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称作《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纯系袭俗,其实,称之为《中国古代官僚管理制度》更为合适。因为无论在现代英美法德公务员(civil servant,fonctionnaire、governmental employee)的意义上,还是在与武官相对的意义上,以往的天朝似乎都谈不上有一套界限清晰和稳定的文官制度,政务官和事务官、文官和武官及其管理,总是处于反复变换和交叉重合之中。这种状态,给任何想要预先框定严格范围的研究者带来了作茧自缚的危险。
但这并不等于说没有重点。中国古代的官僚集团,的确呈现了以文职官员为主导的发展态势。即使在文、武官界限极为含糊的秦汉,从刘邦喻称诸将为走狗,而喻萧何为猎人的口气中,这种态势的根据也已很原则化了。因此,历代的官僚管理制度,一般都以文职官员为重心,其他如对吏、武官的管理,往往不过是在此之上稍加变通的结果。这大概就是近代以来有关著作常定名为文官制度的缘由。
尽管已有许多论著,传统官僚管理制度的研究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出自专家之手的大量精细成果,常在说明一些最为基本和绝大部分人最可能刨根问底的问题时,十分乏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隔绝了专家与非专家、学科与学科之间的沟通,实质上也封闭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这里当然有范畴转换之类的障碍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研究本身的水平。如官僚的选拔,我们通常只是罗列帝国有过的一大堆仕途,再分别笼统地归结。但对官僚选拔体制来说,除非能够切实说明历史时期这些仕途的具体关系、比重及其盛衰消长、分化组合的结构形态,否则其距离比较完整和准确的认识,显然还极遥远。而要说明这一切,又非得把问题放到整套官僚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层面上来探讨不可。既然大一统集权帝国的仕途从来也不是一盘散沙,要实事求是地道出其然和所以然,舍此便别无他计。
由之出发,那就必须承认,我们以往做过的许多工作,在一些真正重要的地方是显得太过薄弱了。事实上,官僚选拔制度的研究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好的,其他方面的情况更严重。像官僚的任用,近代以来虽有过不下四十种论著介绍了历代的铨注和任免,但从专制主义政体下任用制度实为行政组织法,从古代铨注的特定分层和分类体现了不同时期的权力分配结构,从任用过程所蕴含的权力分配方式和行政更新机制这些题中应有之义来衡量,还存在着大块的空白。另外如考核和监察、等级和俸禄等领域中,现状同样令人不安。对之无疑需要加以检讨。长期以来,我们早已习惯了那种就事论事式的静态的孤立化的研究,这在对付大量本来就零零碎碎的问题时尚能游刃有余,但如果要对付的不只是一些沉寂的掌故名物,而是仅在多种复杂关系和不停运动中才呈现出生命的制度时,就难免把活生生的东西做成死学问。尤其是在对付我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三位一体前提下的制度时,如此做法就更加南辕北辙了。事情很清楚,对象的特征内在地决定了研究的方法。一个具有高度系统性的对象,本身就排除了企图机械截取某个部分单独或逐个叠加来说明问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这里,研究中不具系统的眼光,就必然无法深入,也就难以始终把事情放到它的本来位置上去认识。
做如是考虑时,实际上也就触及了中国古代官僚管理制度的一个根本问题。一旦视野从某个狭窄的圈子中跳出来,天朝的官僚管理,不仅在一般意义上作为人事行政而从属于行政制度,而且还由于源远流长的人治传统,而在整套专制集权政体中占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并内在地贯穿到了该政体的基本运行过程中。反过来,帝国政体的那种根深蒂固的一元化集权倾向,也理所当然地成了整套官僚管理制度的灵魂,因而也极其深刻地影响着这种管理的全部发展历程。一部比较成熟的中国古代官僚管理制度史,需要尽可能用某种基本的脉络来串接,其关键恐怕正在于如何把握好这种关系。而必要的历史总结和反省离开了这种关系,也不过是徒逞口舌之争。
从战国秦汉到明清,官僚管理制度在总体上渐趋发达和精致。这一点很容易使那些刚开始接触有关制度,尤其是刚开始接触中国的人们着迷,甚至不吝以“民主性”之类的字眼为之加冕。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古代官僚管理制度的不断严密,与其归之为社会公共事务增多和分工发展的结果,倒不如更直接地理解为专制统治愈益过度或无谓地分割官僚权任,同时又要保证一种更为集中的一元化控制秩序的产物。或者更准确地说,专制集权统治总是以过于细碎的权力切割和更形繁复的掣肘游戏,扭曲和超越了社会发展对制度提出的改良要求。由之便再三加重了官僚权、责的模糊及其可能引起的全部官场病。这样一种富于个性的势头,不仅使整套制度的效能无法随其不断严密而递增,也从根本上断送了那些局部或技术性合理措施的价值和命运。这就解释了我国的近代化过程始终无法将之嫁接到共和政体上,及其在近代与帝制同归于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以上是我们1989年春进入本书写作时考虑的一些基本问题。至于到底贯彻得如何,是否切实和无滞无碍地做到了上面谈到的系统、深入和一以贯之,说真的,到1991年底书稿修改完后我们仍不乐观,但的确一直是想这么做的。
制度史研究是一门被公认为需要步步为营的学问,却又最忌胶刻,否则就抽掉了制度的魂魄。这就非在材料和观点间来回反复不可。从一开始整理专题资料和论著索引,到写一份完全按朝代排列的初稿,再揉合起来重新拟纲写成本书,我们算是尝尽了其中的滋味。即使有关问题看起来已有把握简化,也容易驾驭,具体表述和安排时仍有大量障碍。古人所谓持笔终日,不落一字,难大概就难在这里。本书有些章节的详略和范畴文字的推敲,最终仍令我们犹豫不已,大半正由此所致。说到底,还是吃得不够透。但在目前,我们除保证其中一字一句皆对得起自己的学术良心,因而也可以对之负完全责任外,相关的遗憾,恐怕只好在接受读者的批评中来补偿了。
为保证文气的流畅,本书正文尽量不引原文,证据和有关说明都移到了注中。为在四十万字的篇幅中完成任务,凡须复述大段文献记载之处,尽可能用图表显示。而具体展开分析时,为了用较少字数即给人以制度的动态印象,原则上着重通过秦汉、隋唐、明清三个典型时期,来较充分地阐述其横向运行,又主要以魏晋南北朝和宋元时期来稍微跳跃地论其纵向发展。必须指出,本书从体例到内容文字,都充分借鉴了学界以往的成果,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在书中一一称引所有影响和帮助过本书写作的先生们;责任编辑陈泽奎、杨马胜曾与我们一起切磋,交流研究心得,提供了许多卓识;在此谨一并致以深忱的感谢和敬意。
最后还须说明的是,作者间是师生关系,因而本书的写作实际上也是一个教学过程。教学相长,在多少次共同的讨论和具体分工中,彼此都为本书作出了无法相互取代的贡献。而在最后署名时把做学生的名字放到老师前面,则出于为师的奖掖,并不能用时下常用的那种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套套来衡量双方工作的多少。显然,署名或难免有顺序,但愉快和真正的合作,却根本无法用排名先后来表达,因而我们对这种顺序先后都看得很轻,但愿读者也是如此。
作者
1991年12月
于兰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