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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中段

天空和大地是在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你的故事创造的世界也要有一个好的开始。

为什么?

出色的第一句、第一段和第一页,每一个都能让你的小说多一分卖出去的机会。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得有一个想说的故事。你如果没有,无论是我,还是莎士比亚本人还魂,都没法帮上你哪怕一丁点儿忙。所以我们假设你已经有故事了,我们来考虑怎么开头吧。

只需要五秒钟,你就能失去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个读者或者编辑。但是,五秒钟也足够让你抓住他。抓住他吧,就像用了这么一句话的塞巴梯尼一样:

他生来就被赐予了大笑,以及一个想法:这个世界疯了。

这就是拉斐尔·塞巴梯尼《胆小鬼》的开篇。

我们都应该试着这样去写自己下一篇作品的开头,然后再下一篇、再下一篇,因为你一旦在开篇就抓住读者的眼睛和情感,再给予他们欢畅和激情,这个读者就是你的了。

塞巴梯尼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场白最近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一位电气工程师的引用。他不是作者,而是读者,在过了十几年后,仍然记得这本书绝妙无比的开头。

我们再进一步。你去自己的书架上取下或者去图书馆借阅海明威先生最糟糕的长篇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阅读第一页。我一位爱书如命的朋友,在两杯马提尼的刺激下,能够两眼闪光如同弹子游戏机一样,把《有钱人和没钱人》的第一段完整地背出来。

我不能在此引用海明威的小说。出版社要收费的。但你自己可以读一下。注意小说中的描写多么清晰,关于哈瓦那的那一段哪怕几乎没有一个形容词,也能让你永生难忘。紧接着是明快简洁的对白,第一页还没完就已经让人渐入佳境。你读过了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在一篇短篇小说的头几段下的功夫远甚于后续的部分。就像下棋一样,你在写作时必须先有好的开头,才有机会考虑怎么处理中段,乃至结尾。

开头是什么?是认真考虑之后的一系列行动(也就是句子),让你的读者得到他想要在故事里获得的东西,无论他是在当地酒铺里的期刊架上随手乱翻,还是在一桌子最新上架的小说前快速浏览每本书的第一页。读者想要的是一种冒险,一种大事就要发生的感觉,一种可以让他在扶手椅里享受的舒坦(虽然吊诡的是,他到头来可能会如坐针毡地咬起指甲)。而最重要的是,一种想要读下一页的冲动。

从你潜意识的水晶球里浮现的神秘之物,并非开头的必需元素。偶尔,你可能不需要下意识地努力,就会看到文字自行结合。但很偶然。除非你有萨洛扬的文采,托马斯·沃尔夫地底火山般的笔力,或狄更斯以及巴尔扎克的天才和多产。我可没那么好的运气。我必须好好地经营自己手头不起眼的作品,以冀出售。我必须知道自己在开头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努力得到。

那么,作为作者的我,以及我的目标读者,在第一段、第一个场景中必须共同意识到的东西是什么呢?

时间、地点,以及运动感。

看看你正在写的故事的第一页,这些都有吗?

我在自己的短篇小说《搜捕》里是这样写的:

一个寒冷清冽的夜晚,海上的风足以将烟雾吹迸内陆。所以,当他们开始滑向机场的降落跑道时,城市看起来像一幅织满星星的地毯。

即使是对于她来说,这趟飞行也算得上是美好,直到某一刻,锋利的一刻——一根十厘米长的钢钉。

这两段算不上文采飞扬。我不会嘴硬。但确实帮我把故事卖出去了。因为它为读者,还有熟悉读者因而买了小说的编辑提供了气氛、暴力,还有隐约的性暗示。

我在写这两段的时候,坚定地从粗到细,重复写了十几次,直到句子“正确”,然后再砍掉其中会导致小说偏题或导致读者偏离小说主线的任何词汇和暗示。

一个如此开头的故事会不会让你产生阅读的兴趣,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就在这诀定命运的二十秒之内,站在杂志架前的你可能会翻到下一页,又或者,一位可能打算掏钱的编辑会说:“这个故事不适合我们。”

我写《赤裸天使》时,用了两周时间来写开头。如果你觉得读起来顺畅轻松,那是因为我非常努力地用有限的词汇构建出一个完整的氛围,一个有开头、中段和结尾的完整小节,简单说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场景。这个场景可以自己立住,并且告诉读者:作者要讲的就是这类东西。

圣安妮教堂墙上刷的是白灰,朴实无华。但教堂前经过修剪的暗绿色柏树仿佛高大的哨兵,既守护着阴暗高塔里的那些大钟,也拱卫着同样昏暗的十字架。十字架如同利剑,刺迸黎明前的灰蒙。

除了圣体前的长明灯,以及从高处彩色玻璃窗透迸来的斑驳惨白的光线,教堂里一片漆黑。

最后一排座位,第一幅耶稣受难像下方,一个古怪的身影双手绝望地抵住前排座椅的靠背。这人正在祈祷。他口中喃喃不清而且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嘴里还有血腥味。

“……忏悔我的罪,以苦行赎罪,救我于水火,阿门。”这些完美的词句,这些他早已熟知的词句,与其他任何话语一样,都不能为他行将毙命的这一刻增加一分神圣。三枚已经破裂的点四五口径弹头在他的躯干里,加快了这出彻底悔罪的戏码的迸程。

在印刷版本里,这个场景比一页稍短。这样的开头就像是你在橄榄球赛中开出的一记高球,你肯定想在球在被接住的一瞬间立刻抱住对方球员并将其摔倒。

用这个开头想要达成什么目的?

一个小花招?你可以这么说。这个开头将神圣与罪孽在同一时刻抛到读者眼前。在这神圣的一刻,暴力近在耳畔,发出巨大的回响,如同当面给你一记重拳。

再说这个故事,从头说起。一个不起眼的卑微的墨西哥毒贩就要死了。他挣扎着爬到一座教堂。从逻辑和时间顺序上讲,我可以回到之前,写他是怎么中枪的。我可以写他从中枪到死去之间的绝望经过,带着你跟随他的血迹走到牧师的家里,却发现牧师不在。我还可以拉着你,看他从牧师家一路痛苦无比地爬到教堂又死去。我知道这些写法都可以用,因为我全都试过了,因为我的废纸篓里塞满了他各种各样悲惨的最后旅程。

我在写这些废稿时知道它们的质量其实不错,但它们都没有完全达到效果。因为我试了又试,最终发现小说的开头必须是能够让读者一口咬下钩子的鱼饵最肥美的位置,也就是你们看到的他临死前最后的惨烈时刻。他的手,还有抵住椅背的样子,他嘴里的鲜血把临终前的祷告弄得一塌糊涂……这些都比我之前能写出来的跌跌撞撞以及挣扎爬行更为精彩。

你肯定听说过这么个笑话。一个作文老师给学生布置了一道作业,要求每个人写一个短篇小说的开头。这个开头要包含神、皇室、神秘,还有性。第二天,一个早熟的小孩交来只有一句话的作业:“‘我的上帝!’公爵夫人惊叫道,‘是谁在捏我的大腿?’”

你肯定在替我觉得尴尬。但是,我不会道歉的。那个小孩说不定后来真成了大作家。因为这个笑话虽然相当荒谬,但表明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不要浪费时间了。你未来的读者也许会把大部分的生命浪费在卧室里,盯着电视机发呆。但是一旦开始安心地读起你的小说,他就想要立刻获得满足。为什么放下一本书或者杂志要比转身打开电视容易得多呢?我不知道,但确实如此,亲爱的作者,确实如此!你千万记住这点。

一个好的开头并不能帮你卖掉一个糟糕的故事。哪怕是文学史上最优美的场景,如果虎头蛇尾了,也是没有价值的。但小说领域满眼皆是漂亮的开头。在图书馆待上一阵子,或者看看书架上你最爱的小说,甚至是在当地药店的书报架旁待一阵子——只要售货员足够耐心——你都能受益无穷。

把握好你的故事,牢牢地扎好线头,然后慢慢来。搜肠刮肚,下笔尝试,然后再搜肠刮肚,直到你捉到最完美的开头。

别忘了塞巴梯尼。

“他生来就被赐予了大笑,以及一个想法:这个世界疯了。”

这样开头的故事是不可能被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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