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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清军破关和明军抗清将帅之死(19)

第四章 清军破关和明军抗清将帅之死(19)

其实这时崇祯得到的密报,只是周延儒怕和清军打仗,撒谎报捷而已,再加上又有以陈演为首的不少大臣“公揭救之,延儒席藁待罪,自请戍边。帝犹降温旨,言‘卿报国尽忱,终始勿替’。许驰驿归,赐路费百金,以彰保全优礼之意。及廷臣议上,帝复谕延儒功多罪寡,令免议。”《明史》。周延儒最后终于没有被问罪,而只是罢归家中。

 

 

但好景不长,他马上因一名叫吴昌时的官员贪污公款的案子,又被牵了出来。

 

 

崇祯此人虽然刚愎多疑脾气不大好,但勤政倒是确实的,聪明也是真的,经常会说些一语中的的话来。

 

 

当时在吴昌时的罪状中有“通内”、“朋比”等,也就是说他身为外臣,和内阁的周延儒、宫里的太监串通一气,互相勾结,一起欺瞒崇祯,收受贿赂,卖官鬻爵,甚至在替皇上代回奏章票拟之时,营私舞弊等。

 

 

“通内”、“朋比”这两条,可是犯了崇祯的大忌。

 

 

于是七月二十五日,崇祯带着太子和定王两个小孩子,在大殿上亲自审问吴昌时。可这厮也确实嘴硬,起先非但死抗不认,还指桑骂槐说崇祯企图将他屈打成招,崇祯大怒,下令用刑,为大臣所阻。《烈皇小识》载:

 

 

阁臣蒋德璟、魏藻德出班奏曰:“殿陛之间,无用刑例。伏乞将昌时付法司究问。”上曰:“此辈奸党,神通彻天,若离此三尺地,谁敢据法从公勘问之?”

 

 

崇祯此话倒可谓一语中的。他清楚得很,要不是自己亲自过问,一旦“离此三尺地”,多半周延儒和党羽就会做手脚,“此辈奸党,神通彻天”,搞个稀里糊涂,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是正常得很。不过崇祯此举却大大不合,若是皇上自己动刑审案,那还要刑部法司们做甚,这却是要不来的举动。

 

 

所以那两位阁臣也没有因为碰了皇上的钉子便就此罢休,而是继续拿出祖宗法制来压崇祯罢手:

 

 

二阁臣奏:“殿陛用刑,实三百年未有之事!”

 

 

可谁知道崇祯这个时候根本不愿意和他们讲道理,这让他们大吃一惊,再无可对之言——崇祯喝道:“吴昌时这厮,亦三百年未有之人!”于是两位内阁大臣“口塞,叩头而退”,吴昌时遂在皇宫大殿之上被夹断双腿,一时昏迷不省人事。

 

 

同时被审问的还有周延儒的门客董心葵和四位随他出征的大臣蒋拱宸、尹民兴、方士亮、刘嘉绩,其中蒋拱宸和吴昌时两人互相攻击,蒋拱宸最后词屈狡辩,被崇祯“喝声‘打’,司刑者将拱宸当头一下,纱帽为裂”。终于,在崇祯的主理下,诸人不再敢有侥幸之心,最后全盘招认。

 

 

崇祯在听完招供之后,愤恨之极,大怒之下勃然推倒案几,转身回宫去了,甚至连怎么发落这些人都没来得及交代。

 

 

这事看着有点像戏剧中的明君断案,奸佞终于被打倒,着实解气得很。但是回头想想,皇上勤政到如此地步,自己亲自审问一个小小属吏,行刑逼供,那还要下面那些刑部法司的官儿们做甚?真是个明君的话,就该管住君政,何以去做那些吏事乃至亲自下令刑讯逼供,罔顾法度越俎代庖,如此一来他手下的大臣自然就成了摆设,也就难怪他们什么事情都办不了也办不成了。

 

 

不过,崇祯说“此辈奸党,神通彻天,若离此三尺地,谁敢据法从公勘问之”,这话也确实不错。在他审问过后,吴昌时等人在皇宫之外,还真没再吃过什么大的苦头。果然离了崇祯身前三尺外,就是这群奸党的神通彻天之地。朝政如此,崇祯就算再勤劳,大明朝也一样焉能不亡。

 

 

崇祯十六年十二月初七日五更,圣旨下,赐周延儒自缢,吴昌时弃市,同案被杀的还有两位总督范志完、赵光抃。

 

 

此案为大明崇祯亡前最大两起朝案之一,前一起是杀首辅薛国观,但这次斩杀的重臣除首辅大臣一名外,尚有总督两名及其他官员一大批,要论涉案人员的官阶和人数之多,乃是崇祯朝除魏忠贤逆案外最严重的一案。此案以后的阁臣们,则基本上都以不办实事、政治正确为第一要务,无论在朝廷上还是和皇帝私下的商议,都坚决秉持只讲大道理不拿实际方案,只喊口号不做实事的方针,这个状态一直保持到崇祯缢死煤山为止。

 

 

崇祯因此在死前说“文臣个个可杀”,又说“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尔”,此遂为崇祯流传后世之名言。

 

 

崇祯的话,固然过于刻薄自负,然亦良有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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