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的七十年间,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从中得利的首先是皇族、勋戚、官僚和地主阶级,而一般劳动人民仍然过着被压迫、被剥削的痛苦生活。朱元璋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但剥削阶级的本性是贪得无厌的,其节制只能是些微的、暂时的。
土地兼并这一封建社会的痼疾,伴随着明王朝的建立而俱来。这个时期虽然整个说来土地的占有比较分散,但土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早在洪武四年(1371年)时,新贵族的六国公二十八侯就拥有佃户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1)。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全国占地七顷以上的地主就有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2)。永乐时,岐阳王李文忠次子李增枝“于各处多立庄田,每庄蓄童仆无虑千百户”(3)。
明初政府虽然把赋役额定得较低,但在当时经济残破的情况下,对农民来说仍是沉重的负担。靠近洞庭湖的龙阳地区“岁罹水患,逋赋数十万,敲扑死者相踵”(4)。济宁府役民筑城,以致“民不得穑”,“旦暮不休”(5)。而明朝政府对官僚地主等却有种种优待。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下令“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家,而复役其身,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6)。连退休致仕在家的官员也可享受这一特权。洪武十二年(1379年)规定:“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7)甚至在学的生员“除本身外,户内优免二丁差役”(8)。这些人所豁免的赋役,自然就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的头上,更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当时就有人指出:“方今力役过烦,赋敛过厚。”(9)“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10)再加上官吏的层层贪污舞弊,地主和高利贷的盘剥,使得农民生活十分艰难。所以在明初六七十年中,农民起义此伏彼起,连绵不断。这些起义遍布于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广、四川、陕西、山东和浙江等十来个省份,规模大的有几十万人。一个王朝的初期,农民起义竟如此频繁,地域如此广泛,这在历代封建王朝中也是少见的。
广东、广西地区,在元末农民战争中,一直为元朝势力所统治,直到洪武元年(1368年),才被朱元璋派遣的部队所攻取。福建地区,在元末农民战争时期,也一直为忠于元朝政府的陈友定所割据,虽然陈友谅所部的农民军一度攻入邵武、汀州、延平等处,但旋即被陈友定所攻陷。后来,朱元璋所部的胡深及朱亮祖的军队也曾进军福建,攻下浦城、崇安、建阳,直至建宁,后来为陈友定所败。因此,两广和福建地区地主阶级的统治势力基本未曾遭受农民起义军的打击,封建生产关系没有受过太大冲击,阶级矛盾没有得到缓和。所以,在明初,闽广地区农民反抗斗争就特别频繁与活跃。
洪武时期,东从潮州起,中经惠州、广州、肇庆和韶州,西至高州和雷州,包括琼州和崖州(今海南岛),几乎整个广东地区都爆发了农民的反抗斗争(11)。其中规模较大的,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广州“海贼”曹真和苏文卿联合山区里的单志道、李子文等人起义,有众数万人,战船一千八百余艘,占领了番禺鹿步、清远大罗山等处,“据险立寨”,进攻东莞、南海及肇庆、翁源诸县,声势浩大。明朝政府十分震惊,派南雄侯赵庸“率步骑舟师一万五千余人”,并会同广东参政阎钝、千户张惠所率的军队,才镇压了这次起义(12)。第二年,广东又有一支起义军,首领号称“铲平王”,起义群众多至数万人。明朝政府又派赵庸率兵前去,残酷地杀害了八千八百多起义农民,镇压了这次起义(13)。潮州地区的农民起义,虽然规模不大,但却此伏彼起,连绵不断,顽强地反抗明廷统治。洪武五年(1372年),潮州民千余人起义,占领了揭阳、潮阳两县,后被潮阳卫明军所镇压(14)。洪武十二年、十四年、二十一年,潮州海阳县民曾数次聚众起义(15)。
明初时期,广西地区人民也不断起义反抗封建统治。明王朝刚统治广西不久,洪武三年(1370年)阳山县十万山寨人民就聚众起义,反对明朝的统治,被南宁卫明军所镇压。洪武五年南宁卫指挥佥事左君弼强征民人为军,又激起了三千多人的反抗(16)。大藤峡地区是广西瑶、壮族人民的聚居地区,他们不堪明朝统治者的压迫和剥削,洪武八年时曾起义进行反抗,为柳州卫明军所镇压(17)。到洪武二十八年,瑶、壮族人民又逐渐聚集起来达数万人,他们以更吾、莲花、大藤等寨为据点,向附近的都康、向武、上林等地发展势力。明朝政府特派征南将军杨文等驻师奉议州东南,与广西都指挥使韩观所率的军队,共同镇压起义人民。他们惨无人道地杀害了起义军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余人和起义军家属八千二百八十余人,起义军首领黄世铁也英勇牺牲。明朝政府把余下的六百四十八户迁徙到了象州武仙县。为了防止这一地区人民再次起义,并设置了奉议等卫(18)。
福建人民也是在明王朝统治福建不久就不断爆发起义。洪武三年(1370年),泉州惠安县民陈同率众起义,进攻永安、德化和安溪三县,打败了泉州卫前来镇压的明军。最后由驸马都尉王恭亲自率兵,才镇压了这次起义(19)。洪武五年(1372年)同安县民吴毛狄聚众起义,“据县治”(20)。洪武十年(1377年),泉州民任钧显起义,攻占安溪县,“夺县印而去”(21)。洪武十二年(1379年),漳州府龙岩县民江志贤聚众数千人起义,据雷公狮子岭天柱等寨(22)。洪武十四年(1381年),福安县民聚众八千余人起义(23)。同年漳州府龙岩县民起义,自立官属,进攻尤溪县(24)。这些起义人民,前仆后继,不断地打击着明朝政府和地主阶级的统治。
江西袁州(治宜春,今属江西)是红巾军最早组织者之一彭莹玉的老家,湖广罗田县则是蕲黄红巾军领导人徐寿辉的家乡,蕲州曾是天完政权的都城。而江西、湖广地区,在元末农民战争时期一直为徐寿辉、陈友谅所建政权的管辖地区。因此,在这里红巾军革命的影响特别深刻。明初时,这里的人民就往往利用熟悉的斗争形式,用弥勒教宣传和组织群众进行起义,以反抗明王朝的封建统治。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蕲州民王玉二“聚众烧香”密谋起义。同年六月,罗田县人王佛儿自称弥勒降生,传写佛号,鼓动群众起义。洪武二十年,袁州府宜春县民李某自称弥勒佛,发九十九等纸号,用“龙凤”印信,置日月袍、绿罗掌扇令旗等,准备起义。第二年袁州府萍乡县民又用弥勒教宣传群众。洪武十九年,福建将乐僧彭玉琳,“行脚至新淦,自号弥勒佛祖师,烧香聚众作白莲会”。新淦县民杨文、曾尚敬等与彭玉琳同谋起义。彭玉琳称晋王,置官属,建元天定(25)。上述起义,虽然在组织起义中或在起义后不久就被明朝政府所镇压,但却给明朝统治者以不断的打击。
除上述起义外,江西、湖广地区还发生了另外一些农民起义。其在江西,分布于东部的广信府(治所在今江西上饶)、鄱阳湖畔的饶州,以及西部的龙泉(今江西遂川)、永新等地(26)。在湖广地区,则分布于长沙、靖州(今属湖南)、会同、蕲州(今湖北蕲春)、罗田、兴山、房州(治竹山,今属湖北)等地(27)。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如下几次:
第一,江西“顺天王”和夏三的起义。洪武十六年(1383年)广东瑶族人民起义,影响及于江西,永新、龙泉人民也聚众起义,“自称顺天王,势甚猖獗”,打败了江西都指挥同知戴宗仁所率的明军。于是明朝政府特派申国公邓镇为征南副将军前去镇压,到第二年三月,才将起义镇压下去。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赣州人民在夏三的领导下举行起义,聚众数万人,联络湖广地区的起义人民,反抗明朝的封建统治,吓得明朝袁州卫指挥蒋旺不敢前去抵敌。明朝政府十分震惊,于是派“东川侯胡海充总兵官,普定侯陈桓为左副将军,靖宁侯叶昇为右副将军,率湖广各卫军士三万三千五百人”前去镇压。在明朝初期,对付一个地区的农民起义军,竟用三侯为将,摆出这样大的阵势,这是少见的,可见这次农民起义规模之大。胡海等刽子手残酷地杀害了三千七百多起义农民,又滥捕一万六千余人,镇压了这次起义(28)。
第二,湖广“铲平王”吴奤儿起义。洪武十一年(1378年)六月,湖广五开(今贵州黎平)民吴奤儿聚众起义,明靖州卫指挥佥事过兴率三百土兵前去镇压,被起义军打得大败,过兴父子也送了命。十一月,起义军遭到辰州卫指挥杨仲名所率明军的打击,遭到了挫折。但吴奤儿在人民的掩护下逃脱了明军的追捕,继续在其家乡附近秘密活动,积聚力量。洪武十八年七月又再次举起反抗大旗,“称铲平王,古州十二长官司悉应之,号二十万”。明朝中央政府闻之大震,急忙派信国公汤和为征蛮将军,江夏侯周德兴、都督同知汤醴副之,会合楚王的护卫,号“二十万”大军,镇压了这次起义,明军还滥捕当地各族人民四万余人(29)。广东的一次起义和吴奤儿的起义都号称“铲平王”,表明农民要“铲平”明初统治者所恢复的不平的封建秩序。
第三,湖广湘潭李法良的起义。江西、湖广地区的农民起义,大多是为了反抗苛重的徭役和赋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会同县人民因不堪明朝政府的压迫剥削,就组织起来,“各立寨栅,置标枪刀弩,拒命不供赋役”(30)。明朝政府把这些反抗的人民谪戍到三万卫去。永乐时,李法良的起义也是这样。朱棣在位时(1403—1424年)大兴土木,在北京修建皇宫,从永乐四年(1406年)开始修建,到永乐十八年才基本建成,花了十四年时间,“工作之夫,动以百万,终岁供役,不得躬亲田亩以事力作”,荒废了农业生产。这一浩大的工程,也耗费了大量财物,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如为了绘饰梁柱,强令人民交纳大青(颜料),每斤大青,价至万六千贯,“而不足供一柱之用”(31)。当时所用木料,多采自南方各省,无数劳动人民被迫到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中去砍伐,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永乐四年,吏部侍郎师逵在湖南役使十万民工入山采木,许多人死在山里(32),官吏又强迫孤儿寡妇来应役。农民出差役,耽误了农业生产,还要照常交田赋。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李法良领导的起义。李法良于永乐七年在湖广湘潭发动起义,应役伐木的民工纷纷参加。起义军转战至江西安福县,遭到明军的残酷屠杀,李法良再转至吉水,兵败被俘牺牲。明朝政府又“多所连引”地追捕余众(33)。
洪武十二年(1379年)四月,眉县人民因不堪明朝政府的压迫和剥削,在彭普贵的领导下起义,“转攻州县”,打败了眉县知县颜师圣所率明军,杀了颜师圣。起义军势力大振,先后占领了十四个州县,屡败四川都指挥普亮。最后被右御史大夫丁玉所率的军队镇压(34)。彭普贵这次起义,《明史》和《国榷》没有提到他与弥勒教有何关系,但《明实录》则诋毁其为“妖人”,说“嘉定忠州土民为妖人所惑,乘隙作乱”,可能彭普贵也是以弥勒教和白莲会来鼓动群众的。洪武十四年,四川广安州(四川渠江)人民又以弥勒教鼓动群众起义(35)。可见弥勒教对四川人民有相当深远和普遍的影响。
明初,陕西和四川交界地区的人民,凭借高山大岭的复杂地形,“不供征徭,不惧法度”(36),以弥勒教组织起来,长期坚持反抗明朝的封建统治。其中以金刚奴、高福兴和田九成的起义持续时间最久,规模也较大。金刚奴,陕西阶州(今甘肃武都)人,自洪武初就于当地聚众起义,活动于沔县(今陕西勉县)西部地区。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沔县人高福兴、田九成起义,金刚奴就和他们合并,“聚众至千余人”,陕蜀间人民群起响应。高福兴称弥勒佛,田九成称汉明皇帝,建元龙凤,金刚奴为四天王。从称号和建元,可以十分明显地看出他们和元末起义农民一样,宣传“弥勒降生,明王出世”的主张,表示要继续元末农民革命斗争。他们“攻破屯寨,杀死官军”,得到迅速发展,于沔县西北阳平关打败汉中卫明军,攻入略阳,“焚县治,杀知县吕昌”,复攻入徽州(治所在今甘肃徽县)、文县。明朝政府大惊,派长兴侯耿炳文、武定侯郭英统领四川和陕西都司明军数万人前去镇压。九月,起义军的主力部队失败,高福兴被捕牺牲。余众在金刚奴与仇占儿领导下,退回到沔县西部地区继续战斗,直到永乐七年(1409年)才被明朝军队捕获牺牲(37)。这次在陕西、四川交界地区的农民反抗斗争,前后持续达二三十年之久。
山东地区的人民,对明王朝的统治一直进行不断的反抗。洪武三年(1370年)青州(益都)民孙古朴等聚众起义,自号“黄巾”,袭击莒州(今山东莒县),杀同知牟鲁。未几,被青州卫明军所镇压(38)。
永乐十八年(1420年)二月,这一富有革命传统的青州地区又爆发了唐赛儿所领导的农民起义。那几年,山东等地“水旱相仍,民至剥树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而明朝政府“犹且征求无艺”(39)。唐赛儿起义就是在这一情况下发生的。
唐赛儿是蒲台县农民林三的妻子,她用白莲教组织群众,自称佛母,在益都、诸城、安州、莒州、即墨、寿光诸县活动。唐赛儿起义后,占领了益都卸石棚寨(40),打死前来镇压的明青州卫指挥高凤。起义军声势更为高涨,各地的白莲教群众纷纷行动起来,“细民翕然从之”。董彦升、宾鸿所率领的一支起义军乘胜攻占了莒县和即墨县,并围攻安丘。明朝在山东的地方官惊惶失措,连忙向明廷告急。朱棣立即派安远侯柳升、都指挥刘忠率领京军前来镇压,把卸石棚寨团团围住,唐赛儿率领起义军于夜间突围,射死刘忠。这时,明朝政府又调来了在山东沿海防备倭寇的卫青所率的骑兵和鳌山卫指挥王真的部队。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起义军失败。起义军首领刘俊、王宣等被捕牺牲,明朝军队把俘获的四千多起义者全部杀害,而唐赛儿、董彦升、宾鸿等人,则在人民的保护下逃走。
明朝政府屡下严令,务要捕获唐赛儿等人,但却杳无踪迹。朱棣感到十分焦躁与恐慌,他怀疑唐赛儿“削发为尼,或混处女道士中”,就下令尽逮“北京、山东境内尼及道姑”来京审讯,“既又尽逮天下出家妇女,先后几万人”(41)。可见封建统治者对革命农民是何等的恐惧!
(1) 《明太祖实录》卷68。
(2) 《明太祖实录》卷252。
(3) 《明太宗实录》卷30;《明史》卷126《李文忠传》。
(4) 《明史》卷140《青文胜传》。
(5)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21《先府君行状》。
(6) 《明太祖实录》卷111、126。
(7) 《明太祖实录》卷111、126。
(8) 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奏疏4《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9) 《明史》卷139《周敬心传》。
(10) 《明史》卷147《解缙传》。
(11) 《明太祖实录》卷72、190、182、140、141、95、188、67、88、92、146、163、243。
(12) 《明太祖实录》卷140。
(13) 《明太祖实录》卷149。
(14) 《明太祖实录》卷72。
(15) 《明太祖实录》卷189。
(16) 《明太祖实录》卷59、73。
(17) 《明太祖实录》卷98。
(18) 《明太祖实录》卷242。
(19) 《明太祖实录》卷53。
(20) 《明太祖实录》卷76。
(21) 《明太祖实录》卷111。
(22) 《明太祖实录》卷126。
(23) 《明太祖实录》卷140。
(24) 《明太祖实录》卷140。
(25) 《明太祖实录》卷78、81、182、190、178。
(26) 《明太祖实录》卷60、47、156、160。
(27) 《明太祖实录》卷59、64、246、78、81、79、82。
(28) 《明太祖实录》卷199。
(29) 《明太祖实录》卷119、121、174、175、176;《国榷》卷8。
(30) 《明太祖实录》卷246。
(31) 《明史》卷164《邹缉传》。
(32) 《明史》卷150《师逵传》。
(33) 《明太宗实录》卷66;《明史》卷150《师逵传》。
(34) 《明史》卷134《丁玉传》;《明太祖实录》卷124、125《個榷》卷6。
(35) 《明太祖实录》卷138。
(36) 《明太祖实录》卷252。
(37) 《明太祖实录》卷249、250、252、255;《明太宗实录》卷65。
(38) 《明太祖实录》卷56。
(39) 《明史》卷164《邹缉传》。
(40) 《明史》作“卸石栅寨”,此据《明实录》及《明史纪事本末》。
(41) 《明史纪事本末》卷23《平山东盗》;《明史》卷154《柳升传》,卷158《段民传》,卷175《卫青传》;《明书》卷161《唐赛儿传》;《明太宗实录》卷116。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