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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初的中外关系和郑和远航亚非各国

明朝初期,对周围邻国基本上采取友好的政策,不断派遣使臣进行访问,建立起正常的外交关系。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朱元璋曾跟他的大臣们说:“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1)以后他在《皇明祖训》中又向他的后世子孙提出告诫,说:“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之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并将朝鲜、日本、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剌、爪哇、湓亨、白花、三佛齐、渤泥等国列为不征国(2)。从这些国名的列举,可以看出明朝时中国人对境外的国家,所熟悉者基本上局限于亚洲地区,对亚洲以外的世界就知之甚少了。朱元璋制定这一对外政策,是他总结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的结果,他认为国家花了巨大的物力人力去打仗,其结果是“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即使打了胜仗,也是得不偿失,如果吃了败仗,国家的亏耗就更大了。明朝初期,对周围国家采取的友好睦邻政策,对中外文化经济的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不过,这一时期与个别邻国也发生过武装冲突。

日本是我国东方一衣带水的近邻,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源远流长,早在刳木为舟的古代,两国人民就劈波斩浪互相往还。明初政府为了修好和日本之间的关系,于洪武二年(1369年)派遣行人杨载出使日本。第二年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去日本,进一步解释明朝的对外政策,表示愿意继承历史上的友好传统,消除日本国王良怀的疑虑。赵秩圆满地完成了使命。日本即派使者来中国,并且送还“倭寇”在明、台二郡掠去的人口七十余人,于洪武四年(1371年)十月抵达当时明朝的首都南京。从此,明朝政府就与日本建立了邦交关系(3)。洪武后期,明朝和日本的关系有所疏远,虽然仍把日本列为不征国之一,但互相间使臣往来绝少。当时明朝政府认为胡惟庸“欲借日本为助”谋逆,因此,朱元璋“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4)。明成祖朱棣即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年)即派左通政赵居任、行人张洪偕僧道成出使日本。将行,日本使臣已至宁波,十月到南京。明朝政府优礼相待,对其所带物品,即如违禁的兵器之类,“亦准时值市之”,还派官员“偕其使还”,进行回访(5)。从此,两国间又恢复了友好关系。

明朝在建国之初,就很重视对外贸易,和日本的贸易来往也很盛。洪武时宁波的市舶司就是对日本而设的。明朝政府为了防止“倭寇”假冒日本的使臣和商人,就实行“勘合贸易制”,“勘合”就是贸易凭证。日本商船来中国须持有明朝政府所制发的勘合,才准许贸易。永乐初,双方协定,每隔十年贸易一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到宣德初,放宽到“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但实际上日本来中国贸易的船舶和人数远远超过上述规定,也没有严格遵守十年一次贸易的限制,并且在“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6)。日本输出的大多为刀、扇、硫磺、铜、苏木、漆器等。中国输出的主要是银、钱、绸缎、布帛、陶瓷等。这种贸易交往,扩大了两国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如我国的泥金画漆和折扇就是明代时从日本传来的。漆器,我们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相当发达,日本的漆制品工艺原来就是从中国传去的,但日本在中国传入漆器的基础上,又发明了一种“莳绘”的漆制品,中国称为泥金画漆。其制作工艺是,先在器面上用漆绘画,当其将干未干时,把金银粉或炭末洒在绘画上,然后再漆,等到干燥后再磨光,这就使得画面凸出,不仅色彩鲜艳,而且还有一种立体感,很受明朝人的重视和喜爱。宣德时,明朝政府专门派漆工到日本“传其法以归”(7)。从此,中国也开始有泥金画漆。关于这方面的情况,郎瑛《七修类稿》也有记载:“天顺间有杨埙者,精明漆理,各色俱可合,而于倭漆尤妙,其缥霞山水人物,神气飞动,真描写之不如,愈久愈鲜也,世号杨倭漆。所制器皿,亦珍贵。”(8)中国原来所用的扇子是羽扇和团扇,日本运来的是折扇。折扇又称聚头扇、蝙蝠扇或者撒扇。因为是从日本传来,也称“倭扇”。在北宋时,日本使臣曾以蝙蝠扇等物赠送官方(9),但数量很少,直到明初,由于中日贸易的发达,日本折扇大量运来,中国也进行仿制,折扇遂普遍流行起来。张燮《东西洋考》卷六《日本·物产》中说:“中国宋前惟用团扇。元初,东南使者持聚头扇,人皆讥笑之。我朝永乐初始有持者,及倭充贡,遍赐群臣,内府又仿其制,天下遂通用之。”

明朝初期,中日两国间,不仅使臣和商人经常往来,日本还时常派遣留学生前来中国学习。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明朝政府还任命日本留学生、当时的“国子监生滕祐寿为观察使”(10)。

明朝初期,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最为密切,洪武时规定,琉球、占城等国来进行“朝贡贸易”的,就“任其时至入贡”(11),不作限制。明朝政府为了管理中外贸易,还设立了市舶司。朱元璋早在吴元年(1367年)就于太仓州的黄渡设置了市舶司,任官“提举市舶”(12)。但太仓离当时的京师南京过近,明政府不放心,所以在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把它移置到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和广东广州,并规定“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13)。后来明朝政府为了打击私商的海外贸易,洪武七年又罢泉州、宁波和广州三市舶司(14),而把市舶司的职责转交沿海的地方长官负责。从罢市舶司后,官方的朝贡贸易得继续进行,而私人的对外贸易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形成所谓“惟不通商,而止通贡”(15)。永乐元年(1403年),明朝政府“依洪武初制,于浙江、福建、广东设市舶提举司”,“寻命太监提举市舶”(16),并不断派遣使臣到安南、占城、暹罗、琉球、真腊、爪哇、西洋、苏门答剌等国,邀请他们到中国来进行贸易(17)。当时,这些国家纷纷应邀派遣使臣和商队前来中国。永乐二年,暹罗、日本、琉球中山来了两次。永乐三年,暹罗,琉球山南、山北来了两次,琉球中山来了三次(18)。明朝政府“以诸番贡使益多”就建筑宾馆,“乃置驿于福建、广东、浙江三市舶司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19)。除了使臣和商队以外,东南亚的一些国王也前来访问,如渤泥(在今加里曼丹北部)、苏禄、古麻剌朗(菲律宾群岛南部,即今天的棉兰老岛)等国王都曾来中国进行访问,而满剌加(马六甲)在永乐、宣德时期先后有三位国王五次来中国访问。永乐九年满剌加国王拜里迷苏剌来访时,其随员多达五百四十多人(20)。满剌加国王西里麻哈剌者来访,在明朝的南北两京逗留了一年半时间,直到宣德十年(1435年)四月,明朝派船送其回国(21)。

当时东南亚各国运销中国的物品计有四十多种:犀角、象牙、玳瑁、玛瑙珠、鹤顶、金母鹤顶、珊瑚树、金镶戒指、鹦鹉、黑猿、黑熊、白麂、锁鹿、撒哈剌、白必布、姜黄布、撒都细布、西洋布、花缦、蔷薇露、栀子花、乌爹泥、苏合油、片脑、沉香、乳香、黄速香、金银香、降真香、紫檀香、丁香、树香、木香、没药、阿魏、大枫子、乌木、苏木、番锡、盐等(22)。而中国输到这些国家去的货物则为瓷器、丝绸、绫罗、麝香、大黄和铁釜等。其中以瓷器最受欢迎,如琉球等地“其国俗市易不贵纨绮,但贵瓷器、铁釜等物”(23)。所以明朝的输出品中,瓷器就占很大比重。如洪武七年(1374年),“命刑部侍郎李浩及通事梁子名使琉球国,赐其王察度文绮二十匹,陶器一千事,铁釜十只;仍令浩以文绮百匹,纱罗五十匹,陶器六万九千五百事,铁釜九百九十只,就其国市马”(24)。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朝“遣使赐占城、暹罗、真腊国王织金文绮各三十二匹,瓷器一万九千事”(25)。

明朝政府为了独占对外贸易,从洪武时开始,就屡次下令禁止民间入海“通番”,“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26)。尽管明朝政府三令五申,但两广、浙江、福建等沿海人民,却不断“交通外番,私易货物”。这是因为当时我国东南沿海一带手工业和商业比以往更为繁荣,造船技术和航海能力也得到空前提高,这便为海外贸易提供了方便条件。而东南沿海地区人稠地少,再加上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和明朝政府苛重的赋役剥削,使得生活无着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将出海当成他们的一种重要谋生手段。此外,这些地区的人民也有航海的传统。“浙之宁、绍、温、台,闽之漳、泉,广之惠、潮,其人皆习于海”。当时以到南洋的居多,“彼此互市”,“夏去秋来,率以为常”(27)。而有的则在当地定居下来。明初时,出海贸易的除了一般农民和手工业者、小商人以外,还有一部分豪富大贾。这些人进行的海外贸易规模巨大,有的甚至拥有海船几十艘。如洪武六年(1373年),占城贡使言:“海寇张汝厚、林海等自称元帅,剽劫海上。国主击破之,贼魁溺死,获其舟二十艘,苏木七万斤。谨奉献。”(28)明朝在沿海的卫所官员也有“遣人出海”,从事走私贸易的(29)。这种走私集团,到洪武中后期时,势力越来越大,广东人陈祖义等竟占据了三佛齐(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的旧港),“充为头目,甚是豪横,凡有经过客人船只,辄便劫夺财物”(30)。三佛齐是控制马来海峡的重要地区。陈祖义等占据这里以后,不仅遮断了通向印度洋的航道,并且使得苏门答剌、彭亨、爪哇等国也断绝了和中国的交往,“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31)。

明朝初期和日本及东南亚各国的友好往还,加强了互相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但明朝政府采取朝贡形式的官方贸易,有很大的局限性,各国使臣和商业代表团来中国的日期、船数和人数等都有严格的限制,而且还要呈验“勘合”和“金叶表文”等。而这种官方贸易输入中国的大多是香料、珍禽异兽,以及宫廷奢侈品,与广大人民生活的关系不大。由于明朝政府屡颁禁令,不准人民出海贸易,这就使得当时的中国和东南亚各国的商业不能得到正常和充分的发展,对我国社会生产不能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安南是东南亚国家之一,是中国的近邻。明朝建立后,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朱元璋即派遣“汉阳知府易济颁诏安南”。安南国王陈日煃遣使向明朝朝贡。朱元璋仍袭元朝旧制,“封日煃安南国王”。当明朝册封使臣抵达安南时,“日煃先卒,侄日嗣位”。于是明朝复遣使“封日为王”。其时安南国内政局不稳,国王常为权臣所废立,建文时,安南国相黎季犛“大杀陈氏宗族而自立,更姓名为胡一元”,“谓出帝舜裔胡公后,僭国号大虞,年号天圣”。“子(黎)苍易名(胡),称皇帝,自称太上皇。”(32)

永乐元年(1403年)四月,胡遣使奉表入贡,贺明成祖朱棣即位。表称陈氏已绝,“无可绍承,臣(胡)陈氏之甥,为众所推,权理国事,于今四年”。“然名分未正,难以率下”。“伏望天恩,颁臣封爵”(33)。明成祖得此表奏,虽“遣使廉察”,但在胡的蒙蔽下,明朝于这年的闰十一月“封胡为安南国王”。(34)

永乐二年八月乙亥(六日)安南故陪臣裴伯耆诣阙告难,控诉“黎季犛父子弑主篡位,屠害忠臣”,请明朝“禽灭此贼,荡除奸凶,复立陈氏子孙,使主此土”(35)。同月丁酉(二十八日)“老挝军民宣慰使刀线歹遣使护送前安南国王孙陈天平来朝”,陈诉黎氏父子篡位真相,要求明朝“伐罪吊民,兴灭继绝”,讨灭黎氏,恢复陈氏王位。永乐三年(1405年)正月,明成祖派遣监察御史李琦等往安南查问。同年六月,安南胡遣使臣阮景真随李琦等入朝,上表谢罪,并请“迎归(陈)天平,以君事之”(36)。明成祖虑其有诈,于这年七月,命行人聂聪随安南使者阮景真去其国,察胡迎还陈天平是否真诚。到十二月,胡复派阮景真随聂聪来明朝复奏“誓无二心”。明成祖遂派“行人聂聪送陈天平归国,命征南副将军黄中、吕毅,大理卿薛嵓以兵五千护行”。永乐四年三月,黄中等行至安南境内,“将至芹站,山路险峻,林木蒙密”,胡伏兵突发,“大呼鼓噪动山谷,遂杀天平”,聂聪、薛嵓也被杀。黄中、吕毅引兵退还奏报朝廷。成祖得报大怒,说:“蕞尔小丑,乃敢欺我,此而不诛,兵则何用!”(37)遂决心发大军征讨安南。

永乐四年(1406年)七月,明成祖命成国公朱能为征夷大将军、新城侯张辅为右副将军,镇守云南的西平侯沐晟为左副将军,“帅丰城侯李彬等十八将军”,号称统兵八十万“分道进讨”(38)。“京畿及荆、湖、闽、浙、广西兵出广西凭祥”,由朱能、张辅统率,“巴蜀、建昌、云、贵兵出云南蒙自”(39),由沐晟统率,两路并进。九月十六日,朱能、张辅率师至广西龙州。十月二日,朱能因病死于军中,张辅受命代朱能统军,即率师自凭祥进入安南境内。张辅以明成祖谕意,“传檄数季犛二十罪”。安南亦布兵堵截,“号二百万”。张辅与沐晟两路明军攻势极为锐利,很快进至安南内地。永乐四年十二月,张辅军进至富良江北。这时沐晟军“亦至洮江北岸,与多邦城对垒”。于是张辅与沐晟军合势攻克多邦城,“并进克东都(河内)”。接着遣左参将李彬进攻西都(清化),“黎季犛焚宫室仓库逃入海,三江州县皆望风降”(40)。第二年正月,张辅、沐晟败安南军于“普赖山,斩首三万”。进至木丸江,“杀其将阮子仁、黄世冈百余人”。三月,又于富良江大败敌军,“斩获数万”。“(黎)季犛父子以数舟遁去”,张辅、沐晟“诸军水陆并追”,又破敌于茶龙,“获船三百艘”。进而追至日南州奇罗海口,“命柳升出海追之”。五月,柳升所部于海口“获(黎)季犛及伪太子于高望山,安南尽平”。九月,黎季犛、黎苍被押至京师囚禁,“后季犛释自狱,戍广西”,黎苍“以善兵器,赦用之”(41)。

明成祖败安南黎氏父子后,于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诏告天下,改安南为交阯,纳入明王朝版图,设置交阯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按察司,分十七府、四十七州、一百五十七县、卫十一、所三、市舶司一。任命原北京行部尚书黄福以尚书兼掌布政司、按察司二司事,以都督佥事吕毅掌都司事、黄中副之,前工部侍郎张显宗、福建布政司左参政王平为左右布政使,前河南按察使阮友彰为按察使,裴伯耆为右参议(42)。于是安南成为当时明朝的行省之一。第二年三月,交阯总兵张辅、沐晟率师还。

张辅、沐晟从安南撤兵不到半年,永乐六年八月,安南简定又反叛。简定原为安南“陈氏故官,不肯臣黎氏”,逃归明朝,“从下安南为别将”,后因明朝“不欲复陈氏”,逃至化州起兵反明,“称日南王,改元兴庆”。明成祖得报,即命沐晟往讨,于生厥江被简定所败。于是明成祖复命张辅“帅师二十万往征”。翌年五月,“简定称上皇,立陈季扩为大越皇帝,改元重光”(43)。陈季扩自称为陈氏后,从者更众。张辅率兵至安南,屡败敌军,一直追至美良。“简定弃马走吉利深山”,被擒,押解到京师处死。永乐八年十二月,陈季扩遣使请降,明成祖不复封王,而以陈季扩为交阯右布政使,季扩不肯赴任。张辅、沐晟再合兵进攻,战争一直延续到永乐十二年(1414年),陈季扩最后败逃到老挝,被擒归处死。永乐十三年四月,命张辅镇守交阯,“(张)辅下交南,凡三擒伪王,威镇西南”。第二年十一月,张辅奉召还京,“命丰城侯李彬代镇守”,以“中官马骐为监军”(44)。

马骐甚为贪残,他到安南后,以采办为名,“大索境内珍宝”,并“定岁贡扇万柄,翠羽万个”。时任职交阯的黄福对马骐的贪残行为屡屡加以裁抑,但马骐毫不收敛,并向朝廷奏报,“诬(黄)福有异志”(45)。在各地人情骚动的情况下,永乐十六年(1418年)清化府黎利起兵反明,先后并起的有陆那阮贞、顺州黎核、南灵州判官阮拟、左平知县范伯高等(46),其中以黎利的声势最大。黎利初仕陈季扩为金吾将军,归明后,用为清化府俄乐巡检。他起事后,自号平定王,以弟黎石为相国(47)。明仁宗即位(1425年),黄福被召还,命兵部尚书陈洽总领交阯布、按二司,参赞军务。黄福在交阯前后凡十九年,勤政爱民,“编氓籍,兴学校”,酌定赋税,“务从轻省”,“戒属吏毋苛扰”。“群臣以细故谪交阯者”,“福咸加拯恤,甄其贤者与共事”。“及还,交人扶携走送,号泣不忍别”。黎利也说:“中国遣官吏治交阯,使人人如黄尚书,我岂得反哉!”(48)黄福返回后,交阯的反明活动更为剧烈。

宣德元年(1426年)三月,总兵陈智于茶龙州为黎利所败。明朝改命成山侯王通为总兵官进讨。明宣宗感到安南连年用兵,劳民费财,与群臣议,拟复封安南,“如洪武中使自为一国,岁奉常贡”。蹇义、夏原吉等以为“二十年之功”,不应弃于一旦。杨士奇、杨荣力赞宣宗之议。这年冬十月,“黎利弟黎善据广威州,拥众数十万,分道攻交阯”。十一月,兵部尚书陈洽战死。“黎利时在义安,闻之,自以精兵来会,围东关”。总兵官王通败后,“气大沮,阴许为(黎)利请封”。十二月,据交阯布、按之请求,复命工部尚书黄福重赴安南掌交阯二司事,并以安远侯柳升为征彝副将军讨交阯。宣德二年(1427)正月,宣宗再召杨士奇、杨荣说:“前者论交阯事,蹇义、夏原吉拘牵常见。”今欲为安南陈氏立后复国,“使中国之人皆安无事”(49)。杨荣、杨士奇盛赞此盛德事,“三代之圣,不过如此”(50)。于是宣宗不顾蹇义、夏原吉及张辅等的反对,便命黄福访求陈氏后人。宣德二年九月,柳升兵至安南隘留关,黎利“具书遣人诣军门,乞罢兵息民,立陈氏后主其地,(柳)升等受书不启封,遣人奏闻”。柳升复进兵至倒马坡,遇伏中镖死,所部“七万人皆没”。王通知柳升败,“益大惧,决意与和”(51)。于是便遣指挥阚忠与黎利所遣人“奉表及方物”至京师。黎利所进表称:“陈族避祸方远窜,故无从访求。今有遗嗣(陈)暠,潜身老挝二十年”,“已访得之”。第二天陈暠表文亦至,“其词与(黎)利书略同”。明宣宗“心知其诈,欲藉此息兵,遂纳其言”。十一月,命礼部左侍郎李琦等去安南宣诏“抚谕安南人民,尽赦其罪”,“令具陈氏后人之实以闻”。命王通及三司官,尽撤军民北还。“诏未至,(王)通已弃交阯,由陆路还广西,中官山寿、马骐及三司守令,由水路还钦州。凡得还者止八万六千人,为贼所杀及拘留者不可胜计”(52)。

宣德三年(1428年)黎利遣使至北京,谎称陈嵩已死,“陈氏子孙绝,国人推(黎)利守其国,谨俟朝命”(53)。以后黎利每年都遣使向明朝奉表请封,直到宣德六年夏,黎利又“遣使谢罪”,“复进头目耆老奏,仍为(黎)利乞封”。宣宗才予允准,命礼部右侍郎章敞等持敕印往封“(黎)利权署安南国事”。于是黎利“居国称帝,纪元顺天”,建东都交州府,西都清华府。全国分为十三道,拟中国三司,设承政司、宪察司、总兵使司进行统治(54)。宣宗结束了对安南的长期战争,从此,安南重新立国,向明朝进贡。

明朝与安南的战争,缘起于安南权臣谋位,明成祖不明真相,一再失误,终致派大军远征,劳军费饷。安南军民也遭受沉重的损失。战争之后,明成祖不立新王而据地设官,直接统治,更是违背安南人民的意愿,于明朝也无益而有损。明宣宗目睹交阯无岁不用兵劳民费财,经过反复思考,不顾元老重臣的反对,毅然决定罢兵息民,撤回三司,使安南重新立国,这对明朝和安南来说,都是安国惠民之政。

明朝建立之初,在中亚地区兴起了帖木儿帝国,为成吉思汗后裔所建。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在统一蒙古和向外扩张中,曾把其领土分封给四个儿子。以后,随着征服地区的进一步扩大,就形成为窝阔台、察哈台、伊儿和钦察四个汗国。后来窝阔台封地并入察哈台。而察哈台封地内的贵族之间不断发生斗争,到十四世纪初叶,形成东西两大割据势力。东察哈台占领了中国新疆一带,西察哈台则占据阿姆河和锡尔河间的地带,互相战争不息。1370年,西察哈台的蒙古贵族帖木儿夺得了统治地位,成为西察哈台的苏丹,接着向外扩张,建立起了盛极一时的帖木儿帝国。

帖木儿在位期间(1370—1405年)不断对外扩张,想仿效成吉思汗建立大帝国。开始,其矛头主要指向西方的伊儿汗国和北边的钦察汗国,而对东邻的中国却采取了“纳贡称臣”的做法。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帖木儿首次派遣使臣到明朝“贡马十五、驼二”,“自是频岁贡马驼”。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帖木儿派遣使臣到明朝贡马二百,并携带表文,盛称明朝皇帝的业绩:“臣帖木儿僻在万里外,恭闻圣德宽大……又承敕书恩抚劳问,使站驿相通,道路无壅,远国之人咸得其济。”(55)这说明,自洪武二十年(1387年)后,明朝与帖木儿帝国之间的交往是频繁的。互相之间以朝贡方式进行贸易,帖木儿帝国输到中国的主要是马,“其贡马,一岁再至,以千计”。其他则为骆驼、玉石及刀剑等物。中国与之交换的则为丝绸、瓷器等物。除了这种官方的朝贡贸易之外,民间贸易也很兴旺,“其国中回回又自驱马抵凉州互市”(56)。

明朝与帖木儿帝国之间的关系,一度出现紧张状态。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朝派遣给事中傅安、郭骥等为使臣,率将士一千五百余人,赴帖木儿帝国的都城撒马儿罕。当时,正值帖木儿对西方用兵不断取得胜利,就骄横起来,扣留了使臣,断绝了与明朝的邦交。建文四年(1402年)帖木儿率兵打败了土耳其后,东归撒马尔罕,以为西方已经底定,就打算对明朝用兵,声称要“亲来见大汗(明朝皇帝),使之称臣纳贡于帖木儿”(57)。经过一番准备以后,帖木儿便于永乐二年(1404年)冬,集结数十万军队向东进发。但帖木儿于行军途中病死,帝国内部便爆发了争夺汗位的斗争,这次进军也就自然终止。

当帖木儿起兵不久,明朝政府就作了准备。永乐三年(1405年)二月,明廷“勅甘肃总兵官左都督宋晟曰:‘回回倒兀言,撒马儿罕回回与别失八里沙米查干王假道率兵东向,彼未必敢肆志如此,然边备常不可怠……宜练士马,谨斥堠,计粮储,预为之备。’”(58)直到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政府还不断下令要甘肃总兵官加强边防,并派人随回回同往去“察彼处动静”(59)。

帖木儿死后,由其孙哈里承袭汗位。哈里主张与明朝恢复和平邦交关系,于永乐五年六月遣使臣虎歹达等送傅安归明朝。傅安被帖木儿扣留“凡十三年,艰苦备尝,志节益励”,始终拒绝劝降。傅安出使时“方壮龄,比归,须眉尽白。同行御史姚臣、太监刘惟俱物故。官军千五百人,而生还者,十有七人而已”(60)。傅安等热爱祖国的气节,垂留史册。

自傅安返回南京以后,两国之间重归于好,帖木儿帝国“或比年,或间一岁,或三岁辄入贡”(61)。明朝政府也“遣指挥白阿儿忻台等往祭故王(帖木儿),而赐新王及部落银币”(62)。双方之间的贸易络绎不绝。

自永乐以后,两国之间一直保持着友好的邦交关系。

明朝政府把自己视为“天朝上国”,要周围邻国都来向它“朝贡”,但是洪武中后期后,东南亚国家“诸番久缺贡”,只有少数东南亚国家“朝贡如故”(63)。对于这种情况,明朝统治者是不满意的。而当时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明朝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开辟对外贸易的通道。永乐初期之后,明朝政府派遣郑和多次远航亚非各国,其目的一是要在这些地区宣扬国威,“宣德化而柔远人”(64);二是招致各国来朝,发展朝贡贸易,同时,也携带中国产品直接到各国进行交换。

郑和本姓马,小字三保,回族,云南昆阳(今云南晋宁)人。洪武时入宫,初在燕王藩邸任职,后随朱棣起兵有功,擢升为太监,赐姓郑。历事永乐、洪熙、宣德三朝。世称“三保太监”,也称“三宝太监”。明朝时以婆罗洲为中心,婆罗洲以西称“西洋”,以东称“东洋”。“文莱,即婆罗国,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65)。郑和所到的地区大都在婆罗洲以西,所以俗称“三保太监下西洋”。

郑和第一次远航是在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他与副使王景弘等从苏州刘家港(今江苏太仓东浏河镇)出发,首先到达占城(今越南南部),遍历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暹罗(今泰国)、满剌加(今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苏门答剌(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忽鲁谟斯等地。于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返回南京,前后历时两年三个月。郑和这一次航行共有船只六十二艘,人员二万七千多名,船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66)。每船可容千余人,是当时海上最大的船只。船上有航海图、罗盘针,具有当时最先进的航海设备。从永乐六年(1408年)到宣德五年(1430年)郑和又六次率领船队远航。前后七次,历时二十余年,共经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世界航海史上的盛举。

郑和所率船队到过的地方有:渤泥(今加里曼丹北部)、满剌加、爪哇、三佛齐、苏门答剌、暹罗、占城、真腊(今柬埔寨)、锡兰山(今斯里兰卡国)、榜葛剌(今孟加拉国)、古里(今印度西海岸卡利库特)、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安南(今越南)、彭亨(今马来半岛)、小葛兰(今印度西海岸)、美洛居(今马鲁古群岛),远至波斯湾的忽鲁谟斯岛、红海岸的阿丹(亚丁)和伊斯兰教圣地天方(麦加),以及非洲东海岸的不剌哇、竹步、麻林等地。郑和的远航,比西方哥伦布、达伽马等的航行早将近一个世纪,舰队规模和船只之大更是远远超过了他们。尤其是郑和第三次、第四次远航中,对赤道非洲木骨都束(非洲东岸,今索马里摩加迪沙)、卜剌哇(今索马里的布腊瓦)、竹步(赤道以南,今索马里的朱巴河口一带)、麻林(赤道以南,今肯尼亚的马林迪)等几个国家的访问,更是航海史上的创举。永乐时期(十五世纪初),外界对赤道非洲是不了解的。那时欧洲人知道和他们邻近的地中海彼岸非洲北部各国的一些情况;阿拉伯人对非洲的认识,也局限在阿拉伯海和红海、地中海沿岸地区。从来没有一只商船到过赤道非洲。

郑和远航的船队,满载瓷器、丝绸、锦绮、纱罗、麝香、铁器和金属货币等,所以又称为“宝船”。郑和船队所到之处,一方面宣扬明朝的国威,邀约各国派使臣到中国来“朝贡”;同时就地与他们进行贸易。各国和中国交易的是他们本国的特产,如占城对“中国青瓷盘碗等品,纻丝绫绢烧珠等物甚爱之,则将淡金交易”;爪哇“国人最喜中国青花瓷器并麝香、销金、纻丝、烧珠之类,则用铜钱买易”;锡兰国对“中国麝香、纻丝、色绢、青瓷盘碗、铜钱、樟脑甚喜,则将宝石珍珠换易”。当宝船到达祖法儿后,其国王“差头目遍谕国人皆将乳香、血竭、芦荟、没药、安息香、苏合油、木别子之类来换纻丝、瓷器等物”(67)。明朝进口的大多是供皇室贵族享用的珍珠宝石、香料及珍禽异兽等奢侈品,如马欢在《瀛涯胜览》纪行诗中所说的那样:“归到京华觐紫宸,龙墀献纳皆奇珍;重瞳一顾天颜喜,爵禄均颁雨露新。”在交易品中也有少量的棉花及铜等物资。郑和船队在进行贸易时,有的是通过当地国家政府。如在古里,郑和先将带去锦绮等物与当地的官员及牙人“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彼此收执”,然后主人“才将宝石、珍珠、珊瑚等物来看议价”成交(68)。有时则直接与当地居民进行交易,如在暹罗国有一市镇名上水,“此处有番人五六百家,诸色香货皆有卖者”,“中国宝船到暹罗,亦用小船去做买卖”(69)。所以,郑和所率的宝船抵达一国后,并不限于在国都或大码头、大市镇进行贸易,而且派遣船只到各国内地的市集去做买卖。《郑和航海图》所标注的地名极多,于偏僻处注明“有人家”字样,由此可见其贸易活动范围之广。郑和的远航船队从南海进入印度洋或从非洲回航时,往往以满剌加作为他们的中间站,于此停泊休整,所以郑和就在当地设立“官厂”。曾随郑和出使的巩珍,在其所著《西洋番国志》中记载说:“中国下西洋舡以此为外府,立摆栅墙垣,设四门更鼓楼。内又立重城,盖造仓库完备。”在回航时则到满剌加集中,“将各国诸色钱粮通行打点,装封仓,停候五月中风信已顺,结回还”(70)。

郑和的远航,促进了中国人民同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各国政府间和人民间的友谊,很多国家在郑和的远航船队访问后派使臣来中国建立邦交和进行贸易。所以在永乐时期,“西洋”各国使臣和商队来中国的络绎不绝,有的就是在郑和回航时派遣船只前来中国的。如忽鲁谟斯“国王亦将船只载狮子、麒麟、马匹、珠子、宝石等宝物,并金叶表文,差其头目人等跟随钦差西洋回还宝船,赴阙进贡”(71)。当时随郑和船队来中国的有柯枝、南渤利、甘巴里、满剌加、占城、锡兰山、木骨都束、爪哇、不剌哇、阿丹、苏门答剌、麻林、剌撒等国的使臣。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忽鲁谟斯等国来中国的使臣达一千二百人。是时“诸番使臣充斥于庭”(72),中国的首都成了亚非各国友好使者会聚的胜地。

郑和率领庞大的舰队七下西洋,还扫除了海上交通的障碍。当时由南海进入印度洋的交通要道三佛齐,为陈祖义等武装走私集团所控制。郑和第一次出使回航到三佛齐时,就擒获了陈祖义,将他带回国内(73),“海道由是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74)。这对保证东南亚各国之间的海上贸易活动也起了不小作用。

郑和远航的舰队都是和平访问和进行贸易,只要不抢掠宝船的货物,或先向郑和的舰队进行袭击,郑和是不使用武力的。

郑和的随员马欢著《瀛涯胜览》、费信著《星槎胜览》、巩珍著《西洋番国志》,记载了所至各国的情况,丰富了中国人民的世界知识。郑和的航海行程留有图录,原称《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一般省称为《郑和航海图》。它绘示了郑和出使西洋,从南京起经南海、印度洋直达非洲东岸所经的地名和方位。郑和还总结航海实践经验,写出《针位编》,是远洋航行的宝贵资料。他在第七次航海前(1431年),曾在福建长乐天妃宫立碑,记载了他前六次航海的经过,这是我国航海史上的重要文物。郑和是我国也是世界历史上杰出的航海家。

(1) 《明太祖实录》卷68。

(2) 《皇明祖训·箴戒篇》。

(3) 《明史》卷322《日本传》。

(4) 《明史》卷322《日本传》。

(5) 《明史》卷322《日本传》。

(6) 《明史》卷322《日本传》。

(7) 张燮:《东西洋考》卷6《日本·物产》。

(8) 郎瑛:《七修类稿》卷47《杨埙》。

(9) 《宋史》卷491《日本传》。

(10) 《明太祖实录》卷207。

(11) 《明史》卷81《食货志》。

(12) 《明太祖实录》卷28。

(13) 《明史》卷75《职官志》、卷81《食货志》。

(14) 《明史》卷81《食货志》;《明太祖实录》卷70。

(15) 《续文献通考》卷53。

(16) 《明太宗实录》卷21;《明史》卷75《职官志》。

(17) 《明太宗实录》卷16、18、21。

(18) 《明史》卷6《成祖纪》。

(19) 《明史》卷81《食货志》。

(20) 《明太宗实录》卷78。

(21) 《明宣宗实录》卷106、110;《明英宗实录》卷4。

(22) 《明会典》卷105。

(23) 《明太祖实录》卷105。

(24) 《明太祖实录》卷91。

(25) 《明太祖实录》卷156。

(26) 《明太祖实录》卷70、139。

(27) 谢肇淛:《五杂俎》卷4《地部》。

(28) 《明史》卷324《占城传》。

(29) 《明太祖实录》卷70。

(30) 马欢:《瀛涯胜览》。

(31) 《明史》卷324《三佛齐传》。

(32) 《明史》卷321《安南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2。

(33) 《明太宗实录》卷19。

(34) 《明太宗实录》卷25。

(35) 《明太宗实录》卷32。

(36) 《明太宗实录》卷43。

(37) 《明史纪事本末》卷22《安南叛服》。

(38) 《明史》卷154《张辅传》。

(39) 《明史纪事本末》卷22《安南叛服》。

(40) 《明史》卷154《张辅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2。

(41) 《明史》卷321《安南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2。

(42) 《明史》卷321《安南传》;《明史》卷154《黄福传》。

(43) 《明史纪事本末》卷22。

(44) 《明史》卷154《张辅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2。

(45) 《明史》卷321《安南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2;《明史》卷154《黄福传》。

(46) 《明史》卷321《安南传》。

(47) 《明史纪事本末》卷22。

(48) 《明史》卷154《黄福传》。

(49) 《明史纪事本末》卷22。

(50) 《明宣宗实录》卷24。

(51) 《明史纪事本末》卷22。

(52) 《明史》卷321《安南传》。

(53) 《明史》卷321《安南传》。

(54) 《明史》卷9《宣宗纪》;《明史》卷321《安南传》。

(55) 《明史》卷332《撒马儿罕传》。

(56) 《明史》卷332《撒马儿罕传》。

(57) 德国人细尔脱白格:《游记》,译文见《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第六章《明代中国与欧洲之交通》。

(58) 《明太宗实录》卷33。

(59) 《明太宗实录》卷50。

(60) 陈继儒:《见闻录》。

(61) 《明史》卷332《撒马儿罕传》。

(62) 《明史》卷332《撒马儿罕传》。

(63) 《明史》卷324《三佛齐传》。

(64) 长乐《天妃灵应之碑记》。

(65) 张燮:《东西洋考》卷5《文莱》。

(66) 《明史》卷304《郑和传》。1963年4月版《科学史集刊》第5期所载周世德《中国沙船考略》一文,认为“宽十八丈”为“宽于八丈”之误。

(67) 马欢:《瀛涯胜览》“占城”、“爪哇”、“锡兰”、“祖法儿”。

(68) 马欢:《瀛涯胜览》“古里”。

(69) 马欢:《瀛涯胜览》“暹罗”。

(70) 巩珍:《西洋番国志》“满剌加”。

(71) 马欢:《瀛涯胜览》“忽鲁谟斯”。

(72) 《明史》卷326《古里传》。

(73) 《明史》卷304《郑和传》。

(74) 郑和:《娄东刘家港天妃宫通番事迹碑》,载《吴都文萃续集》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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