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的戏曲与小说文学,从时间上观察有一种不同的地方:就是明朝中叶以后,戏曲小说最发达;清朝中叶以后,戏曲小说最不发达。直到清末,因为一般人思想之转变,小说一类的书才稍稍抬起头来。情形是如此,其原因也是显然易见的。明朝人不喜讲考证,万历以来,士大夫生活日趋于放诞纤佻,所以在这个期间小说戏曲也特别走了好运。清朝人好读古书,好讲考据,尤其是嘉庆以还士大夫的志趣几乎完全在穷经稽古一方面,成了一时的风气;生在经学昌明之世,学问既要朴,生活方法也不得不单纯;据当时人的见解,连词章之学还觉得可以不作,何况于小说戏曲呢?学者默想到嘉、道间朴学如何之盛,便知道戏曲小说在当时有不得不低微的理由了。所以以小说戏曲而论,万历以降的明朝和嘉庆以降的清朝,其情形是正相反的。而在清初,其时去明未远,士大夫或者是从明朝过继来的,或者是直接间接承受了明朝的风气,生活趣味以及治学态度,尚不如后世之固执谨严;明朝的宗社虽然亡了,而明朝人“搜奇索古引商刻羽”之习依然存在着;即稗官野史以及所谓“才子笔墨”者读书人亦不避忌。所以,自顺治以至于乾隆间戏曲小说的造作,比起明朝来仍然不算很少。而且在规模文字方面讲,也颇有足以凌轹前人的。著名的戏曲作家,如尤西堂,如吴梅村,如洪昉思、孔东塘;著名的小说家如蒲松龄,如曹雪芹、吴敬梓:都是清初或嘉庆以前的人。
以戏曲家兼小说家的李渔(笠翁),在清初亦颇负盛名。无论他的学问如何,无论他的做人态度如何,在清代文学史里总应当占一重要地位。可是除了他的小说戏曲与其他著作因为著作本身有通行的理由,得以流传到现在外,关于他的事迹,清朝较早的志传各书,都没有详细的记载。举几个例子:如李渔在南京住了20年,晚年回到杭州终老,而康熙五十七年(1718)魏
修的《钱塘县志》(此时笠翁死了将近40年了)以及嘉庆《江宁府志·人物传·流寓门》中均未道及李渔一字。可见世人对于他的轻视了。清·李桓《耆献·类征》卷四百二十六载有王廷诏作的李渔一传,文仅五六十字。
李渔字笠翁,钱塘人(原注:一作兰谿),流寓金陵。著《一家言》,能为唐人小说。吴梅村所称,精于谱曲,时称“李十郎”。有《风筝误》传奇十种,及《芥子园画谱》初二三集行世。
笠翁籍本兰谿,晚年寓钱塘,此传径指为钱塘人,已不免小误。至其寓金陵,本康熙十年(1671)以前的事。传云“流寓金陵”,却竟似老于金陵者,这更是错了。《曲海总目提要》卷二十一《一种情》传奇下云:
渔本宦家书史,幼时聪慧,能撰歌词小说,游荡江湖,人以俳优目之。
这是用菲薄态度述笠翁的事迹,文只寥寥数语,更不足以征笠翁始末。清康熙间刘廷玑的《在园杂志》卷一载一条云:
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薄团》各书,造意创词皆极尖新。沈宫詹绎堂先生评曰:聪明过于学问。洵知言也。但所至携红牙一部,尽选秦女吴娃,未免放诞风流。昔寓京师,颜其旅馆之额曰:贱者居。有好事者戏颜其对门曰:良者居。盖笠翁所题本自谦,而谑者则讥所携也。然所辑诗韵颇佳;其《一家言》所载诗词及《史断》等类,亦别具手眼。
廷玑此条记笠翁事较详,但劄记述评本非传记,所以仅仅据此亦不能悉笠翁始末。最详细的要数光绪《兰谿县志》了(嘉庆《兰谿志》据《金华诗录》为笠翁立传,但仍不如光绪志之详)。卷五《文学门·李渔传》云:
李渔字谪凡,邑之下李人。童时以五经受知学使者,补博士弟子员。少壮擅诗古文词,有才子称。好遨游。自白门移居杭州西湖上,自喜结邻山水,因号“湖上笠翁”。……性极巧,凡窗牖床榻服饰器具饮食诸制度,悉出新意;人见之莫不喜悦。故倾动一时。所交多名流才望,即妇孺亦皆知有李笠翁。晚年思归,作《归故乡赋》有云:“采兰纫佩兮,观瀫引觞。”盖于此有终焉之志也。生平著述汇为一编,名曰《一家言》。又辑《资治新书》若干卷,其简首有《慎狱刍言》、《详刑末议》数则,为渔所自撰,皆蔼然仁者之言。(原注:近贺长龄为采入《皇朝经世文编》,以渔侨居邗上,故贺作渔为江南人。)作诗文甚敏捷,求之可立待以去,而率臆搆思不必尽准于古。最著者词曲;其意中亦无所谓高则诚、王实甫也。有《十种曲》盛行于世。当时李卓吾、陈仲醇名最噪,得笠翁为三矣。论者谓近雅则仲醇庶几,谐俗则笠翁为甚云。昔渔尝于下李村间凿渠引水,环绕里址,至今大得其水利。
此传记笠翁习业非常详细,品评亦算公允。这大概是因同乡前辈的缘故,所以能够泯除过去的成见,而对于笠翁有相当的认识。但是这个传所记笠翁事迹究属概略;如果在我们不知道笠翁以前,以之作参考是可以的。如果已经知道了笠翁,要考其文、论其世,对于笠翁生平作仔细的研究,则《县志》此传实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所以现在考究笠翁的身世,单靠书传记载是不够用的,只有向笠翁自己的诗文集里去找了。以下就笠翁《一家言全集》诗文所记,钩稽出来,略述李渔的事迹。
笠翁是李渔的字。他初字笠鸿(《风筝误》虞镂序,《南曲新谱》参订入目),一字谪凡(光绪《兰谿志》),别号笠道人,亦号“随庵主人”(《玉搔头》序)。寓杭署“湖上笠翁”,亦署“新亭客樵”(《芥子园画传》初集卷一跋)。他是浙江兰谿县人,但其出生却在江苏如皋。而且他的长兄就死在如皋;寄榇于此,久之始返葬。其父母之来如皋,当在万历三十九年(1611)以前(详下文),其时江南尚称承平,其所以流寓如皋之故,是不能明的。
《全集》卷三《与李雨商荆州太守》书云:“渔虽浙籍,生于雉皋,是同姓而兼桑梓者也。”
同上卷六《过雉皋忆先大兄》诗序云:“大兄殁于此地,旅榇在焉。”
根据他的顺治十七年(1660)庚子的诗,知他生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
卷六诗集有《庚子举第一男时予五十初度》一题。
按:诗集不记年号,以笠翁所生时代考之,知当在顺治十七年(1660)。盖渔庚子年50,上数万历二十八年(1600)庚子,言50则太早;下数康熙五十九年(1720)庚子,言50则太晚也。以庚子当为顺治十七年考之,逆数50年,适当万历三十九年(1611)。
他何时回原籍虽不知,但他在崇祯八九年间二十几岁的时候,已在浙江游泮。
《全集》卷二《春及堂诗跋》云:“盖春及堂主人非他,乃予一生受德最始之一人也。侯官夫子为先朝名宦,向主两浙文衡。予出赴童子试,人有专经,且间有止作书艺而不及经题者。予独以五经见拔。吾夫子奖誉过情,取试卷灾梨,另为一帙。每按一部辄以示人曰:‘吾于婺州得一五经童子,讵非仅事!’予之得播虚名,由昔徂今,为王公大人所拂拭者,人谓自嘲风啸月之曲艺始,不知实自采芹入泮之初,受知于登高一人之说项始。
……迨今甲寅岁,其象贤公于王先生乘骢按浙,予适过之,先生出此帙示予。”
同上卷三《与许于王直指》书云:“某受先夫子特拔之知,四十年来报恩无地。”
按:据渔跋,所云春及堂主人当即侯官许豸。其子许于王乃许宾也。乾隆《福州府志》卷五十《列传》:“豸字玉史(《千顷堂目》卷二十八作玉斧),侯官人,崇祯辛未进士,历户部郎擢宁绍道。改督浙江学政。子宾岁贡,训导。”康熙《杭州府志》卷十九崇祯时按察司佥事有许豸,注云:“由进士任。”不注何年。上刘鳞长八年任,下韩一光九年任。豸改任学道,似即在八年。子宾康熙间任浙江巡盐御史,见《杭州府志》卷十九;注云:“侯官人,十二年任。”次郭维藩,注云:“十三年任。”渔跋言今甲寅岁,甲寅为康熙十三年,盖宾解职在十三年。渔所谓许于王直指者即宾无疑(《福州府志》但云训导,不言为巡盐御史,盖偶失之)。渔书云:“受先夫子特拔之知,四十年来报恩无地。”由康熙十三年(1674)甲寅上数40年,适为崇祯八年(1635)乙亥,其时渔年24岁也。
在30岁以前(即崇祯十三年[1640]庚辰以前),似乎他也应过几次乡试。不幸落第,又值丧乱,遂不免败兴。
《全集》卷六《榜后柬同时下第者》诗,有“才亦犹人命不遭,词场还我旧诗豪”,及“姓名千古刘
在,比拟登科似觉高”之句。
同上卷八有元日《凤凰台上忆吹箫》词云:“闺人也添一岁,但神前祝我早上青云。待花封心急,忘却生辰。听我持杯叹息,屈纤指不觉眉颦。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醺。”自注云:“是年三十初度。”则词是崇祯十三年庚辰作。渔于此时已有倦进取之意矣。
同上卷五《应试中途闻警归》诗云:“正尔思家切,归期天作成。诗书逢丧乱,耕钓俟升平。帆破风无力,船空浪有声。中流徒击楫,何计可澄清!”次为《甲申避乱》、《乙酉除夕》诸诗,皆骚楚之音,则渔甲申前尚赴试也。
自此以后,渐走入放浪生活,索性连举业也荒废了。
《全集》卷五有《夜梦先慈责予荒废举业醒书自惩》一诗。
在癸未(崇祯十六年[1643])、乙酉(顺治二年[1645])之间,他大概也感受些乱离之苦。在癸未冬有东阳、许都事件。次年乙酉,南京被陷,马士英以黔兵退杭州,各镇溃兵骚扰浙东。次年丙戌,所谓“王师”始下浙东,闹了一年多才平定了。据渔自述,此时曾在金华府同知署中避难二年。
《全集》卷二《许青浮像赞》:“檄彩许公以吾郡别驾,即擢吾郡司马。怜才好士,容我于署中者凡二年。自鼎革以后,音问不通,闻已溘焉朝露矣。”又卷六《乱后无家暂入许司马幕》诗,又有“只解凌空书咄咄,那能入幕记翩翩?时艰借箸无良策,署冷添人损俸钱”之句。
按:《金华府志》卷十一通判栏有许宸章,注云:“苏州人。崇祯十五年(1642)任。”当即其人。同知栏不出许名,然渔赞云“以别驾升司马”,则其人15年后固擢本郡同知也。
就在乙酉年的春天,娶了一位姓曹的姨太太,是许檄彩替他娶的。
《全集》卷七《纳姬三首》序云:“姬即曹氏,为故明某公之幼妾,娶未期年而寡。”按笠翁《凰求凤》传奇中的曹婉淑,也是寡妇。
不久他就薙了发,作清朝的顺民了。
《全集》卷五《丙戌除夜》、《丁亥守岁》二诗,并提及薙发,很有感慨之意。诗集七又有《薙发》诗二首,似即乙酉年作。
《曲海总目提要》(《一种情》传奇)说李渔本宦家书史,不知是否指的是入许司马幕中的事。渔以崇祯乙亥(1635)游泮,年已24岁。他的父母跑到一二千里外的如皋也许因为家贫之故。但黄鹤山农《玉搔头》序说他“家数(素)饶,园亭罗绮甲邑内。久之,中落,始挟策走吴越间”云云。则笠翁又本非寒微。他回籍入泮之后,已颇有文名,声气也很广。与丁药园即在此时订交。当时生活状况,似乎也不很坏,因为根在金陵时的别业。
《全集》卷四《芥子园杂联》序云:“此予金陵别业也。地止一丘,故名芥子,状其微也。往来诸公,见其稍具丘壑,谓取‘芥子纳须弥’之义。”
而且开的书肆,也名芥子园。他的诗有“门开书肆绝穿窬”之句(《全集》卷六《癸卯元日》诗),大概书铺和住宅是连在一起的。
笠翁到金陵之后,运气似乎比在杭州时好得多。他虽然常常出游到各省去打抽丰,而事实上以金陵为家。一时胜流贵人,都相攀往。时宦如王阮亭,如周亮工;钜公如昆山三徐,如季沧苇;名士如杜于皇、余澹心(二人并流寓金陵)、尤西堂、吴梅村、倪阇公(灿)、纪伯紫(映钟)、徐电发(釚),都有交谊,通声气。他是苦于无子的,但移家金陵之后,自庚子至壬寅,连着生了3个儿子(见全集卷六)。晚年回到杭州的时候,有5子3女(《全集》卷三《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书铺的买卖也很好。芥子园刻的书,遍于天下,至今还有名。他自制的笺亦极精雅。现在看见的画谱以及戏曲小说,凡是芥子园原刻的,图像无一不精。
到了康熙十四年(1675)乙卯,因为他的两个儿子在浙江游泮,方动了故乡之念。
《全集》卷七《严陵纪事》诗序云:“乙卯夏,送两儿之严陵应童子试。”卷三《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自乙卯岁两儿泮游于浙,遂决策移家。”
明年丙辰,得了浙中当道的帮助,在西湖上买山(《全集》卷三《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至十六年(1677)丁巳,才正式由金陵回到杭州。
《全集》卷一《今又园诗序》云:“丁巳春,余自白门移家湖上。”
名所居曰层园。
《全集》卷六《次韵和张壶阳观察题层园十首》序:予自金陵归湖上,买山而隐,字曰层园。因其由麓至巅,不知历几十级也。乃荒山虽得,庐舍全无。戊午之春,始修颓屋数椽,由蓬蒿枳棘中,辟出迂径一二曲,乃斯园之最下一层。……观察张壶阳先生,突然而至,坐而悦之。
层园是张侍卫旧宅,笠翁修造时,因其材析钟山旧庐而益之(丁澎序诗集语)。以笠翁胸中丘壑测之,似其地势适宜,扼湖山之胜,所以卜居于此。自此笠翁了婚嫁之事,终老钱塘。“湖上笠翁”真成了湖上笠翁了。
关于笠翁老来湖上的生活及身后状况,仁和赵坦(宽夫)《保甓斋文录》卷三有《书李笠翁墓券后》一文,于笠翁杭州别业,及卒后葬地,记载均详。
笠翁名渔,金华兰谿人。康熙初,以诗古文词名海内。晚岁卜筑于杭州云居山东麓;缘山构屋,历级而上,俯视城
,西湖若在几席间,烟云旦暮百变,命曰层园。客至,弦歌迭奏,殆无虚日。卒,葬方家峪九曜山之阳。钱塘令梁允植题其碣曰:“湖上笠翁之墓。”今墓就圯矣。仁和赵坦命守冢人沈得昭修筑之,复树故碣,且俾为券藏于家。笠翁豪放士,非坦所敢慕;特以其才有过人者,一抔克保,庶可无憾。时嘉庆十二年(1807)三月二十七日也。
笠翁层园在杭州云居山东麓,及卒葬方家峪九曜山之阳:皆他书所不载。笠翁的婿是沈因伯,守墓者亦沈姓,或者即是其婿的族人。文云:笠翁卒后钱塘令梁允植题碣。据康熙《杭州府志》卷二十一《守令门》,钱塘知县梁允植,十一年任,真定人。次迟炘,十九年任。允植卸任,非康熙十八年(1679),即康熙十九年(1680)。笠翁序《千古奇闻》,署“康熙己未仲冬朔”。己未为康熙十八年,是笠翁康熙十八年仲冬犹无恙。其卒非康熙十九年,即康熙十八年残冬,年70岁或69岁。因宽夫“钱塘令梁允植题碣”之言,必据墓碣官衔,允植卸任,至晚不得过十九年也。笠翁事迹,无人注意。死后百余年,乃得宽夫以同乡后学经营其墓,置券树碣,也可谓死后的知己了。
综记笠翁一生,幼在如皋;40岁以前家于兰谿(原籍),48岁以前住杭州,67岁以前住金陵,晚年回到杭州终老。中间以住金陵为最久。但他以出游为常,实际上住在金陵的日子也不多。《曲海总目提要》说他“游荡江湖”;他的生活,实在是游荡的。他到北京至少有3次。此外各省也多有他的游踪。在《乔复生王再来二姬合传》(全集卷二)中,他自己说过。
予数年以来,游燕,适楚,之秦,之晋,之闽,泛江之左右,浙之东西,诸姬悉为从者,未尝一日去身。
又同上卷三《复柯岸初掌科》书:
渔二十年间,游秦,游楚,游闽,游豫,游江之东西,游山之左右,游西秦而抵绝塞(曾赴兰州),游岭南而至天表(《全集》卷三有《粤游家报》数函,卷五有《粤东家报》诗一首)。
渔以康熙丙午(五年[1666])由都入秦。六年丁未,居西安,凡四月。七年戊申在兰州。九年庚戌游闽。十二年癸丑游楚,住了半年。其入都可知者3次:(一)在顺治十五年(1658)戊戌卜居金陵以前;(二)康熙五年丙午;(三)康熙十二年(1673)癸丑(以上据丁澎《诗集》序、包璿《一家言》序,及全集卷二《乔王二姬传》、全集卷一《诗韵》序)。其余各省年月不可考,大概各处有只去一次的,也有重去的。他自称“二十年来负笈四方,三分天下几遍其二”(《全集》卷三《与都门故人述旧状书》),是不错的。为什么他这样仆仆风尘不惮烦呢?说到这里,牵涉明以来所谓山人的行径。现在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为证。《提要》别集存目七赵宦光“牒草”条:
有明中叶以后,山人墨客,标榜成风。稍能书画诗文者,下则厕食客之班,上则饰隐君之号,借士大夫以为利,士大夫亦借以为名。
所谓山人者,是借士大夫以为利的。明季山人甚多,最阔气的是陈继儒。清初山人著名的,便是李渔。这些先生们非工非商,不宦不农,家无恒产而需要和士大夫一样的享受。一身而外,所有费用皆取之于人。所以游荡江湖,便是他们的职业。明白这个道理,便知笠翁之负笈四方,是为生计问题所驱使不得不如此的(《全集》卷五有《答家人问楚游壮否》诗一首,卷三有《粤游家报》数函,可以看出他之出游对于家人关系之切)。在《全集》卷三《复柯岸初掌科》书中,说的甚为明白质实:
渔无半亩之田,而有数十口之家,砚田笔耒,止靠一人。一人徂东,则东向以待;一人徂西,则西向以待。今来自北(时在京师),则皆北面待哺矣!
可见一家枯菀,系于一人之游,其意义甚为重大。下文又表明他的干人态度:
矧又贱性硁硁,耻为干谒,泪游天下几二十年,未尝敢尽一人之欢。每至一方,必量其地之所入,足供旅人之所出;又可分余惠以及妻孥,斯无内顾而可久。否则入少出多,势必沿门告贷,务尽主人之欢;一尽主人之欢,则有口则留之心则速之使去者矣。
“耻为干谒”,是自己说门面话。“其地之所入,足供旅人之所出;又可分余惠以及妻孥”,拿白话解释,就是第一要够盘费,第二要有敷余。“不敢尽人之欢”,也许笠翁真是如此。但他向人开口,毫不客气;至于口气大小,是酌量对方的情形如何而定的。《全集》卷三《与龚芝麓大宗伯》书云:
日来东奔西驰,绝无善状,不得已而思及天上故人。然所望于故人者,绝不在绨袍二字。以朝野共推第一、文行合擅无双之合肥先生;欲手援一士俾免饥寒,不过吐鸡舌香数口向人说项,便足了其生平。
龚芝麓为人颇好士,就是杜浚也得其资助。芝麓投降了清朝,作大官,是有力量的人;所以笠翁对于他希望甚奢。拿这话和他处对照:“知老父台厚待故人,不必定为不费之惠。倘蒙念其凄凉而复悯其劳顿,则绨袍之赐不妨遣盛使颁来。”(《全集》卷三《与诸暨明府刘梦锡》书)在大官则所望者绝不在绨袍二字;在小官则一袍之费即属厚待故人。可以知道他入世之巧了。
据笠翁自称,他各处周游只有陕西之行较好,福建次之。其余都不得意。
《全集》卷三《与龚芝麓大宗伯》书:渔终年托钵,所遇皆穷,唯西秦一游,差强人意。八闽次之。外此则皆往吸清风,归餐明月而已。
同上《答顾赤方》书云:弟客楚江半载,得金甚少,得句颇多。
他在陕西主巡抚贾胶侯。贾胶侯便是贾汉复,是刻《孟子》石经之人(贾汉复在北京东城牛排子胡同有住宅。宅中假山,是笠翁设计砌的。其宅后为麟庆所有。见震钧《天咫偶闻》)。笠翁《秦游家报》诗有“不足营三窟,唯堪置一邱”之语;大概秦游所得,已足以置庄园,数目不少,在他处都比不上。本来,打抽丰也是不易的事。达官贵人行事不同:有阔大的,也有琐细的,哪能一律?但当时风气对于山人墨客照例敷衍,况以笠翁名气,所至决无空手而回之理。所以推想他的一生“托钵”收入,当然不在少数。况且,“托钵”之外,卖文卖书也是一笔收入。就常理推测,他的生活是可以够的。然而,事实上绝不如此。他是时常闹穷,并且到处欠债的。据他自己说,在杭州时候曾借营债(《全集》卷三《复王左车》)。营债是戎弁以重利放钱给人民的债,贷者往往妻女不保。康熙《杭州府志》卷三十七记载此事甚详。康熙二十年(1681),王国安抚浙,始破除情面,下令禁止。他卜居金陵之后,西秦之游得钱甚多,回来也因为偿积债一散无余了(卷五诗序)。及晚年由金陵回杭的时候,也因为积债走不动。
揣想笠翁所以至此,是因为一切太讲究了之故。我们看《闲情偶寄》一书,便知道他以一个乏恒产的人,却是如何内行、如何精细地讲究饮食服御、营造、刻书等等,并且养着歌姬舞女,姬妾还讲究装饰。
按:笠翁夫人徐氏(据卷五诗序)。妾之可知者,唯崇祯乙酉许檄彩代娶之曹氏。但决非此一人。因全集卷六《后断肠诗》序,记王姬不欲被遣去,诸妾曰:“我辈皆有子,汝或不生,后将奚恃?”姬曰:“主母恃诸郎君,予请恃其所恃。”歌姬不得与妾比,故曰主母,则其妾当有数人。其姬之著者,有在平阳所购乔姬,在兰州所购王姬,声容最妙。乔死于癸丑游楚之年,王死于康熙甲寅入都之年:俱年十九。笠翁痛之,既为作《合传》,又撰前后《断肠诗》哭之。自此意趣索然。二姬之外,尚有黄姬,亦见《二姬传》及《后断肠诗》序。然亦决非此数人。《二姬传》云:“在兰州所纳姬,不止再来(王姬名)一人,而再来其翘楚。”是游秦、陇时所纳姬已多。《传》又云:“数年以来出游时,诸姬皆为从者。甲寅入都,诸姬不与,惟再来及黄姓者与俱。”《后断肠诗》序云:“诸女伴中,王姬与乔、黄最密。”曰“诸姬”、“诸女”,其大齐可知。又笠翁常出家姬演剧娱客。演剧排场,非少数人所能为役,必其所蓄者多,自为班行(尤西堂《杂俎二集·闲情偶寄序》云:“笠翁薄游吴市,携女乐一部,自度梨园法曲,红弦翠袖,烛影参差,望者疑为神仙中人。”按此序今本《偶寄》不载),事亦至明也。歌姬之外,又常置婢。《全集》卷三《粤游家报》所谓“客中买婢,是吾之常,汝等虑我岑寂,业已嘱之于初,必不嗔之于后”者也。又其姬妾服饰,亦甚讲求。卷七诗序云:“有遣侍过寓,学家姬盥栉者”云云,则其姬妾妆饰且为人所羡矣。又观笠翁《与余澹心书》云:“啼饥之口半百。”(《全集》卷三)《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云:“家人三四十口。”笠翁眷属,妻徐氏外凡五子三女,长女淑昭适沈因伯,尝居笠翁金陵寓代主家政(据卷五诗序)。以妻子及婿计之,亦不过十余人。设非多置姬侍,何得有半百之数乎?
这简直是阔老官的生活。明季的钱岱,清初的季沧苇,他们讲究这些穷不了。搁在笠翁身上,如何担得起?所以他收入尽管多,而穷也是真穷,当时他的朋友,也有不以为然的。但笠翁却不承认是错处。看他《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
亲戚朋友怜之者固多,鄙而笑之者亦复不少。皆怪予不识艰难,肆意挥霍,有昔日之豪举,宜乎有今日之落魄。而不知昔日之豪举,非自为之,人为之也。食皆友推之食,衣皆人解之衣;即歌姬数人,并非钱买,皆出知己所赠。良友之赠姬妾,与解衣推食等耳。譬之须贾以袍赠范雎,五侯以鲭赐娄护,雎、护不自衣食,而以之售财作家,有是理乎?乃今则皆死矣!死可也,卖则不可。
笠翁此言说得很响亮,似乎理由充足,其实是自饰之词。因为姬妾是人,不是物。图财卖妾,固然不可;若遣嫁,却是可以的。笠翁是研究戏曲小说的人,刘宏嫁婢的事,岂不为人艳称吗?他在《乔王二姬传》中,说在兰州纳王姬的经过云:“主知予有登徒之好,有先购其人以待者。到即受之。”然则昔之受姬,为有登徒之好;后日之不肯遣姬,亦是为有登徒之好。反正是好声色,不必说其他理由也。
因为他生活豪奢,钱到手任意挥霍,所以穷得不得了。因为穷便不得不常求人,而求人又未必能尽如意,在这种情形之下,便不免牢骚抑郁起来。第一,是对于自己笔墨生涯的牢骚;说他的文章卖不了多少钱,不能疗贫:
仆无八口应有之田,而张口受餐者五倍其数。即有可卖之文,然今日买文之家,有能奉金百斤以买《长门》一赋、如陈皇后之于司马相如者乎?子必曰:无之。然则卖文之钱,亦可指屈而数计矣(卷三《与都门故人述旧状书》)。
笠翁这段话,他的好朋友毛稚黄(先舒)就驳他。稚黄评此段云:
卖赋得金者,相如以后如翁者原少。但相如寡累,而翁费不赀;且以不肯题桥,故终年处困。
稚黄言外之意,即是说他浪费的多。至于题桥之语,我也为笠翁如此想。因为在那个时候,科举是士人唯一的出路。科举了才有官,作了大官才可免于穷。笠翁为什么不应举呢?大概他的脾气不耐心作举业,或者是因为浪迹江湖举业荒废了的缘故罢。第二,是对于世人的牢骚;说自己多才多艺,而得不到世人的同情:
渔自解觅梨枣以来,谬以作者自许。鸿文大篇,非吾敢道;若诗歌词曲以及稗官野史,则实有微长: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使数十年来无一湖上笠翁,不知为世人减几许谈锋,增多少瞌睡?以谈笑功臣,编摩志士,而使饥不得食,寒无可衣:是笠翁之才可悯也。一艺即可成名,农圃负贩之流皆能食力。古人以技能自显,见重于当世贤豪,遂致免于贫贱者,实繁有徒,未遑仆数。即今耳目之前,有以博弈、声歌、蹴踘、说书等技,遨游缙绅之门,而王公大人无不相见恐后者。渔之识字知书,操觚染翰,且不具论;即以雕虫小技目之,《闲情偶寄》一书略征其概:不特工巧犹人,且能自我作古。乃今百技百穷,家无担石,犹向一技自鸣者贷米而炊,质钱以使:是笠翁之技可悯也。夫有才有技而不能见知于人,反为当世所摈者,古今来间亦有之;以其为人叵测,胸伏甲兵;不则见事风生,工于影射;不则据陇盼蜀,诛求无已。……试问下交笠翁之人,曾受三者之累否?(《全集》卷三《与陈学山少宰》书)
这话说得非常可怜,亦非常抑郁。诚然,他的戏曲小说是有以自立的。《闲情偶寄》至今看起来,还是见智慧有趣味的书。在王公大人前,他的交际手腕也极尽了敷衍巴结之能事。然而,究竟解决不了生活问题。这完全是时代社会的关系。他的戏曲小说以及其他著书虽然为人欢迎,但只能自己刻了卖,并不能如今日之卖稿子或者抽百分之几十几的版税。王公大人虽然赏识他,但一个人赒济人,一次两次是可以的;要说常了,谁也办不到。他不是举人,不是进士,不能作官。当时大学乡校,并没有“文学史”或者“文学批评”一类的讲座:教他们如何安置他呢?当时以一技著名的人,度曲如苏昆生,说书如柳敬亭,叠石如张涟(南垣),诚然是受公卿士大夫之优遇。但公卿士大夫之待笠翁,至少不比待他们更坏,是可以想到的。张涟晚年有子,退老鸳湖。柳敬亭老了没有钱,吴梅村作疏,替他募捐,“营菟裘于吴中”。笠翁晚年也卒赖故人之力,徜徉湖上。他的晚景,比张涟差不多,比柳敬亭则颇胜之。况且,笠翁究竟还多了文名。又幸而生于清初,有人照顾;倘生在嘉、道以还,除了唱戏他是没有出路的。湖上笠翁似乎也不必牢骚了。
综计笠翁一生,人甚聪明敏捷,但其立身行己甚不讲究。不但无硁硁之守,而且不惜降志辱身以迎合时势。我们看他文集中的书信,大多数是为干求而作;一片逢迎阿谀之词,自忘其丑。其奔走营营以趋事公卿为乐,也可以在他的诗文中看出来。有时扭捏作态,故意求去;及至得了人的口风,则又说感遇之恩,不得不留(《全集》卷三《复柯岸初掌科》书,可见一斑)。读者看到这种地方,真替他肉麻。《曲海提要》对于笠翁说“人以俳优目之”;当时这种品评也许不免。在《梅村家藏稿》中有赠《武林李笠翁》一诗(卷十六):
家近西陵住薛萝,“十郎”才调岁蹉跎,江湖笑傲夸齐赘,云雨荒唐忆楚娥。海外九州书志怪,坐中三叠舞“回波”。前身合是玄真子,一笠沧浪自放歌。
诗中对于他,虽然有称许的话,但“夸齐赘”“舞回波”都不是高尚的譬况。“舞回波”尤其是倡优之事(唐·崔令钦的《教坊记》说伎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教坊人唯得舞“伊州”,余悉让内人;如“垂手罗”“回波乐”之属,谓之软舞。孟启《本事诗·嘲戏类》记中宗时内宴唱“回波词”。优人进词“回波尔时栲栳,怕妇也是大好”云云。韦后意色自得,以束帛赐之)。吴梅村诗中用此事,固然是指笠翁的姬妾而言,但在诗中与笠翁对举,描摹笠翁身份系以微讽的口气出之,言外之意就是把他比作俳优了。在清初人笔记中,记笠翁的事尚有对于他更不好的话。如董含《三冈识略》(按:是书一名《莼乡赘笔》)卷四云:
李生渔者性龌龊,善逢迎。常挟山妓三四人,遇贵游子弟便令隔帘度曲,或使之捧觞行酒,并纵谈房中术,诱赚重价。其行甚秽,真士林所不齿者。余曾一遇,后遂避之。
董含对于笠翁简直是持深恶痛绝的态度,似乎太严厉了。但笠翁携家姬出游,所至演剧,受人家的缠头费,原是实事。
《全集》卷二《乔王二姬传》述王姬事云:“盖素望诞儿,凡客赠缠头,人皆随得随用;彼独藏之,欲待生儿制襁褓。”《全集》卷七记其歌姬在姑苏寓中演剧诗,亦有“缠头锦字压罗衣”之句。
可见蜚语之来,也是笠翁咎由自取,不能尽怪世人之造黑白也。
照以上所说的看起来,笠翁品节甚不足道。他是在明朝游过泮之人,当鼎革之际,纵然不能了却秀才事,也尽可如杜浚之安贫自守(浚明副贡生)。却为了吃饭和享乐问题,东奔西驰,不顾风节,完全抛掉了书生本色。他虽然没有事新朝,却伏侍了无数的新贵,这和他们是一样无耻。无怪当时人对于他不敬。然则笠翁定论,竟是一个有文无行可嗤可鄙之人,难道他在作人方面连一点好处也没有吗?这却又不然。他之可取之点,只是坦白。在《一家言全集》卷八余集中有笠翁的过子陵钓台一词,可以看作笠翁的自赞。
过严陵钓台,咫尺难登。为舟师计程遥发,不容先辈留行。仰高山形容自愧,俯流水面目勘憎。同执纶竿,共披蓑笠,君名何重我何轻!不自量将身高比,才识敬先生。相去远,君辞厚禄,我钓虚名。再批评一生友道,高卑已隔千层。君全交未攀衮冕,我累友不恕簪缨。终日抽风,只愁载月,司天谁奏客为星?羡尔足加帝腹,太史受虚惊。知他日再过此地,有目羞瞠。
再读他的《和诸友称觞》诗(见《全集》卷六):
世情非复旧波澜,行路当歌难上难。我不如人原有命,人能恕我为无官。三缄宁敢期多获,万苦差能博一欢。劳杀笔耕终活我,肯将危梦赴邯郸!
为什么无官就被人宽恕呢?在他的诗句中,也许含着一种微妙的意思。有官的人拿钱是多而且易的,他们成千上万的拿了老百姓们的钱自己家中享福,一个无官的人向他们要几个钱维持生活,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而且费唇舌,陪小心,本意不敢望多,在笠翁看起来这是非常安分非常可怜的了。
笠翁平生著作甚多,现在就所知道的说一说。他的著作可以分作3类:(一)是单篇的诗文;(二)专集专著;(三)戏曲小说。属于第一类的,在通行本《一家言全集》自卷一至卷八的8卷书中都收进去了。属于第二类的,通行本《一家言全集》只收了《耐歌词》、《论古》及《闲情偶寄》3书。属于第三类的,都是别行的,不在全集之内。
通行本《一家言全集》不是笠翁手订的。卷首有雍正八年(1730年)芥子园主人的题记,题记中说:
湖上笠翁先生,……生平著述甚夥。……其最脍炙人口者,如诗文之《一家言》,诗余之《耐歌词》,读史之《论古》,闲情之《偶寄》,……不胫而走天下近百年于兹矣。但所著皆各成一册,购取者见先生之一斑即欲窥先生之全体,如登浮屠者,必至九级始见旷观。……故特取先生之杂著,合成一书。
据题记说的话,则《一家言全集》包括4部书:(一)《一家言》是诗文集;(二)《耐歌词》是词集;(三)《论古》是史论;(四)是《闲情偶寄》。最初都是单行的,雍正间始合为一书。就拿诗文集的书名名此书,名为《一家言全集》。现在根据这段话,把所收的每一种书考校一下:
(一)《一家言》 《全集》本自卷一至卷四,收笠翁的文字,题曰“文集”。所包括的东西,为序跋铭赞传记书信等,及其他杂文。赋与联对也收在里边。自卷五至卷七收古今体诗,题曰“诗集”。文集的编次分类,甚为凌杂。据我的意思,文集诗集之分,乃雍正间编次人所定,并不是笠翁原书的标题。因为《全集》卷首尚载有笠翁的《一家言释义》(原注:即自序)一文,说:“《一家言》维何?余生平所为诗文及杂著也。”《诗韵》自序(《全集》卷一):“诗文诸稿不以集名,而标其目曰《一家言》。”可见他的诗文杂著,只用《一家言》一个名称,并不分文集诗集。《全集》本的诗集前面尚载丁药园序,引笠翁的话“吾生平所著律诗歌行尚未尽传于世者,子盍为我序之以行”。序是为笠翁古今体诗而作,而开篇首句说“《一家言》者,李子笠翁之所著书也”,可见笠翁裒次他的诗,也只名《一家言》并无诗集之名。笠翁《一家言释义》作于康熙十一年(1672)壬子,丁序作于康熙十七年(1678)戊午。中间相距有7年之久。根据笠翁的《乔王二姬传》说:“癸丑适楚,越夏徂秋,……时余方辑《一家言》之初集未竟。”(癸丑是康熙十二年[1673],尚在作《一家言释义》之后一年。《释义》先成,而书实未竟业)因此我疑心笠翁的《一家言》,是分两期出的。第一期名《初集》,所收为散文杂著,也许有诗。这些文字,大部分收在通行《全集》本的文集里面。第二期名《一家言二集》,所收为古今体诗,即通行本《全集》所收的丁澎序本。雍正间编次《一家言全集》的人,在文集中很添了些笠翁康熙十一年(1672)后的文字。但在《诗集》中并没有增加诗篇,大概用的就是笠翁康熙十七年(1678)的手定本。在翼圣堂原本《闲情偶寄》封面上,有8个小字的广告二行,文曰:“第二种《一家言》即出。”这也可以作《一家言》有二集的证据。
(二)《耐歌词》4卷 康熙刊本。第一第二两卷为小令,第三卷为中调,第四卷为长调,前附《窥词管见》22则。有康熙戊午(十七年)笠翁自序。《一家言全集》卷八所收的笠翁诗余,题作“笠翁余集”的,即从此本出。但此为孤行别本,在全集之先,近已不多见。
(三)笠翁增定《论古》4卷 康熙刊本。前有康熙三年(1664)王仕云、四年余怀等序。所收皆是论史的文章,据说系根据《十七史》所载事迹立论,但事实上所据恐怕仍是《通鉴纲目》一类的书。所论亦没有什么道理。《一家言全集》卷九卷十收此书,但改题“笠翁别集”,已不标“论古”之名。此本系就初编增定的,但已不多见。傅惜华有此书。
(四)《闲情偶寄》16卷 原板为金陵翼圣堂刊本。通行《一家言全集》本,附刻此书,分6卷,又把原题书名寄托之“寄”改作“集”字,甚属不通(书名取陶渊明赋闲情之意,谓闲情偶寄于此)。此《全集》本与别行本,除分卷之外,内容全同。但考校起来,原书实是16卷。因《全集》卷三《与刘使君》书,赠《闲情偶寄》一部,云:“请自第六卷声容部阅起。其第一卷至五卷,则单论填词一道,犹为可缓。”按之16卷本,声容部实在第六卷;而6卷本声容部却在第三卷,与此言不合。又6卷本论音律一章,谓《琵琶寻夫》一折“补则诚原本之不逮,已附入四卷之末”,是原文。而曲文实在第二卷,前后牴牾,亦不合。而在16卷本则恰恰符合。因此知道16卷本为原本无疑了。
除以上4书见收于雍正本《全集》之外,我所知见的尚有以下14书:1种是诗集,13种是专著。
(一)《龆龄集》 这是笠翁早年的诗集。所收大概是30岁以前的诗。《全集》5卷《活虎行》有王安节眉评云:“此先生三十年诗也,向于《龆龄集》中见之。”此集当刻于崇祯、顺治间,今未见。
(二)《古今尺牍大全》8卷 周启明藏有康熙二十七年(1688)刻本。题“湖上李笠翁先生纂辑”。卷首有李渔的启白一首。所选古今尺牍自春秋战国起至明止。书不多见。
(三)《尺牍初征》 此是选近代人尺牍之书。《全集》卷三有《与曹顾庵太史征稿》书云:“尺牍新稿,立候见颁。”《与杜于皇》书云:“来牍九首,只登其八。复何元方一劄,过于抹倒时人,未免犯忌。故逸之。”有《与吴梅村太史》书云:“尺牍新篇尤望倾庋倒箧。”按:梅村以顺治十年(1653)癸巳应召入都,授秘书院侍讲,寻升国子祭酒。此犹以太史称之,则笠翁从事选辑在顺治十年以前。据《四六初征》凡例,知书名《尺牍初征》。今亦未见。
(四)《尺牍二征》 见《古今尺牍大全》,封面题识云:“《初征》行世已久,《二征》旦夕告成。”未见。
(五)《名词选胜》 《全集》卷一载自序云:“是刻名曰《选胜》,盖以诸选皆胜而我拔其尤者。”按《全集》卷三《与徐电发》(釚)书云:“词选不久告成,属寄龚芝麓稿备选。”《与丁飞涛仪部》书谢贶诗词云,“自选词以来,未有庆得其人如今日”者。则亦选并时人词。今未见。
(六)《资治新书》14卷、二集20卷 此书选官人案牍。坊间传本甚多。《初集》间收明人案牍,附《详刑末议》、《慎狱刍言》共一卷于首。《二集》皆清人吏牍。《初集》有康熙二年(1663)癸卯王仕云、王士禄二序。《二集》首康熙六年(1667)丁未周亮工序。按《一家言全集》卷一序纪元《求生录》谓元理杭10载,“兹擢官淮上。余适假馆白门,因劂《资治新书》之二集,走力索稿于先生。先生惠予数十幅,悉平反大狱”云云。元任杭州推官,在顺治十三年(1656)。十三年后,擢官淮上,是时已谋梓《新书二集》。《二集》自顺治十三年前后着手,至康熙六年,经11年之久,终刊印成书。《初集》之辑当远在顺治十三年之前,亦直至康熙二年始出书:皆未免稍迟。或限于赀力,或因随时添加而迟迟出书,均不可知。前集尚载吴三桂文移,题曰“平西王”。盖二书刊行皆在康熙十二年(1673)三桂未反之前。书已行世,偶未刊削,坊间合刻二书亦遂仍其旧也(据沈心友《芥子园画传凡例》,则心友续辑《资治新书三集》。《三集》今未见)。
(七)《新四六初征》20卷 书辑近代人骈文。有金陵翼圣堂康熙十年(1671)原刊本。乃渔居金陵时嘱其婿沈心友编次者。分20门:曰津要部,艺文部,笺素部,典礼部,生辰部,乞言部,嘉姻部,诞儿部,燕赏部,感物部,节义部,碑碣部,述哀部,伤逝部,闲情部,祖送部,戏谲部,艳冶部,方外部。但因事立目,于文体无所剖判。每篇后附注释,亦不能举其出处。封面题记谓渔经10余年采辑而成。又云“二集即出”,似尚有二集。
(八)《笠翁诗韵》5卷 书罕见。傅惜华藏康熙乙未书林黄天德刊本。前载笠翁自序。按此书有康熙十二年癸丑刊本,未见。
(九)《笠翁词韵》4卷 书罕见。周启明有此书。例言署“笠翁自述”,无序。
(十)《纲鉴会纂》。
(十一)《明诗类苑》。
(十二)《列朝文选》。
上3书,俱《四六初征》凡例引。云:嗣出。今未见。
(十三)《古今史略》 禁书目应毁书中出此书云“李渔著”,未见。
(十四)《千古奇闻》12集 傅惜华有此书。题“湖上笠翁李渔鉴定”。所载皆是女子的事。据康熙己未(1679)笠翁自序,知道此书系删定陈百峰辑的《女史》而成,本是教他的女儿用的。序署“康熙己未仲冬朔”,这应当是笠翁辞世前最后的一种著作。
笠翁诗文及各种著作如上所举。以下说笠翁的戏曲小说。
笠翁戏曲,最著者为《十种曲》。《十种曲》人所习知。现在把名目写在下面,略加以考核。
(一)《怜香伴》2卷 这本传奇,大概是笠翁第一次创作。前面有虞巍的序云:“笠翁携家避地,穷途欲哭,余勉馆粲,见其妻妾和谐,两贤不但相怜,而直相与怜李郎。当场者莫作亡是公看”云云。署“勾吴社弟”不记年月。按:崇祯乙酉(1645),笠翁妾曹来归。夫人徐氏甚怜之。笠翁喜甚,为《贤内吟》10首咏之(《全集》七)。虞序谓笠翁直以自寓,盖近于事实。又据序所言,笠翁眷属此时尚是一妻一妾,味“携家避地,穷途欲哭”之言,则传奇当是笠翁初来杭时所作。曲名《怜香伴》,一作《美人香》。王国维《曲录》于《美人香》下注云:“《新传奇品》云即《怜香伴》。然《传奇汇考》著录《美人香》,又有《怜香伴》,未知孰是?”今按虞序有“以美人而怜美人之香”之语,知《美人香》与《怜香伴》实是一曲。
(二)《风筝误》2卷 首虞镂序,署《勾吴社小弟》,亦不记年月。按《全集》卷三《答陈蕊仙书》:“《风筝误》浪播人间,几二十载。其刊本无地无之。”
(三)《意中缘》2卷 首黄瑗介序,不记年月。瑗介字皆令,嘉兴儒家女,工诗画,归士人杨氏。此序自云:“不慧自长水浮家西湖,垂十年所矣!”似皆令此时方寓湖上。曲演董思白、陈眉公事,亦在西湖。疑此曲亦笠翁在杭州时作。
(四)《蜃中楼》2卷 此本合元曲《张生煮海》、《柳毅传书》事为一。首孙治序,无年月,署“西泠社弟”(治与毛先舒、丁澎、柴绍炳等结社,号西泠十子)。似曲亦作于杭州。
(五)《凰求凤》(一名《鸳鸯赚》)2卷 首杜浚序,无年月。笠翁《无声戏》小说有《寡妇设计赘新郎 众美齐心夺才子》一回,与此曲同演一事。按:《全集》卷二《乔王二姬传》云:“丙午(康熙五年[1666])由都入秦,道经平阳,有二三知己相遇,命伶工奏予所撰新词名《凰求凤》。此词脱稿未数月,不知何以浪传遂至三千里外”云云。渔过平阳时,岁已暮(据诗集)。知曲即康熙五年丙午作。因成于金陵,故曰三千里外也。此曲他书或书作《凤求凰》,以全集考之,知原题实是《凰求凤》。
(六)《奈何天》(一名《奇福记》)2卷 首钱塘胡介序,无年月。笠翁《无声戏》小说有《丑郎君怕娇偏得艳》一回,亦演此事。
(七)《比目鱼》2卷 首山阴女子王端淑序。署“辛丑闰秋”,即顺治十八年(1661)。笠翁《无声戏》有《谭楚玉戏里传情 刘藐姑曲终死节》一回,与戏曲同演一事。
(八)《玉搔头》2卷 此曲传抄本,也有题作《万年欢》的。首黄鹤山农序,署“戊戌仲春”。戊戌为顺治十五年(1658)。序谓笠翁挟策走吴越间,卖赋以
口。按:笠翁移家金陵,即在顺治十五年戊戌。序所言如此,似其时卜居尚未定也。
(九)《巧团圆》(一名《梦中楼》)2卷 首康熙七年(1668年)戊申樗道人序。笠翁《十二楼》小说《生我楼》一回,亦演此事。
(十)《慎鸾交》2卷 首郭传芳序。序中有“丁未余丞于咸宁”之语。按:咸宁,陕西西安府属县。盖笠翁康熙六年(1667)游秦时嘱作序也。
此10种,有翼圣堂原本,有覆本,有重刊本。但各种最初皆是孤行单本,随编随印。合刊本是在后的。今日翼圣堂原本已不易得,至于单本更是不易了。10种之外,坊间尚有《笠翁传奇五种》。其目为:
《万全记》2卷 首四愿居士自序。演卜丰、卜帙父子富贵登仙事。一名《富贵仙》。
《十醋记》2卷 首西湖素冺主人序。演郭汾阳及龚节度惧内事。一名《满床笏》。
《双锤记》2卷 首看松主人自序。演张子房遣力士陈大力击始皇事,本《逢人笑》小说。一名《合欢锤》。
《偷甲记》2卷 首秋堂和尚序。演时迁盗甲事。一名《雁翎甲》。
《鱼篮记》2卷 首鱼篮道人序。演于粲生、尹若兰事,本《载花船》小说。一名《双错卺》。
又有笠翁《新传奇》3种,目为:
《补天记》2卷 首小斋主人序。演关羽单刀赴会,伏皇后死,其魂附周仓身自诉事。一名《小江东》。
《双瑞记》2卷 首长安不解解人自序。演周处事。一名《中庸解》。
《四元记》2卷 首燕客退拙子自序。演宋再玉以解元两中会元,又中状元事。一名《小莱子》。
坊间又有把以上5种本、3种本合为一编的,书名《绣刻传奇八种》。封面题“李笠翁先生阅定”,末附《豆棚闲话》、《万古情》、《万家春》杂剧3种(总名《三幻集》),这些曲子,大概都合笠翁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序文、词曲、宾白都不像笠翁。笠翁散文玲珑纤巧,而此等序文皆甚拙。笠翁词谐畅秾艳,而此较生硬。笠翁宾白、排场甚为讲究,而此不免疏忽。这是从笔墨上看得出来的。再检前人的论证:
姚燮的《今乐考证》第五本著录九:于范希哲下录《补天记》一种。自记云:“此希作之署名者。”于四愿居士下录《偷甲》、《鱼篮》、《双锤》、《万全》、《十醋》、《四元》6种。附按语云:“《曲考》以《偷甲》、《鱼篮》、《双锤》、《四元》、《万全》5种,与笠翁10种并列,云笠翁所作;而入《十醋》于无名氏,注云:龚司寇门客作。或云系范希哲作。或又以《万全》一种为范氏作。近得5种合刻本,有《十醋》无《四元》,署曰:四愿居士。笠翁无此号,殆为希哲无疑耶?然读其词断非笠翁手笔也。”我替姚先生找了两个证据:
北京图书馆藏的《笺注牡丹亭》(乾隆壬午年[1762]刻,不分卷,前有笠阁渔翁《刻才子牡丹亭序》,笠阁似清初人)第四册,有“笠阁批评旧戏目”。目中有《补天记》,注云:即希哲《小江东》。品云:中中。有《十醋记》,注云:即范希哲《满床笏》。品云:中上。有《万全记》,注云:范希哲作。品云:中中。所记希哲曲3种,与《今乐考证》之言合。这是一个证据。
更以笠翁《一家言》及杜浚所引笠翁曲子考起来,以前的10种曲中,就有7种征引过(《怜香伴》见《无声戏》序,《玉搔头》见《一家言》卷六《赠韩子蘧》诗序,《意中缘》见卷七《拟木兰父送女从军》诗序,《风筝误》见卷三《答陈蕊仙》书,《巧团圆》见卷三《与杜于皇》书,《凰求凤》见卷二《乔王二姬传》,《奈何天》忘其卷第)。以后的8种曲,在笠翁和他的朋友诗文中没有一种提到。如果后8种是笠翁作的,据情理推测,亦不应至此。这也是一个证据。
笠翁究竟自己作了多少曲子呢?这个问题,单靠刻本是不能解决的。郭传芳序《慎鸾交》,曾提及笠翁撰曲:说他的戏曲已刻的是前后8种;新作的有内外8种。统共是16种。现在,把这一段有关系的原文抄在下面:
笠翁按剑当世,为前后八种之不足,再为内外八种以矫之。……予家密迩于燕。十年来京都人士大噪前后八种,余购而读之,恨不即觏其人。丁未,余丞于咸宁,笠翁遂出《慎鸾交》剧本属一评。予快读数过,乃知前后八种,犹为笠翁传奇之貌,而今始见其心也。
丁未是康熙六年(1667)。照此序所说,知道笠翁的前后8种曲子,都是康熙六年以前出书的。《慎鸾交》的稿子或者是五年(1666)丙午在北京的时候作的,六年入长安,便请他作序(《全集》卷三有《与某公》书说:“此剧上半已完,可先付之优孟。自今日始,又为下场头矣。月杪必竣,竣后即行。观场盛举,恐不能与。”不言何剧。然作此剧时在京师,或即《慎鸾交》剧亦未可知)。则《慎鸾交》当在未刻之内外8种之内。又如《巧团圆》载有康熙戊申的序。戊申是康熙七年(1668),则《巧团圆》亦当在未刻内外8种之内。然则见行10种曲中,《慎鸾交》与《巧团圆》应属于未刻内外8种是没有问题的。除了《慎鸾交》、《巧团圆》之外,10种曲本的其余8种,或者就是康熙六年以前所刻的前后8种。再看《闲情偶寄》词曲部音律章,笠翁的自述:
自手所填诸曲。如已经行世之前后八种及已填未刻之内外八种。
此处笠翁说的话,和《慎鸾交》序说的话是一样的。余怀序《闲情偶寄》,在康熙十年(1671)辛亥(是年渔61岁),可知内外8种中之《慎鸾交》、《巧团圆》二曲,至少在康熙十年稍前,笠翁作书的时候,还是没有刻。现在假定10种曲《慎鸾交》、《巧团圆》以外之8种,即是已刻之前后8种,则未刻之内外8种中只有6种不能知其题目。日本前田侯家尊经阁有笠翁小说《无声戏》一书,似是初集。其第一回演阙生事,目录题目下注:“此回有传奇,嗣出。”即指笠翁《奈何天》传奇而言。第二回演蒋瑜事,第十二回演马麟如妾碧莲事,目录下并注:“有传奇,嗣出。”不知演此二事之传奇,是否在笠翁未刻6种之内?但演碧莲事之《双官诰》系陈二白剧。笠翁的戏曲小说,虽多同演一事之例,此蒋瑜错姻缘与碧莲守节二事,不但《十种曲》中没有此二本;即身份不明之8种中亦没有此二本。究竟是没有刻呢,或者是没有作呢?现在无从考证了。
笠翁除自撰传奇外,尚有改正前人的曲子。全集卷二《乔王二姬传》:
予于自撰新词之外,复取当时旧曲,化陈为新,俾场上规模瞿然一变。……如《明珠·煎茶》、《琵琶·剪发》诸剧,人皆谓旷代奇观。
又卷八诗题云:
予改《琵琶》、《明珠》、《南西厢》旧剧,变陈为新,兼正其失。同人观之,多蒙见许,因呈以诗。
《明珠·煎茶》他改作了三折(第三折改白不改曲),文载《闲情偶寄》。《琵琶》改《寻夫》一折,亦载《闲情偶寄》。至《琵琶·剪发》及《南西厢》改本,今俱未见其文。
《偶寄》于《南西厢》云:“拟痛反其失,别出心裁,创为南本。”于《琵琶记》云:“拟翻成北曲,向填一折付优人,尚思扩为全本。”所言如此,似仅属一种计划,无全本改作之事也。
关于笠翁的戏曲撰作,个人所能说的只有这些了。以下说他的小说。
笠翁作的小说,以短篇为最多。他的短篇总集,现在知道的有两种:一是《无声戏》;一是《十二楼》。
《无声戏》现在知道的有3个本子:一个是伪斋主人序本,书名《无声戏》。收小说12回12篇。此本中国没有,日本前田侯家尊经阁藏有一本。一个是睡乡祭酒(杜浚)序本,书名《无声戏合集》,我国马隅卿先生藏有一残本,仅存2篇。以附图12叶考之,知此本至少有12篇。一个是大连图书馆藏的有睡乡祭酒序的抄本,已改名《连城璧》。《连城璧》分全集、外编。全集12集,回目次第与马隅卿藏刻本可知之12篇全同。外编6篇,只抄了4篇。马隅卿之《无声戏》12篇与《连城璧》之全集12集回目次序,都与伪斋主人序本不同。根据杜浚的序说:“于笠翁《无声戏》前后二集,皆为评次,兹复合两者而一之”,知道《无声戏合集》,是将前后二集的小说并为一书的。《连城璧》与《无声戏合集》,大概是一部书。其伪斋主人序本,或者是《无声戏》的初集。我最初因为《连城璧》分全集、外编两部分,疑心全集相当于初集,外编相当于后集。后来看《十二楼》卷六的《萃雅楼》杜浚评,有“初集尤瑞郎”的话。尤瑞郎的事,伪斋主人序本有(第六回),《连城璧外编》也有(卷三),知道外编并不相当于《无声戏后集》;根据杜浚的话,反应当说是初集。《连城璧全集》12篇,虽然只有8篇见于伪斋主人序本;而《外编》见存4卷却全收在伪斋主人序本中。如此看来,伪斋主人序本大概是初集。《连城璧》全集的其余4篇,或者是二集的文章了。但抄本《连城璧》所以把《合集》分成了全集、外编之故,现在还是不能明白。
原本《无声戏》印行,大概在顺治十一年(1654)至十五年(1658)之间。当时浙江左布政使张缙彦与此书颇有关系。
据《清史列传·贰臣传》乙《张缙彦传》载顺治十七年(1660)御史萧震劾缙彦疏云:
缙彦仕明为尚书,闯贼至京,开门纳款。犹曰事在前朝,已邀上恩赦宥。乃自归诚后,仍不知洗心涤虑:官浙江时,编刊《无声戏》二集,自称“不死英雄”,有“吊死在朝房,为隔壁人救活”云云。(按:《无声戏》除日本尊经阁及我国大连图书馆外,未见完本,此等语在何篇中,今不能详。)冀以假死涂饰其献城之罪,又以不死神奇其未死之身。臣未闻有身为大臣拥戴逆贼,盗窃宗社之英雄。且当日抗贼殉难者有人,阖门俱死者有人,岂以未有隔壁人救活逊彼英雄?虽病狂丧心,亦不敢出此等语,缙彦乃笔之于书,欲使乱臣贼子相慕效乎?……
最可怪的,《无声戏》是李渔作的,萧震却放在缙彦身上。大概书是缙彦代刻的,萧震欲重其罪,便灵妙的用了“编刊”二字。疏上,“下王大臣察议,以缙彦诡词惑众,拟斩决。上贳缙彦死,褫职流徙宁古塔,寻死。”(《缙彦传》)笠翁《无声戏》小说,给别人惹起这样大的风波,这在小说史上也是一段重要的掌故。
《十二楼》成书,在《无声戏》之后,因为杜浚评此书,在第六卷中已经引初集尤瑞郎的事了。但只言初集而不标举《无声戏》之名,也许《十二楼》本亦为《无声戏》之一集,别行而改名《十二楼》。此书卷首有杜浚的序,末后一行署“顺治戊戌中秋日钟离睿水题”。这和黄鹤山农序《玉搔头》同在顺治十五年(1658)。黄鹤山农序在仲春,杜序在中秋,相差不过数月。笠翁是顺治十五年搬到南京去的,原板《十二楼》或者是在杭州刻成的,或者是在江苏刻成的,现在不知道了。今所见《十二楼》以《消闲居》本为最早,恐尚非原刊本。
除了《无声戏》、《十二楼》之外,尚有一部长篇小说,就是《回文传》。此书分16卷,不标回数。封面署“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笠翁作此书,除了本书所题之外,别人没有说过。可是考核起来,似此书确与笠翁有关。在本书第二卷后有署名“素轩”的评语。文云:
稗官为传奇蓝本。传奇有生旦,不能无净丑。故文中科诨处,不过借笔成趣,观者勿疑其有所指刺也。若疑其有所指刺,则作者尝设大誓于天矣。
在《一家言全集》卷二文集中有笠翁《曲部誓词》一文(《四六初征》卷二艺文部亦收此文,改题《传奇誓词》。)序谓:“余生平所著传奇,皆属寓言。其事绝无所指。恐观者不谅,谬谓寓讥刺其中,故作此词以自誓。”誓词是一篇四六短文,今摘录如下:
不肖砚田
口,原非发愤而著书;笔蕊生心,匪托微言以讽世。……加生旦以美名,概非市恩于有托;抹净丑以花面,亦属调笑于无心。凡以点缀剧场,使不岑寂而已。但虑七情以内,无境不生;六合之中,何所不有?幻设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乔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焉知不以无基之楼阁,认为有样之葫芦?是用沥血鸣神,剖心告世:稍有一辜所指,甘为三世之喑。即漏显诛,难逋阴罚。作者自干于有赫,观者幸谅其无他!
笠翁唯恐作文得罪了人,发生麻烦,或者妨碍销路,故设此大誓,以自白无他。素轩先生或者就是笠翁先生。他所说的作者尝设大誓于天的事,即指此誓词无疑。此书所演梁栋材和桑梦兰小姐因苏蕙回文锦发生的一段姻缘,虽不出才子佳人蹊径,但前半行文,颇琐细有法,入后稍嫌驳杂。恐怕所据底本,确是笠翁的稿本。
此外还有《肉蒲团》一书,据刘廷玑《在园杂志》说也是笠翁作的。刘廷玑是康熙时人,距笠翁甚近,所言当属可靠。虽只此一证,可为定谳也。
芥子园刻的书,现在看见的,有《芥子园画传》4集,初集《山水谱》卷首有笠翁康熙十八年(1679)己未的序。卷一后有笠翁跋亦己未作。乃其婿沈心友所辑,摹古者为金陵王安节(概,诗画有名当时)。二集花卉,三集生物,四集写真。并沈心友于康熙间先后辑印,今坊间石印有初二、三集本,亦有四集本。李桓《耆献类征》、吴修《昭代名人尺牍小传》于渔传记所著书并云:《芥子园画传》3集。按:笠翁卒于康熙十八年与十九年(1680)之间。今本《兰竹谱》载诸升序,是康熙二十一年(1682)壬戌作的。此时笠翁已前卒。二集三集编印,笠翁实未及见。笠翁鉴定过的《芥子园画传》,只是初集《山水谱》。李桓、吴修说他著《芥子园画传》三集,都与事实不符:这是应当纠正的。又罗贯中《三国志传》,有笠翁序评本。《水浒传》亦有芥子园本。《三国》24卷120回,《水浒》100回,并依明本之旧。并且有人说见过芥子园刊《四大奇书》原本,则《金瓶梅》、《西游记》亦曾刻过。这些书的流通,大概都依笠翁的意思,和笠翁有关系罢?
以上所举笠翁著作,计《一家言》、《耐歌词》、《论古》、《闲情偶寄》4种,《龆龄集》及《古今尺牍大全》等书14种;戏曲前后内外16种,又订旧曲数种;小说《无声戏》、《十二楼》两集短篇小说数十篇,又长篇《回文传》16卷:共计起来,不下数十种,论数量已不算少。现在分别检讨一下:
把《一家言集》所收散文韵文读过一遍之后,觉得他的词胜于古今体诗,诗胜于散文。他的词是属于本色一派的。诗也颇有稳谐之作。所以袁枚《随园诗话》说:“李笠翁词曲尖巧,人多轻之。然其诗有足采者。”引《送周戎之浦阳》、《婺宁庵》五言律二首以明之(卷九)。至于文章,亦复近于纤巧。他自己向人说:“弟之诸文杂著,皆属笑资。”(《全集》卷三《与韩子蘧书》)又说:“古文词之最易倦人者莫过于赋,唯拙稿不然,以其意浅而词近耳。”(《全集》卷三《与梁冶湄明府》书)他的杂著10余种,现在看起来,十之七八是应时的货物,并非著作。例如《资治新书》、《名词选胜》、《四六初征》,这种性质和选制艺闱墨差不多,一方向各方征稿,见好于人,一方亦可以谋利,绝不能与《列朝诗集》、《词综》、《唐人万首绝句选》诸书等量齐观。因为那是“只此一家,并无他处”的名产上货;这是应时的行货,不但他可以选可以卖,别人也可以选可以卖的。所以,他这些著作,都可以置而不论。不过,其中《闲情偶寄》,的确是好书,的确是一家之言,在这书中讲词曲,讲声容,讲建筑,讲种植颐养,无一不精细,无一不内行,并且确乎有个人的独到独得之处。他承明季山人之后,一般讲幽尚,但他是真知其所以为幽尚者,决非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骂“山人竞述眉公,矫言幽尚”者可比。中国子部杂书,成系统的很少。像这样言之成理、叙次有法的书实在少见。这是笠翁居金陵20年精心结撰的书,有此一书之精,可盖他书之猥杂,无怪他自己得意了。
至于笠翁戏曲小说的创造,与《闲情偶寄》是同样自负的。在他《与陈学山少宰》书(《全集》卷三)中说:
若诗歌词曲以及稗官野史,则实有微长,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
高奕《新传奇品》也说:
笠翁曲如桃源笑傲,别有天地。
笠翁不但是制曲家而且是导演家,他很通达舞台上的事情,所以他的剧本,是适于扮演的;不但音节和谐入格,即脚色场面分配亦至停当,兼能顾及演员的劳逸。所以,别人制的剧本,尽管有文章好而不适于演唱的,在笠翁则无此弊病。曲家剧本在戏台上历史最悠久的,在清朝恐怕他要首屈一指。这可以知道他的戏曲造诣了。
他的小说作法,也和戏曲一样。他自己说:“稗官为传奇蓝本,有生旦不可无净丑。”现在看他的小说命名叫《无声戏》,就知道他作小说的门径。同是传奇,不过不唱而已。所以他的小说格局和戏曲是一样的。长处是关目新,人物配置的好;短处是有意求新,人工多而天工少,其结果不免失之纤巧。
至于选材隶事,则笠翁亦不能不顾及时好。他的戏曲小说,差不多都是怜才好色之作。在他的词曲境界中,是清丽有余,遒上不足。他没有吴梅村的萧瑟哀咽,也没有尤西堂的慷慨激昂。他给尤西堂的信(《全集》卷三)称赞尤西堂,说他的曲旨超最上一乘。而说自己“调不能高,即使能高亦忧寡和,所谓多买胭脂绘牡丹也”。这是谦恭的话,也许有自知之明。平心而论,文章绝非一格。人的性趣亦有宜于彼不宜于此的。这种地方我们也不必苛责笠翁了。
他认为作小说与作戏曲同一门庭,我觉得颇有讨论的余地。因为二者从来源上说虽同是杂伎,但事情根本不同;风格亦何能一致?最明显的,戏曲是代言的,小说是纪言纪事的,为什么中国演戏要分别生旦净丑?是把固定的品类性格付与演员,要他以活动方式形容出来,示与观众的;作小说时对于人物性格固然要辨清,但其责任完全在记叙者之笔尖,不是另外付与人去扫演的。认为小说中的人物,即等于戏曲中的脚色,这是不对的。关汉卿作杂剧,固然分别生旦净丑,司马子长作列传,何尝胸中有生旦净丑之分呢?况且戏曲所重在唱,言情写景,概以词曲出之,而宾白居于疏通地位并非至要。小说所重在白,而四六及诗词摘句等居于疏通地位,可有可无。如果小说就是无声的戏曲,难道把剧本的曲子部分删去,把宾白联缀起来就可以变成小说吗?由说唱的词话可以不甚费力地改成说散的小说,因为词话中大段说白是可以凭借的。由说唱的戏曲改成说散的小说,必须把科白扩大加细,重新改组一下,才是小说。这可以知道二者文体是如何的不同了。我们看笠翁的短篇小说,有时觉得用意与格局都甚好,可是总觉得有点不足,像少点什么似的,就是因为神理间架都好,而叙次描写尚不能琐细入微,新奇的事情,不能得平常的物理周旋回护,所以看来只觉得纤巧。这种地方,大概因为笠翁误认小说戏曲是一件事情的缘故罢!
现在要谈谈《十二楼》了。
《十二楼》是我们易见的唯一完整无缺之笠翁短篇小说集。笠翁作此集,在《无声戏》之后。杜浚给他作序,在顺治十五年戊戌,但成书也许更靠后一点。此书体例,与《无声戏》不同之点,便是:《无声戏》每一篇小说,不分为若干回;虽然日本尊经阁本标回数从第一篇至第十二篇共12回,但每回只是一篇。《十二楼》是每一篇有3字标题;标题之外仍立回目,多的一篇分6回(如《拂云楼》),少的却只一回(如《夺锦楼》)。《无声戏》的体例是和冯梦龙《三言》、凌濛初初二刻《拍案惊奇》一样的。《十二楼》的体裁,明人短篇小说集亦有其例:如《鸳鸯针》即是如此。现在看起来,是第一个体裁好一些。但在理论上讲还是一样。因为,说书讲《通鉴》书史,固然非许多次数不可;讲古今琐事亦不见得一次就说完。《水浒传》记白秀英说《双渐赶苏卿》,唱到节次,秀英的父亲说:“我儿你且回一回。”就是说:且停一停,姑且算一回罢。元杂剧《货郎担》第四折张三姑唱《货郎儿》,自云编了24回说唱。《京本通俗小说·西山一窟鬼》篇说:“因来临安取选,变做十数回小说。”秀英说唱的是诸宫调;张三姑说唱的是《货郎儿》;《西山一窟鬼》,大概是说话的稿本。三者在乐艺上门径虽不同,然其所说故事皆是小说而非讲史。可见话本之为长篇短篇,是因为所讲的事情有大事小事:大事说的时间长,次数多,所以文字也长;小事说的时间较短,次数少,所以文字也较短。但分回是一样的。分回与否,并不能看作长篇短篇的区别。《十二楼》是短篇集,虽然每篇分回与《三言》、《二拍》不同,这在理论上是没有不可以的。
书名《十二楼》的缘故,是因为每一故事中都有一座楼,就拿每一故事中之楼名作为每一篇的题目。命意标题,都未免纤巧。但这一点可以置之不论。现在把12篇的题目写出来,并加上简单的题解:
演元朝的事情,说广东曲江县有两位缙绅:一个是屠观察,一个是管提举。二人是僚婿,但性情相反。管是“古板执拗”,屠是“跌荡豪华”。以此相左。他们的宅第相连,中隔一墙,独有池沼相通,两家各有水阁东西相望。管公却因为要避内亲嫌疑之故,在池子中立起石柱,石柱上铺上石板,也砌起一带墙垣。这样防微杜渐,不谓不至。但两家儿女因同时在水阁嬉戏,各从水面上认识了彼此的影子,因而隔墙细语,流水荷叶作了递书的使者。不久,屠公的儿子,便得了相思病了。屠公爱子情切,因托他朋友路公向管公求亲(路公为人,不沾不滞,既非道学,亦异诞放,和僚婿两人都合得来)。但越发激起管公之怒,被拒绝了。恰好路公有个女儿,屠公因与路公对亲。不料儿子知道了,病势反而增加。又恳求退婚,而路公的女儿又怨恨不已。路公为难,遂想出一个权便法子:向管公说自己儿子尚未有室。请管公以女儿许字;及至管公允许了,又说自己女儿许过屠公之子;择期同时婚配,请管公会亲。管公眼见他的女儿和路公的女儿双双与屠公的儿子行礼,却不见自己的女婿:经路公说明经过,才恍然大悟,后悔也来不及了。自此两家合好,推倒中间的墙壁,将两个水阁作了洞房,题曰“合影楼”。此篇情节,虽不出才子佳人窠臼,但关目甚属好看,文章亦干净。本来,以一男一女的才子佳人为主的小说,内容既甚简单,只以作短篇为宜。明、清之际的人却偏要凑成二三十回的小说,结果,节外生枝,令人讨厌。像笠翁这篇小说,在才子佳人一派小说中,算是出类拔萃的。
此文开篇说治家之道,应该防微杜渐,使他授受不亲,不见可欲;不但不可露形,亦且不可露影。这是笠翁的假话。他在《闲情偶寄》颐养部中说:“终日不见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乱也10倍于常见可欲之人。不如日在可欲中与此辈习处,则是司空见惯矣。”可见他的男女见解,是不以在男女中间筑起一带高墙为然的。管提举在水面上砌的墙垣,虽然牢实,但最后墙壁仍然被推倒了。可见儒者言防微杜渐,有时亦防不胜防。这是笠翁的微旨。所以文中对于管提举之主持风教,每有嘲诮之词。屠公是风流人,管公是迂腐人,只有路公是不沾不滞不夷不惠的,这大概是笠翁理想的人了。
这篇所演的,是一种婚姻公案。说明朝正德初武昌有一鱼行经纪钱小江。妻边氏,孪生二女。父母腌陋,而女儿甚美。小江性情倔强,妻亦泼悍,以此夫妇不和,对于女儿的亲事,二人单独接洽,各不相谋。结果,一对女儿许了4家,4家的姓是“赵、钱、孙、李”。因此纠纷成讼。夫妻各执一词。彼时知府,系刑尊代理。把4家儿子唤来,都是丑形怪状的,不堪匹配,恰有百姓拿了一对活鹿解送到府,遂下令举考生童,卷上要注上已娶未娶字样。以两女两鹿为瑞标,已娶者得鹿,未娶者得妻。结果,取了一位姓袁的,一位姓郎的。又发觉郎生之文系袁生代作。遂以二女归袁。这篇所写只是一幕滑稽剧,并没有多大意思。在《资治新书》初集卷十三《判语部》有《劫亲大变》一判,系钱小江与妻边氏一案,判文与小说所载全同。注云:失名。判尾云:“各犯免供,仅存此案。”是仅作为存案,并无悬标考秀才之事。后半大概是笠翁造出来的。他在金华当秀才时,山民获二稚虎献于同知瞿萱儒(名鸣岐,见康熙《金华志》卷十一)。萱儒以一虎送给笠翁。诗集有《活虎行》(七古)一篇即咏此事。稍后许宸章(檄彩)作同知,又给他娶妾曹氏。他和当道交游,大概是受文字之知。可见瑞兽美女两种锦标,都是笠翁自己经验中的事了。
这篇故事中并没有楼,“夺锦楼”之名,是硬加上的。又全文只是一章,既没有二回三回,标题第一回,也觉得不大合式。
此篇写一悭吝有心计的富翁,甚得其似。唯后半记侠客设策一段,不免牵强造作。大意说嘉靖时四川成都有富翁叫唐玉川,专买田产,不治宫室。有高士名虞灏,字素臣,是善读诗书不求闻达的人。一生爱造园亭,穷精极雅。与富翁连巷。富翁知道到素臣营造不已,力量不够了,必要出卖,便放下起美屋花园的心思,专等素臣出卖。果然数年之后,素臣积逋甚多,将楼房卖与他,只留了一座高楼自住,下层是接客之所,题曰“与人为徒”;中层是读书临帖之所,题曰“与古为徒”;上层是静修之所,题曰“与天为徒”。总额是“三与楼”。日居其中,甚觉受用。而富翁还是等着买此一楼,因素臣久之不卖,遂逼素臣取赎。素臣有好友要代出赎园亭之费,素臣婉谢之。到了60岁上生子,因贺客盈门,置酒席亏空了,遂自动地把此楼售与富翁。朋友不服,说他巧遂了富人之愿。但素臣不以为意,以为本人年老,将来妻子孤单更启其谋害之心,不如此刻卖了倒好。过了几年,素臣果然死了,儿子发科得了官还家。富翁因人告他窖金藏盗,遭了官司。经县官断结,将园亭赎回,仍归故主。原来告状的人,是素臣生时的侠友;埋金栽赃,乃是侠客之计。按:文中虞素臣,即是笠翁自寓。在他的诗集中,有《卖楼徙居旧宅》七绝一首云:“茅斋改姓属朱门,抱取琴书过别村;自起危楼还自卖,不将荡产累儿孙。”(《全集》卷七)又有《卖楼》长律一首云:“百年难免属他人,卖旧何如自卖新。松竹梅花都入券,琴书鸡犬幸随身。壁间诗句休言值,窗外云衣不算缗。他日或来闲眺望,好将旧主作佳宾。”(《全集》卷六)此二诗小说开篇都载了,说是明朝一位高人为卖楼别产而作。可见高人就是他自己。笠翁一生移家数次,卖楼诗不知何时所作。大概他卖楼时,也许受了富人掯勒之苦,虽然勉作达观的话,心中却希望将来有好儿子有好朋友,恢复了自己的产业。他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50岁上才生子;文中说虞素臣是60岁上生子,差了10年。虞素臣楼三层:下层接客,中层读书临帖,上层静修。这是笠翁自比梁朝的陶弘景。(《梁书》五十一《陶弘景传》:“永元初,更筑三层楼,弘景处其上,弟子居其中,宾客至其下。与物遂绝。”)夏敬渠自命圣贤,小说中“文素臣”是写他自己。笠翁自命隐君,小说中“虞素臣”也是写自己。这真是无独有偶了。
演书生瞿佶与詹小姐姻缘,以望远镜为关目。托元时事。谓金华有乡宦詹公,女曰娴娴。瞿佶曾在肆上买一望远镜,登塔试眺。詹公家有池塘。一日,诸侍女跳在池中洗澡,小姐出来看见了,把她们斥责一番。佶则于塔上见之,艳小姐之色,因登门求婚。詹公示意,云不招白衣女婿。小姐知佶乃才子,闻事未就,甚觉不快,方捻毫作诗,仅成4句而搁笔,佶又在塔上看见,详其文字,为续成4句,托人寄示小姐。小姐因疑佶为神。时佶已中举人,入京会试,中二甲。不待考选而回。但同乡登第者,连佶在内共三人,都是求亲的。瞿公嘱小姐拈阄定之,不料竟拈着了别人。小姐托言亡母入梦,说只有瞿姓者应为婿。父不信,自于神位前祷祝求应。所为疏文,佶又于望远镜中详其文字,嘱人告知小姐。小姐因谓母又入梦,并能背诵疏文,不差一字。父意动,遂以女归佶。结婚后,始知佶并无神术,先后都是镜子的力量。细思虽系人谋,亦有天意。因将此镜供养在小姐住的“夏宜楼”上。此文命意太巧,因望远镜而想到窥人家闺阁,心术亦不正。望远镜明季已入中国,但以此器入小说,笠翁算是第一次了。此文开篇载《采莲歌》6首,云系少时所作,10首去4。今《全集》卷七诗集尚载10首原文。
此篇所叙,纯是谲智。写一盗,恃其智术以种种方法骗人财物,积得多金。但性颇豪奢,所捐者亦多。后遇一妓,因厌风尘,欲出家为尼。此盗即出私财买大宅第改建一庵。旧有匾,额曰“归止”,不料燕子衔泥,竟在止上添一横,成了“正”字。盗谓神明示劝,遂出家为道士。又思作殿堂,而费无所出。遂又设诡计劝募,得数千金。造殿成,二人都成了正果。文中所记种种骗人方法,大抵是摭拾见闻,凑在一起的。最后募缘骗富商一事,冯梦龙《智囊补》卷二十七有《谲僧》一条,方法完全相同。今将《智囊补》原文节录如下:
有僧异貌,徽商竞相供养。曰:无用供养我,某山寺大殿毁,欲从檀越乞布施。因出疏令各占甲乙毕,仍期某月日入寺相见。及期,众往询,寺绝无此僧。殿即毁,亦无乞施者。方与僧骇之,忽见伽蓝貌酷似僧,怀中有簿,即前疏。众诧神异,喜施千金。后乃知塑像时因僧异貌,遂肖之作此伎俩。
此事宋人说部中亦载之,冯梦龙仍是转抄来的。笠翁曾帮人删定梦龙《谈概》诸书,大概此条来源就是《智囊补》了。
记明嘉靖时京师金、刘二姓与一扬州权姓者昵。共设一肆廛,市书籍、名香及花,额曰“萃雅楼”。严世蕃闻权之名,欲召入府中。权拒之。世蕃乃示意一内相,诱权宫之。遂出入严府,尽知其私事。及世蕃被劾,权尽以奏闻。上震怒,遂置极刑。权至法场,目睹世蕃之死,并取其头为溺器以报夙怨云。此篇取材甚无谓,语意亦太儇佻。开篇《虎邱看花》诗,今在《全集》卷五。小说云诗乃觉世稗官20年前所作,则渔崇祯时所为诗也。
此篇出力写一婢子。记裴七郎娶妻纳妾始末,其关键全在韦家侍婢能红。略云:七郎未娶时,先与韦氏有成约。后其父贪封氏妆奁之富,与封氏订婚。封女丑陋,不惬七郎之意。后因游湖,雨中遇韦小姐及婢能红,羡之。悔前约不成,懊丧殊甚。未几,封感病死。乃求亲于韦氏。韦恨前之见弃,拒之。七郎乃觅女工俞阿妈,请其向闺中人关说,并谓“小姐如不可求,情愿得婢为妻”。能红喻意,乃设法摆布,卒使韦姓意转,以小姐适七郎,而己为侧室。因为能红在韦家“拂云楼”上看见七郎的风姿,故小说取名《拂云楼》。按旧式婚姻,诚然迷信的事情甚多。文中记能红设策、以算命占梦诸说惑小姐及其父母,固于情理不悖。但其私心滔滔,为自己留地步,亦甚明显。何韦姓一家听其摆布,竟是愦愦全无知识者?欲见能红之巧,反觉小姐太庸。文章不免因之而减色。
此篇记永乐初永嘉一士人姚氏,将婚,起一楼,仙人降乩,题其匾曰“十卺”。已而迎娶,乃一石女。继换得其妹,貌丑兼有隐疾;又换得其姊,貌与女埒而不贞,又送还其家。自此续娶,凡9次,非入门即亡,即因故退亲。不胜寂寞之苦。过了3年,母舅某氏游西湖,为聘一妇至。入门识其人,即第一次所娶之石女。相处数夕,妇因生疮,人道遂通。夫妻好合逾常。“十卺”之言亦验。
这一篇记宋政和间有僚婿二人:一名段玉初,一名郁自昌,同婚于官尚宝家。段妻曰绕翠,郁妻曰围珠:俱是国色,而翠尤胜。段性安恬,结缡后每虑造物忌盈,与妻以惜福安穷相勉励。郁风流多情,夫妻恩爱异常,誓不相离。是时国家多事,段、郁俱奉命使异国。临行时郁惜别眷恋,不胜悱恻;段以冷语绝其妻,讽其再嫁,并题所居楼曰“鹤归楼”,示不望生还之意。恝然竟去,妇大恨之。既至金,俱被羁留,段居厄处困,夷然甘之;郁则念室家不已。数年放还。郁已须发皓白,视其妻,则思夫不至,已憔悴而死。段犹健旺,视妻则貌加丰,色加丽。相见询问,妻因前隙,怨犹未已。段乃具述夙昔所以故为寡情之故,并指8年前羁旅中寄内诗为证,顺读之,乃决绝之词。试使逆读,则皆慰藉温存之语,以织锦回文自喻。妻意乃解。于是会亲友,“重拜花堂”,“再归锦幕”,胜新婚之好云。郁大概就是“欲”字,郁自昌就是“欲自昌”。段玉初乃“断欲于初”耳。《全集》卷三有《粤游家报》一首云:
因输榷钱,稍停一二宿。不出日之四五,决抵家矣!明知归期不远,而前信中迂其说者,虑尔辈望人急切,深难为情,“朝朝江上望,错认几人船”,此等闺情皆为早订归期误之也。即今不出四五之说,亦是我自为政,未尝虑及于天。不见出门之两昼一夜乎?勿盼来人,但占风信可耳。
拿小说中段玉初教郁自昌的话比较一下:
生端争闹者,要他不想欢娱,好过日子;题匾示诀者,要他绝了妄念,不数归期。这个法子不但处患难的丈夫不可不学,就是寻常男子,或是出门作客,或是往外求名,都该用此妙法。知道出去一年,不妨倒说两载;拿定离家一月,不可竟道三旬。出路由路,没有拿得定的日子,宁可使他不望,忽地归来;不可令我失期,致生疑虑!
这是笠翁的话,借着段玉初口中说出来的。文中所写段玉初的学问,也就是笠翁的学问。
记明末池州东流县舒秀才妻存孤事。舒姓世世单传。舒妻生子,时天下已乱,妻矢守节,夫劝其存孤。会族人于宗祠(奉先楼),人言皆与夫同。志遂决。未几妇为乱兵所获。鼎革后,辗转入一清将之手。生丐食觅妻子,相遇于湖、湘间。妇在官船上,知为夫,命以铁索系其颈。将军后至,验铁索,知无他。闻系故夫,即以子付之。生去,妻遂自缢。将军壮其节,追生回竟以妇还之。舒家世不杀生,戒食牛犬,生在旅途困苦中,犹确守此戒。夫妻父子卒得团圆,亦得神默佑云。妇节行甚高,文据实敷衍,颇能传神。
此篇演一家团圆事,与《巧团圆》同。云宋末事,似有所本;但写的恐怕即是明末乱离的情节而加以点缀。略谓湖广郧阳府有富翁尹氏,因起楼时生子,就名子为楼生。子幼时失踪,频老无子,乃出游欲觅一可托者为嗣。自书卖身文告,云有人以父事之者则属之。至松江,一后生如约买之,执子礼甚恭。时元兵深入,父子急归。舟至汉口,子云夙所聘妇在此,将寻之。既别,登陆,时乱兵掳民间妇女,封置布袋中列肆售之。子买妇,乃得一老妪,遂母之。妪为言同难中有一女绝丽,袖藏一玉尺可验,属再买之。子如言,得之,即所聘妇,玉尺乃当年媒定之物也。相与买舟至郧阳,恰遇尹翁,而妪即尹翁之妇。至家,子登楼,识其物色,而子即当年所失之子。其事甚巧。文中所记买父母一节,尤属奇僻。但《聊斋·菱角》亦有此事。一个天性笃厚的人在伶仃孤苦的时候,或者能有此痴心,亦未可知。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十四“一家完聚”条,记浙东人家事与此篇相似。文云:
浙东乱时,诸暨陈氏女年甫十六,为杭镇拨什库所得,鬻于银工,坚不肯从。杭人郭宗臣、朱胆生、尚御公者,创义醵金以赎难民。知女之义,赎之。方至,忽友人某赎一童子,问之,即其夫也。翌日,赎一妪至,乃其母也。继又赎一妪至,其姑也。有两翁觅其妻踉跄至门,即其父与翁也。两家骨肉,一时完聚。盖将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婚而兵忽奄至,遂被掠云。
有人引此条以为即《巧团圆》所本。但细察并不尽同,似非笠翁所本。因为士禛所记此条,比《巧团圆》、《生我楼》还巧,笠翁是好奇的人,如本此事作稗官,断无改换情节使趋于简单之理。当明季乱时,骨肉相失者固多,即离而复聚,凑巧的亦必不少,决不止《池北偶谈》所载的一事。笠翁偶拈一事为题,虽家人巧遇相同,却不必说定是此事。至于口袋装人出卖的话,却是当时实情。如严思庵(即严虞惇)所记扬州蒋老娶京师妓女罗小凤事(文据《香艳丛书》二集卷一所载):
已而大兵渡江,军中不许携带妇女,限三日卖诸民间。诸披甲以买主拣择,致价不均,各以巨囊盛诸妇女,固结囊口,负至通衢,插标于囊上求售甚急。一披甲欲卖去囊中人,三日不售,怒而欲投之江,同伍力阻之,曰:蒋蛮子劳苦无妻,曷以赏之。
于此可以知道国破家亡之时,人民遭遇之惨,无奇不有。笠翁此篇与上篇《奉先楼》,都根据耳目所见闻的写的。虽然是小说,亦当时社会史料之一角也。
这一篇是《十二楼》之最后一篇,与上篇《三与楼》同是笠翁的自寓,其追怀往事梦想将来也是一样的;而此篇格调清新,尤觉空灵可爱。不但入话一段纯为自叙,即正传顾呆叟故事,亦是华严楼阁凭空蹴起的,其实完全说的是自己。略谓:明嘉靖间常州宜兴有林下太史姓殷,其中表曰顾呆叟,为人恬淡寡营,是隐逸一流,因场屋不利,遂绝意进取。然太史与诸乡宦皆重之,乐与往还。呆叟以酬酢不胜其烦,自结茅屋于乡曲,移居之。众知之而无可如何。殷太史以不复闻呆叟规戒之言,念之尤切,至题其楼曰“闻过”,志响慕之诚。久之,众人均不胜索居之苦,乃相与设计,谋之县令,先迫之为掾吏,以行贿得免。又属人伪为盗劫之,几罄所有。又诬其通匪窝赃,驱入城拘审。稍近城门,一小村落,则众乡宦皆候于此,属其暂寓村中,将为分解。呆叟从之,诸乡宦者皆先后别去。已而县役至,返其前贿;顷之盗至,返其劫货;又顷之,县令至,致敬礼而去。呆叟大疑惑。既夕,诸公携酒至,为述始末,始知前后遭遇皆众人相召之计。其庄园即县令与众人预为呆叟置之者。呆叟感其意,遂移家近郊。太史亦置别业于近侧,时与呆叟谈宴云。
我们稍知笠翁生平,便知道这一篇小说是笠翁自己的梦。他一生搬家数次:早游吴中,由吴中回金华原籍,在金华住10来年,鼎革后又搬到杭州。在杭州住了10年,又移家至南京。最后又由南京返湖上。此文入话,自称“余生半百之年”;顺治十七年(1660)庚子笠翁年50,此时已寓金陵。大概这篇小说,是初到南京后作的(杜浚的序虽署顺治十五年[1658]戊戌,预先作序,也是常有的事)。他的遭际,在原籍时很不坏。他性喜幽尚,有亭园之好,而此时即有伊园别业。在他的诗集中,有《拟构伊山别业未遂》一题(《全集》卷六);大概最初有志修造,而为力量所限,但不久居然成功了。考笠翁造伊园,正是他居金华郡斋之时(《全集》卷七有诗序云:“郡斋有花数种,余归葺舍,灌溉无人,皆先后枯死,唯芍药尚有生机,移归志喜。”)。大概给他出赀修造的,就是金华同知许宸章。读他的《伊园杂咏》诗(《全集》卷七五绝),知此园虽小小规模,亦有胜概。所以,他此时非常满意,形之歌咏:在诗集中有《伊山别业成寄同社》诗5首(《全集》卷六七律);有《伊园十便》诗10首,《有伊园十二宜》12首(并《全集》卷七七绝);又有《山居杂咏》5首(《全集》卷五五律),都是这个时候作的。他的古体诗都不好,近体亦近率易,但这些诗都是安闲舂容的。可见当时意趣之佳。但笠翁这种安适恬淡的生活并不能长久。到了鼎革之后,他一时失其所依,不得已移到杭州。住杭10年,甚不得意。因为受不了营债及其他债务之累,又跑到了金陵。此时正是促促不宁的时候,想起先年个人生活遭遇,自然免不了要感慨思慕。在此篇入话中所引的诗,都是当时为伊园作的,可以知道笠翁此时对于陈迹是如何系恋!所以,我说:这是笠翁的旧梦。但旧梦之外,还有新梦。因为过去的事,空想是无益的了,人的性情,于怀旧之外,还是盼望将来。笠翁此时,便是盼望再有一般乡绅大老帮他的忙;对于他的居住生活问题,重新解决一下。这话不是揣测,是有事实可以证明的。以下就集中所载,略指出数条,作为说话的根据:
笠翁移居金陵之后。第一感到切要的,自然是居住问题。在《一家言全集》卷三《柬赵声伯》书云:
日暮途穷,料无首丘之日。欲得数椽小屋,老于此邦。顾不欲近市,市太喧;不欲居乡,乡有暴客之警。非喧非寂间,幸叱尊伻,为羁人留意。
他的理想的住所如此,这和《闻过楼》中殷太史给呆叟置的村落“近城数里之外,朴素之中又带儒雅,恰好是儒者为农的去处”,条件恰好相合。他的芥子园金陵别业,地近长干,大概也在不喧不寂之间。金陵别业,是否即赵声伯代为物色的,或是别人帮忙,现在不能考证了。
笠翁是游荡江湖没有恒产的人,所以,他的庄园之兴时时流露。他于康熙六年(1667)入秦,所得甚丰,寄家人诗,便有“不足营三窟,唯堪置一丘”之句。当他60余岁寓金陵的时候,龚鼎孳由京师给他来信,云将购“市隐园”,与笠翁结邻。他欢喜的了不得,立成四绝奉寄以速其成,词甚卑屈(《全集》卷七),并与芝麓书述此事云:
闻购市隐园,预为“太傅”鏖棋之所,与予小子衡门咫尺,使得曳杖追随,甚盛事也。而渔之所幸,不独在庑下佣舂,可时受“皋伯通”照拂,且以生平痼疾,住在烟霞竹石间,泉石经纶,则绰有余裕。……兹闻“裴公”将辟“绿野”,去隐人
轴,不数武而遥。“公输”在旁,徒使袖手而观匠作,大非人情,矧出知人善任之主人翁乎?是向托空言者,今可见之实事。(《全集》卷三)
余澹心《板桥杂记》载鼎孳顺治丁酉(十四年[1657])偕夫人重游金陵,寓市隐园中林堂。当时或系借寓,至此时始议购买。鼎孳待笠翁很好,所以笠翁闻知此信甚喜,立促其实现。信中提及游秦游闽,又说到《闲情偶寄》。并有拟入都之语。考笠翁游闽在康熙九年庚戌;《闲情偶寄》于康熙十年辛亥成书;而鼎孳卒于康熙十二年(1673)九月。是笠翁写此信决不能过康熙十二年。其时当在康熙十年(1671)后及十二年癸丑夏入都之前,上距顺治十五年(1658)戊戌《十二楼》出书,相隔已有10余年了。小说中的顾呆叟,是与殷太史结邻的。笠翁作小说,并不能将后10年的事写进去。也许鼎孳在顺治间和他早有结邻之约,小说暗寓其事。到了康熙年间,旧约要实践了。于是小说中的幻想,几乎成了事实。虽然小说在先,事实在后,而我们仍不妨看作一事。以此证明作者的心理是没有不可以的。
康熙十三年(1674)甲寅,笠翁游杭。回到金陵以后,又与徐电发信,请其向当道说话。《全集》卷三载此书云:
归舟日把新篇与《柳村》、《棠村》二帙,更翻快读,竟不知为路几何,为日几何,而已忽抵金陵矣。吾乡寇警渐疏,此地妖氛转炽。弟欲归依“刘表”,未审贵东翁及在上诸当路,肯复授一廛而为氓否?
这也是求人代置庄园的信。此书不记年月,但考究起来应当是康熙十三年(1674)甲寅。因为书中提及《柳村词》。《柳村词》是钱塘知县梁冶湄(即梁允植,真定人)作的。笠翁游杭时,冶湄出所著《柳村词》嘱笠翁选定,笠翁因作诗赠之。事正在康熙甲寅。
按:《全集》卷六有赠梁冶湄诗。诗序不书年月。但赠梁诗次赠臬宪郭生洲诗之后。赠郭诗序云:甲寅复至武林。按郭生洲即郭之培。康熙十二年(1673)、十三年,任浙江按察使。梁允植任钱唐知县凡八年,自康熙十一年(1672)起至十九年(1680)始离任(并据《杭州府志》)。与郭生洲同时相值。康熙甲寅春耿精忠叛,浙江戒严。笠翁以秋至武林,故赠梁诗赠郭诗均有“传檄”、“羽书”之语。则晤二人赠诗,均在甲寅秋无疑。徐电发是江苏吴江人,此时馆于杭州。笠翁在杭州赠徐诗有“西湖近有莲花幕”及“更喜主人能和客,新词日竞紫毫铓”之句(卷六)。似电发即客梁冶湄署中。笠翁返金陵后,与徐电发书述途中事,有舟中读《柳村词》之语。则梁以《柳村词》赠笠翁,与笠翁所云舟中读《柳村词》,前后一事。与徐书亦当在康熙甲寅无疑。
是年,耿精忠与郑经联络反清。清朝派军队去打他们。浙江官吏供应不遑,南京亦风声鹤唳。笠翁大概鉴于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攻瓜州江宁之事,欲回杭州,所以给徐电发书有“欲归依刘表”之语。明年乙卯,笠翁送两儿回浙应试,归志益决。又迟了一年,至康熙十六年(1677)丁巳,便正式由南京迁回杭州。笠翁的目的于短期间真达到了。
笠翁湖上买山,自称是“浙中当道维持之力”,大概给徐电发这封信很有关系。丁巳卜居后,因构造层园,又与都门故人书,以“修葺未终,不能释手”为词,请其向京师贵交关说,各助以力(卷三《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可见笠翁关于居处庄园问题,自壮至老无一次不需人之助,无一时不望人之助。《闻过楼》小说,便是笠翁理想的遭遇。他希望他所结交的朋友待他,如殷太史和诸位乡宦待顾呆叟一样;他所遇的地方官,是小说中常州府宜兴县的地方官。这篇小说虽然是顺治末年作的,但十几年前的伊园,眼前的芥子园,20年后的层园,都是宜兴县城外小村落的变相。我们认识了《闻过楼》中的顾呆叟,便认识了笠翁了。
原载1935年12月《图书馆学季刊》第三第四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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