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结义之“义”本身具有这种原则特性,因此它带来两项巨大的局限:
(1)对内的凝聚性带来对外的排他性。
(2)团伙之内的小义取代了团伙之外的社会大义。借用现代思想家马克斯·韦伯的语言说,是兄弟伦理取代了责任伦理。
关于第一种局限,也就是前文所说的缺乏爱与关怀的普遍性,这是积极性的批评。说它具有排他性,则是消极性批评。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之义同样具有巨大的排他性。这一特性不必远说,仅从他们对待结义时遇到的第一恩人、把他们引向征讨黄巾的英雄之路的刘焉,就可让人深省。刘、关、张原来都是下层的无业游民,虽有大志,但出头无门。结义后虽抱负大增,但也得找到一个接纳他们的领路人。就在这个重要时刻,刘备遇到了刘焉。刘焉就是刘璋之父,二十八岁的刘备见到他时,他是幽州太守。此人乃江夏竟陵人士,汉鲁恭王的后裔。那时黄巾军已犯幽州边界,他正在出榜招募义兵。刘、关、张三人结义后由邹靖拉线,见了刘焉。见面时,刘备灵巧,先在刘姓上做文章,刘焉大喜,遂认玄德为侄。并“令邹靖引玄德等三人统兵,前去破敌。玄德等欣然领军前进”(第一回)。还旗开得胜,立了一功。从这一关键性情节中,可以知道,刘备是靠刘焉起家的,或者说是靠刘焉跨出人生(建功立业)的第一步的。而刘焉对刘备这样一个刚刚招募来的无名之辈,竟不顾自己的太守身份,断然认刘备为侄,可谓情义极重。按照正常的情感逻辑,刘备要讲义,第一个就应当铭记刘焉的情义。可是,刘焉不在“桃园结义”范围之内,没有同生同死的契约。因此,刘备第一个背叛的就是他。他们“三兄弟”和邹靖打赢了第一仗之后,就和邹分道扬镳,自己引本部五百人投奔卢植,并在军营中第一次见到曹操。
刘备不仅对刘焉“不义”,对刘焉之子刘璋更不义。上篇讲述儒术时,已把刘备的不义讲了,这里应特别提醒的是,刘璋乃是刘备的第一恩人之子。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但刘备什么也不看,只看到益州那一片肥肉似的土地。益州益州,那是真正的利益之州,可不是义气之州。当年桃园结义的目的,图的就是大利大益的宏伟大业,哪能轻易放过。因此,尽管刘璋是恩人之子而且真把他看作兄弟,对他讲义,他却绝对不以义报义。至于兄弟二字,他只能止于嘴上,装在脸上,绝对不能放在心上,更不能表现在行动上。刘璋这个人生性懦弱,但很善良,一听张松之言(请刘备的军队来帮助抵御张鲁保益州),立即叫好。臣僚黄权的告诫不听,王累死谏(倒悬于城门)也不听,不仅让王累自尽而亡,还声色俱厉地说:“玄德是我兄,岂会害我?再言者必斩。”刘备来后,他真以兄弟相待,盛宴招待一百多天,赠送数不清的礼物。但是,一切真情真义,都不能打动刘备以义相报。和他的父亲刘焉一样,领受的还是“不仁不义”。这原因其实也简单,因为刘璋并非在“结义”的范围之内,不在团伙之内。以义结盟的团伙,对外的排他性是绝对的。刘备可以和关羽、张飞讲义,但是绝对不可以与刘璋讲义。他刚入川时,信誓旦旦地对庞统说:“以小利而失信义于天下,吾不忍也。”(第六十回)但是,一旦入川,他就找借口翻脸不认人,不忍之心与不忍之说,顿时抛到九霄云外。刘备对待刘焉、刘璋这对至仁至义有恩有情的父子尚且如此,就毋庸再论其他了。可见,“结义”的义,只是团伙的狭隘伦理,并非社会的普遍伦理。“义”在团伙之内可能是真,义在团伙之外则普遍是假。这便是义的变质。
结义之义的无可避免的排他性,必定导致对社会的严重破坏。《三国演义》之后的青红帮把刘关张的结义模式视为楷模,对帮外的派别进行无情打击,其手段往往极为残忍。一旦从黑社会延伸到社会,则滥杀与自己的利益冲突的集团甚至殃及无辜。中国社会的变质(恶质化),就从这里开始。而社会的变质,首先是社会伦理的变质,道义文化的变质。中国人好讲仗义行侠,却完全不知自己所讲的义早已变形变质,在“义”的面具下只肥一己一团私利,这种现象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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