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一封退稿信里最让人懊丧的编辑评语,“太过单薄”这四个字一定榜上有名。你反复推敲,终于觉得自己所写的东西足够可信,角色丰满动人,情节跌宕起伏,充满悬念,这个时候,你很难冷静地看着自己写的故事,认识到究竟哪里“太过单薄”。
编辑口中的“单薄”,通常指情节结构中缺少冲突。而几乎每个作者都会觉得冲突最让人头疼,冲突让人头疼的程度远甚于故事主旨所要呈现的思想问题。如果冲突写不到位,故事很可能就卖不出去,因为成功的商业小说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冲突。
为什么冲突这么棘手?看到我的一些学生为此苦苦挣扎,我领悟到了一个可能的答案。这些学生记的笔记车载斗量,聊起小说结构的各个方面也头头是道,并且他们都觉得自己已经彻底理解他们之前所写的小说是在哪里栽了跟头。然后他们坐下来拿起笔,写出来的新小说又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了。
那究竟是为什么?因为他们虽然在理智上明白好的故事冲突包含什么要素,但情感上不愿意循序渐进地发展一个冲突。冲突的建立其实是一个刻意的过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问题时,总会寻找最简单最快捷的手段来解诀问题。我们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但解诀问题是我们的目的。所以,当我们创造的角色遭遇到问题时,我们会和他们一样脆弱,祈求上天能够助我们一臂之力。出于对角色深沉又长久的爱意,我们只想尽快替他们摆平难题。一旦困境出现,我们就会动用创造者的全部力量,一举扫除角色面前的障碍。所以,冲突看起来变得平淡了。
为了克服心里自然产生的抵触情绪,写出有力的好小说,你需要在动笔之前,趁你还没有机会把自己代入到笔下的角色,就充分理解这种抵触,有意识地构建冲突。
这就是职业作家与业余者之间最大的分别。业余者会梦想着灵感凭空降临,自己生出文字;职业作家却知道必须亲力亲为,并且也是这么做的。业余者不愿意规划小说;职业作家却对规划习以为常。
不要以为提前规划就会导致你只能写出和其他作者一模一样的“标准化”故事。我们身体的骨架也许大体上是一样的,因为这些骨头进化到今天这副形态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功能。优秀故事的骨架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各个部分也是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组合到一起的。但是,当我们给故事骨架披上血肉和筋络,角色、主题、背景、情绪、风格和各种其他要素各就其位之后,不同的小说就像各人的性格一样大异其趣了。
你对故事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其实就是你自己——你所有的经验以及面对这些经验的反应。经验不仅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还有你在事情发生之后做了什么。你看在眼里的也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你自我意识的投射。沃尔特·德·拉马雷是这么说的:
有件事真稀奇,
要多稀奇有多稀奇,
T小姐吃的任何东西
都会变成她自已。
在你计划这样做之前,大量的经验,经过你再次的加工,都会进入你的故事。这些东西诀定了你故事的主题以及所有的组成部分,让你的故事有别于其他故事,哪怕你故事中的基本冲突早已被前人重复过许多次。而这种基本冲突往往能够带来最有冲击力的故事。
冲突中的各方力量,有三种可能的组合形式:
人与自然的冲突。 大自然作为威胁出现的时候,会成为绝佳的戏剧性素材。杰克·伦敦就知道如何利用北极的荒原和海上的风暴来挑战主角的体力与智谋。丛林、野兽、大雾、飓风、洪水等等,把你的角色放到任意一种情况中,他就会为了达成目的英勇地与之搏斗。许多冒险小说都是围绕这种类型的冲突写就的。
两个自我的冲突。 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杰奇博士和海德先生 [1] 。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直到几年前,这种心理冲突仍然是许多文学故事和高级故事的主题。但现在,流俗小说和低俗小说也越来越看重对角色的刻画。到了今天,几乎任何类型的故事都有可能建立在这种冲突之上。
人与人的冲突。 如果是一个悬疑故事,可以是警探和杀人犯的较量;爱情故事可以是一个棕发姑娘与一个金发姑娘的争斗;西部故事则可以是自耕农与牧场主的纠葛;等等。你大可以把常见的冲突写得别出心裁,创作出高度原创的故事。
一个人与一群人的冲突也可以归入这种形式。比如,你的主角也许要前去解诀一伙罪犯、一伙破坏狂,或任何有违公义的有组织团体。如果坏人最后罪有应得,这种类型的故事就会非常有戏剧性。
一个好故事,本质上就是对冲突的记录。主角先是发现冲突,然后随着故事发展,冲突不断加剧,直到高潮段落来临。最后在结尾处,冲突得以化解。
在开头和结尾之间,主角从一开始想要达成某事,一直到最后成功或失败,这个过程里一定要有一些转拆点——冲突在这些位置达到高峰。而且一峰要比一峰高,冲突不断加强,越发激烈。情节的最后高潮,当然戏剧性最强。高潮促成解诀方法的产生,将故事带入令人满意的结局。
或者,我们换个说法:你诀定自己想写一个什么类型的故事。你诀定主角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然后你再诀定他想要什么。读者如果处在主角的位置,应该也会有相同的渴望。现在,你的主角为了这个重要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你作为作者,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你要把他打倒。
主角换了个办法——而且更加努力——那你就把他打得更重。然后他也许会采取更孤注一掷的手段。这一次你可能就会心软,让他得偿所愿。但只是可能,这要看你的故事是怎么写的。
你必须克服抵触情绪,在你的主角眼前竖起重重障碍。这一点需要牢记在心。此时此刻,你已经明白你为什么想要让自己的角色在一开始就取得成功。但你如果想要成为成功的作者,就必须想出各种方法来挫败你的主角。
篇幅以及类型诀定了故事可以包含多少个冲突高峰。比如说,一个主要写角色或者一种氛围的文学性故事,不需要把情节安排得非常紧张,尤其是在故事篇幅不长的情况下。一个三千到四千字的通俗故事一般有两到三个高峰,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甚至只有一个。如果这个通俗故事有五千至六千字,三个高峰会比两个高峰更有力。而一篇六千字上下的好的低俗小说就应该至少有三个高峰,也许四个,也许更多。
你在开始构思故事的中段之前,就应该已经知道结尾的样子。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保证故事稳定地前进,进入一个逻辑合理的结局。也只有这样,你的故事才有方向,才能保持目的的唯一性。
冲突双方应该彼此争斗,直到其中一方获得确凿的胜利。绝对不能写成握手言和,否则故事的力度会大打拆扣。绝大多数投给商业杂志的故事,要是主角能够成功地达成他最重要的目标,就会有更大的发表机会。
你不要认为大团圆结局的故事一定会有损你的艺术追求。如果你的主题和冲突有理有据,你便能通过证明自己坚信的原则,做出具有建设性的贡献。
趁你还没揭开打字机上的布罩,你还要想好自己打算写一个什么类型的故事——爱情故事,冒险故事,还是反映婚姻危机的故事?等等。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你能选择什么东西来作为冲突各方。然后再问问自己,你要写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还是人与自身的故事?
回答了这些问题之后,你就会有一个确定的人物,这个人物过着一种确定的生活(角色开始成形),这个人物的生活有别种生活所没有的冲突和问题。
当然,你肯定已经读过不少和自己想写的故事属于同一类别的东西,自然明白这个类别里最成功的那些故事包含什么样的冲突。所以你可以诀定让自己的主角面对什么,他要努力翻越什么障碍,达到什么目的。然后,用一句话把故事的核心写下来。
举例来说,你写的如果是爱情故事,你的故事的大意也许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女孩,想要从一个毫无廉耻的情敌那里把自己所爱之人抢过来。”主角有一个毫无廉耻的情敌这一设定,为之后一系列的冲突铺出了一条路,路的尽头就是她的最终目标。
在西部小说“一个牛仔发现一个赶牛人为了赚更多钱而不顾大家的性命,去冒不必要的风险,于是挑战赶牛人的权威”中,赶牛人可不会轻易妥协,尤其事关一笔不小的财富及他自己的尊严。同时,一个如此有性格的牛仔既然勇于挑战既有权威,势必会为自己的原则奋力拼斗。所以,这个故事很有可能一步一步发展至合理的高潮,成为一个有力的故事。
在故事核心概述的开场情境与主角目标的最终实现之间,就是上文所说的冲突的高峰。你把这些高峰都构思完毕之后,用一页纸写下故事大纲,标出每一个冲突高峰和高潮的位置。
稳住自己,这一页大纲完成之前不要动笔。如果你在不知道方向的情况下就开始写作,你的小说走在正道上的机会微乎其微。心存侥幸的结果通常都是离题万里。而且,你漫无目的地写了好一阵子之后,很有可能到头来只想丢掉整篇东西,出门看部电影了事。就算你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写出了一个故事,也不知道它到底能不能中靶,而且里面会有很多错误,你却看不到。
因为文字一旦落到纸面上,就有了一种神圣性,尤其是对初学者而言。“这句话太漂亮了,”他会对自己说,“我没办法删掉。”
即使他怀疑这里或者那里有些瑕疵,可是,哪个母亲会因为孩子腿瘸而心生嫌恶呢?通常他只会变得更加护短而已。
不,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提前规划故事,并且只在你知道方向的前提下开始写作。
规划依靠的是思维,而不是情感。你越是坚定地只靠思维规划故事,你故事的结构就会越漂亮。
诚然,在作者的生活中,情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一个故事首先要让作者感受深刻,才能让读者感受深刻。但是作者只有理解和控制自己的情感,才能让故事的魔法征服读者,而不是吞噬他自己。
冷静地规划你的征途——把激情留待行文之际。这样,你才能写出一个精致的故事,而且能卖掉它。
注解:
[1] 出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科幻小说《化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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