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宗皇后孟氏废谪所居宫名,后或以代称孟氏。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曾布等议复瑶华本末》:“是日,瑶华以犊车四还禁中。至内东门,太母遣人以冠服令易去道衣乃入。中外闻者,莫不欢呼。”《宋史·后妃传》下:“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洺州人。……(绍圣三年)诏废后,出居瑶华宫,号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法名冲真。……元符末,诏后还内,号元祐皇后。”
(清)(1)清军入关前,文馆儒臣之授参将、游击等官者之通称。天聪五年(1631),改称笔帖式。《清文献通考》卷七六《职官考》一:“天聪五年,凡称榜式,俱着停止,称为笔帖式。”《清史稿·列传》一九《论》:“天聪三年,命诸儒臣分两直,译曰‘文馆’,亦曰书房,置官署矣,而尚未有专官,诸儒臣皆授参将、游击,号榜式;未授官者曰‘秀才’。”(2)内三院满洲、汉军大学士之别称。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三《清朝史料》之《官制》:“国初,内三院满洲大学士,谓之榜式。乌金超哈官大学士,亦称榜式,如范文肃公、宁文毅公是也。”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三:“国初内三院满洲大学士谓之榜式,乌金超哈官大学士亦称榜式。”
(宋)(1)北宋前期一甲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一三:“(国初)朱严第三人及第,赁舟赴任,王禹偁送诗曰:‘赁船东下历阳湖,榜眼科名拜谒初。’”(2)北宋后期至明清,进士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士人赴殿试唱名》:“方定甲名资次,而定夺三魁。第一名状元及第,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明史·选举志》二《科目》:“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清法式善《清述秘闻》卷二《乡会考官》二:“康熙十二年癸丑科会试:榜眼王鸿绪,字季友,江南娄县人。”《清史稿·王鸿绪传》:“字季友,江南娄县人。康熙十二年一甲二名进士。”
(宋)行在榷货务都茶场、提辖行在榷货务都茶场或监行在榷货务都茶场通称。宋洪迈《夷坚志补》卷一五《榷货务土地》:“(王传)绍兴末,监行在榷货务。时刘正夫孝题任临安排岸司,亦摄职榷务。”《宋史·职官志》一《榷货务都茶场》:“乾道间,榷务王祀除市舶。”同前书《职官志》一《榷货务都茶场》:“提辖官一员,监场官二员。掌盐、茗、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建炎中兴,又(复)置都茶场,给卖茶引,随行在所榷货务置场。虽分两司,而提辖官、监官并通衔管干。外置建康、镇江务场,并冠以行在为名。”
(清)由六部司员充监督关者,别称榷部。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二三《关差·榷部》:“《因话录》:榷货,非扬榷议,榷,独木桥也,乃专利,而不许他往之义。按:今司关,皆称曰榷;其由部员放者,即称榷部。”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六二《关税各差·国朝官制》:“关税各监督:京师崇文门,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直隶关、天津关一人,山海关一人……广东海关一人。”“初制,关税各差,皆以户、工二部司员充之,寻改差六部司员,又改归地方管理;嗣后,或转简京员,或由部院司员抡选。”
(宋)南宋临安府行在榷货务都茶场、建康榷货务都茶场、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之合称。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十六年八月乙丑》:“是月,诏榷货三务,岁收及一千三百万缗,许推赏。”原注:“绍兴二十四年收二千六十万有奇。”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五之二七:“绍兴二十四年,行在、建康、镇江三务场共收二千零六十六万七千四百九十一贯二百六十文。”
(宋)榷货务都茶场省称。务与场系两种不同单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三《四提辖》:“四提辖谓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是也。榷货务场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
(汉、北魏)府吏通称。《后汉书·栾巴传》:“为吏人定婚姻丧纪之礼,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斡吏卑末,皆课令习读。”李贤注曰:“斡,府吏之类也。”《魏书·宋世景传》:“尝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斡,受人一帽,又食三鸡。”
(宋)嘉王府别称。代指嘉王赵扩,即后来即位的宁宗皇帝。宋叶适《水心文集》卷二六《通直郎致仕总干黄公行状》:“绍熙五年秋七月庚午,黄子由自嘉王府直讲为起居郎,兼权给事中。……上时犹在嘉邸。”《宋史·宁宗纪》一:“宁宗皇帝,讳扩,光宗第二子也。……(绍熙五年七月)(汝愚)奏:‘臣等乞立皇子嘉王为太子,以安人心。’”
(宋)北宋英宗朝,诸路马步军部署或都部署改为摠管、都摠管,以避英宗赵曙之讳。其后,“摠管”写作“總管”,出于不经意之笔,竟沿袭至南宋而不改。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二《摠管之摠字但从手不从丝》:“治平初,诏改诸路马步军部署为总管,避厚陵名也。考之前史,‘總’字皆从手,合作‘摠’字,非从‘丝’无疑。”
(宋)北宋熙宁变法时,宋神宗、王安石破格提拔秀州判官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均封还词头,拒绝草制。于是三人并罢知制诰。知制诰原为中书舍人之职,故世称敏求、颂、大临为“熙宁三舍人”,或省称“三舍人”。《宋史·李大临传》:“神宗雅知其名,擢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言青苗法有害无益,王安石怒。会李定除御史,宋敏求、苏颂相继封还词命,次至大临,大临亦还之。……大临以工部郎中出知汝州。……世并宋敏求、苏颂称为‘熙宁三舍人。’”《宋史·职官志》一《中书省》:“舍人四人,旧六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当制,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国初,为所迁官,实不任职,复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主行词命,与学士对掌内外制。”
(宋)对官员亲信侍从吏的蔑称。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秦熺作状元时,蔡京亲吏高拣犹在。拣当蔡氏盛时,官至拱卫大夫、领青州观察使。靖康台评所谓‘厮养官’为横行是也。”
(宋)南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置大理评事八员,各定以号名以示区别,霆为大理评事号名之一。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〇《大理卿》:“隆兴二年,诏评事以八员为额,以雷、霆、号、令、星、斗、文、章为号。”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四《大理卿·大理评事》:“隆兴二年,诏大理评事以八员为额。”
(清)侍卫的满语名。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侍卫,满语曰辖,分一、二、三等。”
(宋)提辖文思院、提辖榷货务都茶场、提辖杂买务杂卖场、提辖左藏东西库等四提辖官别称。南宋时,四提辖院官,总纲院事,并为储才之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九之六:“嘉定四年七月十六日,臣僚言:‘古人设官分职,有长有属,非徒以备数也。今四提辖官,所以总财货出纳之权,居长者不领其事,为属者专其权。于已此其为弊已久矣。故以文思一院言之:凡所制造出入,监官自专,而辖长若无闻焉。自余三辖未免间有此弊,乞并令提辖官主其纲领。’从之。”参见“四辖”、“四提辖官”。
(汉)汉唐间黄堂别称雌堂,以此,宋代知州,又有雌堂之称。宋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卷一《黄阁》:“太守曰黄堂。……亦谓之雌堂。宋子京(祁)《初到郡斋》云:雌堂日燕居。”按:宋祁以雌堂称“郡斋”,即知州厅事,喻称知州。
(清)和硕睿亲王多尔衮简称。《清史稿·世祖本纪》二:“论曰:顺治之初,睿王摄政。”《清史稿·世祖本纪》一:“福临,太宗第九子。太宗崩,嗣大位,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和硕睿亲王多尔衮辅政。”
(宋)建炎三年(1129)三月,苗、刘兵变,逼高宗禅位,退居睿圣宫,虚尊为睿圣仁孝皇帝,或省称“睿圣”,以代指赵构。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九《王廷秀〈阅世录〉载明受之变甚备》:“(建炎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召百官听诏书,大意云:‘狄人以睿圣不当即位,兵祸连年,今当降位为皇太弟、兵马大元帅,嗣君为皇太侄,皇太后临朝听政。退避大位,务在息兵。”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六《苗刘之变》:“于是皇子旉即位,太后垂帘决事。是夕,帝移御显忠寺。甲申,尊帝为睿圣仁孝皇帝,以显忠寺为睿圣宫。”
(清)嘉庆帝颙琰代称,因其谥号睿皇帝得名。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二:“及旋京,睿庙谕云。”《清史稿·仁宗本纪》:“仁宗……睿皇帝,讳颙琰。”参见“睿皇”。
(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谥号睿皇帝,即嘉庆帝,此作代称。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一:“此仪睿皇则不唱,鼓板亦不设矣。”《清史稿·仁宗本纪》:“仁宗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讳颙琰,高宗第十五子也。高宗将传位焉,以明年为嘉庆元年。”
(明)英宗朱祁镇代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列朝贵妃姓氏》:“睿皇帝朝,则孝肃后亦曾拜。”《明史·后妃传》一:“孝肃周太后,英宗妃,天顺元年封贵妃。”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一《帝系》:“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诚敬昭文宪武至德广孝睿皇帝,讳祁镇。改元正统。”
(宋)小使臣别称。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六四《赵师光侍右郎官》:“选人自一命以上参注者,率挟势与力,惟小使臣贱无势、贫无力,多受抑于胥吏,淹留困厄于逆旅……(尔)秉心公则能守铨法,使鹖弁无失职之叹,则尔有佳吏部郎之誉。可。”参见“小使臣(宋)”。
(宋)武臣代称。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二〇《文臣带左右》:“吴兴有王孝严行先居城西,俗称为王团练宅,盖将种也。以鹖冠登壬辰科,沾沾自喜,以带‘左’字为荣。”
(宋)太史局算学简称。大观四年(1110),算学归太史局。因算学与天文历算关系密切之故。算学原归国子监,五学之一。宋洪迈《容斋三笔》卷一三《大观算学》:“大观中置算学,如庠序之制。”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二、五:“检准《官制格子》:国子、太学、武学、律学、算学五学之政令。今取到国子监合干人状,称本监自官制奉行,后来检坐上件格子,申乞修置算学。……大观四年三月二日,诏算学生并入太史局,学官及人吏等并罢。”
(明)书算别名。为户、礼二部吏。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庶人在官称谓类》:“算博称书算。”
(宋)管勾国子监公事省称。宋赵抃《赵清献公文集》卷三:“陈旭判监,赡养亦不下百人。近胡瑗管勾已逾三岁,才赡及掌事、谕义,生徒三、二十人而已。”参见“管勾国子监”。 (元)管勾中书省架阁库简称。掌收藏图书、版籍、金谷钱帛出纳文书,以备考查。元熊梦祥《析津志辑佚》页三四《中书省照算题名记》:“管勾、左右、北二省,大略已见于此。”同前书页一九《中书省架阁库题名记》:“中书省署之西偏为库,曰架阁。凡天下之图书、版籍,计金谷钱帛出纳之文牍,尊闳庋藏,以待夫考征之用者。其官管勾二人,吏书写十人,分厘其事务。”
(南朝陈)东宫管记省称。《陈书·陆瑜传》:“后主在东宫,闻(玠)其名,征为管记,……琛字洁玉……还为司徒左西掾,又掌东宫管记。”(唐)元帅府与节度使府掌书记别称。出自三国魏太祖时典故。唐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八《奏荐从事表》:“某绩茂戎轩,才优管记,操刀必割。”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七七《书记支使》:“唐景龙(阳)中,元帅府置掌书记一人,节度使亦置焉。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黜之事。国朝乾德三年,诏两任有文学者许两使留后奏充掌书记。诏曰:‘管记之任,资序颇优。’”《三国志·魏书·王粲传》:“(阮)瑀少受学于蔡邕,建安中,都护曹洪欲使掌书记,瑀终不为屈。太祖并以琳、瑀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 (宋)节度掌书记之别称,源自三国魏官名“管记室”,因“管记室”之职,即为掌书记。《宋大诏令集》卷一六〇《重书记诏(乾德二年辛卯)》:“管记之任,资序颇优。自今历职两任以上有文学者,即许观察留后奏充掌书记。”
(宋)(1)三衙长官及上四军都指挥使总名。北宋时,三衙管军包括: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三司的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及上四军都指挥使:殿前司骑军捧日四厢都指挥使、殿前司步军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司龙卫四厢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司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宋史·职官志》一一《俸禄之制》上:“节度使,四百千。管军同。”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七之六八:“绍兴二年八月十七日,诏……管军(谓殿前、马、步军司)并宗室月廪合依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指挥。”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然三衙管军臣僚于道路相逢,望见舍人呵引者,即敛马驻立。”《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七:“(政和四年六月八日)本局取到管军臣僚称呼等阶,今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马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殿前都虞候、马军都虞候、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从之。”(2)南宋时,因三衙都指挥使不常置,故管军自副都指挥使以下至四厢都指挥使止。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五四《总三衙》:“盖殿前、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三军都虞候,天武、捧日、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为管军。”按:《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此处所载为南宋之制,南宋时,三衙都指挥使不常置,故未计在“三衙管军”之内。 (金)路总管司都总管、同知都总管、副都总管,统军司使、副统军及宣抚使、副使等领军正、副官总名。《金史·章宗纪》三:“以河南路统军使充等为宋吊祭使。乙未,定管军官受所部财物辄放离役及令人代役法。”《金史·李复亨传》:“奏乞禁宣慰司官吏不得与州府司县、行总管府及管军官会饮。”《金史·完颜霆传》:“旧制,宣抚副使乃佩金牌。(河北路宣抚使完颜仲元)奏:“臣军三万,管军官三人,皆至五品,乞各赐金牌。”《金史·百官志》一《宣抚使》:“使,从一品。副使,正三品。” (明)千户所正千户、副千户中掌印、佥书理本所军政事者,总称“管军”。《明史·职官志》五《所》:“凡千户,一人掌印,一人佥书,曰管军。”清查继佐《罪惟录》卷二七《定制武职》:“千户所正千户一人,副千户二人。副、正中选一人掌印,一人管(佥)书,曰管军。”
(宋)监库官之别称,即筦库。《宋史·吕希哲传》:“公著作相,二弟已官省寺,希哲独滞管库。”《宋史·韩琦传》:“入直集贤院、监左藏库。时方贵高科,多径去为显职,琦独滞筦库,众以为非宜,琦处之自若。”
(清)工部诸清吏司汉员郎中、员外郎佐满掌印分管各事,别称管股。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六部名称不同,各司之长,满员皆谓之‘掌印’,以实缺郎中、员外郎充之。汉员吏、礼二部谓之‘汉掌印’……工部则满掌印独领其事,汉员则分管各事,谓之‘管股’。”《清史稿·职官志》一《工部》:“其属:营缮、虞衡、都水、屯田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屯田司置),满洲十有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都水五人,屯田三人),蒙古一人(营缮司置),汉四人(司各一人)。”
(明)吏部文选清吏司郎官。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二《铨郎索顶首》:“吏部郎,以货取者,莫甚于嘉靖季年。……而铨体大敝。梅大庾守峻继之,以户部郎中改入管选,亦被论去。自是而后,皆以主事入,亦无直至选郎者矣。”
(清)内阁大学士兼管理某部事务之省称。《清史稿·章煦传》:“(嘉庆)二十一年,调刑部尚书,授军机大臣。调刑部,管理礼部。二十三年,拜东阁大学士、管理刑部。煦晚始参枢务,未久病去,再起管部。”清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一:“本朝承明代旧制,凡授大学士者,必兼一某部尚书,然当时任尚书者,实别有其人,此特兼衔而已。至乾隆中叶,始有管理某部事务名目。迨嘉庆间,遂为定例。……自军机处设立后,(内阁)大学士即不参预机务。……如无大典礼或大会议,大学士可终年不至内阁,故必兼一管部,方有趋公之地耳。”
(元)礼部仪凤司常和署旧名。《元史·百官志》一《礼部》:“仪凤司,秩正四品。其属五: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领回回乐人。”
(宋)北宋有司凡设置管勾官者,每称管勾某司(或馆)所,系长官机构。入南宋,统改称主管所。《宋史·职官志》五《鸿胪寺》:“都亭西驿及管干(勾)所……同文馆及管勾所,掌高丽使命。”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五之一、二:“鸿胪寺……总都亭西驿、同文馆及管勾所。《哲宗正史职官志》:所隶官司十二……都亭西驿,掌河西蕃部;同文馆,掌高丽使命;各有管勾所。”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〇《鸿胪寺》:“都亭驿,监官一人;西驿,管勾官二人。”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五之一一:“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主管同文馆并罢。”
(宋)北宋管勾官为诸司勾当公事之通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元丰四年六月壬申》:“御史丰稷及开封府界提举司管勾官邓忠臣等言。”宋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哲宗元祐元年二月丁卯》:“臣今欲将天下诸路转运司除留运使一人外,乞罢随行管勾官。……顷年添差勾当公事,隶转运司者,曰‘运勾’。”
(唐)掌书记别称,亦省称管记。节度使府僚佐,掌上达之表奏、下行之移檄牒刺等号令书写。《旧唐书·李巨川传》:“王重荣镇河中,辟为掌书记。……时杨守亮帅兴元,闻巨川至,喜谓客曰:天以李书记遗我也。即命管记室。”《旧唐书·杨收传》:“(杜悰)罢相镇东蜀,奏授(收)掌书记,得协律郎。悰移镇西川,复管记室。”参见“书记(唐)”。
(明)掌公主出嫁后宫中事的宫人别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驸马受制》:“公主下降,例遣老宫人掌宫中事,名管家婆。……管家婆名梁盈女者,方与所耦宦官赵进朝酣饮。” (清)宫中保母之俗称。清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一《公主受保母之虐待》:“(公主及驸马)相聚,其权皆在保母,则人所谓管家婆也。”
(宋)安抚司管勾机宜文字省称,南宋时“管勾”改“主管”。《宋史·蔡挺传》:“王尧臣安抚陕西,辟管勾文字。”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六九《监司门·安抚使》:“机宜国朝安抚使司,其属有:勾当公事、管勾机宜文字。”
(南北朝)州主簿别称。宋任广《书叙指南·官职名事》中:“主簿之司,曰纲纪,又曰管辖之司。”《隋书·百官志》中《后齐》:“后齐制官,多循北魏。……上上州刺史,置府。属官有……主簿及掾。”参见“纲纪(南朝)”。
(宋)北宋管勾安抚司公事省称。官阶低未能任使者,称“管勾安抚司公事”。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五年八月甲申》:“管勾秦凤路沿边安抚司王韶。”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七九:“今陕西沿边大帅亦皆带安抚使名,近制:官轻则为管勾安抚司事。”
(宋)管勾国子监公事简称。宋前期,不除国子监祭酒、司业。以朝官差遣判监事,非侍从官领监事则称管勾国子监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五:“管勾国子监范师道言:‘本监元额学官八人,见止六人。’”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九《国子监》:“国子监有判监事、有管勾监事,待制以上则为判,余为管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八:“管勾国子监公事常秩言:取索在监直讲等前后所出策论题”。
(宋)云韶部旧名,由宦官组成的内廷乐队,隶入内内侍省云韶部。即为乐队官员。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八《事志》:“开宝中,平岭表,择广州内臣聪慧者数十人,于教坊习乐,名箫韶部,改曰云韶部,内宴则用之。”《宋史·职官志》一一《奉禄》:“入内内侍省云韶部内品,七百,春、冬绢四匹,绵十两。”
(先秦)同官之称。僚同寮。《礼记·曲礼》上:“僚友称其弟也。”郑玄注:“僚友,同官者。” (宋)王府官友之繁称。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真宗大中祥符九年正月甲午》:“使王亲近僚友。”《宋史·职官志》二《亲王府》:“大中祥符九年,仁宗初封寿春郡王,置友二员。”
(宋)左、右街僧录司省称,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充、除授等事。宋范镇《东斋纪事》卷四:“张尚书再任蜀,承甲午、庚子年后,户口凋丧。久之,乃谕僧司,令作大会,集四路僧,以观民心与其登耗。”《宋史·职官志》五《鸿胪寺》:“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
(清)亲王僧格林沁别称,非和尚宅第。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行至赵北口,接僧邸行知,奉上谕:‘僧格林沁等奏革员当差愧奋,并委办引河得力’等语。已革布政使张集馨着加恩赏给五品顶戴。钦此。”同前书:“捷奏,僧帅加亲王。……余往送,僧王曰:‘我已将大人劳绩,与秋山一同奏出。二位俱是大员,只好听候恩命。’”
(明)府僧纲司省称。掌本府僧人事。清查继佐《罪惟录》卷二七《职官志·府》:“僧纲司都纲一人,副都纲一人。僧纲领僧人,凡救日月、祷雨晴、祀厉坛,率其徒从事。”
(明)僧录司省称。掌全国僧人之政令及事务。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七《百官部·僧录司》:“僧录:左、右善世,各一人;左、右阐教,各一人;左、右讲经,各一人;左、右觉义,各一人。”原注:“僧录,因隋文帝置。”《明史·职官志》三《僧录司道录司》:“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二人,从六品;左、右讲经二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二人,从八品。……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
(明)全称应为州僧正司僧正。州级僧官。无禄。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知州》:“僧正司僧正。”《明史·职官志》四《府僧纲司》:“州僧正司僧正一人。……洪武十五年置,设官不给禄。”
(明)县僧会司僧会省称。县级僧官,无品无禄。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知县》:“僧会司僧会。”《明史·职官志》四《县僧会司》:“县僧会司僧会一人。……洪武十五年置,设官不给禄。”
(明)府僧纲司都纲省称。明代府、州、县均设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府称僧纲司、州称州僧正司、县称县僧会司。都纲,为府僧纲司主管官,无禄给。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知府》:“僧纲司都纲,称大觉。”《明史·职官志》四《府》:“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
(春秋)晋国舆尉尊称。《左传·成公二年》:“公会晋师于上鄍。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左传·襄公十九年》:“公享晋六卿于蒲团,赐之三命之服;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
(明)舆隶别名。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二《卑官被察仍留》:“参政士悦偏听舆隶李保之谗而陷之。……士悦与李保并付按臣鞫讯治罪,盖谓其事俱起于参政之受谮,故特重其谴,且与舆台并下吏。其辱极矣。”
(秦)上军尉别称。为上军将之佐官。《国语·晋语》七:“知铎遏寇之恭敬而信强也,使为舆尉。”韦昭注:“遏寇,晋大夫。舆尉,上军尉。”《左传·成公十八年》:“铎遏寇为上军尉。”
(春秋)上军司马别称,春秋晋军官名。《国语·晋语》七:“知籍偃之惇,帅旧职而恭给也,使为舆司马。”韦昭注:“舆司马,上军司马也。” (明)兵部车驾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别称。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兵部官》:“车驾司官:舆司马《周礼》。”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六部》:“司马、夏官:兵部,掌兵戎征伐。……舆司马:车驾。”唐杜佑《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驾部郎中一人。《周礼·夏官》之属有舆司马。……此皆驾部之本也。”《明史·职官志》一《兵部》:“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宋)趋走小吏之拟古贱吏役卒之称。宋陈模《东宫备览》卷二《宫僚》:“本朝太宗皇帝尝谓宰臣曰:‘见今僚属,悉令良善之士以辅翼之。至于舆台皂隶之辈,并是朕自选择。’臣某曰:东宫官属,盖不独师傅务在得人,凡为宫僚,下至趋走小吏、朝夕在太子之侧者,尤不可非其人也。”《左传·昭公七年》:“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宋)执政拟古官称。宋周必大《平园续稿》卷一六《贺覃恩转中大夫启》:“神宗大重此秩,待疑丞之初除。”按:中大夫为宋参知政事所带寄禄官阶。
(清)八旗都统别称。《清史稿·职官志》一:“都统旗长,军民合治。”《清史稿·兵志》一:“镶黄旗满洲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二,参领、副参领各五,印务章京八,佐领八十六,骁骑校八十六,印务笔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
(清)八旗下级官员,如旗佐领、旗防御、旗骁骑校等通称。清方观承等修《敕修两浙海塘通志》卷五《本朝建筑》二:“(雍正十三年八月)仰恳敕谕浙江将军阿里袞、副都统隆昇就近选派旗员数人……奉旨允行。监督修土备塘,自断塘头至李家村,满州镶红旗防御雅森秀;李家村至翁家埠,满州镶蓝旗佐领佛宝……老盐仓至海宁县西门,汉军正白旗骁骑校富魁。”
(清)八旗官省称。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二:“辛卯顺天乡试,德远村副宪之弟,以本旗送考册,未列官卷;秀楚翘侍郎之子,以弥封官错入民卷,俱以民卷中式。是科旗官应中四名,今中六名,亦数应如此而巧为此错也。”
(清)八旗驻防协领便称。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拣发参将珠尔杭泰、旗下协领各禀见。”
(宋)端公略称,端公为殿中侍御史别名副端略称。宋林光朝《艾轩集》卷一〇《附录·遗事》:“(淳熙四年)谢廓然赐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廓然之命自中出,中书舍人林谦之疑之,不肯书黄。二十七日丙寅,谦之改权工部侍郎。(吕太史)云:‘林谦之以缴新端除目,迁工侍。’”参见“副端”。
(汉)御史府别称。元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一《举士》:“公府,三公府也。端门,太微垣左右执法所舍,即御史府,犹近世御史台。复试进士之法也,试之公府,而复之端门。”
(唐)侍御史别名。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御史台》:“侍御史……号为台端,他人称之曰端公。”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唯侍御史相呼为端公。” (宋)御史台侍御史之别称。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补遗》:“时王耿为侍御史,遂以为(福州)转运使。耿遂密访(陈)绛所为。校辄泣曰:‘福州之人以为终世不见天日也,岂料端公赐问,然某尤为绛所苦者也。’” (唐宋)上名亲事官之僭称,此称呼限于亲事官吏人内部,所谓上名亲事官,即指头名亲事官,资格最高者。后扩大至公人也僭称“端公”。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亲事官呼上名曰端公。”明施耐庵《水浒传》八:“原来宋时的公人,都称呼端公。” (明)(1)内阁首揆别称。明于慎行《谷山笔麈·称谓》:“(唐时)御史曰端公。近日桂林吕公为江陵封君作志,称首揆曰端公。”按:江陵指明代内阁大学士张居正。(2)十三道监察御史尊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都察院称谓类》:“道长:端公、台端。”参见“道长(明)”。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太子詹事府詹事改名。《唐六典》卷二六《太子詹事府》:“太子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龙朔二年改为端尹,咸亨元年复旧。”《新唐书·百官志》四《詹事府》:“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龙朔二年,詹事曰端尹。” (宋)太子詹事拟唐官称。宋楼钥《攻媿集》卷四三《吏部侍郎娄机辞免太子詹事不允诏》:“肇建青宫,尤遴求于端尹。卿性姿凝远,问学老成……毋庸固辞,服我休命。”按:上引诏书中所云“端尹”,即指词头中的“太子詹事”,娄机要求辞免,诏书曰“毋庸固辞”。 (明)詹事府詹事别名。自洪武二十二年(1389)后,太子詹事独立置局,称詹事府,府之长官为詹事,不复冠以“太子”衔。明嘉靖以后,詹事与皇太子事无涉,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詹事》:“詹事:端尹。”《明史·职官志》二《詹事府》:“先是,东宫官属,自太子少师……宾客外,则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洪武)二十二年以官联无统,始置詹事院。二十五年改院为府,定詹事秩正三品。”《续通志》卷一三六《职官略》六《詹事府》:“嘉靖以后,府坊局,仅为翰林迁转之阶。” (清)詹事府詹事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称职称名·京官各官职》:“詹事:端尹。”嘉业堂抄本《清国史·职官志》五《詹事府》:“詹事正三品,满洲、汉各一人。……我朝家法相承,皇子皆在上书房读书,各选翰林官分侍讲读,日有课程,择大臣为总师傅以综领之。凡詹事坊局之官,但以备叙进之阶,其充侍从、撰文、纂书之职,略与翰林官同。”
(晋)尚书令别称。《晋书·王恭传》:“尚书令谢石因醉为委巷之歌,恭正色曰:‘居端右之重,而肆淫声,欲令群下何所取则!’”《晋书·王述传》:“寻迁散骑常侍、尚书令。……上疏乞骸骨:‘臣忝端右,而以疾患。’”隋虞世南《北堂书钞》卷五九《尚书令》:“《晋起居注》云:太始元年诏曰:‘夫尚书令总百揆之得失,管王政之开塞者,端右之职也。’”《晋书·职官志》:“尚书令,秩千石,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 (南朝梁)尚书令之别称。《梁书·武帝纪》中:“(天监元年四月)诏曰:‘今端右可以风闻奏事,依元熙旧制。’” (南朝)(1)州别驾别称。《南史·庾杲之传》:“子乔复仕为荆州别驾,时(梁)元帝为荆州刺史。而州人范兴话以寒贱仕叨九流,选为州主簿。……府州朝贺,乔不肯就列,曰:‘庾乔忝为端右,不能与小人范兴话为雁行。’”(2)尚书仆射别名。《南史·王弘传》:“宋国建,(王弘)为尚书仆射掌选、领彭城太守,奏弹世子左卫率谢灵运。……武帝答曰:‘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自今以为永制。’于是免灵运官。” (北魏)尚书令之别称。《魏书·广陵王传》:“诏吏部尚书澄曰:‘叔父(皇叔父)既非端右,又非座元。’”《北史·广平王传·元匡传》:“时宣武委政于高肇。肇任居端右。”《魏书·高肇传》:“(宣武帝)景明初,尚世宗姑高平公主,迁尚书令。”同前书卷三一《于栗
附于忠传》:“(于)忠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忠为令旬余,灵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右,声听何如?’” (宋)尚书右仆射别名。宋胡宿《文恭集》卷二一《观文殿学士尚书右仆射贾昌朝祖琏赠太师可特赠中书令制》:“惟中台端右之重,资大门庆善之余。”同前书卷《观文殿学士尚书右仆射贾昌朝父注特赠兼尚书令制》:“冠别殿之仪形,席文昌之端右。”按:“中台”、“文昌”皆指尚书省。
(清)詹事府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衙门》:“端司、宫詹:詹事府。”
(明清)詹事府少詹事别称。明清两朝少詹事皆正四品。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官职》:“少詹事:端丞。”《明史·职官志》二《詹事府》:“少詹事二人,正四品。”嘉业堂抄本《清国史·职官志》五《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满洲、汉各一人。”
(宋)徽宗未称帝前,曾封端王,端邸即为端王别称。宋周煇《清波杂志》卷六:“端邸闻相国寺陈彦,明数学,谈算命如神。令人持生平密问之,彦乃屏人告以大横之兆。”“徽宗在潜邸,密使人持诞生年月,俾术人陈彦论之。”《宋史·徽宗纪》一:“元丰五年十月丁巳,生于宫中。绍圣三年,以平江、镇江军节度使封端王。”
(宋)端明殿学士简称。宋孙觌《内简尺牍》卷三《与张尚书》:“向传进端殿,践枢省。”李祖尧增注:“端殿据亲情帖,称‘端明’,知已进阶端明殿学士。”参见“端殿”。
(南朝宋)将军府参军、司徒府掾等府幕僚之别称。《宋书·陆微传》:“上表荐士曰:‘广州别驾从事史朱万……位极僚首,九综州纲,三端府职。’”明王志坚《表异录》卷一二《职官部》:“六朝称府幕曰端府。”
(北魏)尚书令别称。《北史·太武五王列传·广阳王建》:“嘉拜卫大将军、尚书令,除仪同三司。既居仪同,又任端首,出入容卫,道路荣之。”按:“居仪同”,指位居仪同三司;“任端首”,指职任尚书令。左、右仆射有“端揆”之称,“尚书令”则称“端首”。
(北魏)尚书左右仆射别称。尚书左、右仆射为次于尚书令之副贰。《魏书·李平传》:“以功迁尚书右仆射。……卒。平自在度支,至于端副,夙夜在公。”《魏书·官氏志·百官令》:“尚书令从第一品上,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从第一品中。”
(南朝)左、右仆射别称。《梁书·沈约传》:“梁台建,为散骑常侍、吏部尚书兼右仆射。高祖受禅,为尚书仆射。……俄迁尚书左仆射。……迁尚书令,累表陈让,改尚书左仆射……初,约久处端揆,有志台司。”《梁书·谢举传》:“(大同)九年,迁尚书仆射,侍中、将军如故。举虽居端揆,未尝肯预时务,多因疾陈解。” (唐)(1)尚书左、右仆射别称。宰相官。唐刘
《隋唐嘉话》卷上:“卫公(李靖)始困于贫贱,因过华山庙……闻后有大声曰:‘李仆射好去。’顾不见人,后竟至端揆。’”《新唐书·李靖传》:“迁尚书右仆射。……改卫国公。”《旧唐书·王彦威传》:“中书门下奏请依元和以前仪注,左右仆射上日,请受诸司四品、六品丞郎以下拜。……仆射班次三公,又是尚书令副贰之职……端揆之重,有异百僚。”宋王溥《唐会要》卷五七《左右仆射》:“按旧仪:仆射上日,除两省供奉官外,尚书省、御史台及诸司四品以下,皆拜于阶下。盖以端揆之重,师长百僚,虽在别司,皆为统属。”参见“师长(唐)”。(2)检校尚书左、右仆射过称。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五七《与高固诏》:“今授卿检校尚书右仆射、御史大夫兼右羽林军统军。以端揆之崇,兼环卫之帅。” (宋)尚书省左、右仆射之别称,宋初为迁转官阶,即本官阶;元丰改制后,左、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为宰相之职。《宋史·职官志》一《总序》:“其后蔡京当国,率意自用。易端揆之称为太宰、少宰。”《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三《新定三公辅弼御笔手诏·政和二年》:“新官:太宰、少宰;旧官:左仆射、右仆射。”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八《尚书省·左右仆射》:“尚书仆射,任居端揆。”
(宋)端明殿学士简称。五代后唐始置此职。北宋太宗沿置,但改称文明殿学士。仁宗明道二年(1033)复置端明殿学士。翰林学士资格最深者,可除端明殿学士。元丰改制后,前执政官或现任执政官方除授。徽宗政和间改为延康殿学士。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端明殿学士之称。以后,凡拜签书枢密院事官,多领端明殿学士之职。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是岁(绍圣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玉山端殿汪公应辰,刻先生(东坡)手书于石,笔法遒美,极可爱。”《宋史·汪应辰传》:“汪应辰字圣锡,信州玉山人。绍兴五年,进士第一人,年甫十八……应辰在朝多革弊政,中贵人皆侧目。遂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宋王应麟《玉海》卷一六〇《祥符承明殿》:“后唐置端明殿学士,兴国中改为文明,程羽为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端明殿学士,惟学士久次者,始除端明殿学士。”《宋史·职官志》二《端明殿学士》:“建炎二年,都省言:‘延康殿学士旧系端明殿学士。’诏依旧。所拜签枢者,多领焉。”
(唐)州长史别称。元富大用《古今事物类聚·外集》卷一二《路官部·治中》:“长史、治中宜膺受命之宠,复践端僚之列。《刘丰商州长史制》。” (明清)京府治中别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国子、京府称谓类》:“端僚、佐守、上佐,三称治中。”《明史·职官志》三《顺天府》:“治中一人,正五品。……参理府事,以佐尹、丞。”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官职》:“端僚、赞治,皆治中。”《清史稿·职官志》三《顺天府》:“尹,正三品。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其属:治中,正五品。治中,掌贰府事,纪纲众务,兼乡、会试场务。” (清)或以府同知别称端僚。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八《爵位部》:“同知:端僚。”
(明)即端僚。京府治中别称。其职守参理府事,佐府尹、府丞。明吴昭明等《五车霏玉》卷五《百官部·京尹》:“端寮:治中。”《明史·职官志》三《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治中参理府事,以佐尹、丞。”
(唐)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詹事府改名端尹府。清厉荃《事物异名录》:“唐改詹事府为端尹府。”《新唐书·百官志》四上《东宫官》:“詹事府,龙朔二年曰端尹府。”唐杜佑《通典·职官》一二《太子詹事》:“龙朔二年,改詹事为端尹,詹事府为端尹府,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初复旧。”
(唐)台院侍御史别称。元阙名《群书通要》卷七《人事门·哂笑类》:“御史有三院:一台院,侍御史呼‘端公御史’。”
(宋)端明殿学士省称。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二〇《耆英诸会》:“司马光,端明学士,六十四。”《宋史·司马光传》:“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参见“端殿”。
(春秋)太子别称。“適”同“嫡”。《左传·文公七年》:“穆嬴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置此?’”
(唐)后宫女官之显贵者,特称“小殿直”,用黑色软巾裹头,作男子装束,故又有“裹头内人”别称。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国朝禁中称乘舆及后妃多因唐人故事……内官之贵者,则有曰‘御侍’,曰‘小殿直’,此率亲近供奉之官者也。……小殿直皂软巾裹头,紫叉襕窄衫,金束带,而作男子拜……唐陆宣公《榜子集》‘谏令浑瑊访裹头内人’者是也,知其来旧矣。”
(唐宋)翰林学士别称,源自唐学士院曾置于金銮坡而得名。唐李肇《翰林志》:“唐制:驾在大内,则明福门内置学士院;驾在兴庆宫,则金明门内置院,德宗移院于金銮坡。”宋周必大《玉堂杂记》卷三:“(丁朝佐言)官桂阳,获观今丞相周公《銮坡录》,爱而传之。……窃闻公在翰苑,知无不言。朝廷有大命令,人之不敢议者,公从容敷奏,皆当上意。”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五:“俗称翰林学士为‘坡’,盖唐德宗时尝移学士院于金銮坡上,故亦称‘銮坡’。”
(宋)本义指皇帝乘坐的车驾,涂金的称金辂,饰玉的称玉辂。人抬的称辇。或用以代称皇帝。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五年二月壬辰》:“今銮舆言还,远迩宁乂。”
(清)銮仪卫避讳称。宣统元年(1909),溥仪即皇帝位改名。何刚德《话梦集》卷上:“排比铺张重一时,龙门笔法弃如遗。”自注:“京中谑语曰:‘翰林院文章,銮舆卫刀枪,大医院药方,骡马市皮箱。’谓虚有其表。”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四二《銮仪卫·国朝官制》:“銮仪卫。……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数与其班列。”
(清)銮仪使避讳称。宣统元年(1909)溥仪即皇帝位改。掌皇帝乘舆供奉、排仪等供奉事。《清史稿·职官志》二《銮舆卫》:“銮舆使,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宣统年,避帝讳,改銮仪使为銮舆使。”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四二《銮仪卫·国朝官制》:“銮仪卫,掌卫事大臣一人。銮舆使三人。”
(明)礼部精膳清吏司省称。掌五礼宴享与其所用牲口。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礼部官》:“精膳司官。”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一一四《礼部·精膳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掌宴享牲豆酒膳之事,会其品数,程其出纳。”
(清)民世爵子爵之旧名。《清史稿·额亦都传》:“额亦都初授一等总兵官,康熙间改袭一等精奇尼哈番,乾隆元年改一等子。”清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民世爵》:“精奇尼哈番,正一品。一等袭十四次、二等十三次、三等十二次。今改为子。”
(宋)(1)漕司略称,代称转运司。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五九:“李彦颖奏:‘漕司钱物,若置两漕,信有费耗;向来,浙漕率用两人,财赋为之一空。……诏今后两浙转运司……’”(2)转运使别称。宋王铚《默记》卷上:“高遵裕之为将,取灵州也,范纯粹、胡僧孺为转运使……二漕应诺,对遵裕呼书吏取纸,自书一月军粮状。”(3)转运副使。宋张端义《贵耳集》卷下:“杨(诚斋)即日除江东漕。”《宋史·杨万里传》:“孝宗犹不悦,遂出为江东转运副使。”
(宋)转运使、副使别称。宋周必大《平园续稿》卷三四《朝奉郎袁州孙使君逢辰墓志铭·嘉泰二年》:“(淳熙二年)漕长李焘、钱佃以名闻。”《江西通志》卷一〇《职官表·宋》:“李焘江西转运副使,淳熙初任。钱佃吴郡人,江西转运副使。”
(宋)转运使掌一路财计,故有“漕计”之别称。而中央财政机关“三司”则有“计省”之称。《宋史·赵开传》:“宣和七年,除成都路转运判官。尝言:‘财利之源当出于一。祖宗朝天下财计尽归三司,诸道利源各归漕计,故官省、事理。’”《宋史·职官志》七《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资。”
(宋)转运使、副使别称,宋代官场凡对“使”者,多称持节,转运使称漕节,提举常平使称庾节等。宋岳珂《桯史·石城堡寨》:“杨文节万里持漕节,尝有诗曰:‘已守台城更石城,不知并力或分营。’”按:台城、石城均在今南京,即宋时之建康府,为江东路转运司所在地。《宋史·杨万里传》:“遂出为江东转运副使,权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宋彭龟年《止堂集》卷一六《送杨诚斋》:“公去不可留,一节江东路。金陵左都会,形势天所付。”
(明)都转运盐使尊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嗣封新建伯》:“新建伯王瑞楼……为漕帅,追念沙氏不置,复招致淮阴署中。”《明史·职官志》四《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一人。都转运盐使司凡六:曰两淮、曰两浙、曰长芦、曰河东、曰山东、曰福建。”
(宋)路转运司别称,掌一路财政及督察州县官吏,有监司之称。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崇宁初,许天启自陕西漕对除直秘阁,用故事入馆上事,以漕司驺从传导至道山堂,坐吏无一出见者。”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三一:“(政和六年)诏漕司管勾文字官,点检一路财赋。”同前书四九之一八:“(元丰元年)诏转运司管勾文字官,举京朝官。”参见“漕台(宋)”。(明)都转运盐使司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公署通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李尚书中丞父子》:“发漕司金,明赏格。”同前书《司道·方印分司》:“惟都转运盐使司,其僚佐为同知、为副使、为判官,各有分地,亦得用方印,盖太祖特重盐政,以事关军国,非他官比,亦犹宋转运副使,得与其长均体治事,名曰漕司。”清孙承泽《山书》卷二《漕储出入数目》:“若挂欠运官千石以上者,参送法司;千石以下者,押发漕司。”
(宋)(1)路转运司别称。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二四《米元晖秀轩诗帖·跋》:“庆元戊午八月,予在洪试漕台。”同前书卷二一《蔡陪辅展晤二帖·跋》:“庆元戊午八月,予试江西漕台。”《宋史·职官志》七《转运使》:“江东、西路分置三帅,置都转运使一员。”宋赵升《朝野类要》卷二《漕试》:“转运司承集本路现任官牒送到随侍子弟,及五服内亲,如州府解试法,漕司员额颇宽容也,系选差本路官主文考校。”(2)转运使司别称。宋洪迈《夷坚志》甲卷五《宗回长老》:“僧不胜忿,诣漕台言所诉皆实,而为郡县抑屈如此,乞移考它郡。漕使下其事于建州。”宋胡继宗集《京本音释注解书言故事大全》卷九《监司类》:“漕台:运使主漕运米粮,故曰漕。” (明)都转运盐使司别称。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二司、运司称谓类》:“漕使,又漕台、饷台称转运。” (清)总督漕运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外官》:“漕督:漕台。”参见“漕督”。
(宋)转运使、副,转运判官通称。宋侯延庆《退斋笔录》:“神宗时,以陕西用兵失利,内批出令斩一漕臣。”宋王应麟《玉海》卷一八六《唐市舶使》:“元丰三年八月,二广、闽、浙并以漕臣兼提举。”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元丰三年八月丁巳》:“‘《广州市舶条》已修定,乞专委官推行。’诏广东以转运副使孙迥、广西以转运使陈倩、两浙以转运副使周直孺、福建以转运判官王子京,迥、直孺兼提举推行,倩、子京兼觉察拘拦。”
(宋)转运使别称,多用于制词中,拟皇帝统御百僚的口吻。宋苏辙《栾城集》卷二八《李周陕西运使》:“继出中都之泉,以广穷边之积。犹恐吏不时具,而民或未宁。分吾此忧,责在漕吏。”
(唐)转运使别名。唐代全国财赋,中央由度支使管,地方由转运使管。宋王溥《唐会要》卷八七《转运盐铁总叙》:“(宝应元年)以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自此,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领关内、河东、山南、剑南租庸、青苗使。至十四年,天下财赋皆以晏掌之。”
(唐)转运使别称。《全唐文》卷六三九李翱《故检校工部员外郎任君墓志铭》:“未几,迁监察御史、京畿馆驿使判官。中书侍郎元载为潭漕使,请为判官。”《旧唐书·元载传》:“拜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转运使如故。……(代宗即位)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载以度支、转运使职务繁碎,荐(刘)晏自代。” (宋)转运使、副使别称。宋朱彧《萍洲可谈》卷二:“广州市舶司,旧制帅臣、漕使领提举市舶事,祖宗时谓之市舶使。”宋王铚《默记》卷上:“高遵裕之为将,取灵州也。范纯粹、胡僧孺为转运使……二漕应诺,对遵裕呼书吏取纸,自书一月军粮状。” (明)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别名。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运司称谓类》:“漕使,又漕台,称转运。”参见“漕帅”。
(宋)转运司别称。宋苏轼《苏轼文集》卷三八《新淮南转运判官蔡朦可两浙运判》:“以尔名臣之子,进以儒术,历佐漕府。”按:运判,即路转运司判官,故有“佐漕府”之称。
(清)漕运总督水师标营省称。《清史稿·兵志》二:“两江总督……漕标中营、左营、右营,淮安城守营、海州营、东海水师营。”《清史稿·兵志》六:“(江南水师)漕运总督水师标营,分中营、左营、右营、城守四营,以中、左、右三营任护漕之责,以城守四营任地方之责。”
(宋)路转运使别称。“轺”,“轺传”省称,使者所乘之车。此“轺”借称“使者”。宋洪咨夔《平斋集》卷一《大冶赋》:“丹汞之入,非一端之可名。漕轺兼统,肇于兴国。都提命官,昉于咸平。”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一九:“旧坑冶、铸钱事隶转运司。”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一六《都大坑冶》:“咸平三年,以冯亮为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
(清)漕运总督别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外官》:“漕运总督亦曰漕院。”
(明)漕储道省称。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二《盐运使》:“吾郡有冯桂海盛典者,由彰德守迁是官(盐运使),而同郡一大参以漕储道至扬州,怪冯修谒不执属礼,叱之出……运长为盐道(盐法道)所辖,称属犹有说,至漕储与运课何关?”《明史·职官志》四:“按察司分司诸道。……其外又有协堂道、水利道、盐法道、漕储道。”
(宋)转运司属官,如主管文字、干办公事之类通称。宋周煇《清波杂志》卷七:“建康王元枢初得政,首以先人名闻,乃自临安筦库除江南漕司干官。……先人任江东漕幕。”《宋史·职官志》七《转运使》:“其属有主管文字、干办官各一员,文臣准备差使、武臣准备差使,员多寡不一。”
(清)漕运总督省称。清继昌《行素斋杂记》卷下:“总督则漕督松椿。”《清史稿·兵志》二:“江南设漕运总督。”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外官》:“漕督:漕运总督。”《清史稿·职官志》三《外官》:“总督漕运一人。掌治漕运,以时稽核催趱,综其政令。标下官同总督。”
(元)(1)都漕运司旧名。《元史·百官志》一《户部》:“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正五品。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四品。”(2)京畿都漕运使司简称。属户部管。至元二十四年(1287),分设都漕运使司。原总掌漕运事。分为二司后,本司仅掌在京诸仓出纳粮斛等事。《元史·百官志》八《官制沿革》:“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同前书卷一《户部》:“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掌凡漕运之事。……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本司)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公事。”参见“都漕运司(元)”、“两运司(元)”。
(元)军储所改名,漕运司旧名。《元史·百官志》一《户部·京畿都漕运使司》:“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
(清)总督漕运之异写。《清文献通考》卷八五《职官考》九:“漕运总督,一人,掌运漕之政。”《清史稿·职官志》三《总督巡抚》:“总督漕运,一人。掌治漕挽,以时稽核催趱,综其政令。”
(明)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之别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都察院》:“钦差都察院:漕运都堂,从三品。”明申时行等《明会典》卷二〇九《都察院·督抚建置》:“他如整饬边备、提督边关及抚治流民、总理河道等项,皆因事特设。总理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河道一员。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不继,特命都御史总督。”
(唐)诗人元结之绰号称。元结曾任水部员外郎、著作郎。入仕前自称“浪士”,入仕后,人以“漫郎”呼之。《新唐书·元结传》:“会代宗立,授著作郎。益著书,作《自释》,曰:“家瀼滨,乃自称‘浪士’。及有官,人以为浪者亦漫为官乎?呼为‘漫郎’。”
(宋)内、外制皆美称演纶之职,即代书皇言之意,内制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外制为知制诰;元丰改制后,中书舍人正名,专掌外制事,不复称知制诰。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三:“张秉户部员外郎、知制诰。唐故事:首曹罕有掌诰者,秉乞退为行内,不试演纶之职。”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七《中书舍人·凤阁舍人样》:“徐坚,其文章典实,常称曰:‘掌纶诰之选也。’(杨)再思又曰:‘此凤阁舍人样。’”
(先秦)诸侯的谦称。《左传·僖公四年》:“管仲对曰:‘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杜预注:“孤、寡、不穀,诸侯谦称。” (汉)诸侯王自称。《汉书·吴王刘濞传》:“胶西王瞿然骇曰:‘寡人何敢如是?主上虽急,固有死身,安得不事?’”《史记·孝文本纪》:“代王曰:‘寡人固已为王矣,又何王?’” (北朝)诸侯王自称。《周书·令狐整传》:“刺史魏东阳王元荣辟整为主簿……尝对僚属曰:‘寡人当委以庶务,画诺而已。’” (北周)宰相掌军国大权者自称。《周书·晋荡公护传》:“孝闵帝践祚,拜大冢宰(宰相)。……召诸公卿皆集,(宇文)护流涕曰:‘寡人地则犹子,亲受顾命。’”(隋)亲王自称。《隋书·徐则传》:“晋王(杨广)下书曰:‘寡人钦承道风,久餐德素。’” (唐)皇太子自称。《新唐书·陆质传》:“宪宗为太子,诏侍读。……质伺间有所言,太子辄怒曰:‘陛下命先生为寡人讲学,何可及它?’质惶惧出。” (明)亲王自称。《明史·诸王传》四《襄王》:“嗣昌朝惠王于荆州,谒者谢之曰:‘先生惠顾寡人,愿先之襄阳。’”
(春秋)对异国人士自称本国国君之谦称。《左传·昭公三年》:“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左传·僖公四年》:“(楚子使)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杜预注:“孤、寡、不穀,诸侯谦称。”
(春秋)对异国人士称本国大夫之谦词。《左传·昭公元年》:“元年春,楚公子围,聘于郑。……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对曰:‘君辱贶寡大夫围,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春秋左传·昭公元年》杨伯峻注曰:“寡大夫,州犁称公子围,犹异国人士称其国君曰寡君。”
(春秋)诸侯夫人自称。《论语·季氏》:“邦君之妻,称诸异邦曰寡小君。”《礼记·曲礼》下:“公侯有夫人,夫人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
(宋)皇城司察逻亲事官俗称,皇城司探事亲事官专事侦察所谓不法言论与活动,是便衣特务。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事始》:“近世官司以探事者,谓之‘察子’。”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绍圣四年十一月己卯》:“自彗变后,皇城探事司添广察逻人数。是月,御史中丞邢恕因奏事口陈:近闻皇城探事司添广察逻人数,恐非消弭之道。辇毂之下,号为帝宅,凡布恩德,宜先诸夏。如此,则舆颂欢腾,流言屏息,有不待察伺禁止者矣。”同前书卷七四,大中祥符三年八月庚午:“先是皇城司遣亲事卒四十人,于京城伺察,月给缗钱,每季代之,凡所察事,悉上本司,皆录奏。”
(元)各道提刑按察司(后改肃政廉访司)略称。《元典章》卷六《台纲》二《体察》:“察司体察等例一、若有谋反叛逆、啸聚山林贼人……仰提刑按察司究治。”元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二一《论体覆之道》:“府牒呈按察司,按察司以本府官未曾体覆,覆牒总府……总府再牒呈察司体覆。”
(宋)(1)两宋曾设察访使、察访副使,分察诸路新法,“察访”即为其省称。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一三:“熙宁中,出台阁新进,分按诸路,谓之察访。既而又分三院御史为六察官,领六察案,以督举中外事,自是按察之政复行矣。”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五年闰七月庚戌》:“遣秘书丞、集贤校理、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章惇察访荆湖北路农田水利、常平等事。安石曰:‘衔命出使,自监司以下皆得按举,固宜为人所畏也。’”同前书卷二五五,神宗熙宁七年八月丙戌:“命知制诰沈括为河北西路察访使,代章惇也。”(2)察访司省称。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〇之二二:“乾道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诏旧法称职司者,谓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及朝廷专差宣抚、安抚、察访。应节次降理作职司指挥更不施行,并遵旧法。”《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七年十二月丁卯》:“诏河东路察访司按实以闻。”
(五代十国)分察使省称,即六察御史。宋王溥《五代会要》卷一七《监察御史》:“六察合行职事如后:……工察,应工部司工役,合报察使。右御史台六员监察,谓之分察使。”
(唐宋)御史台监察御史之通称,即六察官,专纠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谬误事。《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台》:“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察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号曰六察官。”《宋史·职官志》四《监察御史》:“裁减察官两员。”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一二:“察官乃监察御史之职。”宋方勺《泊宅编》卷中:“虞经臣策,元祐五年作监察御史。是时,察官也许言事。”
(唐宋)监察御史公宇之省称。宋王溥《唐会要》卷六〇《御史台》上《监察御史》:“监察御史职知朝堂。……中丞裴宽因修廨宇,遂移监察院于十道使院置之,旧院遂为中丞廨宇。”《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宋史·职官志》四《御史台》:“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宋)监察御史(包括监察御史里行)别称。宋魏泰《东轩笔录》卷七:“(熙宁八年)蔡察院言吕参政兄弟。”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八年五月丁卯》:“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五:“近世,‘察院’乃以名其官。” (元)察院系正式机构名,或代称监察御史。元马祖常《察院题名记》:“世祖皇帝至元五年立御史台,设监察御史。”(载《析津志辑佚》)《元史·百官志》二:“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 (明清)都察院省称。明叶盛《水东日记》卷八《张文翔》:“察院公馆及温泉等处,题壁极多。”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六部》:“察院:宪府。”杨绳信注:“明以后,简称都察院为察院。”
(唐)即廉察,观察使别称。唐李商隐《樊南文集》卷一《代彭阳公(令狐楚)遗表》:“其后官移宾护,任改察廉。”注:“徐曰:‘即廉察,以声病倒用,非举孝察廉之用。’”《旧唐书·令狐楚传》:“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授陕虢观察使。”
(宋)观察判官厅简称。宋施谔《淳祐临安志》卷五《城府》:“察判厅,在府治前面。”《宋史·职官志》六《临安府》:“节度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各一员。”同前书《判官》:“国朝沿五代之制,两使(按:指节度、观察使)置判官、推官各一人,余州置推、判官各一人。《元祐令》:京府判官至军监判官为幕职官,皆从八品。”
(唐)监察御史所在治所为察院,监察御史资深者一员为察院之长。宋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一五四《崔玄亮》:“元和十一年,监察御史段文昌与崔植同时入台。先是,御史崔玄亮,察院之长,每以二监察后至,不由科名,接待间多所脱略。”
(宋)州、府、军观察推官厅省称。宋施谔《淳祐临安志》卷五《古治旧迹》:“(本府)节推厅、察推厅,并在府治前后。”《宋史·职官志》六《临安府》:“(置)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清王謇《宋平江城坊考》:“卷二《平江军府署》:察推厅《卢志》。观察推官厅,《祥符图经》云在州衙门内西偏后。”
(宋)御史台六察案御史省称,即六察官,通常任六察官者为监察御史,如遇监察御史缺,御史台言事官殿中侍御史也可差任,系兼差。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九:“察案御史十千。”“中丞李定言:‘故事,台案有内外弹、杂事、四推、五使,六察独废。’复置吏、兵、户、刑、工六案。”同前书一七之一〇:“元丰六年六月一日,诏御史六察案各置御史一员。”
(清)都察院监察御史满名,为拜察默拖喇哈番同官异译。参见“拜察默拖喇哈番(清)”。
(明)鼓楼别名。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鼓楼:谯阁。”
(明)鼓楼别称。晨钟暮鼓报时之所。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下《公廨》:“鼓楼:谯楼。”
(先秦)遂人异称。与《周礼》官名遂人同,即一遂之长,遂为远郊的行政单位。《左传·襄公九年》:“使华臣具正徒,令隧正纳郊保。”杨伯峻注:“隧正,一遂之长,疑即《周礼》之遂人。国都之外曰郊,郊外曰隧,隧犹今之远郊区。保为隧内之小城堡。”
(明)知府典故称。汉代公、侯所乘车之轼型,为伏熊轼,故后世或用以喻称知府。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中《郡邑(府县)称谓类》:“五马、朱
皂盖、熊轼,以上知府事。”《后汉书·舆服志》:“公、列侯安车,朱班轮,倚鹿较,伏熊轼,皂缯盖,黑
,右
。”
(西汉)骠骑将军省称。位次于大将军,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与大将军皆冠“大司马”号,秩禄与大将军等。骠骑将军属武散系统,出征统辖八校尉。《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元狩二年春,以冠军侯去病为骠骑将军。……由此骠骑日以亲贵,比大将军。”
(汉)骠骑将军府省称。《汉书·艺文志》:“骠骑将军朱宇赋三篇。”颜师古:“刘向《别录》云:‘骠骑将军朱宇。’《志》以宇在骠骑府,故总言骠骑将军。” (南朝)骠骑大将军府省称,为最高军事权力机构。与相国府并立。《梁书·武帝纪》上:“(齐和帝)中兴二年正月丙戌诏曰:‘(萧衍)其相国、扬州牧、骠骑大将军如故。’”同前书《武帝纪》中:“天监元年夏四月丙寅,高祖(萧衍)即皇帝位于南郊。癸未诏:‘相国府职吏,可依资劳度台……及骠骑府,并可赐满。’”
(唐)侍御史典故称。唐岑参《送樊侍御史丹阳便觐》:“卧病穷巷晚,忽惊骢马来。知君京口去,借问几时回?” (明清)(1)巡按御史别称。骢马使省称。清朝沿用。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读本》五《文臣》:“称巡按曰大柱史。”清周达用注:“称巡按曰大柱史,又曰侍御,曰骢马。”(2)十三道监察御史典故称。骢马御史省称。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骢马。”参见“骢马御史(东汉)”。
(东汉)侍御史典故称。以侍御史桓典常乘骢马得名。后世沿用。《后汉书·桓典传》:“拜侍御史。是时,宦官秉权,典执政无所回避。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在御史七年不调。” (唐)侍御史或监察御史典故称。明卓明卿《卓氏藻林》卷二《臣职类》:“《唐诗》:骢马使,即侍御也。‘可怜骢马使,白首为谁雄。’” (明)都察院监察御史别称。明何景明《九日同陈侍御凤谷登宴》诗:“柏台骢马使,兰谷凤仙家。”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八《称谓部》上《都察院称谓类》:“道长……骢马使、中执法,以上通称侍御史。”
(唐)即骢马使,御史台御史别称,多用于侍御史。唐岑参《送裴侍御赴岁入京》诗:“羡他骢马郎,元日谒明光。”
(唐)即骢马使。御史台御史典故称。多用于侍御史。唐李嘉祐《早秋京口旅泊章侍御寄书相问因以赠之·时七夕》:“祗有同时骢马客,偏宜尺牍问穷愁。”
(东汉)侍御史桓典不避权贵,并常乘骢马,时称“骢马御史”。《后汉书·桓典传》:“拜侍御史。是时,宦官秉权,典执政无所回避。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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