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关于我国古代官制等典章制度的研究,基本上还置身于史界倾力关注的历史进程之外。时人惯以研治制度为史学的钥匙,将之看作史家考索历史奥秘的一项工具,似乎其自身园内无甚宝藏,而别家堂室开尽花锦。但无论是社会还是史界,二十多年来的实践和理论尤其表明:制度发展不仅是历史发展的有机部分,而且经常是历史发展的中心环节。这才从根本上解释了制度之作在中国史著述中比重不断上升的事实,说明了制度史重新被纳入整个历史进程来加以认识的原因。
意识到制度、政治到学术、思想的联动关系,不失为我国制度史研究不断突破旧式传统而进化发展的关键背景。现在的问题发生在突破之后,毕竟学术需要沉潜和积累,飞跃尤须基础和支点。这二十多年中,制度史研究之所以能逐渐成为我国史学最富成果和潜力的一翼,是与众多新老学者持续实证和共同推进的下列观念和方法分不开的:
一、制度史不是掌故学,制度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凝聚着影响或足以改变社会历史进程的内涵。
二、制度的真态存在于法令规定与实施状况之间,不投入施用的法令规定只是一纸空文而非制度。
三、制度的形态和效能,取决于制度各要素、制度局部与整体、各种制度及其与制度氛围之间的关系。
四、制度并不外在于人而存在,制度运作的主体和对象极大地影响着制度的态势。
五、制度的发展是其纵向沿革和横向运行状态的统一体,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运行、变异一起构成了旧制的扬弃过程。
六、制度的发展和运作过程,交织着行政规律的客观要求和扭曲这种要求的自发倾向。
七、制度在具体历史条件下适应和处理实际历史问题,又被具体的历史过程决定其兴衰存亡。
八、制度研究重视形式甚于内容,各种形式的发生和发展在制度史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九、制度既源出又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定式或习惯,这种定式或习惯乃是制度与社会经济基础及其他社会条件的关系纽结。
十、制度有其政治、社会和理论支点,对之的探讨使制度研究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历史进程的研究。
本书即可视为上述观念和方法,在我国古代官制或行政制度研究领域逐渐萌生并拓展的一个见证。对于该领域来说,从文献学意义上的官制研究,到更多地探讨有关制度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内涵,乃是这二十多年大多数研究者共同经历的一种转折。正是这样的历程,使官制研究不断超越了其外在于史学的工具属性,使之得以在更为广阔和深入的研究中,汲取多个学科的营养而迅速发展,从而进入其理论和方法的筑基阶段。而本书初版不同于以往研究的种种特点,其对我国古代官僚管理制度的认识,及其着力凸显制度动态和官制内外部关系纽结的展开体例和论证方式,便是我们对当时该领域这个转折和筑基过程的回应。
倏忽二十年过去,时势与研究都已长足发展。沉舟侧畔,病树前头,新帆春树竞发,往昔的独断已成今天的共识,本书亦已到了修订再版之时。不消说,修订可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甚至可以是一个重写过程。相信对任何一个作者来说,随着研究和认识的进展,能有机会修正其著述的缺失,充实有关内容和看法,使之以一种满意的状态面世,都是一项激动人心的工作。我们也确曾为此做过准备:补足以往编成的1900年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史论著索引,整理资料长编上陆续积累的批注和按语,特别是适应从稿纸作业到键盘写作的变化,在电脑上录入一个新的工作底本。事实上,作者在2006年底递交给中华书局的第一个修订方案,就是按扩展充实的路向来设计的。但反复商量后,我们最终还是决定保留本书初版的基本框架,而以删正内容和调整文句为中心,来解决其中业已呈现的主要问题。
这样选择的理由,不仅是因为在有关专题和断代论著纷纷面世的今天,一部相对系统和简明的通论性著作已尤其显得必要,也是因为我们认为,官制和制度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奠基阶段还谈不上结束,贯注于本书初版的基本认识,至今仍有继续讨论和切磋的必要。倘得读者诸君砭之以药石,刺之以傥言,则非惟作者之大幸,亦为我国古代官制和其他各种制度研究继续深入之一助。
此次本书的修订再版,承蒙中华书局方面诚恳促成,又得力于责任编辑王芳先生对文稿的悉心处理和润色,在此谨表深忱感谢!
作者
二〇〇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