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对汉末以来处于复杂调整过程的仕途状态进行了总结,唐代承此加以修饰,从而形成了一套恢宏和严密的仕途结构。但其所有突出的进展和成果,包括一般所谓科举制的起源在内,都是在魏晋南北朝仕途发展的基础上取得的。
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沿袭了汉代的各种仕途, [1]只是其相互关系及其在整套仕途结构中所占分量发生了变化。其中的突出问题在于,业已渗透到当时全部社会生活之中的门阀等级,成了往往要比朝廷法律更深切地制约着各种官僚选拔过程的因素。
如察举制,虽然魏晋以来察举诏令络绎不绝,并在经常性科目中进一步明确了考试儒家经义和以之为取舍标准的策试制度, [2]但当时各科察举的绝大部分是士族子弟,秀才这类相对重要的科目则经常被中高级士族把持。 [3]这就极大影响了察举制的开展方式和社会基础,也限制了其在当时各种仕途中的作用和地位。 [4]辟署制同样受到了门阀等级的深刻影响,门第高下成了最重要的署用依据。有研究表明,公府和州、郡的重要僚属,通常都分别从高、中、低级士族中选取。 [5]以至于门第较低之人即使被察举或辟署亦受排挤,甚至不敢上任。 [6]
其他如汉末的任子制,此时已在整套仕途中占了突出地位。与汉代不同的是,这条此时称为门荫或荫子的仕途,已按士族集团内部的门第高下来区别对待。各种官职已被区分清浊流品,大致出身门第越高贵,其所任官职就越“清美”,即合乎士族崇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有美誉、较为清闲,待遇又较优厚且升迁迅速之职。 [7]像散骑、黄门、秘书、著作郎等最为清美的职务,则非最显赫的士族莫属。另如军功之途,当时朝代更替频繁,战乱连绵不断,不少寒庶之人得以由此做官登进;但普通士卒皆为庶人,甚至世受隶役而为贱民,故其立功入吏做官常被限制在行伍之中,仅得勋品戎秩,或被列入专门序列,难以正常升迁。 [8]总之,魏晋以来变得天经地义的身份门第标准,已使当时基本沿袭汉代仕途的选官过程,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按姓族贵贱高下对号入座的把戏。
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即反映了当时仕途的扭曲状态。此制内容大致是在各州郡设中正官,综合评定当地士人的家世和才行,定出其等级,以为任用依据。因而其不是一种仕途,而只是一道设置在各种官职入口处的栅栏。 [9]这道栅栏在曹魏初创时发挥过有益作用,既解决了战乱流徙中人的来历和品行难以周知的问题,又拓宽了官方对乡里议论的取择余地。但当两晋士族完全把持政坛包括中正之职以后,九品中正制就成了一个甄别门第等级的筛子,一个判定人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登进,应当担任何种职务的裁判,一重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高门子弟得以安流平进的制度保障。一旦走到这一步,无论是士族的衰落,还是其进一步凝固化,都很容易使中正对门第的鉴别变得无足轻重。因而从南北朝起,九品中正制已时断时续,其作用和地位则已显著下降。到隋唐,这个制度便被废除了。
尽管汉代仕途主要是在魏晋以来士族集团的牵引下发生扭曲的,却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随南北朝以来士族的衰颓反弹回去。门阀等级原则的长期渗透,已在各种仕途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比如前面谈到,魏晋时门第越高,入仕所任职务就越“清美”,反之则越庸浊。到南北朝,许多浊职已明定由“寒微士人”担任,并被纳入了称为“流外”或“小人官”的专门序列。 [10]大量在官场中处于最底层,所事最繁杂也最为“污浊”的吏职,便与社会身份最为卑贱的庶人隶役结下了不解之缘。 [11]长此以往,这类职务及其相应的选任途径,便因当时形同天壤的门第之隔而受到士大夫鄙视,人们一旦由之进身,其继续登进之路就会充满障碍。虽然南北朝后期以来士族势力不断衰落,官场和仕途讲求身份等级之风却至唐末仍有相当影响,这就在整套仕途结构中留下了深刻裂痕。
在充分估价门阀等级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应当看到,魏晋南北朝推行的毕竟仍是专制集权官僚政治,而不是世袭的贵族自治制。 [12]因而各种仕途在被门阀身份扭曲的同时,也在集权轨道上有所发展。前述察举制中朝廷统一考试环节得到强调并逐渐严格化、规范化,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与之相应的是朝廷对吏员选用过程的控制显著加强,及其在整个仕途领域导致的后果。在魏晋以来整套行政体制的复杂变化和士庶、清浊等因素对官僚队伍的渗透过程中,官、吏已趋重组。相当一部分在汉代由长官自辟的属吏,到南北朝时已与县令等处于同一等级; [13]许多仍然处于吏员行列的僚属,尤其是朝廷各部门令史之类,亦已由吏部统一调补。 [14]就是说,在当时吏员选用中,长官辟署制的作用已大为减弱,而由朝廷统一调补的比重则有较大增长,从而扩大了吏员通过年劳考绩登进为官之路。虽然其上仍有重重障碍,却仍不失为寒人登进的主要途径。 [15]显然,朝廷统一调补的吏员和由之积累劳绩登进的官员数量显著增加,不能不导致整套仕途结构的相应调整。
在专制集权和士族势力的双重影响下,魏晋以来各种仕途的转折发展,实际已为隋唐的仕途结构奠定了框架基础。
在官吏选用权进一步集中的趋势下,隋初废止了各级长官自辟重要僚属的制度。从此除某些将帅大臣尚可在朝廷授权前提下署用僚属外, [16]凡在法定等级的流内外官吏及军事系统的重要军吏,都已由朝廷统一选用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全部吏员选用都由朝廷进行。由吏部流外铨调补的在京各部门文吏,兵部选调执事于王公显贵府中的亲事、帐内、监门、直长等军吏, [17]总起来只占全部吏员的很小一部分, [18]其余90%以上并不纳入法定等级的各地各部门府史、佐史,包括大量具有职役性质的小吏,大体仍是由各地长官依法自行简择署用。 [19]因此,如果说辟署制是以长官依法自行署吏为其实质性内容的话,那么到隋唐,此制实际上是在比较狭窄的范围内,以进一步被约束的性质和地位延续下来了。
在隋唐的举贡系统中,个别的征召、保荐等途,基本上沿袭了汉以来的路径。但汉代察举所开辟的按科举人、考试录用之制,则在新的社会条件和魏晋以来不断损益完善的基础上有了长足发展。
隋唐科举制与两汉察举制的历史联系是显而易见的。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八年(598),“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20]或以此标志科举制之始,但此诏不仅与北周末年杨坚执政时“遣戎秩上开府以上,职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举清平勤干者三人”如出一辙, [21]而且也很难与西汉文帝前元二年(前178)诏举贤良方正以来的历代察举诏令作明确区分。事实上,除科目名称之类的细节差别外,即便是炀帝所设的进士科, [22]从其举贡文士和策试内容,也看不出其与魏晋以来的察举秀才等科有什么重大不同。 [23]要之,从各地各部门按科举贡、朝廷统一甄核录用这一本质特征来看,隋唐的科举,无非是汉以来络绎传承着的察举制的继续发展罢了。 [24]
以下便是科举制发展到盛唐时期的形态概要。
在科目系统上,科举仍由不定期举行的特科和定期举行的常科两大类构成。其中相当一部分科目的内容和地位虽已调整,但在名称上仍沿袭汉代。常科的科目已明显增多,尤其在以特科举贡军事人才的基础上,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在常科中设立了武科,标志着科目系统的更加完备。具体如表3-2所示。
表3-2 唐科举科目简况
至于这些科目在实际推行过程中的地位,一般说来,在随事立名的特科中,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达、堪任将帅,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科的作用更为突出一些。而常科中,创于长安二年的武举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等诸多名目,在军官选用体制中的地位则远远不如文举,这是因为考场上表现出来的武艺与行伍中搏杀出来的本事毕竟不同,由此出身者也就不像从军立功登进者那样为人所重。此外,同是文举,秀才科因隋代以来朝廷要求过严,渐被士子视为畏途而趋冷落;道举、童子时停时行。而专取法律、文字、计算之才的明法、明书、明算科,也不如以文学经史为主要内容的科目,又以明经、进士二科为要。尤其是进士科,更是热门。
在具体步骤上,旨在搜扬非常之才的特科,除殿廷策试环节较汉更为严密外,基本保持了随时依皇帝特诏举行的灵活状态。而文、武常科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要求虽然不同,但基本环节还是一致的。以文举为例,其来源除京师国学诸生外,主要是各州县学校的生徒及按规定程序向州县报名的投牒自举者。 [25]每年仲冬十一月,各州长官须在主管本州举贡事务的司功司僚佐的协助下,按各科的规定要求对之加以考试(县荐者已先经县试),合格者经“乡饮酒礼”后,与该州年终上计人员和朝贡物品一起赴京,参加每年正月一日举行的朝觐大典。各科贡士在尚书省报到并申明在京住处和保人情况,由主管全国户籍的户部甄核无误,再齐集国子监,参加一个拜谒先师孔子和讲论经义的盛大典礼后, [26]才能参加礼部侍郎主持的统考,称为省试。 [27]
这种统一考试现已成了科举取士的关键,故其内容日益规范化和系统化了。如明经、进士二科,隋以来仅试策。发展到盛唐,明经先须帖经,即从法定须考试的经典中取字一行,帖去其中数字,令考生补上,以测试其对经典字句的熟悉程度。每经帖十得五以上为合格,然后口试经义,每经问十通六以上为合格。 [28]再试时务策三道,即以时务为题进行笔试,取文理粗通者。进士科则先帖一大经,帖十得四以上为合格;次试杂文(诗赋)两道,须文质并茂;再试时务策五道,取义理恰当者。 [29]整个考试过程极为严密,防范甚周,考场盛设兵卫,考生须主动配合对衣服及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后方能进入。帖经及口试往往当场确定成绩,笔试通常限时进行,至夜限烛三支,考毕糊名评卷;经主考官最终判定合格及第者的姓名,须在礼部南院东墙张榜公布。 [30]
省试及第者,便取得了做官的资格,按唐代授官的法定程序,及第者还须参加吏部(武举由兵部)的考选,方能得到具体官职释褐入仕。 [31]当及第者举办或参加大量例行庆贺拜会活动后,(1)便须着手参加照例于每年春季举行的铨选。 [32]这种铨选并非为科举及第者特设,而是为全体“选人”即有官员资格却无具体职务之人举行。八、九品官铨选皆由吏部(武官由兵部)侍郎主持,科举出身者依法可获八品或九品, [33]故由侍郎主持。初入仕者皆须试身、言、书、判,其过程一般是先笔试判语,即取疑难公文,令选人依法判断,合格的标准是楷法遒美、文理优长;然后目测其身体条件及口头表达能力,标准是体貌丰伟、言辞辨正。合格者再由主选者平衡其德、才、年资,询问其志愿后当众拟定其所任职务,允许申诉改职。包括新及第者在内的六品以下官员任职,均须造册报尚书省长官核定,转至门下省“过官”审批,再呈皇帝照准,最后由吏部颁发委任状。得到任用者诣阙谢恩,克期赴任;考选不合格未得任用者,则可等待下次考选。 [34]
唐初以来各科举贡数量迅速增加,尤其明经、进士等文学经史科目更是如此。如唐武德五年(622)各州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四科举贡的总数仅218人,其中明经、进士分别为143人和30人。 [35]经高宗、武后时期的大发展后,到开天盛世,每年各州及京师各学所贡仅明经即达2000人,进士达1000人之多,而诸文学特科每次应诏而举者,也达1000人以上。 [36]即使不考虑武举等科目的举贡数,这种每科全国动辄1000余人的举贡规模,也已10倍于汉代的察举。尤其是盛唐在籍人口总数还略低于汉代最盛时, [37]这就很好地说明了科举制的长足发展及其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扩大。
不过唐代科举及第者及其出任为官的数量,并不是与举贡规模同步增长的。初唐以来明经及第者大多不超过100人,录取率在5%以下;进士及第者每次大多不到20人,录取率在2%以下;整个常科文举每年所取往往在200人以下,少则不到100人,其规模至晚唐才有所扩大。 [38]至于诸制举特科,每次录取则仅一至十数人而已。 [39]至于科举及第者进一步通过吏部考选而被任用的数量,如唐高宗显庆二年(657)被选为流内官的1400余人中,包括科举及第者的经学时务之士,就远不如“胥徒”之流多; [40]而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入流的2000余人中,明经、进士两科及第者占比不到10%。 [41]因此,虽然唐代科举在举贡规模和社会效应上都已相当轰动,其在全部官员选用中所占比重却未随之猛增,而是维系在一个相当有限的数量上。
尽管如此,科举制在唐代整套仕途体制中,仍占有异乎寻常的重要地位。因为经太宗、高宗和武后三朝弘扬后,进士、明经等具有代表性的科目备受重视。其基本发展方向,一方面是以更为严格的考试限制及第者数量;另一方面则是使及第者在具体任用和继续登进时,处于比其他仕途出身者更为有利的地位。因而与其他仕途相比,无论在制度上还是观念上,这些科目取仕之途已成了最难进入,进入以后却最畅通无阻的仕途。它们的录取率虽然极低,但由之及第者往往能够迅速登至官场要津。这里最为突出的是进士,唐代大部分时期平均每年进士及第的十数人中,之后身居要职的常占十之六七,位极人臣的则占十之二三。 [42]有研究表明,唐代由科举登进为官者的数量虽少,但武后以来进士、明经等重要科目的及第者在为数不多的高官要官中,却占了压倒其他一切仕途的比重。 [43]可以认为,科举制的重要性,并不是通过各科及第者的数量,而是通过其在高官要官中所占比重,通过其对整个官场与社会的广泛影响而体现出来的。
科举制的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唐代整个举贡系统的功能。要而言之,包括科举在内的各种荐举之途,虽仍如同汉代在全部官员的选用中不占多数,但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化和隋唐时期的发展,其所选拔的少数已成为主导政局的高官要官的主要来源,从而在整套仕途结构中占了最为重要的一席。也就是说,以科举为代表的唐代举贡系统,因其更为严格的考试录用要求和所选对象更为重要,地位已进一步提高了;而作为汉代吏道基础的长官辟署制,至唐已被限制在选用各种小吏职役和出使大臣僚属的狭窄范围内,作用和地位明显降低了。这一升一降两个趋势,不能不导致吏道系统作用和地位的巨大变化。
辟署制作用降低和科举制地位提高,是与汉以来整个专制集权体制、政治文化和相关仕途的发展变化联系在一起的。魏晋南北朝继承和发展了汉代吏员的功次登进为官之途,但门阀等级制度的贯彻、渗透,士庶、官吏身份鸿沟的形成,已永久改变了汉代吏道既提供大部分官员来源,而又不受歧视通行无阻的状态,官、吏分途已特具身份等级意味, [44]吏员登进官场以后的道路已极为坎坷。
朝廷统一选用重要吏员及其按年劳考绩登进为官之制,南北朝以来已随寒人地位上升、长官辟署面缩减和朝廷选吏面的扩大,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南朝梁武帝在学校、察举和要官选用上均有拔擢寒门的举措, [45]周隋则曾出现过“选无清浊”的局面, [46]魏晋以来官分清浊而士庶界隔的状态有所松动。隋人称“曩之弼谐庶绩,必举德于鸿儒;近代左右邦家,咸取士于刀笔”。 [47]这都表明由吏登进为官之途已续有疏浚。到唐高祖李渊登位后,便开辟了从州县佐史中统一选调在京重要吏员,再按一定年劳和程序逐步上升为官的道路。 [48]其基本步骤,即由各州按期从佐史小吏、部分官僚子弟和白身平民中向朝廷选送有关候选人, [49]再按前述流外铨之程序,由尚书省吏部司主管该项政务的郎中负责,按书法、计算才能和时务识见三项标准甄核后,中式者即升为流外官,亦即朝廷各机构和都护府等派出机构的重要吏员。以后其每经三考合格,都可像科举及第而获做官资格的人那样参加吏部铨选,合格中式者便可转入流内入仕。与之相应,军事系统也建立了各地军府吏员满一定年月者上报至州,统一申送尚书考功和兵部按规定晋升为官的渠道。 [50]在盛唐,这种任免和考绩皆由朝廷统一掌握的吏员,法定基数为75168人, [51]前已指出由此入仕者每年动辄一两千人,不仅十数倍于科举、学校等途的入仕者,亦应远远超过了汉代同类吏员及其每年入仕的规模。
由此已可看出唐代吏道的地位,是在一个大为增加了的官吏编制的前提下,当举贡系统只选拔少量官员,辟署系统又主要选拔各种小吏时,以显著扩大朝廷统一选调重要吏员的规模,疏浚其积累劳绩考选为官的诸多途径,提供了90%以上的官员,构成了整个官僚集团中最具行政阅历和经验的基底部分。当然事情还有另一侧面,即魏晋以来沉积在各种浊职尤其是吏职之上的卑微身份,直至隋唐也仍为世所公认。 [52]故唐代吏员若不转由科举、学校等途改变出身或特有机缘成为个案,仅凭劳绩循次登进为官,在具体任用及今后继续晋升时,便须面临重重成文与不成文的阻碍。如唐制明确规定“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补授”; [53]“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之官”。 [54]故吏员依考登进为官是被明确限制不得担任法定“清官”范围内的各种重要职务的;即便不论职务清、浊,仅就品阶升迁来说,吏员出身的官员也须比其他人积累更多的劳考,原则上不得迈入三品这道标志高级官员的门槛。 [55]也就是说,规模数量最大、行政阅历最为丰富和继续升进受限,主要作为一般中低级官员来源,才是唐代吏道的完整面貌和特点。如果说汉代由于官、吏界限不甚明晰亦无身份等级意味,吏道系统在地位上足与举贡系统相当,选官数量又因当时官、职相称局面而明显受限;那么经魏晋以来发展至唐,官多职少已成定局,官吏之别几乎已成身份鸿沟, [56]吏道系统规模的膨胀与地位降低也就成了整套仕途结构最为突出的变化。
隋唐时期举贡和吏道系统的形态,集中体现了汉以来仕途结构转折发展形成的新格局。至于其他各种仕途,一方面仍在对之起着一定的补充作用,另一方面则围绕着这一格局经历了意义深远的调整和分化。其具体状态,除显得过于零碎的上书自举等途外,无妨以学校、军功、门荫、方伎等途为例来加以说明。
1.学校
对魏晋以来时兴时废的官学,隋初虽做了整顿、扩充,但文帝原本甚重刑名,笃信佛教而不好儒学,晚年以其成效不显,“遂废天下之学,唯存国子一所,弟子七十二人”。 [57]初唐以来尤其至崇儒好学的唐太宗时,由国子监协同礼部掌管的官学体制不断增广,尽管武后时期曾有反复,总的发展还是比较迅速的。其规模及大致情况可见表3-3。
表3-3 唐官学概况
▼表3-3 唐官学概况-续表
除情况不甚清楚的地方各学外,在朝廷各学就读的多为官宦子弟。应当说,无论入学与否,他们都要比常人拥有更多的入仕机会和优势。尽管如此,唐代官学的基本出路却只有科举制一种。即使是地位特殊的弘文馆、崇文馆生,虽可直接由门荫参加吏部铨选入仕,一般也还是要按进士、明经等名目,由礼部放宽标准,考试及第后再做官。 [58]其余各学生徒,凡在学课试合格,经通业成者,皆须由国子监或各地州府甄核后分科举贡,按科举的正常程序和环节登进;不堪举贡者,皆罢退出学,只能转由他途入仕。 [59]唐代官学尤其国子各学充斥着官僚子弟的事实,反映了身份等级特权在政治与社会各领域仍拥有较大市场;但把官员子弟诱导到学校由科举考试入仕,也未尝不是对魏晋以来士族子弟安流平进之风的某种抑制。
因此,唐代的官学大体已算不上是一条独立选拔官员的仕途,而只是科举的一个阶梯。值得注意的是官学达到极盛的玄宗天宝十二载(753),朝廷一度取消了投牒自举的乡贡,改以官学生徒为各科贡举的唯一来源;在官学颓坏、乡贡盛行的武宗会昌五年(845),又下令以官学生徒为明经、进士科的唯一来源,并“永为常制”。 [60]这两个事件都显示了把科举制完全筑于官学基础之上的趋势。这种把官学的系统培养和分科取士之制明确衔接到一起的做法,实为学校和科举制度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其不仅体现了汉以来学校之途和官学地位的变化,而且也在分科举贡的条件大为放宽,朝廷的甄核又以学识考试为主以后,为科举制提供了尽可能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保障取士质量的发展方向。明清“科举必由于学校”之制,自此已露出了端倪。
2.军功之途
隋唐时期,在兵部或得到授权的带兵将领选用军事官吏时,军功同样只是一个重要的条件,诸如将种门第、武艺兵法及其他才干都具有作用。但在魏晋南北朝拔擢立功将士的先例下,隋唐普通军人除可能在行伍中通过辟署、奏荐等途径晋升外,又有了以其立功所获勋级入吏为官的专门办法。
唐代这一登进制度的大致内容是:凡获勋级的退伍军士,除可由地方州府署用为各县录事、市令、仓督等小吏外,还可以通过轮番执役来取得做官的资格。具体即每年由兵部或当地州府将之分拨到各部门当差执役1个月(也可纳赀代替),其中勋级在骑都尉以上的4年,以下的5年,多至8年,期满无过者,便可参加兵部的统一考选。合格者转为军官,有文才的则可由兵部选送吏部,通过铨选成为文职官员,其级别皆可据勋级较无勋之选人提高若干阶; [61]不合格者则继续执役4~5年后再参加铨选。 [62]
因此,唐代建功获勋的军人,除可在行伍中或地方上,由将帅或州府长官署用为吏外,一般皆须通过当差执役辗转登进。从唐高宗以来,战士受勋者动辄万人,在京及各地执役勋官高达15000余人来推测, [63]每年由此晋升为官尤其是军官的当不在少数。只是勋官出身除任武官可以畅达外,在文官序列并不被视为清流出身,前已述其常与流外出身者一样,明令不得出任清资要职。故其虽为唐代官员的重要来源,却与吏道多有相通之处。
3.门荫之途
继汉代任子制和魏晋南北朝士族子弟直接入仕之制后,隋唐也为官贵子弟设立了入仕登进的专门办法。与其他仕途一样,经隋及唐初整顿后,门荫这种充满等级特权气息的仕途也有了新的面貌。其要点有二。一是除按科举、军功等途登进时可以得到规定优待外,少量最为显贵的家族成员,可以直接参加吏、兵二部的铨选入仕。部分中高级官员之子亦可轮番担任皇帝、太子或王子身边的卫官, [64]积累必要资历后,由兵部或吏部铨选为官。而普通中低级官员之子,一般都须在指定部门轮番执役或以纳赀代替,经一定年限后再参加兵、吏二部的铨选登进为官。二是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官贵子弟入仕时的级别,都可比普通人套高若干级,但其标准已非魏晋以来不完全取决于朝廷的门阀等级,而是直接以父祖官、爵、勋级及其与皇帝的关系为标准了。 [65]显然,这两点同时体现了唐代对魏晋以来门阀制度的继承和限制。表3-4至表3-7即展现了唐代门荫登进制度的概况。
至于门荫入仕的大致规模,除少量可以直接参加铨选的显贵子弟外,可供表3-5所列中高级官员和重要官员子孙执事积考入仕的职位,在开天盛世基数达6400余人, [66]可供表3-6所列中低级官员之子执事积考入仕的职位基数要更高,达54000余人。 [67]从这些约略的基数来看,尽管高宗以来门荫入仕已渐衰落,但每年由此登进的官僚子弟,尤其是占绝大多数的中低级官僚子弟,是相当可观的。
表3-4 唐门荫直接预选限额
▼表3-5 唐中高级官僚荫子登进情况
▼表3-5 唐中高级官僚荫子登进情况-续表
▼表3-6 唐中低级官僚荫子登进情况
▼表3-7 唐门荫出身叙阶
4.伎术之途
这是选拔礼乐、天文、医药等专门技术官员的途径,与军功、吏道等途相类,除少量得到皇帝特赐特擢的伎术者外,其为官后一般都被限制在本专业相关职务的范围内。循汉魏以来尤其是北朝的成例,也为保障官府所需的各类技术、艺术人员,唐代技艺之人因犯罪配没等多种渠道成为官户、杂户、蕃户,被列入专籍轮番服事于主管部门,间亦对其所事匠作乐舞之技加以教习。 [68]积年累月后,集中了这些技术人员的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太仆寺、少府寺、太子左春坊等部门长官,可据劳绩、才干对之加以考核选拔,报吏部批准后酌情任为本部门相应官吏。此外,这些部门还从技术世家或平民中招收学生,专门教习天文、星历、医药、卜筮等艺,在规定年限内通过相应的考核或课试,成绩合格者,也可按上述程序,由各部门长官选补为从事该职业的官吏。 [69]
因此,就唐代方伎之途的主体部分而言,由之登进者首先就被局限在技术官吏的范围内了,其目的就是要选拔专业技术官吏。自汉代儒家思想成为政治指导思想,又经魏晋以来士族政治及其相关观念的熏育以后,方伎术数之人被官场所卑的地位已成定局。服事于官府的大量技术人员,实际是被一系列制度强制服役的,尽管其强制性不断减弱,平民被选或被雇官府执事的情形也在增多,某些君主则喜拔擢所宠方伎术数者任高官要官,但总的来说这些人员仍须升转为吏再登进为官,又被限制于专业技术部门,原则上升至本署令而止。 [70]故伎术之途因技术官吏编制不少, [71]其规模亦应相对稳定,但其性质实与吏道相仿,由此晋升为官者的官场前景则更为狭窄。
军功、门荫和方伎,正是唐代除科举和吏道之外的三个最为集中的官员来源。综上所述,这三条仕途经隋及初唐调整以后占最大份额的部分,即仅获勋级的普通士卒、低官荫子和一般伎术者,其登进过程都具有积累年劳以取得预选资格的特点,是与吏道大致相同的。而普通获勋者、低官子弟和一般伎术者所执之役如亲事、帐内、斋郎、门事、执刀、医师、乐工之类——与各种吏职在性质上也基本一致。 [72]此外,按唐代法令,普通获勋者和低官子弟既可以通过执役积考辗转登进,也可以直接选择另一条道路,即在本地担任县录事、仓督、市令、佐史,或赴京参加流外吏员的统一考选。 [73]这种规定的存在,本身就说明其所执之役与各种吏职法律地位一致。执役与任吏既然相通,在其积累年劳而预选入仕时,也就不可避免地面临与吏道出身者同样的限制。因此,在武周神功元年(697)下达的限制吏道出身者担任重要职务和高级官僚的法令中,同时也包括了方伎之士及执役(或纳赀代替)登进的获勋者和低官子弟。 [74]也就是说,当时由军功、门荫和方伎之途登进的全部官员中,多数与吏道出身者一样,被滞留在一般低官的行列中了。
综上所述,经魏晋南北朝转折和隋及初唐的总结、定型后,整套仕途结构呈现下列形态。
长官辟署制的作用,已被限制在选拔各地小吏和出使大臣的临时性僚属的范围内。沿袭察举制而来的科举制虽已更为系统和完善,所选拔的官员数量却未大幅增长,其重要地位主要是通过社会的极度推崇,以及由此登进之人在高级和重要文官中的较大比重而体现出来的。在作用如此下沉和上浮的辟署与科举之间,汉代以来的吏道已显著扩大,补充着大量重要吏员和一般中低级官员。与此相应,其余那些规模较为稳定的仕途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和分化:学校之途大致已被归并于科举制充其阶梯;军功、门荫、方伎三途,除功绩、才艺、机缘兼具者和部分官贵子弟可从优被擢为官,并像科举出身者那样担任重要职务外,大都采取了类于吏道的执役积考登进之法,因而也与吏道一起构成了各种重要吏员和一般中低级官员的来源。
这是一套围绕不同官吏的选拔,很大程度上也是围绕着不同身份者的入仕过程来组合的仕途结构。其中选拔流内官员的各种仕途,已经呈现了分别以科举和吏道为核心,分为相对而言较受重视的“正途”和为人所轻的“杂途”两大类别的趋势。 [75]
(1) 见王定保《唐摭言》卷三文书《散序》《谢恩》《期集》《点检文书》《过堂》《关试》《
名》《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第24~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