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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性“造反有理”批判——《水浒传》小逻辑质疑

《水浒传》文化,从根本上,是暴力造反文化。造反文化,包括造反环境、造反理由、造反目标、造反主体、造反对象、造反方式等等,这一切全都在《水浒传》中得到呈现。我在本书所要讲述的是蕴含于小说文本中的两大基本命题:

一是:造反有理。

二是:欲望有罪。

这两大命题,也可称为两大水浒逻辑。《水浒传》是小说,不是理论著作,因此,这两大命题不是直接由概念表述的显命题,而是蕴含于全书之中的潜命题,是通过全部形象与情节揭示的根本观念与根本逻辑。

第一基本命题,事实上是这样一种公式与逻辑,即“凡是造反的都是合理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叫做“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借用他的表述方式,我们可以把《水浒传》逻辑归结为“凡是造反的都是合理的”。仅此命题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这一逻辑的实际内涵是“凡是造反使用任何手段都是合理的”。

《水浒传》中的造反,可区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大类型,一是社会性造反,二是政治性造反。前者是反社会,后者是反政权。前者反社会规范,反社会的不公平现象,虽也涉及贪官,但不指向皇帝,即不指向最高政治权力核心,不致力于改变政权结构。后者则从根本上改变政治结构与权力系统。《水浒传》两者都涉及。尽管宋江确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路,但整个造反行动,在实际上指涉了社会也指涉了政治权力中心。其“造反有理”的逻辑贯穿于两者之中。

第一个基本命题的两类造反均涉及英雄观,第二基本命题则涉及妇女观。认定“欲望有罪”,实际上是认定生活有罪。《水浒传》中的英雄把婚外恋甚至把青年男女的爱恋视为罪恶。他们的仇恨,一面指向官府,一面则指向有情女子。其双刃剑,一边砍杀官吏,一边砍杀所谓“淫妇”。官而贪,可杀;妇而淫,更可杀。贪是恶,淫更是恶,甚至是恶之首,绝不可恕。《水浒传》英雄的暴力是双向的,一面指向强者,一面指向弱者。指向女子这些弱者时,英雄们不是反政府,也不是反社会,而是反生活。这一点,《水浒传》文化表现为极端主义。他们可以放掉头号仇人高俅(小说中有高俅被梁山所俘然后又放他回京的情节),但绝不会放过有婚外恋的女子。其对女人的仇恨甚至超过对敌人的仇恨。如果说,在第一命题上,《水浒传》设置的是政治法庭,那么,在第二命题中,设置的则是空前严酷的道德法庭。“双典批判”,是对此双重法庭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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