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以最高政令的形式宣布妇女乃是“乱之本”,这不仅把“女人祸水”的观念推向极端,而且从根本上剥夺了女人参与政治及参与社会的权利。曹丕的诏令和《三国演义》的“女性物化”现象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女人当作男人的附属物。上述所谓器物、食物、动物、祭物等,都是男人附属物的不同形态,即便像顾大嫂这样有力量的“兽物”,也只是女人的雄性化,并无女人的主体性。
到了三国时期,中国妇女的价值降落到如此之低,可悲的是以后一千多年,也没有提高过。直到十九世纪的晚清时期,才开始对此提出问题。西方妇女在中世纪的宗教专制统治时期,地位也很低,《圣经》把女人界定为上帝用男人肋骨所造成,这其实也是把女人当作男人的派生物与附属物。所以在早期神学中才会发生女人有无灵魂的讨论。但是,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女人已走上“人”的地位,她们获得“解放”的时间比中国妇女早了几个世纪。
中国妇女的地位低下,而且两千多年中一直无法改变男人“附属物”的境遇,对此,儒家负有重大责任,包括孔子也负有责任。孔子在《论语》中关于“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论断,尽管后世论者不断地给予辩护,但依然无法掩盖其论断对后代的恶劣影响。何况,在《论语》的其他章节中也暴露出孔子轻蔑妇女的理念。最为突出的是在《泰伯》第八篇中,竟然不把妇女当作人。他说: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当周武王说他有十位能人时,孔子的回答,上半句说“人才难得,不是这样吗?从尧、舜到这时是最为兴旺的了”。说得很好。但下半句则大有问题,他竟然说:“十人之中,还有妇女,所以只能算九人。”在孔夫子看来,妇女不算人,至少不能算是人,不可与其他九人(男人)并举,不可进入十个能人之列。这就难怪中国妇女两千多年来在男权社会中只能当局外人或多余人。孔夫子为轻蔑妇女开了先河之后,后代儒者把妇女推向附属男人的地位便有根据了。把孔子的思想加以理论化,最重要的一步是汉初董仲舒提出的“王道之三纲”(即后来的《白虎通义·三纲六纪》中所说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男尊女卑”奠定了理念基石。他把《易经》的阴阳互补哲学改变为阴阳尊卑哲学,形成“阳尊阴卑”的世界观与天人关系论,从而也推出男尊女卑的伦理学。在中国历史上,董仲舒第一个用意识形态把女人确定为男人的附属物。在《春秋繁露》的“基义”篇中,他说: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守空处,而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复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天出阳为暖以生之,地出阴为清以成之……然而,计其多少之分,则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其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
在董仲舒的体系中,神权、皇权和父权三者天然配合。在他的“阳尊阴卑”宏论下,妇女成为男人的附属物,就像儿子成为父亲的附属物,臣子成为君王的附属物,天经地义。
如果说,董仲舒还只是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确定“三纲”的话,那么,到了东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所形成的《白虎通义》,则把三纲神圣化和制度化。“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变成中国妇女必须遵守的法规。到了此时,女人更是准确意义上的男人的奴隶与牛马。东汉尊儒尊到极点,儒家思想变成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思想,三纲也因此获得了绝对性。《三国演义》的故事发生在汉末,成书在明代,这中间经历了宋儒、明儒的阐释,“三纲”更是成了不可动摇的“天理”。双典中的妇女,地位如此之低,命运如此悲惨,完全是历史的结果,尤其是儒家妇女观念与王权专制结盟的结果。
《三国演义》的故事发生在汉末,距离汉初董仲舒时代已有三四百年之久(汉高祖于公元前206年称帝,汉武帝于公元前140年登基,于公元前87年结束,汉献帝于公元220年退位)。这么长的一段历史时间,中国妇女的地位被一贬再贬,终于被确定为“阴”、为“下”、为“右”、为“后”、为“恶”的地位,此后延续近两千年,再也翻不过身来。《水浒传》的故事发生在宋代。当时的宋儒在董仲舒的基础上变本加厉地把“三纲”观念落实到制度上,女子进一步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完全成了男人的附庸与奴隶。像李逵、武松(包括宋江)等造反英雄,他们在政治上反对专制政权,但在思想文化理念上,尤其是他们的妇女观,则完全与统治者一模一样,甚至比统治者更加蔑视妇女。像李逵,就是一个无师自通的“存天理、灭人欲”理念的执行者、实践者。朱熹等还只是说说而已,李逵可真的是抡起斧头大砍大灭“人欲”,觉得灭人欲也是替天行道。
痛感中国妇女的苦难命运,为女子正名立心,是近两三百年的事。《红楼梦》通过文学把女子还原为人并发出感天动地之声。这之后,尤其是清末,又有一批作家思想家为妇女伸张正义,其中康有为是很了不起的一位。他的《大同书》,首先是妇女解放的宣言书。他认为宋儒对造成中国妇女的悲惨境地负有责任:“宋儒好为高义,求加于圣人之上,致使亿万京陔寡妇,穷巷惨凄,寒饥交迫,幽怨弥天,而以为美俗”(《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他还对中国数千年压迫妇女的道德专制进行揭露与声讨:
天下不公平之事,不过偏抑一二人,偏重一二人,则为之讼者助者纷纭矣……若夫经历万数千年,纠合全地万国无量数不可思议之人,同为人之形体,同为人之聪明,且人人皆有至亲至爱之人,而忍心害理,抑之、制之、恶之、闭之、囚之、系之,使不得自立,不得任公事,不得为仕官,不得为国民,不得预议会,甚且不得事学问,不得发言论,不得达名字,不得通交接……不得出室门,甚且斵来其腰,蒙盖其面,别削其足,雕刻其身,偏屈无辜,偏刑无罪,斯尤无道之至甚者矣!而举大地古今数千年号称仁人义士,熟视坐睹,以为当然,无为之讼直者,无为之援求者,此天下最奇骇,不公不平之事,不可解之理矣!
(《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比康有为更早一些,在十九世纪初,李汝珍就提出了中国妇女不可再作附属物的“男女平等问题”。正如胡适所评价的:
他(李汝珍)是中国最早提出这个妇女问题的人,他的《镜花缘》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他对于这问题的答案是,男女应该受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教育,平等的选举制度。……这是《镜花缘》著作的宗旨……三千年的历史上,没有一个人曾大胆的提出妇女问题的各个方面来做公平的讨论。直到十九世纪的初年,才出了这个多才多艺的李汝珍,费了十几年的精力来提出这个极重大的问题。……他的女儿国一大段,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一篇永远不朽的大文。他对于女子贞操,女子教育,女子选举等等问题的见解,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
(“《镜花缘》的引论”,《胡适文存》第二集第413页,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79年版)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陈独秀、鲁迅、周作人等高举妇女解放的旗帜,把“男女平等”的启蒙观念发展为启蒙群众运动,这才彻底地打破了男尊女卑的偏见。这种划时代的启蒙,其功劳绝不在“大禹治水”之下。也是到了“五四”,中国妇女才结束被“物化”的历史,真正从物变成人。二十世纪对于中国妇女是个好世纪,可以说,是中国妇女人化的世纪——妇女获得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的同时也获得灵魂主权、生命主权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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