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绿营驿道上设置的墩汛别称。《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一三,上(乾隆帝)谕:“各省水陆孔道之旁,设立墩台,驻宿兵丁,所以护卫行人,稽查匪类。”光绪五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奏:“定制各州、县设有堆房,各站设有墩汛,有护解人犯,递送文件,及缉捕要案之职。”(转引自《绿营兵志》)
(清)直省所属府、州、县、卫学校的增广生略称。清钱大昕自编《竹汀居士年谱》:“乾隆四十年乙未,年四十八岁。在广东学政任。……各学廪、增多不足额。”《清文献通考》卷六九《学校考七》:“顺治四年,定直省各学廪膳、增广各生额数。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卫学十名,增广生员名数同。”
(宋)横行官别称。宋张纲《华阳集》卷二《曹成转右武大夫》:“至于横列,其秩尤高。”宋楼钥《攻媿集》卷三四《寄资右武大夫、遥郡防御使、皇子嘉王府都监韩世荣转归吏部在京宫观》:“敕:官跻横列,使领遥防,是为右选之华,用示内班之宠。”右武大夫属横行官。参见“横行”。
(宋)(1)横班别称,即横行诸司使。政和前,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
门使、西上
门使、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
门副使、西上
门副使,总名横行使、副使,省称“横行”,因不属磨勘迁转之列,故称。其横行官亲近皇帝,恩数相当于文臣从官。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英宗治平二年五月庚申朔》:“枢密院奏,嘉祐三年诏,非军职当罢横行,岁满当迁,及战功殊绩皆不得除正任,当迁则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五四:“英宗治平二年五月一日,枢密院言:诸司使额并正刺史以上及皇城使并无磨勘年限,横行使、副至
门通事舍人,定员稍狭。”宋郑刚中《北山文集》卷四〇:“臣契勘祖宗之法,武臣
门副使至内客省使为横行,不系磨勘、迁转之列。”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四四:“《元祐令》:内客省使至
门副使为横行,延福宫使至昭宣使为班官。内客省使客省使、副使引进使、副使四方馆使东上
门使、副使西上
门、副使。”(2)政和以后,武臣阶易以新名,横行大夫十三阶、郎十二阶。《宋史·尤袤传》:“横行十三阶为要官。”《庆元条法事类·官品官》:“通侍大夫至右武郎为横行。”参见“横行十三阶”。
(汉)太学别称,黉舍异文。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太学:横塾。……横亦作黉,一曰横舍。”
(宋)横班诸司使省称,别称横行。自内客省使至
门使、副使为横班诸使。政和改名,易为郎、大夫。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二〇:“横班、东西班、诸司使:……本朝定该客省使至
门使谓之横班。”《宋史·职官志》九《武选》:“国朝武选,自内客省至
门使、副为横班。……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参见“横行”。
(唐)侍御史别名。宋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职官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宋)御史台侍御史别称。宋岳珂《桯史·任元受启》:“召汤元枢鹏举于外,执法殿中,继迁侍御史……(任元启)亟以启贺之曰:‘伏审光奉明纶,荣跻横榻。’”宋刘挚《忠肃集》卷一《谢御史中丞表》:“无非常之才,被不治之命……忽起于横榻,俾遂正中司。”《宋史·刘挚传》:“擢侍御史。元祐元年,擢御史中丞。”
(汉)太学别名。横与黉通。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太学:横塾。《后汉书·儒林传论》:‘游庠序横塾者,盖布之于邦域矣。’横亦作黉,一曰横舍。”
(宋)客省、引进司、四方馆、东上
门司、西上
门司之合称,统为殿廷应奉的机构。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五之一〇:“(高宗建炎元年)知东上
门使韦渊言:横行五司未遵依元丰旧制,欲乞将西上
门、引进司、四方馆并归
门、客省,其三司印记、案牍、条令、什物并
门、客省随事拘收,内人吏依职次拨填。”同前书五二之二三:“嘉祐三年八月,诏立定横行员数:客省、引进、四方馆各置使一员,东、西上
门共二员;
门、引进、客省副使共六员。”
(宋)自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十三阶,政和间,或由横行官内客省使、延福宫使等改称,或续增置,通称为横行阶,前后共置十三阶,故南宋时常通称为横行十三阶,或便称横行。系武臣要官,由此而上可望得正任官。《宋史·尤袤传》:“横行十三阶为要官。”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六二《武阶·横行十三阶》:“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协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卫大夫、翊卫大夫、亲卫大夫、拱卫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参见“横行”。
(宋)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敷文阁等省称。南宋绍兴十年(1140)建成敷文阁,以藏徽宗御书、御集。并依例置学士等职名。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二《韩魏公为山陵使》:“有曾诞敷文者,作词略云:‘草草山陵职事,厌厌罢相情怀。’”宋王应麟《玉海》卷一六三《绍兴敷文阁》:“十年建阁,藏徽宗圣制。五月十一日甲申,诏以敷文阁为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
(宋)敷文阁学士省称。《宋史·职官志》六《节度使》:“张端明澄、杨敷学炎。”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二《文臣节度使》:“节度使,祖宗时非近属及有大功者不除。……自建炎至嘉泰……从官二人而已,张端明澄,杨敷学炎。”按:南宋以待制以上为侍从官,此“端明”、“敷学”均属侍从官,当为端明殿学士与敷文阁学士省称。参见“敷文”。
(唐)御史台察院分察刑部之监察御史治所——刑察厅别名。唐赵璘《因话录》卷五《征部》:“御史台三院……三曰察院。刑察厅,谓之魇厅。寝于上,多魇。”
(明)东宫之别称,皇太子代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圣主命名》:“今上(指神宗朱翊钧)以癸亥八月生于裕邸。至穆宗即位,大臣以立太子请,上命先命名……而次年(按:隆庆三年)即主震方,又四年龙飞,开万亿年盛治。”《易·说卦》:“震为长男,为东方。”《明史·穆宗纪》:“隆庆二年三月辛酉,立皇子翊钧为皇太子。”
(唐)南诏国对唐朝皇帝的称呼。明徐鉴《诸书考略》卷一《君道·震旦》:“《玉溪编年》:南诏谓天子为震旦。”
(宋)东宫别称,与储坊通。宋宋庠《宋元宪集》卷二四《殿中丞知云安军李敏可太子中舍制》:“陪官盾省,引籍震坊。”同前书卷《张利可太子中舍制》:“逮于储坊。”元阙名《群书通要戊集》卷一《皇太子类》:“主器长子主器莫如长子,故受之以震。《震卦》。”
(唐)东宫别称,即皇太子宫。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太子宫:震宫。《全唐诗》卷九九卢僎《上幸皇太子新院应制诗》:‘佳气晓葱葱,乾行入震宫。’”
(汉)匈奴族皇帝之称。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皇帝:撑犁孤涂,匈奴云云。”
(宋)著作郎、著作佐郎别称。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七《著作佐郎》:“秘丘撰著:迁秘丘撰著之佐。”《宋史·职官志》四《秘书省》:“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
(清)前锋营左、右翼前锋统领满语名,其全称为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二《清语官号》:“清语官号居多,如噶喇昂邦,即左右翼前锋统领。”《清史稿·前锋营》:“前锋统领,正二品,左、右翼各一人。顺治十七年,定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为前锋统领。”
(北魏)军将、幢帅合称。敦煌研究院藏《敦煌遗书》68号《北魏禁军军官籍簿》:“军将赵农
下廿一人(十九人正,二人兼幢将)。”《资治通鉴·晋安帝元兴元年》:“(柔然)始立约束,以千人为军,军有将;百人为幢,幢有帅。”胡三省注:“军将、幢帅,皆魏制。”
(清)广西徭民对官府的私称。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一二《糊涂官》:“粤西猺人称官府曰‘瞎’。”
(上古)传说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为颛顼所置五官。是中国历史上管民事官任命之始。明张九韶《群书拾唾》卷六《官制品第》:“颛顼五官木正春官,火正夏官,金正秋官,水正冬官,土正中官。”唐杜佑《通典·职官》一《历代官制总序》:“自颛顼以来……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又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春官木正,曰勾芒;夏官火正,曰祝融;秋官金正,曰蓐收;冬官水正,曰玄冥;中官土正,曰后土。”
(明)刑部拟古官称。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六部》:“司寇、秋官:刑部,掌律令、刑法。墨曹:同上。”唐杜佑《通典·职官》一五《总论郡佐·司法参军》:“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或谓之贼曹,或为法曹,或为墨曹。”
(汉以下)县令或知县别称。《全唐诗》卷六一四皮日休《送李明府之海南》:“五羊城在蜃楼边,墨绶垂腰正少年。”按:“明府”为县令别名。又,唐代京县令,为正五品上,服黑绶。六品以下县令无佩绶,但沿旧习,别称墨绶。
(清)蒙古侍卫满语名。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二《清语官号》:“蒙尔根虾,即蒙古侍卫。”
(东汉)秩千石至六百石之大县县令、侯国相别称。因其官印系黑绶而得名。《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九年四月)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以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后汉书·舆服志》下《黑绶》:“千石、六百石黑绶。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黄绶。”《后汉书·百官志》五《县乡》:“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亦如之。”
(唐)节镇省称,节度使别称。宋王谠《唐语林》卷一:“卢元公钧镇北都……其徒百八十人横街见公。(公)曰:‘太原边镇,无故二百虞候横拦节度使,须当挫之。’” (宋)节镇省称,节度使别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庚辰》:“节度以移镇为恩宠。”《宋史·许怀德传》:“历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军节度使。……进都指挥使,更保宁、建雄二节度……怀德以祫享加恩,既又移镇。” (元)都元帅别称。《元史·王中都传》:“迁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帅,又改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徙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三易镇。” (清)镇守总兵官略称。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页六五、六六:“前帅回粤,道经漳城。余与英镇迎至十里东郊。……十五日五鼓,余同镇台至南门外接官厅相送。”参见“镇台”。
(明)卫镇抚司镇抚别称。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卫指挥》:“镇抚,称之镇卫。”参见“镇抚(明)”。
(唐)节度使别称。《新唐书·令狐楚列传》:“镇帅初拜,必戎服属仗诣省谒辞,本于郑注。”《旧唐书·郑注传》:“(大和九年)九月,检校尚书左仆射、凤翔尹、凤翔节度使。” (明)总兵官别称。《明史·李怀信列传》:“其先后镇帅杜松、王威、张承荫、官秉忠又皆一时之选。”《明史·杜桐附松传》:“特设总兵官镇山海关,以松任之。”(清)镇守总兵官尊称。清余金《熙朝新语》卷二:“吴逆叛兵逼建城,镇帅怯而耄,欲即降,其属张游击者请战。”《清史稿·职官志》四《提督等官》:“镇守总兵官,正二品。掌一镇军政。……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
(宋)于县以下人口稠密、交通要冲处设镇,如绍兴府诸暨县枫桥镇等,镇置监官,全称为“监某镇兼烟火公事”,其治所简称“镇司”。《宋大诏令集》卷一六〇《置县尉诏(建隆三年十二月)》:“(县司)今要节级,即以旧镇司节级充,其余人并仰停废,归县司免役。”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八八:“淳熙元年十二月五日,诏绍兴府诸暨县枫桥镇烟火公事,专差文臣一员,其武臣主管监税,仍旧从守臣钱端礼请也。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诏吏部自今注县令、尉及监镇兼烟火公事,再令读律。”
(清)镇守总兵官之别名,各省绿营中仅次于提督军务总兵官之武官。清高静亭《正音撮要》卷三《武官》:“总兵,称镇台。”《清史稿·职官志》四《提督等官》:“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镇守总兵官,正二品,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分防将弁,以听于提督。”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页六六:“前帅回粤,道经漳城。余与英镇迎至十里东郊。……十五日五鼓,余同镇台至南门外接官厅相送。”《清文献通考》卷一八六《兵考》八:“漳州镇总兵官一人,驻扎漳州府。”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二三《总兵》:“明之总兵,挂将军印,正与今驻防将军相似。我朝以将军之称,专属八旗驻防,而总兵不得挂将军印矣。镇台《皇朝通考》:总兵官掌一镇之军政,管辖营、协、将弁,为重镇大臣。按:今人称总兵为镇台由此。”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野牛塘将军大战》:“汤镇台进来……过了几日,总督把禀帖批了下来:‘仰该镇带领兵马,剿灭逆苖。’这汤镇台接了批禀。”“汤总镇得了大胜,检点这三营、两协人马。”
(清)总兵官与副将连称。《六部成语注解》之《兵部》(内藤乾吉校本,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镇协:总兵官曰镇,副将曰协。”
(明)总兵官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七《福将》:“镇臣李成梁。”《明史·李化龙传》:“总兵官李成梁。” (清)绿营各镇总兵官之别称。《皇清奏议》卷六,顺治十年礼科给事中季开生奏:“臣以为或镇一省,或镇一路,与督抚相表里者镇臣也。”《清文献通考》卷一九二,雍正十一年奉上谕:“至于总兵官分辖地方,道里不甚辽阔,巡察尚易周遍。嗣后,镇臣有应行巡察者,着先期奏闻。”
(明)(1)千户所镇抚别称。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总称》:“镇军:镇抚。”《明史·职官志》五:“千户所,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2)卫镇抚司镇抚别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抚侯、抚军、镇军,三称卫镇抚。”参见“镇抚(明)”。 (清)绿营镇总兵官之别称。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鲍镇军超虽尚未到,先令所部由泾县驰援宁郡。”《清史稿·鲍超传》:“(咸丰)八年,授湖南绥靖总兵。”《道咸宦海见闻录》:“当日曾帅具奏,札提……银三万两……米一千五百石,分解鲍超、陈大富两总兵营。”
(明)(1)卫镇抚司镇抚省称。从五品。掌本卫刑狱,若无狱事,也管军。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卫指挥》:“镇抚。”《明史·职官志》五《京卫、都司各卫》:“京卫指挥使司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卫指挥使,设官如京卫,品秩并同。所,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无狱事,则管军。”(2)千户所镇抚省称。从六品。掌理刑狱,如无狱事,可代百户缺,或管军。《事物异名》卷上《君臣·所》:“镇抚。”《明史·职官志》五:“千户所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3)锦衣卫镇抚司省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永乐间后宫父恩泽》:“其父方锐,亦仅为锦衣镇抚。”参见“镇抚司(明)”。
(唐)县镇遏使省称,即镇将。按其本职,掌治贼盗等军事。《资治通鉴·僖宗中和二年》:“每下县镇,辄补镇遏使,使安集户口。”同前书,中和三年九月:“昭义武乡(县)镇使安居受。”胡三省注:“是后,方镇率分置镇将于诸县,县令不得奉其职矣。”
(明)所镇抚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所》:“镇抚,称之镇所。”参见“镇抚(明)(2)”。
(宋)监镇官省称。监镇官通常兼本镇烟火公事,其职为掌管烟火之禁,巡逻、缉捕盗贼及征税与官府专卖的出纳会计。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李郁林佩,政和初出官尉芮城。时因公事过河镇,偶监镇夜同会坐数人,相与共征鬼神事。镇官为言:‘乃者河中有姚氏,十三世不析居矣,遭逢历代旌表,号‘义门姚家’也。’”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九二:“诸镇监官,掌警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
(清)绿营镇守总兵标省称。《清史稿·兵志》二:“定海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清文献通考》卷一八六《兵考》八:“定海镇总兵官一人,驻扎定海县舟山。统辖本标官兵及分防各营。镇标中营中军游击一人。”
(三国魏)镇南将军省称。第二品。领兵如征南。可迁为征南将军。《三国志·魏书·毌丘俭传》:“(诸葛)诞为镇南,都督豫州。”同前书卷《诸葛诞传》:“徙为镇南将军……督豫州诸军。” (晋)镇南大将军省称。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进律疏表》:“镇南(杜预)削烦苛之法。”《晋书·杜预传》:“杜预字元凯……及祜卒,拜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
(唐)(1)即节将,节度使别名。《旧唐书·乌重胤传》:“元和十三年,代郑权为横海军节度使。既至镇,上言曰:‘臣以河朔能拒朝命者,其略可见。盖刺史失其职,反使镇将领兵事。若刺史各得职分,又有镇兵,则节将虽有禄山、思明之奸,岂能据一州为叛哉?’”(2)县镇遏使、镇遏兵马使或镇遏将之总名。《旧唐书·王智兴传》:“自是智兴常以徐军抗(李)纳,累历滕、丰、沛、狄四镇将。”清王昶《金石萃编》卷一〇四《轩辕铸鼎原铭》:“本县令房朝静,县镇遏将常宪。”《资治通鉴·僖宗中和三年九月》:“昭义武乡(县)镇使安居受。”胡三省注:“是后,方镇率分置镇将于诸县。” (宋)监镇官尊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九二:“自建隆二年置县尉主乡盗贼,镇将所主止郭内而已,仍统于县。诸镇监官,掌警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宋史·职官志》七《镇、寨官》:“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清)镇守总兵官与副将通称。清魏象枢《寒松堂集》卷三《历指科臣罔上行私疏》:“又如镇将必须得人一疏,谓通州副将员缺,请将该镇所属参游等官题补。”《清史稿·职官志》四《提督等官》:“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节制镇、协、营、汛。镇守总兵官,正二品;副将,从二品。直隶提督一人。总兵七人,天津、真定二镇俱顺治元年置。……副将八人。”
(明)锦衣卫镇抚司狱之省称。明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执维嘉仆四人送镇抚司。”《明史·刑法志》三:“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明史·职官志》五《锦衣卫》:“其属有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洪武)二十年……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罢锦衣狱。成祖时复置,寻增北镇抚司,专治诏狱。”
(清)绿营总镇(镇守总兵官)、协守(副将、参将、游击)之连称。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统带镇、协、参、游,亦有酒席供亿。”《康熙大清会典》卷八六《镇戍》一:“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设官兵镇戍。其总镇一方者,曰镇守总兵官。其协守地方者,曰副将,次曰参将,又次曰游击,曰都司,曰守备。”
(宋)总领淮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文字便称,因淮东总领所置司镇江(初置司楚州)而得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十六年五月庚申》:“令户部于岁计之余,支拨付建康、镇江两总领各一万石。”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一《总领诸路财赋》:“凡镇江诸军钱粮,隶淮东总领,治镇江。”参见“淮东总领(宋)”。
(明)镇守总兵官省称。总兵官镇守一方,故有镇守总兵之称。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一二六《兵部》九《镇戍》一《将领》上:“辽东:镇守一员,征虏前将军、总兵官。……分守五员。嘉靖四十二年,以镇守总兵驻辽,不能应援开原海盖,令开原海盖二参将,听辽阳副总兵调遣。”
(宋)非正式官名,为宋代皇帝殿中卫士之尊称。此等卫士披盔甲立于殿阶之角,共四人,身高力大,威风凛凛,故有此称。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元旦大朝会》:“遇大朝会,驾坐大庆殿,有介胄长大武士四人,立于殿阶之角,谓之‘镇殿将军’。”
(宋)镇江府驻扎御前中军统制省称。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辛未》:“镇江府中军统制刘汜及金人战于瓜洲镇,败绩。”同前书,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乙酉条:“武略郎、
门宣赞舍人、镇江府驻扎御前中军统制刘汜特贷命,除名编管。”
(唐)司稼卿省称。高宗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司农寺改名司稼寺,司农卿随寺名改称司稼卿。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臣职类》:“《韵府》:春卿,梁以司农名为春卿,唐易为稼卿。”《旧唐书·职官志》三《司农寺》:“隋为司农卿。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卿,咸亨复也。” (明)司农寺卿别称。系司稼卿之省称。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八《爵位部》:“司农卿:司稼卿。《耕余稿》:‘滥辱稼卿’。”
(明)六科给事中拟楚国古谏官名。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六科》:“吏、户、礼、兵、刑、工都给事正七品,左、右给事中、给事中,俱从七品。箴尹:给事中也。”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校释》卷一七《勿躬》:“管子复于桓公:‘臣不若东郭牙,请置以为大谏臣。’”高诱注:“楚有箴尹之官,亦谏臣。”
(宋)少府监铸印篆文官省称,掌官印篆文刻写及铸造。宋王应麟《玉海》卷八四《景祐铸印令式》:“景祐三年正月,篆文王文盛,请于少府监更铸粮料院印。”《宋史·舆服志》六《印制》:“仁宗景祐三年正月,少府监言:‘得篆文官王文盛状,在京三司粮料院,频有人仿造印记,印成旁历,盗请官物,欲乞铸造圆印三面。’”《宋史·职官志》五《少府监》:“铸印篆文官二人。”
(宋)少府监铸印篆文官简称。《宋史·舆服志》六《印制》:“仁宗景祐三年,少府监言:‘得篆文官王文盛状,在京三司粮料院,频有人仿造印记,……欲乞铸造圆印三面。’”《续资治通鉴长编·治平四年三月乙亥》:“(赵良允)所为荒僣,始授泰宁军节度,嫌赐印小,私召少府监篆文官张班等入宫,与钱帛,更铸大印。”参“篆文”。
(宋)南宋高宗禅位于孝宗赵昚后,退居德寿宫称太上皇帝,或以德寿代称高宗。宋王明清《挥麈前录》卷一:“明清侧闻绍兴初,刘大中以监察御史宣谕诸路回,宰臣以其称职,拟除殿中侍御史。太上皇帝云:‘且令除秘书少监。’……德寿之号,称哉!”宋岳珂《桯史·行都南北内》:“高宗将倦勤,诏即其所筑新宫,赐名‘德寿’居之,以膺天下之养者。”
(清)爱新觉罗·载湉庙号,即光绪帝代称。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孝钦后欲借德宗语罢之。”《清史稿·德宗本纪》一:“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讳载湉,文宗嗣子,穆宗从弟也。……同治十三年十二月甲辰,诏以明年为光绪元年。”
(清)内阁满语称。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内阁及东阁,满语曰‘德尔济阿萨里’。”
(清)户部颜料库简称。清梁章钜《枢垣记略》卷八《恩叙》三:“嘉庆十五年六月十九日,本处奏:‘原任颜料库司库、军机章京穆馨阿……其冒领三库银两物料一事,水落石出。’”《清史稿·职官志》一《户部》:“管理三库大臣,满、汉各一人。……其属:银、缎匹、颜料三库……司库五人,正七品。”
(宋)诸府、州、军太平惠民局旧名,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改。官办药店。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六七:“(绍兴)二十一年闰四月二日,诏诸路常平司行下会府州军,将熟药所并改作太平惠民局。”
(宋)一麾、州麾之省称,即知州之别名。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三:“胡大监旦知明州,遂出维扬。不旬至杭州,薛大谏映亦榜下生也。一日,尊前胡谓薛曰:‘聊假二千缗,创立鉴湖别墅,鄞麾才罢,便当谢病,一扁舟钓于越溪,岂能随蜗蝇竞吻角乎?’薛公不得已,赠白金三百星,聊为钓溪一醉。” (清)布政使拟古官称。《张集馨朋僚函札》(见《道咸宦海见闻录》):“椒云世叔大公祖大人阁下:嗣于淮上恭阅邸钞,欣悉荣膺特简,开藩闽疆,满拟由都赴任,必当道出淮阴,乃扫榻久待。未见前麾……知阁下又受移节江西之命。”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页四八五:“咸丰十年正月,抵任(署理福建布政使)。六月,奉旨调补江西布政使。”按:椒云,系张集馨字。
(历代)对武官美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下《称谓人类》:“麾下,戏下同,称将官。”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帐下、麾下,并美武官。”清周达用注:“麾,大将之旗,所以指麾兵卒进退,故称麾下。” (秦汉)将之尊称。明罗颀《物原》:“战国时贵贱通称,皆曰‘足下’。秦汉始称天子为‘陛下’,太子、诸王为殿下,将为‘麾下’。” (明)总督尊称。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都督·诸将附》:“制军曰麾下。”
(宋)知州别称。宋代知州别称建麾、一麾、州麾,而大州又有节度州名,故或以麾节美称“知州”者。《宋史·廖刚传》:“子四人,迟、过、遂、遽,仕皆秉麾节。”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之一:“凡州之别有六,曰都督、曰节度、曰观察、曰防御、曰团练、曰军事。”
(明)卫指挥使别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武职部》:“各卫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镇抚,从五品……。麾戎:指挥曰麾戎。”
(清)前路随营粮台、后路督办粮台省称粮台,粮台别称糈台,与粮道有别。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页四四一:“惟三军踊跃用命,而糈台不名一钱。”同前书页一一八:“上曰:‘去年琦善攻打野番中瞻对……共支用兵饷若干?是谁人承办粮台?’对曰:‘共支过饷需十一万有零,前路随营粮台系委员滚运,后路督办粮台系臣总办。’”按:张集馨曾任督办粮台,故袁三甲致函雅称糈台。
(历代)封建王朝皇太子未嗣立为帝王前之别名。宋陈模《东宫备览·进东宫备览序》:“臣曾读《易》,观乾之潜龙有储君之义。”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龙潜旧邸》:“宋时人主龙潜时封国,登极后,例升为府。如吾秀州之升嘉兴府亦其一也。文皇帝从燕起,已改北平布政司为北京。肃皇帝从兴邸入缵,已升安陆州为承天府。”
(历代)亲王别称。《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太宗、真宗尝任府尹,自至道后,知府者必带‘权’字。蔡京乃以潜邸之号,处臣下。”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七《京尹·宋》:“尹以亲王为之,号判南衙。”《宋史·真宗纪》一:“淳化五年九月,进封寿王,加检校太傅、开封尹。”宋李
《十朝纲要》卷一六:“崇宁三年五月戊寅,以蔡京言,置开封府牧、尹各一员,少尹二员分左、右。”《元史·世祖纪》一:“世祖圣德神功文武皇帝,讳忽必烈。……岁甲辰,帝在潜邸,思大有为于天下。”释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一王磐《帝师拔思发行状》:“癸丑,师年十五,世祖皇帝龙德渊潜,师……驰驿径诣王府。”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一《沈侍御谏重修圆明园》:“世宗在潜邸时,圣祖命于园中辟地筑室,以为世宗读书之所,并赐名圆明。”
(唐)江淮转运使别称。潭,为玄宗天宝二年(743)凿成,为江、淮漕运停泊舟运之终点,故有此称。《全唐文》卷六三九李翱《故检校工部员外郎任君墓志铭》:“未几,迁监察御史、京畿馆驿使判官。中书侍郎元载为潭漕使,请为判官。”宋王溥《唐会要》卷八七《转运使》:“(肃宗)元年建子月,户部侍郎元载充江淮转运使。”陈国灿等《〈全唐文〉职官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江淮转运使可称潭漕使》:“据《资治通鉴·玄宗天宝二年》记载:‘江、淮南租庸等使韦坚引浐水抵苑东望春楼下为潭,以聚江、淮运船,役夫匠通漕渠。’……潭,是粮米诸种物质转运所要抵达的终点、目的地。与之对应,江、淮便成了起点,成了水运的依托,即‘漕’。因此,江淮转运使当可别称为‘潭漕使’。”
(北魏)幢将异写。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始置,孝文帝太和四年(480)废罢。每幢将领马步兵五百或一百。敦煌研究院藏《敦煌遗书》68号《北魏禁军军官簿籍》:“憧将勒双女写兼憧将赵绍伯兼。”《魏书·官氏志》:“宿卫幢将从第七品上。”《魏书·官氏志》:“(太祖登国元年)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太和)四年,省二部内部幢将。”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宋纪》三,元嘉七年胡注:“百人为幢。”
(清)(1)满语“主”(长)的通称。清蒋良骥《东华录》卷一,努尔哈赤乙卯年(1615,明万历四十三年):“既削平诸国,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每固山额真左右设两梅勒额真。”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之《前言》:“牛录即大箭的意思,额真即主。”(2)厄真的汉音异译,满语音译为ejen,本义为“主(长官)”。《清文献通考》卷一七九《兵考》一:“(雍正元年)所有满文固山额真字样,‘额真’二字非臣下印信所得滥用。”周远廉《关于八旗制度的几个问题》:“三百丁为一牛录(nirn),置牛录额真一。额真为满语ejen的音译,意为主,照字直译,nirniejen(牛录额真)应译为‘牛录之主’。……牛录之上有甲喇额真、固山额真。” (清)主君之满语名。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都统、副都统》:“国初,都统位在大学士之上,最贵重也。满语曰固山额真。固山,旗也;额真,主君也。”
(清)大理寺评事满名。为额哲库异写。清蒋良骥《东华录》卷八:“(顺治十五年)评事,满字称额者库。”《清文献通考》卷七七《职官考》一:“评事,满字称为额哲库;汉字称为评事。”
(清)(1)六部主事曾用名,崇德三年(1638)至顺治元年(1644)行用。或译作额者库哈番。《清文献通考》卷七七《职官考》一:“崇德三年,范文程等奏请,每衙门止设满洲承政一员,以下酌量设左右参政、理事官、副理事官、额哲库各官,凡五等。”《清史稿·吏部》:“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书……额哲库为主事。”(2)大理寺评事满名,或译作额者库。《清文献通考》卷七七《职官考》一:“评事,满字称为额哲库;汉字称为评事,俱作正七品。”清蒋良骥《东华录》卷八:“顺治十五年七月,谕吏部:‘评事,满字称额者库,正七品。’”
(清)协办大学士旧名。清梁章钜《浪迹丛谈》卷四《大学士缘起》:“雍正七年,以礼部尚书陈元龙、左都御史尹泰年近八旬,精力尚健,特加恩授为额外大学士,盖即今之协办大学士也。”《清史稿·内阁》:“雍正九年,礼部尚书陈元龙、左都御史尹泰特授额外大学士,置协办自此始。”
(清)六部主事满名,为额哲库哈番同官异译。清蒋良骥《东华录》卷八:“司员,满字称额者库哈番,汉称主事。”《清文献通考》卷七七《职官考》一:“顺治十五年,谕吏部:‘额哲库哈番,满字仍称为额哲库哈番,汉字称为主事。’”参见“额哲库(清)”。
(清)额者库哈番同名异译。参见“额者库哈番”。
(历代)同官之古称。寮与僚通用。寮,本义为小窗,同寮即同窗,在同一官司内办公之意。《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清徐鼒《读书杂释》卷八《同官为寮》:“杨升庵《丹铅总录》云:‘《左传》同官为寮。’《文选注》:‘寮,小窗也。’……古人谓同官为同寮,指其斋署同窗之义。……同寮者,犹今言同衙署也。”
(宋明)大理寺别称,因大理寺职掌治谳狱事而得名。宋胡宿《文恭集》卷一四《史宏可大理寺丞制》:“按台规而当陟,迁丞谳寺。”同前书《丁讽可大理寺丞制》:“俾丞治谳寺。”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大理寺:谳寺。”
(唐)吏部考功司郎中厅别称。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唐考功郎中厅事有薛稷画鹤,故名为鹤厅。” (清)吏部考功清吏司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六部衙门》:“考功司为鹤厅。”
(宋)宰相丁谓俗称,以其“化鹤之裔”私印得名。宋文莹《续湘山野录》:“及丁之贬也,适当冯相秉笔,谓鲁参曰:‘鹤相始欲贬寇于崖,尝有鲸波之叹,今暂出周公涉鲸波一巡。’竟窜崖州。”宋文莹《湘山野录》:“丁晋公称‘化鹤之裔’为印记,时谓‘鹤相’。”
(唐)幕府官俸之别称。《全唐诗》卷六一四皮日休《新秋即事三首》:“酒坊吏到常先见,鹤料符来每探支。”原注:“吴郡有鹤料案。”明王志坚《表异录》卷一二《职官部》:“唐幕府官俸,谓之鹤料。”
(汉以下)太子宫别称。宋任广《书叙指南·继承绍袭》:“太子宫又曰鹤禁。”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一四《宫室部》:“太子宫:鹤禁。《汉宫阙疏》:‘鹤宫,太子所居,凡人不得出入,故曰鹤禁。’”
(清)克汗满语名,即天子。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二《满语》:“满语以天子为憨,即古称克汗。憨、汗音相近。”
(宋)将作监别称。唐曾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将作监职掌缮修京都宫室及桥梁、舟车之类,故有此别称。宋楼钥《攻媿集》卷三七《高文虎将作监丞》:“采之公论,佥曰:‘汝贤,再转为丞,尚居缮监,职务清简,可以卒汗青之业,毋以匠为嫌也。’”《宋史·职官志》五《将作监》:“监掌宫室、城郭、桥梁、舟车营缮之事。”
(清)工部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六部衙门》:“工部,亦曰缮部。”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将作大匠改名。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六《将作监》:“龙朔二年,改为缮工监;咸亨元年,复为将作监。大监,本为大匠,龙朔二年,为大监;咸亨元年,为大匠。天宝十一载,为大监,依旧。”
(唐)京畿县官。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一六七《赵骅》:“夫为畿官。”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关内道》一《京兆府》:“咸阳县,畿。……渭南县,畿。……蓝田县,畿。”
(宋)南宋京师在临安,两浙路视京畿,故两浙路转运司别称畿漕。宋楼钥《攻媿集》卷三八《户部员外郎黄黼直秘阁、两浙运判》:“部使者之职重矣,而畿漕视他路尤剧。……兹由郎省,付以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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