗曰:‘有发头陀寺,无官御史台。’言其清苦而鲠亮也。宋嘉定间,余在太学,闻长上同舍言:……国有大事,谠论间发,言侍从之所不敢言,攻台谏之所不敢攻,由昔迄今,伟节相望。近世以来,非无直言,或阳为矫激,或阴有附丽,亦未能纯然如古之真御史矣。”

(历代)大理寺别称。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大理寺:云司。”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大理寺·云司》:“唐陈子昂为司刑卿让官表:荣加天宠,职察云司,必能利用文明,哀矜庶狱。” (清)刑部别称。据传,黄帝名秋官为白云,后世引申为云司,以雅称刑部。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六部衙门》:刑部“亦曰云司”。唐杜佑《通典·职官》一《历代官制总序》:“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秋官为白云。”

(上古)传说为黄帝时官名。《左传·昭公十七年》:“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杜预注:“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

(南朝)皇帝护卫泛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六朝》:“云跸:天子护卫也。云跸清驰道。”

(宋)北宋勾当马军专勾司、勾当步军专勾司省称。元丰间改名诸司、诸军专勾司,为审验诸百司、诸军月俸历子(名册)的机构。南宋后,又改为诸司审计司、诸军审计司。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八《诸司、诸军审计司》:“诸司、诸军审计司,在保民坊内,旧军马司教场。监察御史吴博古记诸司题名:‘……审计,非古官也。……淳化三年,始用户部使樊知古奏,剔其冗籍,复别为院……初特掌骑兵、徒兵给受之数,犹未及诸司也。元丰三年,合步骑两院为一(为诸军审计司),遂以其一主诸司。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史,凡赋禄者,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辟名者。……院旧曰专勾,中兴避御嫌名,更今名云。’”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太宗淳化三年十一月》:“置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各一人,从户部樊知古请也。寻合两司为一。”

(三国魏)专任之大吏,即专权大臣之泛称。《三国志·魏书·蒋济传》:“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济上疏曰:‘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蔽……今外所言,辄云‘中书’……况实握事要,日在目前。……不使圣明之朝有专吏之名也。’”

(唐)专知官省称,即诸道专知传驿官。宋王溥《唐会要》卷六一《馆驿使》:“(大历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诸道委节度观察使,各于本道判官中定一人专知。”同前书又载:“ (元和五年正月)考功奏:‘诸道节度使、观察等使,各选清强判官一人,专知邮驿。’”参见“专知官”。

(明)知府别称。明代知府正四品,位在布政使下。掌一府之政。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知府,称之(为)专府。”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郡邑(府县)称谓类》:“府公、太守……专府,称知府。”

(晋)州刺史、郡太守别称。梁萧统编《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序》:“剖符专城。”李善注:“专,擅也。擅一城也,谓守宰之属。”(隋唐)州刺史、郡太守别称。《芒洛墓文》卷中《唐南宫尉邢君墓志》:“父君卿,隋任德州录事参军,专城伫佐,六曹仰止。”按:邢君卿曾任隋德州录事参军,为州刺史之上佐,故称“专城伫佐”。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一七《初著刺史绯又答贺客》:“银章暂假为专城。”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三:“(卢怀慎)子奂历任以清白闻,为陕郡太守。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还京师,次陕城,顿,赏其政能,题赞于其厅事曰:‘专城之重,分陕之雄。’”《全唐诗》卷一二五王维《送崔五太守》:“使君年纪三十余,少年白晰专城居。” (宋)知州、军别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之五三:“至于一任知县,一任属官,不历半刺,以窃专城之寄,不亦太轻且滥乎?”宋刘克庄《满江红·又次韵徐使君癸亥灯夕》:“四十已专城,真英妙。”(见《全宋词》第四册)《乾隆兴化府莆田县志》卷七《职官志》:“宋兴化军知军徐直谅,景定四年以寺丞知。”按:刘克庄,兴化军莆田人,景定五年(1264)致仕归里,时值徐氏知兴化军事,故克庄称之为“徐使君”,诗中既以“专城”喻“使君”,即专城、使君同为知军(州)之别称,在唐代则为刺史之别称。

(汉)朝会时尚书令、司隶校尉、御史中丞(或中丞)专席而坐,故有“三独坐”之谚称,后世或以“专席”别称御史中丞。《陈书·沈炯传》:“迁御史中丞。……诏答曰:‘……以卿才为独步,职居专席。”宋林逋《林和靖诗集》卷四《寄上金陵马右丞三首》:“专席顷尝居宪府,拥旄寻亦别明庭。”汉应劭《汉官仪》:“尚书令,每朝会与司隶校尉、御史大夫、中丞,皆专席而坐。”《后汉书·宣秉传》:“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

(宋)专知官、副知官之连称,系掌库藏出纳之吏员。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之六:“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三司言:‘……仪鸾司相度分作三库,别立专副、曹司、库子,其监官、工匠依前通同管勾排当去处、同共祗应。’从之。”同前书二二之一二:“嘉定五年八月六日,仪鸾司言:本司拘押官物使臣、专知官、副知名阙,并是外处人差到司供职,不谙事务。乞自今后遇有名阙,止就差本司见在专副今来界满转授使臣之人充填。”

(唐)诸道专知传驿官省称。此专知官与馆驿使非同一官。专知官由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差判官充。仅掌一驿、馆事务。对专知官而言,馆驿使系监临官。宋王溥《唐会要》卷六一《御史台》中《馆驿使》:元和十二年“左补阙裴潾上疏曰:‘伏以馆驿之务,每驿各有专知官主当,又有京兆尹、观察使、刺史,递相鉴临,台中有御史充馆驿使。’”同前书卷六一《馆驿使》:贞元二年“十二月敕节文:‘从上都至汴州为大路驿,从上都至荆南为次路驿。知大路驿官,每一周年无败阙,与减一选,仍任累计。次路驿官,二周年无败阙,与减一选。’”同前书又载:“ (元和五年正月)考功奏:‘诸道节度使、观察等使,各选清强判官一人,专知邮驿。如一周年无违犯,与上考。’”

(清)知府别称。源于唐郡守之称呼。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八《爵位部》:“知府:专城伯。苏颋诗:‘所贵专城伯。’按:谓郡守也。”

(宋)知州、知军之典故称。唐朝有以州刺守称专城者,而专城又由古乐府歌辞《陌上桑》之“四十专城居”引申而来。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之五三:“至于一任知县、一任属官,不历半刺,以窃专城之寄,不亦太轻且滥乎?”

(清)八旗驻防专城副都统别称。帅领满营之师。所谓专城,不隶将军。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都统、副都统》:“其余有旗兵驻防之城,或置副都统一、二员,以为将军之贰;或设专阃副都统,以帅满营之师。”《清史稿·职官志》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专城副都统,正二品。”

(唐)都勾当军事押衙别称。为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州之军将,承办军事职事。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四七《唐、陈荣尊胜幢记》:“专勾当军事押衙陈剔,衙前虞候吴允中。”同前书卷四八《唐·又施安等幢题名》:“都勾当军事押衙陈剔,衙前虞候吴允中。”

(历代)太祖之通称。语源于《尚书》。明末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四《艺祖》:“《书》:‘归格于艺祖’,注以艺祖为文祖,不详其义。人知宋人称太祖为艺祖,不知前代亦称其太祖为艺祖。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义堂颂曰:‘……实唯艺祖,储福之所致。……’此谓唐高祖。……后汉高祖乾祐元年,改元制曰:‘昔我艺祖神宗,开基抚运。……’此谓前汉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册文曰:‘仰艺祖之开基,佳江神之效灵。’此谓金太祖。然则是历代太祖之通称也。”

(元)艺文监简称。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一《赠艺监小吏》:“此有嫠居者,闭户教孤儿。十岁学文史,十五从吏师。丹青出天性,落笔有令姿。艺监取材使,小大无一遗。”柯绍忞《新元史》卷二六《百官志》五《艺文监》:“艺文监,秩从三品。掌以国语译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

(唐宋)秘书省之别称,以其官廨高敞宏壮,近乎“摩天”而得名。唐已有此名。宋王益之《职源》:“木天 秘书最宏壮,阁下穹窿高敞,谓之木天。”《唐六典》:“木天 内诸司舍唯秘阁最宏壮,穹窿高敞,谓之木天。”(按:今本《唐六典》已佚此文,转引自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六《秘书监·事类》)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唐有宏文、集贤、史馆,皆图册之府。本朝草昧,至熙宁始大备,乃直左升龙门建秘书省,聚书养贤,其间并三者皆在,故号三馆秘阁,以盛大一事,目之为‘木天’也。” (明清)翰林院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〇《馆选定制》:“会试之后,俱行馆选,而木天济济。”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衙门》:“翰林院亦曰木天。”

(清)翰林院别称。《康熙字典》丑集下《大部》:“天,又署名。《唐六典》内阁唯秘书阁宏壮,曰‘木天’。今翰林院称木天署。”

(先秦)司徒选贤能之士以进用于天子,其逐级选贤的五士之名,即秀士、选士、俊士、造士、进士之合称。其进士之名,作为科名,一直沿用至明清。清宫梦仁撰《读书纪数略》卷二十七《人部·辨名类》:“五士:秀士,选士,俊士,造士,进士。”《礼记·王制》:“(司徒)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注:移名于司徒也。秀士,乡大夫所考有徳行道艺者。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吿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瞻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瞻后禄之。”

(汉、晋、南朝)太守之别称。源自《诗经》州长驾五马之典故。明彭大翼《山堂肆考·臣职·太守》上《五马列庭》:“汉制,九卿驷马、右骖,故有五马。《东方朔传》:太守驷马、驾车一马行春,故有‘五马’。又《遯斋闲览》:汉时朝臣出使为太守,则增一马。晋王羲之守永嘉,庭列五马。南朝宋谢灵运为永嘉太守,以五马自随。”宋方勺《泊宅编》卷中:“谓大守为五马者,多疑所出,据《诗》:‘孑孑干,良马五之。’郑氏云:‘建,州长之属。’殆以是乎?” (唐)州刺史别称。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八《马上作》:“何言左迁去?尚获专城居。杭州五千里,往若投渊鱼。……回首语五马,去矣勿踟蹰!”按:白居易曾任杭州刺史。(宋)知州典故称。宋孙觌《孙仲益内简尺牍》卷二《与胡枢密》:“郡中报梓宫渡京口,持书者见报云:张参趋丹阳道上,五马饯于郊。”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张达明)奉祠居临川。郡守(知州)月旦谒之,达明见其驺导,叹曰:‘人生五马贵。’”宋潘淳《潘子真诗话》:“《礼》:‘天子六马,左右骖;三公九卿驷马,右。’汉制:九卿则中二千石亦右;太守驷马而已,其有功德加秩中二千石者,乃有右,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罗敷艳歌》云:‘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也。柳景元兄弟并为太守,时人语曰:‘柳氏门庭,五马逶迤。’亦源于此。”(转引自郭绍虞《宋诗话辑佚》) (明清)知府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府县·刘际明太守》:“传闻广平别驾者……其待高反不能如五马之忘分。”同前书卷二二《嫌名》:“今上初元,吾乡戴春雨……又得凤翔知府,在郡凡三年。……五马之荣,虽可慕,但吏民称谓,及上下文牒往还,日日亲见其名,亦何以施颜面。”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八《爵位部》:“知府:五马。”

(唐)五坊异称。属殿中省,由闲厩使统掌,供皇帝狩猎所用之鹰犬。《旧唐书·文宗纪》上:“五方鹰鹞并解放。”参见“五坊”。

(宋)户部五司省称。元丰改制后,户部分置五司。宋叶适《水心文集》卷二四《兵部尚书徽猷阁学士赵公墓志铭》:“左、右曹,度支,金,仓,各掌邦赋,名类析裂,每有会计,遍走五司,文籍重复,吏出没为奸利,不便;请立总计司,并钱物之弊可绝。”参见“户部五司”。

(唐)唐高宗龙朔二年(662)中台、东台、西台、兰台、宪台之合称。《永乐大典》卷二六〇六《台·五台》:“《数类》: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门下省曰东台,中书省曰西台,秘书监曰兰台,御史台曰宪台。故有五台之号。”

(清)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之总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五寺衙门》:“大理寺棘署,曲台太常寺,太仆乃冏台,光禄宣徽是,鸿胪寺仪堂,五寺可详识。”

(春秋)晋国军尉、司空、舆卫、候奄之合称。或说为文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杜预注:“五吏,文职。”杨伯峻注:“五吏,疑为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襄十九年《传》,皆受一命之服者也。”

(汉)刑事讯问及行杖人,为吏人。伍佰之简化。《后汉书·祢衡传》:“(黄)祖大怒,令五百将出。”李贤注:“五百,犹今之问事也。”同前书《宦者传·曹节》:“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韦昭《辩释名》曰:“五百字本为伍。伍,当也;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按:今俗称行杖人,为伍伯也。”清毕沅《释名补遗》:“五百,字本为伍佰。今俗呼行杖人为五百。”

(唐)太子中舍人别称。多见于唐诗中。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一《诂笺》六《沈佺期》:“《赠韦舍人诗》:‘一经传旧德,五字擢英材。’……‘五字’,用之中舍,唐人尤多。”

(明)五军都督府,即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都督府之略称。明邱濬《大学衍义补·定职官之品》:“《周官》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臣按:司马,今兵部尚书之职。……今制,设兵部以掌兵政,所以统军旅;专征伐,则归之五军都督府焉。……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明史·职官志》二《通政使司》:“即五军、六部、都察院等衙门,有事关机密重大者,其入奏仍用本司印信。”

(唐)殿中省五坊鹰坊、鹘坊、鹞坊、雕坊、狗坊合称。供皇帝狩猎用。《旧唐书·穆宗纪》:“(长庆二年)十二月丁亥朔,诏五坊鹰隼并解放。”明张九韶《群书拾唾》卷六《官制品第》:“五坊,唐主养禽兽以供时狩。鹰坊、鹘坊、鹞坊、雕坊、狗坊。”清宫梦仁《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五坊:鹰坊、鹘坊、鹞坊、雕坊、狗坊。”原注:“唐闲厩使押以供时狩,属殿中省。”

(清)恩贡、副贡、岁贡、拔贡、优贡之总名。清朱彭寿《旧典备征》卷四《汉大臣不由正途出身者》:“国朝定制:凡仕进者,以进士、举人、五贡、荫生为正途出身。”《清史稿·选举志》一《学校》:“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所以别于杂流也。”

(汉)五利将军省称。汉武帝封能得“不死之药”之方士栾大为五利将军。因人而设之杂号将军。《史记·孝武本纪》:“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栾)大为五利将军。”“五利妄言见其师,其方尽,多不雠。上乃诛五利。”

(三国魏、东晋、南朝宋)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之合称。《宋书·百官志上》:“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为五曹尚书。”“(宋)顺帝昇明元年(477),又置五兵尚书。……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唐杜佑《通典·职官》四《历代尚书》:“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书。”同前书《兵部尚书》:“魏置五兵尚书。五兵谓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也。”(宋)尚书省兵部拟古官称,曹魏始置五兵尚书。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表奏书启四六集》卷五《青州谢上表·熙宁元年十月》:“伏蒙圣慈,特授臣兵部尚书、依前观文殿学士、知青州军州事、充京东东路安抚使。臣已于今月二十七日赴上讫,掌国五兵,叨进中台之秩。”

(上古)传说中祝鸠氏、鸠氏、鸤鸠氏、爽鸠氏、鹘鸠氏五治民官之总名。《左传·昭公十七年》:“秋,郯子来朝。……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祝鸠氏,司徒也;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杜预注:“鸠,聚也。治事工聚,故以鸠为名。”

(清)吏部笔帖式之典故称。因其充任满档房中委署主事、委行主事、正稿、副稿、帮稿五名目,实有取代吏部领办司而包办本部档房司职事之势而得名。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吏部笔帖式,早年有‘五虎’之称,即满档房中之委署主事、委行主事、正稿、副稿、帮稿五名目也。领办司员大多从政于本司事务(以掌印者兼之为多),故档房事皆付之五人。其后,某君专任领办(在光绪中,时无各司掌印),故夺‘五虎’之权。自此以后,吏部‘五虎’,空存其名而已。”

(唐宋)宋代行郊祀等大礼时,设五使,即大礼使、礼仪使、仪仗使、卤簿使、桥道顿递使,属临时设置,礼毕即撤。而每一使,按法式,都需相应资序的官员兼任,如宰相为大礼使、开封尹为桥道顿递使,但宰相官往往推诿,或委其他大官代行。宋周必大《二老堂杂志》卷三《纳南郊卤簿、字图》:“淳熙丙申郊祀,曾觌以使相充五使。”元马端临《文献通考·郊社考》四《郊》:“其以宰相为大礼使、礼部尚书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开封尹为桥道顿递使。盖沿唐之制,故本朝用之。” (南宋)绍兴间曾派五宣谕使深入诸路视察官政,号称五使。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二《绍兴宣谕五使》。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年十有一月己卯》:“上论(谕)大臣曰:‘近临遣五使,面谕丁宁,非往时遣使之比。’……是日,宣谕五使刘大中、胡蒙、朱异、明橐、薛徽言同班入见。”

(西汉)(1)丞相、御史大夫、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称五府。明于慎行《谷山笔麈·官制》:“西汉有三府:丞相、御史大夫、大将军也。其后增二将军,谓之五府。”(2)三公与前将军、后将军或三公与左、右将军,各称五府。《汉书·赵充国传》:“后临众病免,五府复举汤。”清宫梦仁《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赵充国等传,五府谓左、右、前、后将军二人,及三公。”(东汉)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之合称。宋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七九《职官》一:“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将军。”原注:“自太傅至将军为五府。”《后汉书·樊准传》:“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李贤注:“五府谓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将军府也。” (唐)潞州、扬州、益州、荆州、幽州五大都督府或合称“五府”。《天宝令式表残卷·官品令》:“三京及五府、大都护府参军,正八品下。三京及五府博士,从八品上。”《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潞、扬、益、荆、幽,为大都督府。” (宋)参知政事两员与枢密使、副使(或知院、同知院)三员合称。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二《称谓·五府》:“五府:两参政、三枢密。” (元)大狱会审诸官署,即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宗正府、刑部的总名。元熊梦祥《析津志辑佚》卷一〇《中书断事官厅题名记》:“凡大狱之当折,要囚之当录,必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宗正府、刑部,参伍听之,号称‘五府’。”元末明初宋濂《宋学士文集》卷一《拟诰命起结文》:“凡大狱之折,要囚之当录,必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宗正府、刑部参伍听之,号称‘五府’。” (明)五都督府之总名。《明史·职官志》一《刑部》:“霜降录重囚,会五府、九卿、科道官共录之。”《明史·职官志》五《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始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惟锦衣等亲军、上直卫不隶五府。”“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都督府。”

(上古)(1)传说伏羲五官为青龙、赤龙、白龙、黑龙、黄龙。清宫梦仁《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伏羲五官:青龙,春官;赤龙,夏官;白龙,秋官;黑龙,冬官;黄龙,中官。”原注:“官,主也,谓有所司主也。有龙瑞,故龙纪官,号龙师。”(2)传说炎帝五官为大火、鹑火、西火、北火、中火。《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炎帝五官:大火,春官;鹑火,夏官;西火,秋官;北火,冬官;中火,中官。”原注:“有火瑞,故火纪官,号云师。”(3)传说黄帝五官为青云、缙云、白云、黑云、黄云。《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黄帝五官:青云,春官;缙云,夏官;白云,秋官;黑云,冬官;黄云,中官。”(4)传说少昊五官为凤鸟氏、玄鸟氏、伯赵氏、青鸟氏、丹鸟氏。《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少昊五官:凤鸟氏,历正;元鸟氏,燕也,司分;伯赵氏,伯劳也,司至;青鸟氏,鹦也,司启;丹鸟氏,雉也,司闭。”原注:“凤鸟适至,故以鸟纪官,号鸟师。”(5)传说颛顼时代,以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为五行之官,又称五官。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八《职官类》:“五官: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颛顼五官:木正,句芒重,春官;火正,祝融黎,夏官;金正,蓐收该,秋官;水正,元冥修熙,冬官;土正,后土句龙,中官。”原注:“《左传》:颛顼为民师。”(6)传说共工五官为东水、南水、西水、北水、中水。《读书纪数略》卷三五《人部·爵秩类》:“共工五官:东水,春官;南水,夏官;西水,秋官;北水,冬官;中水,中官。”原注:“有水瑞,故水纪官,号水师。”(7)传说周之先祖古公亶父时已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五官。《史记·周本纪》:“(古公)作五官有司。”裴骃集解引《礼记》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战国)(1)齐国相国之下设大田、大行、大谏臣、大司马、大理五官,为中央五大管理部门。《管子·大匡篇》:“管仲再拜稽首而起曰:‘今日君成霸,臣贪承成命,趋立于相位。’乃令五官行事。”《吕氏春秋·勿躬》:“管子复于桓公,曰:‘请置以为大田……大行……大谏臣……大司马……大理。君若欲治国强兵,则五子足矣。”(2)列国分掌国事之五大夫。《资治通鉴·周显王四十八年》:“五官之计,不可不日听而数览也。”胡三省注:“五官,五大夫典事者。”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臣职类》:“《诸史》:五官:即五大夫,典职事者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级曰公士……五大夫……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 (汉)五官署省称。年五十以上之郎官隶之,轮值宫中,执戟宿卫。属三署之一。《后汉书·和帝纪》注:“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 (明)五官正省称。五官正为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专历法、造历。清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二九《钦天监》:“钦天监在皇城之东、礼部后,正统七年四月建。监有正、副,而分春、夏、中、秋、冬五官。五官正专理历法造历。”《明史·职官志》三《钦天监》:“春、夏、中、秋、冬五官正,各一人,正六品。”

(宋)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算学合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二:“哲宗元祐元年六月二十八日,看详编修国子监太学条制所状:准朝旨同共看详《修立国子监太学条例》及续准指挥《国、律、武学条贯令》,一就修立外,检准《官制格子》:国子、太学、武学、律学、算学五学之政令……准朝旨,踏逐到武学东大街北,其地堪修算学,乞令工部下所属检计修造。”

(周)天子、公、卿、大夫、士之合称。清宫梦仁撰《读书纪数略》卷二十七《人部·辨名类》:“五政:天子、公、卿、大夫、士。”《大戴礼记》卷八《子张问入官》:“均五政、齐五法。”注:“五政谓天子、公、卿、大夫、士。”

(明)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省称。《明史·职官志》三《尚宝司》:“令牌之号六:曰申,以给金吾诸卫之警夜者;曰木,曰金,曰土,曰火,曰水,以给五城之警夜者。”同前书《职官志》三《五城兵马司》:“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按:中城只称中兵马指挥司。

(隋)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殿内省合称。《隋书·百官志》下:大业“三年定令:殿内省,并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以为五省。”(宋)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秘书省、殿中省之合称。宋初有三省,元丰改制,除三省外,改秘书监为秘书省,徽宗崇宁间又立殿中省。《宋史·选举志》五:“凡流外补选,五省、御史台、九寺、三监、金吾司、四方馆职掌,每岁遣近臣与判铨曹,就尚书同试律三道,中者补正名,理劳考。”《宋史·目录》:卷一六一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卷一六四秘书省、殿中省。

(秦汉)以勋、劳、功、伐、阅为功臣之五品。《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

(隋)以三省长官为相,特例以五人为相,尊称“五贵”。《隋书·苏威传》:“(威)复为纳言,与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蕴,内史虞世基,参掌朝政,时人称为五贵。”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之总称。《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太公于齐,兼五侯地,尊勤劳也。”(汉)成帝时,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同日封侯,时人通称为“五侯”。后世遂以五侯家喻权贵。宋林逋《林和靖诗集》卷一《射弓次寄彭城四君》:“细钗金捍彀,更忆五侯家。” (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五人同时封侯,史称“五侯”。宋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一七《宦者封侯》:“延熹二年,桓帝以梁冀兄弟专固,诏中常侍单超等收冀及宗亲党悉与诛之。封超新丰侯,二万户;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各万五千户;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各万三千户,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

(上古)传说中的上古帝王。当为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首领。传说纷纭,莫衷一是。《史记·五帝本纪》:“五帝为黄帝、颛顼、帝喾、帝尧、虞舜。”《礼记·月令》:五帝为太昊(伏羲)、炎帝(神农)、黄帝、少昊、颛顼;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五帝为少昊、颛顼、高辛(帝喾)、唐尧、虞舜。 (先秦)庄子以尧、舜、禹、周文王、周武王为五帝。《庄子·天运》:“子贡曰:‘夫三皇五帝之治天下不同,其系声名一也。’……老聃曰:‘小子少进,子何以谓不同?’对曰:‘尧授舜,舜授禹。禹用力而汤用兵,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武王逆纣而不肯顺,故曰不同。” (宋)即五方帝,宋代祭祀神。《宋史·职官志》三《礼部侍郎》:“祀九宫贵神、五帝、感生帝……”《宋史·礼志》三《五方帝》:“以四郊迎气及土王日专视五方帝。……立春祀青帝……立夏祀赤帝……季夏祀黄帝……立秋祀白帝……立冬祀黑帝。……绍兴仍旧制,祀五帝于郊。”

(唐)称历遍御史台诸官职者。即由监察御史迁殿中御史、侍御史、御史中丞及至御史大夫者。宋吴坰《五总志》:“自唐历五院者三人:李商隐、张延赏、温造。五院谓监察御史、殿中、侍御、中丞、大夫也。”明王世贞《汇苑详注》卷一三《职官部·御史台》:“自唐初以来,历五院者唯二人,李商隐、张延赏。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也。”《旧唐书·张延赏传》:“肃宗在凤翔,擢拜监察御史、赐绯鱼袋,转殿中侍御史。……代宗幸陕,转御史中丞。……入朝拜御史大夫。” (宋)御史台有三院之称(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并不包括徒有其名的御史大夫和御史台实际长官御史中丞。文人为讲究词藻,或以五院称御史台,即连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均包括其中。宋岳珂《桯史·任元受启》:“伏审光奉明纶,荣跻横榻(按:指秦桧死后,高宗召汤鹏举为侍御史),国朝更西都三府之制,故御史不除大夫,端公居南司五院之中,与独坐迭为宪长。”参见“三院”。

(历代)五帝别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五泰:即五帝也。”参见“五帝”。

(东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校尉合称,隶北军中候,为北军五营长官。宋徐天麟《东汉会要》卷六《冠》:“献帝兴平元年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赐贵人、王、公、卿、司隶校尉、城门、五校及侍中、尚书、给事黄门侍郎各一人为太子舍人。”《后汉书·百官志》四《北军中候》:“屯骑校尉,一人,皆二千石。……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刘昭注:“大驾卤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北魏)射声、越骑、屯骑、步兵、长水校尉通称。位次列卿。《魏书·官氏志》:“(正始)四年九月诏曰:‘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世移时变,遂为冗职。……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射声校尉,越骑校尉,屯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右从第三品中。”

(隋)少府监、长秋监、国子监、将作监、都水监之合称。《隋书·百官志》下:“(大业)三年定令: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并都水监,总为五监。” (宋)北宋元丰定制,设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合称五监。宋初又有司天监,元丰新制改名太史局,秘书监改秘书省,故不列入“五监”之内。宋岳珂《愧郯录》卷六《寺监簿职守》:“自元丰官制行,九寺五监各置主簿,专以钩考簿书为职。”《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官品令》:“国子监丞……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

(南朝陈)后宫婕妤、容华、充华、承徽、烈荣为五职。《陈书·皇后列传·序》:“(世祖)又置婕妤、容华、充华、承徽、烈荣五人,谓之五职。”

(唐)司徒别称。三公官之一。宋孙光宪《北梦琐言》五:“大凡士族女郎无改醮之礼,五教念女早寡,不能忘情,乃召门生故吏而告之,因别适人。”宋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今漫疏于此,司徒为五教。”《尚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

(西汉)成帝置四曹尚书,后增置三公曹,总称五曹。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总序》:“汉成帝初置尚书五人,其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后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参见“四曹”。 (东晋)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曹合称。《晋书·王羲之传》:“遗尚书仆射谢安书曰:‘……吾又瞑目循常推前,取重者及纲纪,轻者在五曹。’”《新唐书·艺文志》:“(晋)韩延《五曹算经》。”参见“五曹尚书(东晋)”。

(宋)国子监太学博士、武学博士、律学博士、宗学博士与太常寺博士的合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四:“五博至将作监、丞得假员外郎。”《宋史·职官志》五《宗学》:“宗学博士,旧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也。”《宋史·职官志》五《国子监》:“元丰官制行,始置祭酒、司业、丞、主簿各一人,太学博士十人,旧系国子监直讲,元丰三年,诏改为太学博士,每经二人。正、录各五人,武学博士二人,律学博士、正各一人。”《宋史·职官志》四《太常寺》:“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应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

(历代)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之总称,此泛指封爵。唐制,爵分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但不脱五等爵之本。《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咸熙元年)相国、晋王奏复五等爵。”《晋书·傅玄传》:“五等建,封鹑觚男,武帝为晋王,以玄为散骑常侍。”《晋书·职官志》:“(咸宁三年)立五等封建。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小国五千户以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皆为男。”《全唐诗》卷三四四韩愈《晋公破贼回重拜台司》:“将军旧压三司贵,相国新兼五等崇。”《旧唐书·裴度传》:“度自蔡州入朝……封晋国公,食邑三千户,复知政事。”《唐六典》卷二《司封郎中》:封爵,凡有九等,一曰王,二曰郡王,三曰国公,四曰郡公,五曰县公,六曰县侯,七曰县伯,八曰县子,九曰县男。《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上古)五工正的总称。《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官制总序》:“五雉为五工正。……西方曰雉,东方曰雉,南方曰雉,北方曰鹈雉,伊洛之南曰翚雉。”

(清)建国前,五理政听讼大臣省称。《清史稿·太祖本纪》:乙卯(1615),“置理政听讼大臣五,以扎尔固齐十人副之。”天命元年(1616),“命额亦都、费英东、何和里、扈尔汉、安费扬古为五大臣,同听国政。”天命元年秋七月,“禁五大臣私家听讼。”同前书《额亦都传》:“天命建元,置五大臣,以命额亦都。”

(唐)东宫崇文馆所属典膳局典膳郎、药藏局药藏郎、内直局内直郎、典设局典设郎、宫门局宫门郎之总称。崇文局下本有六局,即五局之外,尚有司经局,然司经局不轩置“郎”,故特称“五局郎”。宋王溥撰《唐会要》卷六七《左春坊》:“(太和四年)今五局郎资序,本是清品。”《新唐书》卷五五《食货志·唐世百官俸钱》:“(詹事府)五局郎……二万。”《新唐书》卷四九上《东宫官》:“崇文馆 司经局 典膳局,典膳郎二人,从六品下。药藏局,药藏郎二人,从六品下。内直局,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典设局,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宫门局,宫门郎二人,从六品下。”

(三国魏)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总称。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总序》:“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书。” (东晋)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曹尚书总称。同前书:“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皆铜印墨绶。” (北魏)北魏初置殿中、乐部、驾部、南部、北部五尚书。同前书:“后魏有殿中,掌殿内兵马仓库;乐部,掌伎乐及角使、伍伯;驾部,掌牛、马、驴、骡;南部,掌南边州郡;北部,掌北边州郡,五尚书。其后,亦有吏部、兵部、都官、度支、七兵、祠部、民曹等尚书。”

(唐宋)唐司天台五官正省称。唐、五代、宋司天监五官正省称。五官正,有司天监五官正与太史局五官正,元丰改制前称司天监五官正。即司天监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之总名。司天监五官正,五品官。《新唐书·百官志》二《秘书省》:“司天台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四司时,各司其方之变异。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七《太史局》:“国朝因梁曰司天监……监阙,则以五官正二人判监事。”《宋史·职官志》五《司天监》:“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舆服》四之一二:“诸司四品:司天少监……诸司五品:司天五官正。……” (宋)宋太史局五官正省称。元丰改制,司天监改称司天局,所属五官正不变。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七《太史局》:“国朝至道元年,诏五官正磨勘非次改官至殿中丞止,以后只加检校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三:“《神宗正史职官志》太史局其官有正: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而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考深者二人,为判及同判局。”(明)钦天监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五官正之合称。掌推历法、定四时。清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二九《钦天监》:“监有正、有副,而分春、夏、中、秋、冬为五官。”《明史·历志》一《历法沿革》:“时五官正戈丰年等言:‘《大统》乃国初所定,实即郭守敬《授时历》也。’”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二《钦天监》:“属官: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员。”《明史·职官志》三《历志》:“五官正,推历法、定四时。”

(东汉)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合称。隶属五官中郎将,禁卫宫殿门户。三署郎之一。《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五官中郎,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

(汉、曹魏)五官中郎将省称。掌领五官郎宿卫宫殿门户。《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五官中郎将一人。”东汉建安十六年(211),大丞相曹操托命丕为之,其职为副丞相。特置官属。黄初后仍置。《三国志·魏书·毛玠传》:“文帝为五官将,亲自诣玠,属所亲眷。”同前书《武帝纪》:“(建安)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集解》:“胡三省曰:‘汉五官中郎将,主五官郎而已,夫尝置官属也。……’黄初后,仍置五官中郎将(严干、刘类等)。”

(汉)郡五官掾省称。晋常璩《华阳国志·大同志》:“巴西郡丞毛植、五官襄班举郡降特。”《后汉书·谅辅传》:“(谅辅)仕郡为五官掾。”《三国志·蜀书·秦宓传》:“(秦宓)领五官掾,称曰仲父。”

(宋)北宋神宗元丰改制后,京师立五学(宗学不计在内),即太学、武学、律学、算学、艺学,五学学生合称“五学生”。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一三:“五学生,谓太学、武学、律学、算学、艺学。”

(宋)枢密院五房院省称,为枢密院承旨司兵、吏、礼、刑、工五房吏人聚居集事之所。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四〇:绍兴十五年“二月,诏临安府、两浙转运司依在京例修盖五房院”。同前书三之二七:元丰“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赐绫锦院、御厨营地修三省六房院。初三省吏自言:‘枢密院昨置五房院,主事以下集居,公私以为便。’”

(清)五城兵马司省称。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大凡有司衙门,如刑部、步军统领署,以及五城司、坊等办词讼者,每年伏日,或朝廷有吉庆之期,皆禁止行刑,历年如此。”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五〇《五城》:“五城兵马司指挥,汉人各一人,正六品。副指挥,汉人各一人,正七品。吏目,汉人各一人,未入流。”参见“五城兵马司”。

(宋)秦王廷美(光美)之子德文曾拜使相,又排行于兄弟中第五,仁宗呼德文为“五相公”。《宋史·魏悼王廷美传》:“德文本廷美第八子,其兄三人早卒,故德文于次为第五也。……天圣中,迁横海军节度观察留后,拜昭武军节度使,易感德、武胜二军,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仁宗尝称为‘五相公’而不名。”

(明)六科中,除出吏科都给事中之外的其余五科(户、礼、兵、刑、工)都给事中之总名。参见“吏科都”。

(东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校尉合称,分掌北军五营,隶北军中候。秩比二千石。职掌宿卫禁军。为东汉显官,舆服华丽,供给丰厚,多以宗室外戚充任。《后汉书·刘般传》:“(永平十一年)兼屯骑校尉。时五校官显、职闲,而府寺宽敞,舆服光丽,伎巧毕给,故多以宗室肺腑居之。”《宋书·百官志》下:“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

(南朝)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校尉合称。《南齐书·百官志》:“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校尉。”

(清)超品封爵公、侯、伯之沿古称,不包括子、男。清梁章钜《浪迹丛谈》卷四《封爵》:“惟今人遇公、侯、伯,辄称为五等之封,此但沿前古之称,而于我朝封爵之制,实未之考也。成周以来,列爵惟五……我朝则公、侯、伯之下,并未立子、男之爵,而别立五等之世职,则共为八等。凡公、侯、伯,无论一、二、三等,俱列超品,一、二、三等子为正一品,一、二、三等男为正二品,一、二、三等轻车都尉为正三品,骑都尉为正四品,云骑尉为正五品,恩骑尉为正六品。”

(东晋)义兴郡太守别称。缘义兴(今江苏宜兴)在五湖之一——太湖之滨而得名。《晋书·桓玄传》:“太元末,出补义兴太守,郁郁不得志,尝登高望震泽,叹曰:‘父为九州伯,儿为五湖长!’弃官归国。”明张九韶《群书拾唾》卷二《地里广轮》:“五湖:太湖(一名震泽)、谢阳湖(一作射阳)、洞庭湖(又曰云梦)、丹阳湖、官亭(今名鄱阳湖)。”

(明清)知府美称。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郡侯、邦伯,知府名尊。”清周达用注:“秦灭诸侯,以其地为郡,郡置一守。其地广大,等于方伯、诸侯,即今知府是也。故称曰郡侯。又曰五马大夫。”

(汉)西汉京兆尹张敞典故称,本意为“还有几天京兆尹好当,何必再为您卖力”。《汉书·张敞传》:“为京兆(尹)九岁,坐与光禄勋杨恽厚善,后恽坐大逆诛,公卿奏恽党友,不宜处位。……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舜以敞劾奏当免,不肯为敞竟事,私归其家。人或谏舜,舜曰:‘吾为是公尽力多矣,今五日京兆尹耳,安能复案事?’敞闻舜语,即部吏收舜系狱。……(敞)上书曰:‘……舜,本臣敞素所厚吏,数蒙恩贷,以臣有章劾当免,受记考事,便归卧家,谓臣‘五日京兆’,背恩忘义,伤化薄俗。臣窃以舜无状,枉法以诛之。’” (宋)对即将离任的地方长官的典故称,通常用作贬义。《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胡颖《责罚巡尉下乡》:“当职初来,镂榜约束,非不甚严,今以五日京兆视之,官吏不复忌惮,殊不知其去之日,如始至也。”

(清)大理、太常、太仆、光禄、鸿胪寺卿、少卿之总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五寺堂官》:“大理两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两卿,鸿胪卿……五寺堂官称谓明。”原注:“正卿、少卿分大少。”

(唐)中书舍人典故称。宋钱易《南部新书》乙:“(开元中)凡中书有军国重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中书》:“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书其名,谓之五花判事。”

(明)五军都督府经历司经历、都事连称,为首领官,掌文书收发等事。明申时行《明会典》卷二二七《武职衙门·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经历司》:“五军都督府经历司,各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典出纳文移,为五府首领官。……凡五府历事考勤监生,堂上官与首领官引奏。……凡本府经历、都事并所属卫、所经历合得散官,每年准南京吏部验封清吏司手本行经历司。”

(明)五军都督府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连称。清孙承泽《山书》卷二《京支钱粮数目》:“在京各衙门,如宗人府,五府六部……”《明史·选举志》三:“五军都督府掌印缺,于见任公、侯、伯取一人。……锦衣卫堂上官及前卫掌印缺,视五府例推二人。”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三一《六部总叙》:“洪武元年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宋)提点中书制敕院五房公事省称。中书堂后官之长。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一六:“旧制,自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始得佩鱼。”同前书三之二四:“天禧元年六月,诏提点中书制敕院五房公事刘昭明。”

(明清)翰林院五经博士省称,初各专掌一经。正八品。后改为世袭,不掌院事。与国子监五经博士有别。清俞樾《茶香室四钞》卷一七《五经博士》:“明廖道南《殿阁词林纪》云:‘五经博士之职,掌《易》者一人,掌《书》者一人,掌《诗》者一人,掌《春秋》者一人,掌《礼记》者一人。各专门明经,同异得失,究其指归,以备讲读。然则明制五经博士各有专经,与今制异。”《明史·职官志》二《翰林院》:“五经博士九人,正八品,并世袭。”“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明史·职官志》二《衍圣公》:“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二人。正德元年,授孔子五十九世孙彦绳主衢州庙祀。宋孔端友从高宗南渡,家于衢州,此孔氏南宗也。”

(明)巡视京师中、东、西、南、北五城御史之省称。清夏燮《明通鉴·世宗嘉靖三十二年》:“乃敕户部:‘行五城御史及在外抚、按官,各督率有司查视痤之。’”《明史·职官志》二《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在内,巡视仓场、皇城、五城。”参见“五城”。

(清)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谕德、洗马和翰林院侍读、侍讲总名。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一:“两坊掌坊庶子、侍读、侍讲、谕德、洗马诸官,皆五品翰林。”《清史稿·职官志》二:“翰林院侍读,雍正三年升从五品。侍讲,雍正三年,升从五品。……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正五品。右春坊右庶子,品秩同左。司经局洗马,从五品。”按:左、右春坊谕德,乾隆十三年省。

(明以上)三皇五帝别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五胜三英,即五帝三王也。”

(上古)传说以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为五帝。三王指夏、商、周三代国君。《汉书·武帝纪》:“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颜师古注:“五帝: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也。三王,夏、殷、周也。”

(五代十国)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为五院御史。凡他官兼此五院御史,称“兼五院宪衔”。宋王溥《五代会要》卷一七《御史台》:“后唐同光二年三月三十日,御史台奏:‘所除诸道节度、观察、防御、经略等使,刺史、县令及诸道幕府,兼诸司带宪衔兼官,兼御史大夫元征三十千,兼御史中丞元征二十千,兼侍御史元征八千三百,兼殿中侍御史元征一十一千三百,兼监察御史元征一十三千三百。’周显德五年闰七月一日,应新除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宾幕、州县官兼带五院宪衔,合征光台礼钱。”

(东汉)即五校营司马,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司马,各一人,秩千石。唐杜佑《通典·职官》一六《诸校尉》:“后汉以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为五校,皆掌宿卫兵,各有司马。”注引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曰:“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后汉书·百官志》四《北军中候》:“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屯骑校尉……司马一人,千石。越骑校尉……司马一人,千石。步兵校尉……司马一人,千石。长水校尉……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射声校尉……司马一人,千石。右属北军中候。”

(汉)大将军五部校尉省称。汉应劭《汉官仪》卷下:“大驾卤簿,五营校尉在前。”《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领军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三国魏)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曹五尚书总称。秩六百石,第三品。《宋书·百官志》上:“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清洪饴孙《三国职官表》:“魏尚书五人,六百石,第三品。建安十八年,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吏部主选事,左民主缮修功作、盐池囿苑,客曹主外国夷狄,五兵主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专掌军国支计。”(东晋)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曹尚书。《晋书·职官志》:“列曹尚书:……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 (宋)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不包括吏部尚书。据《元丰寄禄格》,吏部尚书易为金紫光禄大夫阶,而五部尚书易为银青光禄大夫阶。又据《元祐官品令》,吏部尚书正二品,五部尚书从二品。吏部尚书又有“六部之首”的称号,故而和“五曹尚书”位次有别。《宋史·职官志》九《元丰寄禄格》:“新官金紫光禄大夫:旧官吏部尚书。新官银青光禄大夫:旧官五曹尚书。”《宋史·职官志》二《吏部尚书》:“旧,尚书为所迁官名,班在左丞上。自厘正百司,吏部以金紫光禄大夫,户、礼、兵、刑、工部以银青光禄大夫换授。而任六曹尚书者,始实领职事。”

(宋)广州知州之典故称。在唐代,广州为中都督府,下辖广、桂、容、邕、安南五府,名“岭南五管”,故宋人或以“五管之长”雅称广州知州。“筦”与“管”通。宋楼钥《攻媿集》卷四《广西运使和釜直秘阁、知广州》:“广右谨将输之要,就移五筦之长,以当一面之权。”《旧唐书·地理志》四《岭南道》:“广州中都督府。……永徽后,以广、桂、容、邕、安南府,皆隶广府都督统摄,谓之五府节度使,名岭南五管。”

(明)五军都督府经略司经略与都事之官衔称。掌本府文书出纳。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武职部》:“五府首领官曰幕宾。”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二二七《武职衙门·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经历司各设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典出纳文移,为五府首领官。”

(明)中、东、西、南、北城兵马指挥司合称。分区掌治京师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续通志·职官略七·明官制》:“明置五城兵马司,各指挥一人,副指挥四人,吏目一人。掌缉捕及街道、沟渠诸事。”《明史·职官志》三《五城兵马司》:“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指挥一人。……唯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

(宋)检正中书吏房习学公事、检正中书户房习学公事、检正中书礼房习学公事、检正中书刑房习学公事、检正中书孔目房习学公事之总名。使习政事、广议论。宋王得臣《麈史》卷上:“熙宁间,既置检正官……未几,又以初入仕者为五房习学检正官。”参见“检正官”。

(宋)三司都主辖支收司省称。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二五《提点刑狱》:“景德中,真宗御笔六事以示近辅,三曰:提点刑狱、支收,一人判之;开拆、衙司一人判之。”《宋史·职官志》二《三司使》:“都主辖支收司,淳化三年置。……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唐)观察支使省称。掌表笺书翰,与节度使掌书记职类似。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中华书局影印本)第六五九册《经济汇编·选举典》卷五一《荐举部》:“右件官……有学有才,堪为宾佐。……伏望天恩,特赐改官,充臣观察支使。”《资治通鉴·唐僖宗乾符元年正月》:“初,(路)岩佐崔铉于淮南,为支使。”胡三省注:“唐制,节度使幕属有掌书记;观察有支使,以掌表笺书翰,亦书记之任也。”《新唐书·百官志》四下《外官》:“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 (宋)观察支使省称,唐、五代观察使官属,宋代沿置,其有选人寄禄官阶与州、府、军、监机构僚属(职事官)两种职能。崇宁新定选人七阶后,观察支使则纯粹作幕职官而设置,通常设于节度州。从八品。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五:“书记、支使不并置。”宋王益之《职源·签判书记支使推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自魏以来有其名。凡书记、支使不得并置,有出身曰书记、无出身曰支使,位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官品令》:“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从八品。”

(宋)尚书省户部度支司或称“支度司”。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八《六部门·户部·度支员外郎》:“支度要部。”

(宋)官司或称官厅,省称厅,如谏议大夫厅、县尉厅、县主簿厅等。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五四《临安县》:“尉厅(《祥符旧志》云:在县城西北五里)。”同前书《仁和县》:“县治旧在余杭门里梅家桥西。尉司在艮山门外范浦镇市,绍兴元年正月,尉高公泰建。”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元祐元年》:“臣窃闻中书省欲以后省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舍人、正言厅为制敕院,擗截两省见今谏官厅出外,别作门出入。”

(宋)州、县官皆有本厅役使吏胥,称厅吏,别称厅司。《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二马光祖《县尉受词》:“况弓手、厅司告讦,本官受状批判,不经县道,自行胸臆。”

(清)厅首领官省称。包括经历司经历、知事,照磨所照磨等。《大清会典》卷四《吏部·总督、巡抚》:“首领官给差委焉:厅首府,有经历、知事、照磨。”

(春秋)诸侯国君、国王的自称。《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子闻之,使杨豚尹宜告子庚曰:‘国人谓不穀主社稷,而不出师,死不从礼。不穀即位,于今五年,师徒不出,人其以不穀为自逸,而忘先君之业矣!”按:上文所载“楚子”,即楚国君康王。同前书《僖公四年》:“齐侯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穀同好如何?’”杜预注:“孤、寡、不谷,诸侯谦称。”

(唐)皇帝以官称呼臣下,而不称名,此属优礼。《旧唐书·杜佑传》:“宪宗优礼之,不名,常呼‘司徒’。”

(清)内阁大学士不兼领六部尚书者之简称。清何刚德《春明梦录》下:“大学士名居揆席,非兼充军机大臣,几与闲曹无异。然位分不可亵,故大学士多有管部者。……唯管部,则于部中添一正座,两旁以满汉尚书陪之。满、汉四侍郎则在下面分两旁坐。故大学士俗呼为‘中堂’。后来不管部之大学士及协办之大学士,亦沿称为‘中堂’焉。”参见“管部”。

(汉)皇帝别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君道类》:“太上,天子称也。”《汉书·淮南王传》:“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不可得也。”如淳注:“太上,天子也。”《后汉书·崔骃传》:“骃拟……《达旨》以答焉,辞曰:‘……于是太上运天德以君世,宪王僚而布官。’”李贤注:“太上,明帝也。传曰:‘太上立德。’” (宋、明)太上皇帝省称。如宋徽宗皇帝禅位于钦宗,高宗皇帝禅位于孝宗,光宗禅位于宁宗,皆称太上皇帝。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太上皇既北狩,久不得中原音问。左右偶持一黄纸以包茴香来。太上就视之,乃中兴赦书也。”《宋史·徽宗纪》四:“宣和七年十二月庚申,诏内禅,皇太子即皇帝位。尊帝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于龙德宫。”宋王明清《挥麈前录》卷一:“明清侧闻绍兴初……太上曰:‘大中所至多兴狱,尚有未决者。一除言路,外方观望,恐累及无辜。’”按:王明清系南宋宁宗朝人,追记绍兴初时事,称宋高宗为“太上”。《宋史·高宗纪》九:“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丙子,诏皇太子即皇帝位。帝称太上皇帝,退处德寿宫。”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英宗重夫妇》:“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明史·英宗前纪》:“英宗,讳祁镇,宣德十年春正月壬午,即皇帝位。正统十四年秋七月壬戌,帝北狩。九月癸未,成王即位,遥尊帝为太上皇帝。”

(战国)诸侯嫡长子,原称世子。战国时,周已衰落,诸侯官名多僭称,世子则僭称太子。《资治通鉴·安王十五年》:“魏文侯薨,太子击立。”胡三省注:“王者以嫡长子为太子,谓之国储、副君。诸侯曰世子,周衰,率上僭。” (唐宋元明)皇太子省称。《旧唐书·儒学》上《许叔牙传》:“尝撰《毛诗纂义》十卷,以进皇太子,太子赐帛百段。”宋曾巩《元丰类稿》卷二三《制诰拟词·册》:“夫天下之本在太子,太子之所务,求诸己而已。”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一〇《名臣事迹》:“李文定公为参知政事,时仁宗为皇太子,文定兼宾客。一日,召对滋福殿,欲相之,固辞。俄而太子出谢曰:‘蒙恩,以宾客为宰相。’真宗顾谓曰:‘尚可辞耶?’”《元史·安童传》:“至元十二年七月,诏以行中书省枢密院事,从太子、北平王出镇极边。”元王士点等《秘书监志》卷五詹事院呈奏:“皇太子坐了位次呵,合看前代帝王治天下的文书……’皇帝根底奏了,教取将那文书每来,太子根底放着,闲便时看呵。”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故后无讳日》:“太子娶开平王常遇春女为妃。”《明史·兴宗孝康皇帝传》:“兴宗孝康皇帝标,太祖长子也。洪武元年正月立为皇太子。……十年,令自今政事并启太子处分,然后奏闻。”

(宋)文官阶太中大夫省称。元丰改制,谏议大夫阶易为太中大夫,从四品。宋王得臣《麈史》卷下:“官制行,判大理寺崔谏议台符换太中大夫,前呵曰:‘太中来!’人不知,皆笑曰:‘大虫来!’”宋周煇《清波杂志》卷六:“元丰改官制,谏议大夫换太中大夫。前呵曰:‘太中来!’都人骇避曰:‘大虫来!’则知前已有此说。”《宋史·职官志》九《元丰寄禄格》:“以阶易官……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新官:太中大夫。旧官:左、右谏议大夫。”《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官品令》:“诸太中大夫……为从四品。”

(宋)太仆寺简称。宋前期,其职事分散于群牧司、左右骐骥院、诸坊监。元丰正名,罢群牧制置司,职事归太仆寺。本寺始掌牧马、车辇等事。所属官司有车辂院、骐骥院、天驷监、驼坊、车营、致远务、鞍辔库、养象所、牧养上下监等十局。南宋罢太仆寺归兵部驾部司。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二四《宋朝列寺》:“元丰改制:太仆总局十有二。”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九《卫尉卿》:“宋太仆寺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国之厩牧、车舆之政令,今分隶群牧司、骐骥院、诸坊监。本寺但掌天子五辂、属车,后妃、王公车辂,给大、中、小祀牛羊,元丰改官制,掌车辂、厩牧、马政之令。中兴后,废太仆并入兵部。” (明)太仆寺省称。掌牧马之政令。清龙文彬《明会要·太仆寺》:“太仆寺卿黄懋官言:‘太仆,职掌马政。……夫在太仆寺为典守之官。’”明申时行《明会典·太仆寺》:“洪武六年,始置太仆寺,从三品衙门。设卿、少卿、寺丞、典簿等官,职专马政。” (清)太仆寺省称,或作太仆寺卿省称。清小横香室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三《魔王》:“时磨勘官宫太仆焕文、阎侍御循琦、朱侍御丕烈、朱侍御稽,尽心细核,指摘较多。”《清史稿·选举志》三《文科》:“太仆寺卿宫焕文、御史阎循琦、朱稽、朱丕烈……俱以抉择精审闻于时。”

(战国)左史别称。晋张华《感应类从志》:“楚太史唐勒。”(隋虞世南《北堂书钞》五五转引)《国语·楚语》上:“左史倚相。”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一《诸侯国史》:“左史,楚之史官也。”吴永章《楚官考》:“春秋时,各国均有史官,鲁、齐、郑曰太史,晋同楚曰左史。” (汉)太史令省称。西汉属奉常卿。掌天文、历法、撰史。《汉书·韩安国传》:“壶遂与太史迁等定汉律。”《史记·司马迁传》:“太史公(司马谈)执迁手而泣曰:‘……余死,汝必为太史。’……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属官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东汉属太常。太史令掌天时、星历,已非史官。《后汉书·杨震传》:“会太史言星变运行。”《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唐)太史局省称。初隶属秘书省,景云元年改为太史监。乾元元年改为司天台。掌察天文、推历法。《旧唐书·职官志》二《秘书省》:“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司天监:旧太史局,隶秘书监。”《旧唐书·李淳风传》:“贞观初……直太史局。” (宋)史官拟古官称。宋代有太史局,系天文历法机构,而非修史机构。此“太史”用作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史),秘书省著作郎佐正字、校书郎及国史、实录院检讨、编修官、直史馆、史馆修撰等史官别称。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七:“崇宁三年,黄太史鲁直窜宜州,携家南行,泊于零陵,独赴贬所。”《宋史·黄庭坚传》:“字鲁直,洪州分宁人。……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实录》成,擢起居舍人。”宋胡宿《文恭集》卷一二《傅惟几可兵部郎中、直史馆制》:“进属中台,佐夏卿之为政;入联东观,预太史之修书。”《宋史·邓绾传附洵武》:“绍圣中,哲宗召对,为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国史院编修官,撰《神宗史》。御史陈次升、陈师锡言:‘洵武父绾,在熙宁时以曲媚王安石,神宗数其邪僻奸回,今置洵武太史,岂能公心直笔?’”宋胡宿《文恭集》卷一二《孙抃充史馆修撰、判馆事制》:“置诸太史,亦职业之长。”宋林光朝《艾轩集》卷一〇《附录·遗事》:“《二刘先生行实》云:‘乾道辛卯五月,太史刘公卒,艾轩谒告,携家出精舍哭之。……二刘著作、正字虽暂显,亦早卒。” (元)太史院官省称。掌天文历法等事。《元史·郭守敬传》:“至元十六年,改局为太史院,以恂为太史令,守敬为同知太史院事,给印章,立官府。……三十一年,拜昭文馆大学士、知太史院事。……成宗谓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元史·百官志》四《太史院》:“太史院秩正二品。掌天文历数之事。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七员。”延祐后定置院使五员,正二品。《明史·职官志》三《钦天监》:“洪武元年,征元太史张佑、张沂等十四人。” (明)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之通称。明李日华《官制备考》卷下《称呼·京官》:“翰林院……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简讨(检讨)从七品。修撰至简讨俱称太史。”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内翰学士:翰林院之称。”清周达用注:“称翰林曰太史。”《明史·职官志》二《翰林院》:“史官: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史官掌修国史。” (清)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别称。从广义上说,清代翰林院官都可称史官。清陆以湉《冷庐杂识》卷一《乌镇》:“惟仁和杭堇浦太史世骏一律最切当。”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官职》:“翰林院编修、检讨太史见。”《清朝通志》卷六四《职官略》一《翰林院》:“编修:二甲授职。”嘉业堂钞本《清国史·职官志》五《翰林院》:“编修正七品……无定员。掌撰著记载,与侍从。”“检讨,从七品,无定员。掌撰著记载,与侍从。”《清朝通志略》卷六四《翰林院》:“(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无定员……检讨,三甲授职。”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六《代称》:“太史,天官也,翰苑也。”朱珪《科名故实二书序》:“翰林,史官也。”(载清法式善《清秘述闻三种》)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二三《翰林院》:“国朝官制 翰林院……掌国史、图籍、制诰、文章之事。”

(唐)太乐署令省称。隶太常寺。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二〇三《卫道弼曹绍夔》:“曹绍夔与道弼偕(皆)为太乐。”《新唐书·百官志》三《太乐署》:“太乐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享。”

(汉)太长公主省称,即皇帝之姑。后世沿用。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四《皇后》:“太主:太后女。太长公主:同上。帝姑。”《汉书·东方朔传》:“初,帝馆陶公主号窦太主。”如淳注曰:“窦太后之女也,故曰窦太主也。”

(宋)(1)太皇太后俗称。《宋史·后妃传》上:“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生神宗皇帝,神宗立,尊为皇太后。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2)北宋末至南宋,或以皇太后俗称“太母”。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元符三年五月癸酉,同三省批旨,令同议复瑶华。……(曾)布云:‘皇太后以为如何?’太母云:‘自家左右人做不是事,自家却不能执定得,是不为无过也。’”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太母,皆谓帝之祖母尔。……绍兴中,谓韦太后为太母,则非矣。”按:称皇太后为太母,非自绍兴始,徽宗朝已称神宗钦圣皇后(徽宗朝为皇太后)为“太母”。

(明清)吏部尚书之过称。亦反映了太师地位在明清之下降。明程允升《精注雅俗读本》五《文臣》:“吏部,天官大冢宰。”清周达用注:“称吏部尚书曰大冢宰,又曰太师。”

(历代)(1)皇太后省称。皇太后之名始于秦,皇帝母。汉以后沿称。汉蔡邕《独断》上:“秦以来,少帝即位,后代而摄政,称皇太后。”《汉书·外戚传》上:“汉兴,因秦之号,帝母称皇太后。……高祖崩,惠帝立,吕后为皇太后。……太后临朝称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张晏注曰:“以太后所居宫为名也。”《北齐书·封隆之附李琬传》:“时有道人昙献者,为皇太后所幸……乞为沙门统,后主意不许,但太后欲之,遂得居任。”《宋史·后妃传》上:“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治平二年,册为皇后。神宗立,尊为皇太后,居宝慈宫。元丰八年,太后权同听政。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2)太皇太后省称。《宋史·后妃传》下:“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洺州人。初,哲宗既长,宣仁高太后历选世家女百余入宫。”同前书上:“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辽史·天祚皇帝纪》三:“处温父子惧祸,南通童贯,欲挟萧太后纳土于宋。”《辽史·后妃传》:“兴宗仁懿皇后萧氏。……道宗即位,尊为皇太后。……(清宁九年)太后曰:‘此社稷大事,宜早为计。’”同前书《后妃传·序》:“太祖称帝,尊祖母曰太皇太后,母曰皇太后,嫔曰皇后。”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母后在位久》:“英宗之孝肃周后,称太后、太皇太后,共四十一年。”《明史·后妃传》一:“孝肃周太后,英宗妃,宪宗生母也。……宪宗即位,尊为皇太后。……孝宗立,尊为太皇太后。” (战国)战国时,秦国王之母称母太后,省称太后。《汉书·五行志》:“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史记·秦始皇本纪》:“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十九年)始皇帝(按:其时未称皇帝,属追称)母太后崩。”

(清)晚清民间对县官俗称。清曾国藩《曾国藩家书》卷八《禀祖父母》:“严太爷在京引见,来拜一次。”原注:“太爷,俗称县官为太爷。”

(战国韩)郡守尊称。《资治通鉴·周赧王五十三年》:“(韩)上党守冯亭与其民谋曰:‘……秦兵日进,韩不能应,不如以上党归赵。……(赵)王乃使平原君往受地,以万户都三封其太守为华阳君。”明董说著、今人缪文远订补《七国考订补》卷一《韩职官》:“太守韩氏上党守冯亭使者至,曰:‘愿以上党入之赵。’赵(王乃)使平原君往受地,以万户都封其太守为华阳君……《史记·赵世家》正义曰:‘尔时未合有太守,至汉景帝时始置太守,此言太守,衍字也。’”按:此言“太守”,属郡守尊称,非衍字也。 (秦)郡守之尊称。或谓秦曾置太守官。《睡虎地秦墓竹简》之《封诊式》:“(迁)子……成都上恒书太守处,以律食。”《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注释:“太守,蜀郡太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汉)郡太守省称,其前多冠以郡名。周晓陆《秦封泥的发现与研究》(刊黄留珠《周秦汉唐研究》,三秦出版社,1998年)附《秦式封泥总目》第二部分《地理及地方职官》第二节《郡》:河间太守、四川太守、济北太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按:秦朝郡长官称郡守,不称太守,疑上引归入秦式封泥官印之河间太守、四川太守、济北太守,非秦官,似为汉官;又,《汉书·地理志》未见有秦置之河间、四川、济北郡。清孙楷著、徐复订补《秦会要订补》所列秦四十二郡,也无。唯王国维《秦郡考》,考出秦置四十八郡,增入河间郡、济北郡。但仍无四川郡。谭其骧《秦郡新考》、《秦郡界址考》考定四十六郡,易河间为河内,也无四川郡。故,以太守列为秦官未妥,今仍定为汉官。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由郡守改名,即郡太守。隋唐曾经置郡太守,亦省称太守。《汉书·景帝纪》:“(中元二年)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同前书《赵广汉传》:“迁颍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后汉书·吴祐传》:“父恢,为南海太守。”同前书《郡国志》五:“南海郡,武帝置。”同前书《百官志》五《州郡》:“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州刺史易为郡太守。《北史·周法尚传》:“炀帝嗣位,转云州刺史,迁定襄太守。”《隋书·百官志》下:“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罢州置郡,郡置太守。”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至肃宗乾元元年(758)州刺史改名郡太守。唐杜佑《通典·职官》一五《郡太守》:“天宝元年,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自是州郡史守更相为名,其实一也。”《旧唐书·职官志》三《州县官员》:“武德改郡为州,州置刺史。天宝改州为郡,置太守。乾元元年,改郡为州,州置刺史。” (宋)(1)知州拟古官称。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五:“太守叶均使人白遣吴生,于是叶均罢,而以吕嘉问为守。”宋曾巩《曾巩集》卷一《送徐竑著作知康州》:“初佩太守章,慨然任人忧。”按:徐竑知康州,曾巩诗作别称为“太守”。清徐叟编《小说类编》卷一《官职类·今无其官》:“今谓转运使为部刺史,知州为太守,诚为脱俗,然今无其官,后必疑之。”(转引自宋马真卿《懒真子录》)(2)知军别称。宋楼钥《攻媿集》卷三四《朝散大夫、知邵武军赵师造降两官》:“敕具官某:政平讼理,郡太守之先务也。尔按吏不审,乃讽胁理官伪为文记,以傅致其罪,削秩二等。”(3)知府别称。宋洪迈《夷坚志再补·岳珂除妖》:“岳侍郎珂,武穆王之孙,知嘉兴府,谯楼数夜更鼓不鸣,责问直更者,曰:‘每夜一更时分,有五人到楼饮酒,皆金银器皿,罗列珍味,称系侍郎亲眷,所以不敢打更。’是夜,太守坐清香楼,命提振官两人携府印来前。”宋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八《送齐学士(廓字公辟)知荆南》:“汉家太守治才高,楚国山川气象豪。” (元)路总管拟古官称。《元史·吴全节传》:“全节尝代祀岳渎,还,成宗问曰:‘卿所过郡县,有善治民者乎?’对曰:‘臣过洛阳,太守卢挚平易无为,而民以安靖。’”《新元史·卢挚传》:“至元中,以能文荐,累迁河南路总管。真人吴全节代祀岳渎,过河南,闻其治行,力荐之。大德初,授集贤学士。”元周南瑞《天下同文集》卷五卢挚《皇帝遣使代祀中岳记》:“至元三十一年夏五月十九日……谕旨少中大夫、河南府路总管臣挚等,上咸秩山川,昭祀神祇之意。” (明清)知府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刘际明太守》:“陈留人刘际明,起家癸未进士,以御史久次出守,再改畿南之广平,为人倜傥不甚拘小节。遇有公席,则邀府僚会饮。”明吕坤《明职·明知府之职》:“千里之封疆,凛凛风生……知府之职,不当如是乎?贤太守其细思之。”《明史·地理志》一《京师》:“广平府元广平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为府。”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外官》:“知府称太守。”清高某(静亭)《正音撮要》卷三《外官》:“知府称太守。”清蔡伯龙《官话汇解》下卷:“知府称太守。”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页三六:“戊戌三十九岁(道光十八年,1838年)禀复两司饬各属设立窝铺,护送行旅……经两司据禀详院,申中丞大称赏曰:‘览张太守禀,理明词达,切实可行。’”同前书页四七五《时晴斋主人年谱》:“道光十六年丙申,公三十七岁,旋奉特旨补授山西朔平府知府。……十八年七月,调署太原府事。”按:张太守,即时晴斋主人张集馨,时为太原府知府。

(宋)皇太妃省称。宋李心传《旧闻证误》卷三:“哲宗登极,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惟朱妃称号未定。太皇太后曰:‘母以子贵,朝廷宜详议,当优隆之。’谄谀者谓亦当为皇太后,守正者则曰:‘止合称皇妃太母。’曰:‘自古无并为皇太后之礼,当尊为皇太妃。’……元祐三年秋,诏增议太妃典礼。”

(明)皇太孙省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赐内官宫人》:“内臣陈芜,交趾人,以永乐丁亥,侍太孙于潜邸。既御极,是为宣宗,以旧恩升御马监太监。”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三四《太监陈芜恩宠》:“御用监太监陈芜,交趾人,永乐丁亥入内府。宣庙为皇太孙,芜在左右,既御极,即升太监。”

(宋)太常寺丞省称。宋杨亿《武夷新集》卷一九《与史馆陈太丞启》:“太丞学士,学探圣域,道冠儒林。”按:陈某以太常寺丞任史馆职(通称学士)。 (明)太医院院判别名。因洪武十四年(1381)曾改院判为院丞而得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太医使》:“院判,称之太丞。”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太医、钦天称谓类》:“药丞、太丞,称院判。”参见“国医 (明)、药丞 (明)”。

(晋)太医令、太医史通称。西晋属宗正,东晋属门下省。《晋书·职官志》:“宗正……又统太医令、史。及渡江……太医以给门下省。”《晋书·愍怀太子传》:“太医令程据。” (唐)太医署官通称。《新唐书·毕传》:“太医李玄伯。”《旧唐书·职官志》三《太常寺》:“太医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医监四人,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之贰。”(宋)翰林医官院 (元丰新制改翰林医官局)医官别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九七:“翰林医官使赵自化……自化为本院使(翰林医官院使),居太医首。” (金)太医院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之通称。《金史·世宗纪》:“太医使祁宰极谏。”《金史·百官志》二《宣徽院》:“太医院 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大医。” (明)太医院通称。《明史·于慎行传》:“夫可灼官非大医,不知红丸为何药。”《明史·职官志》三《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属:御医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吏目一人,从九品。” (清)太医院官通称。《清史稿·郎坦传》:“疾剧,(上)遣太医驰往视之。”《清史稿·职官志》二《太医院》:“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院使,初制正五品。左、右院判,初制正六品。俱汉人。其属:御医十有三人,初制正八品;吏目二十有六人,初制八、九品各十有三人。医士二十人,医生三十人。”

(北魏)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焘省称。《北史·安同附子屈传》:“太武即位,(屈)拜驾部尚书。”《魏书·世祖纪》:“世祖太武皇帝,讳焘,太宗明元皇帝之长子也。”(年号有)始光、神、延和、太延、太平真君、正平。同前书:正平二年三月甲寅,“帝崩于永安宫,时年四十五。……上尊谥曰太武皇帝,葬于云中金陵,庙号世祖”。

(唐)太子中舍人省称。隶右春坊、奉行太子令。明浦南金《修辞指南》卷三《人物类·官职名事》下:“太子中舍曰太舍《韩渥》。”《新唐书·百官志》四上《东宫官》“右春坊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上。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贰。皇太子监国,下令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

(汉)三公府别称。《史记·酷吏列传·张汤》:“以汤为无害,言于太府。”韦昭注:“太府,公府。” (晋)(1)将军府别称。《晋书·张轨传》:“愍帝即位,进位司空,固让。太府参军索辅言于轨。”按:张轨时为安西将军。“惠帝遣加轨安西将军”(见上书传)。(2)郡太守府省称。《晋书·桓玄传》:“于是荆州别驾王康产奉帝入南郡府舍,太守王腾之率文武营卫。……是月,王腾之奉帝入居太府。” (唐宋)太府寺省称。《旧唐书·元载传》:“天下财富皆纳于左藏库,而太府四时以闻。”《旧唐书·职官志》三《太府寺》:“卿掌邦国财货。”宋太府寺掌财货出纳、商税、度量衡及贸易等事。宋初本寺所管职事甚少,元丰改制,始复唐制,正太府寺之职。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二四《太府》:“国初有判寺,但掌祠祭香币及造量衡。元丰改制,始掌财货、出纳、贸易之事,总局二十有四。”宋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六《太府寺》:“国初财货出纳、阜通之政,专领于三司,太府所掌惟奉蜕巾、香币,颁权量而已。元丰治官,尽循唐旧,而太府总局二十有四,今虽颇省,犹剧于他寺。”(明)太监二十四衙门别称。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太监:太府。”《明史·职官志》三《宦官》:“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参见“二十四衙门 (明)”。

(北魏)北魏皇帝拓跋嗣庙号,其谥号为明元。年号有永兴、神瑞、泰常。《魏书·王洛儿传》:“太宗即位,(洛儿)拜散骑常侍。”同前书《太宗纪》:“太宗明元皇帝,讳嗣,太祖长子也。(年号有):永兴、神瑞、泰常。(泰常八年)冬十有一月己巳,帝崩于西宫,时年三十二。上谥曰明元皇帝,葬于云中金陵,庙称太宗。” (元)窝阔台大汗的追称庙号,用以代称窝阔台。元熊梦祥《析津志辑佚·朝堂公宇》:“至太宗皇帝己丑秋七月,驾幸西京,改从官为中书省。”明周复俊《元史弼违》卷上:“宝庆三年秋七月,铁木真死。绍定二年八月窝阔台嗣,后追称为太宗。”《蒙古秘史》四二《斡歌歹继位》:“依成吉思合汗遗旨,选举斡歌歹(窝阔台)合罕为罕。” (清)爱新觉罗皇太极庙号,用以代称皇太极,有天聪、崇德两年号。《清史稿·世祖本纪》一:“(崇德)八年秋八月庚午,太宗崩,储嗣未定。”清印鸾章《清鉴纲目》卷首《太宗文帝》:“太宗文皇帝,名皇太极。太祖第八子。既即位,改元天聪,寻改崇德,始定国号曰清。在位十有七年,寿五十有二岁。”按:史称太宗者,尚有唐太宗李世民、宋太宗赵匡义、明太宗朱棣等。

(汉)太宰署之别称,掌供御膳,下属有屠者、宰。《汉书·宣帝纪》:“其令太官损膳省宰。”颜师古注:“《汉仪注》太宰令屠者七十二人、宰二百人。”

(明)国学别称,即国子监。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国子监:太学。”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三:“洪武中,上以公侯子弟在太学者,多骄慢不习训。诏曹国公李文忠提督国子监,是以国公而理太学事也。二十九年,因学正吴启言,上命魏国公徐辉祖率礼部翰林院官,诣监考试诸生等第,吏部以次录用,是以国公而试太学士也。洪武中,起致仕刑部尚书李敬为国子祭酒,致仕试吏部尚书刘崧为司业,是以尚书而起太学官也。国初重太学如此。”

(汉)太常之异写,为明刻本《册府元龟》避光宗常洛讳。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 (明刻本)卷六二〇《卿监部·总序》:“太尝、光禄勋、卫尉三卿并太尉所部。”《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卫尉,卿一人,中二千石。”刘昭注引《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周)大保异写,即保。《尚书·顾命》:“乃同召太保奭。”《尚书·君奭》:“告汝朕允保奭。” (宋)(1)诸卫将军(不带遥郡)、诸司及诸司副使僭称。诸司使、诸卫将军遥领刺史者之假借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四:“诸司使、诸卫将军不带遥郡、诸司副使并不得呼‘太保’。”《宋史·职官志》八:“淳化元年,国子祭酒孔维上言:‘中外文、武官称呼假借,逾越班制,伏请一切禁断。’宋白等请:‘自今诸司使、诸卫将军未领刺史者及诸司副使不得呼太保。’”(2)横行诸使,即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昭宣使、东西上门使官已至遥郡刺史之类,及内诸司使等未授检校太保许假借呼为“太保”。《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六:“内客省使、客省、引进、四方馆、昭宣、东西上门使遥郡,内诸司使官未至检校太保者,许通呼‘太保’。”

(宋)(1)太上皇帝简称。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三《绍熙内禅》:“皇子嘉王,可即皇帝位,尊皇帝为太上皇帝。关礼、张宗尹扶掖太子入帘。太皇面谕再三。”(2)太皇太后简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元祐六年八月癸丑》:“初,两宫幸李端愿宅临奠。既还,蔡确母明氏,自毡车中呼‘太皇万岁,臣妾有表!’卫士取而去,是月丁酉也。是日,太皇太后宣谕曰:‘确当便死。’”

(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庙号称。《宋书·殷淳传》:“父穆……太祖即位,为金紫光禄大夫。”同前书《文帝纪》:“太祖文皇帝讳义隆,小字车儿,武帝第三子也。” (北魏)拓跋珪之庙号,其谥号为道武。年号有登国、皇始、天兴、天赐。《魏书·高允传》:“太祖平中山,以(高)韬为丞相参军。”同前书《太祖纪》:太祖道武皇帝,讳珪。(年号)登国、皇始、天兴、天赐。天赐六年冬十月戊辰,帝崩于天安殿。时年三十九。葬于盛乐金陵,庙号太祖。(太宗)泰常五年,改谥曰道武。 (元)孛儿只斤铁木真庙号,即成吉思汗代称。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一〇《丘真人》:“贞祐乙亥,太祖平燕城,金主奔汴。”《元史·太祖纪》:“太祖法天启运圣武皇帝,讳铁木真,姓奇渥温氏,蒙古部人。……元年丙寅……诸王、群臣共上尊号曰成吉思皇帝。……二十二年秋七月己丑,崩。至元三年冬十月,追谥圣武皇帝。庙号太祖。在位二十二年。” (清)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庙号,用以代称努尔哈赤。《清史稿·太宗本纪》:“天命元年,太祖以上为和硕贝勒。”清印鸾章《清鉴纲目》卷首《太祖高皇帝》:“名努尔哈赤,显祖塔克世长子、在位四十有三年。初登可汗位。至明万历四十四年称帝。建元天命。寿六十有八岁。”按:史称太祖之皇帝,尚有五代后梁太祖朱温、宋太祖赵匡胤、明太祖朱元璋等。

(宋)太常寺太祝简称。宋初为文官京官迁转官阶。通常后族及中书、枢密院两府宰执大臣子弟方能得之,俸禄从优,有“轻裘食肉”之称。《宋史·职官志》九《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后族、两府之家转太祝。”《雍洛灵异录》:“太祝、奉礼郎与秘书省校书郎、正字相比,而校正俸禄微少,孤寒英杰老居之,或有不办匹马乘驴入省。而太祝、奉礼每月请明衣、绢布及胙肉,俸禄又倍多,乃公卿子弟居之,衣马比校正颇为轻肥。时有语曰:‘正字、校书咏诗骑驴,奉礼、太祝轻裘食肉。”(《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三)元丰改制后,始为太常寺职事官,祭祀时掌读册辞。《宋史·职官志》四《太常寺》:“元丰正名,始专其职。……太祝,掌读册辞,授搏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其虚爵。”

(北齐)穆黄花,字舍利,入宫称“舍利太监”,此“太监”为宫女特称,非正式官名、也非宦官。《北齐书·斛律后传》:“后主皇后穆氏,名邪利……小字黄花,后字舍利。……入宫,有幸于后主,宫内称为‘舍利太监’。” (宋)(1)内尚书省尚书旧称,为后宫女职,非阉官。源自北朝魏孝文帝时所置太监。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二五《内官》:“国朝太宗置尚宫及太监,并知内省事。又改内省为尚书内省。令尚宫、太监并号尚书。”《北史·后妃列传》:“后魏汉孝文改定内官,后置女职:以典司视尚书令、仆。作司、大监、女侍中三官,视二品。”(2)或称大监,诸监长官,如秘书监。宋以前“太监”非宦官之称。宋陈骙《南宋馆阁录》卷二《省舍》:“东廊凡四十二间皆七架,太监位之;西廊凡四十三间皆七架,少监位之。”宋曾巩《曾巩集》卷三八《祭袁太监文》:“九卿之行,得谢以归。” (明)(1)十二监太监通称,为正式官名。一监之长。高级宦官。正四品。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七《中官考》八:“御马监太监张忠、于经、苏缙,或争功启衅,排陷忠良。……太监张忠、张永等,乃复冒功升赏。”《明史·职官志》三《宦官》:“十二监,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御马监掌印太监一员。”(2)守备太监省称。太监之奉旨监军者。高级宦官。《弇山堂别集》卷九七《中官考》八:“罢镇守浙江太监毕真,以御马太监浦智代之。(正德十五年)南京守备太监刘琅纳宸濠重赂,谋为内应。传旨执太监毕真、刘琅。”(3)东、西厂太监省称。《弇山堂别集》卷九七《中官考》八:“太监谷大用。”《明史·宦官》一《张永传附》:“谷大用者,瑾掌司礼监时提督西厂,分遣官校远出侦事。”按:谷大用为刘瑾亲信,任提督西厂太监。 (清)宦官常用名。未必都为高级宦官。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一《李莲英》:“河间本太监出产地。”《清史稿·职官志》五:“宦官四品总管太监衔曰宫殿监督领侍。……乾隆十三年,太监高云从泄漏朱批记载。”

(上古)帝喾之别称。《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一)《春秋左传考证》第一卷:“太皞案:太皞即帝喾。……至以太皞为伏牺,则晚出之说,不足信,前人已辨之矣。”按: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谓:“大皞,伏牺。”

(宋)诸寺正卿之通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嘉祐三年三月壬申》:“光禄卿张子宪、赵良规、掌禹锡、齐廓、张子思并直秘阁。先是,子宪等并为太常少卿兼馆职,当进谏议大夫,而执政靳之,止迁太卿。故事,卿不兼职,故皆罢。于是特请而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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