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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二、荷兰殖民者对台湾人民的残酷统治

十五世纪末由欧洲直通东方的新航路发现之后来到中国的西方殖民者,继葡萄牙之后,还有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其中荷兰殖民者侵占中国台湾的事件尤其引人注目。

荷兰在远东,先是有几家私人企业组成几个贸易公司到东印度(1)从事香料贸易,获取巨利。万历三十年(1602年),由经营马来群岛贸易的几家公司组成联合东印度公司,荷兰政府给予它航运和贸易的垄断权,并允许其拥有武装和宣战、媾和以及占领土地、建筑炮台等特权。这样,东印度公司成为荷兰对外实行殖民侵略的机构。它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庞大的商船队,这些商船不仅可以载货,而且都配有现代武器,其实是随时可以实施武力袭击的战舰。

荷兰人从马可·波罗及其他到过远东的旅行家的游记中知道中国的富庶。因此,当他们的殖民势力伸展到东方后,就想打开中国的大门。

荷兰殖民者首次侵入我国沿海地区是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荷兰水师提督麻韦郎率领舰队进攻马尼剌,被已占领该地的西班牙人所击退,便转至香山澳,向广东当地政府要求准许他们贸易。“税使李道即召其酋入城,游处一月,不敢闻于朝,乃遣还”(2)。当地人民怕他们再登陆骚扰,严加防御,荷兰殖民者感到无隙可乘,才离去。

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人强占我国台湾西面的澎湖列岛。他们强迫岛上居民建筑炮台及军营。澎湖为台湾的门户,也是福建的屏障。荷兰殖民者自盘踞该地以后,不断对福建沿海鼓浪屿、中左所(厦门)、浯屿(金门岛)等地进行骚扰,百姓不得安宁。福建巡抚南居益在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于天启四年三次渡海进攻,终于把荷兰殖民者驱逐出澎湖列岛,并俘获其指挥官高文律等人。(3)

荷兰殖民者在盘踞澎湖列岛时,曾不断派出兵船到台湾沿海去勘测水流,发现了一个水深达六至八寻(一寻为八尺)可以停泊商船和军舰的港口。天启三年(1623年)六月,荷兰派人到台湾谈判贸易。同年十月,荷兰殖民者又派出军舰和士兵到台湾,遭到当地目加瑠湾高山族人民的袭击,狼狈逃回。

荷兰殖民者被逐出澎湖以后,加紧了对台湾的侵略。当时的荷兰殖民头子宋克接受以前遭受台湾高山族人民打击的教训,便先在无人居住的一鲲身的沙洲上建筑了热兰遮城堡。热兰遮是荷兰殖民者一艘军舰的舰名,也是荷兰的一个州名,但中国人都称它为台湾城。接着宋克用狡猾欺骗的手段,用甜言蜜语和十五匹粗棉布,向高山族人民骗得一鲲身对岸的一大片土地。后来荷兰殖民者在这里建筑了普罗文查要塞(即赤嵌城)。关于这种殖民者的欺骗手段,宋克在向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报告中厚颜无耻地自供说:

他们(指台湾新港高山族人民)是十分可爱的民族,只要了解他们的感情,对付得当,就很容易结交。首先要投其所好,不过是可供一顿饱餐的米粮,一寻的粗棉布,一袋烟就足够了。(4)

荷兰殖民者在热兰遮和普罗文查立稳脚跟后,便得寸进尺扩展侵略地盘,逐步侵占了台湾南部地区。

荷兰侵入台湾后,天启六年(1626年),西班牙驻菲律宾的总督泰波拉也派遣舰队在台北鸡笼港(基隆)强行登陆,在海岸建筑圣·沙尔瓦多(San.Salvador)城,即鸡笼城,设置炮垒,在当地实行殖民统治。

荷兰殖民者侵占了台湾南部,西班牙殖民者在台湾北部发展势力。他们都想独吞我国领土台湾,但最初因势均力敌而未曾实现。直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西班牙国势逐渐衰弱,荷兰发动进攻,派遣庞大的舰队在淡水登陆,进围西班牙堡垒,西班牙军被围多日后投降,至此台湾全岛大部被荷兰殖民者所侵占。

荷兰殖民者为了巩固它对台湾的统治,在全岛各险要地方建筑城堡和兵站。荷兰殖民者在台湾驻军一千二百人至二千二百人,三分之一以上的兵力驻扎在热兰遮城附近,其余的军队分驻在各个行政区。当时台湾全岛被划分为七个行政区。

荷兰殖民者在政治上主要利用当地各族“长老”实行间接统治。这是他们对爪哇等地进行殖民统治所取得的“经验”,认为那是最有效和最合算的。他们发给每个长老“刻着公司徽章的银头藤杖一条,作为职位的标志”(5)。每年召开长老评议会,会上荷兰殖民头子宣布东印度公司的殖民政策,要求长老对公司效忠,并赐予一些廉价物品,拉拢收买这些长老,使之成为东印度公司对台湾实行殖民统治的代理人。

荷兰殖民者还用“结首制度”来统治台湾人民。他们把数十家居民编制在一起,称为“小结”,以赀产殷富的为“小结首”;合数十小结为一“大结”,举“富强有力”的为“大结首”。据《埔里社纪略》载:

昔荷人之法,合数十佃为一结,通力合作,以晓事而资多者为之首,名曰小结首。合数十小结中举一富强有力公正服众者为之首,名曰大结首。有事官以问之大结首,大结首以问之小结首。然后有条不紊,视其人多寡授以地。垦成众佃公分,人得地若干甲,而结首倍之或数倍之,视其资力。(6)

荷兰殖民者利用当地居民中“富强有力”的地主来统治广大农民。因为这些地主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生命,易于和殖民者进行勾结。

荷兰殖民者在统治台湾期间,大力传布基督教。他们企图利用宗教来强化其殖民统治。他们侵占台湾后就派牧师到各地去传教。有的传教士把《马太福音》翻译成高山族语,并专门编了一本供当地人用的《宗教问答》。他们开设学校,强迫居民去学习“上帝福音”,“当地居民每天要去上课,否则罚捐鹿皮一张或其他可用的东西”。星期日则把全村居民集中到教堂里来听讲福音,接受殖民政策的教育。在荷兰殖民者大力推行下,基督教在台湾的传布很广。据1639年的统计,新港社人口一千零四十七人,几乎全部受洗礼入教。目加瑠社人口一千人中有二百八十二人,麻豆社三千人中有二百十五人,大目降社一千人中有二百零九人受洗礼入教。(7)

据统计,从明末天启七年(1627年)到清康熙元年(1662年)的三十五年中,先后来了三十二个传教士。他们积极配合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统治,除了进行传教活动以外,还兼营商业,并参加商讨统治台湾的殖民政策。戴维逊在《台湾岛的过去和现在》一书中总结说:“对付本地人的成功,真正的原因既非由于军事力量,亦非由于政治制度,而是由于传教士的个人影响”。“政府充分了解这一点,因此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这就说明荷兰殖民者认识到传教士们的活动,起到了军事、政治所起不到的作用。

荷兰殖民者用“结首制度”把台湾居民加以层层管制,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他们把台湾的土地,不论已垦未垦全部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称为“王田”,把农民变成受他们剥削的农奴。《台湾使槎录》载:“自红夷至台,就中土遗民,令之耕田输租,及受十亩之地,名为一甲,分别上、中、下则征粟。”每甲每年上则田纳租十八石,中则田十五石六斗,下则田十石二斗。(8)

台湾土地肥沃,一岁三熟,福建泉州、漳州人原先多来此开发,可自由垦殖,不必纳税。现在荷兰殖民者却要收取如此苛重的赋税,这比内地农民缴纳的赋税重得多。

荷兰殖民者还向当地人民收取人头税,凡年满七岁以上的男女,每人每年要缴纳荷兰币四盾。只这人头税一项,荷兰殖民者每年就要向台湾人民刮取二十万盾。

还有狩猎税,不论高山族或汉族人民,进山狩猎,用网的,月纳执照费一里尔,设陷阱的每月交十五里尔。此外还有房屋税等种种苛捐杂税。

荷兰殖民者还用垄断对外贸易的办法来剥削台湾人民,这是东印度公司榨取殖民地人民的惯常手段。他们对外贸货物课以极重的关税,逼迫台湾人民只得把货物卖给荷兰人,集中到东印度公司手中,然后再用公司的船只运送到外国去牟取暴利。

鹿皮是台湾的特产。荷兰殖民者通过关税卡压的办法,搜刮到数量极大的鹿皮,其中一部分运至日本出售,一部分运回本国。1660年,从台湾到日本长崎的一艘荷兰货船上,装载了“六万四千八百九十件干燥而完好的皮货”(9)。由此可见其掠夺数量之巨。

荷兰殖民者是最早把鸦片输入中国的殖民主义者,《台湾通史》载:“台湾之有鸦片,始自荷兰之时。荷人贸易,以此为巨,销售闽粵两省,渐及内地。”

荷兰殖民者以台湾为基地,用武装船只在我国沿海拦劫商船,掠夺财货。东印度公司的账目中就有“掠夺财货”一栏。

贩卖奴隶是荷兰殖民者实行原始资本积累的一种手段,他们在我国澎湖、台湾等地也进行了这种罪恶活动。据当时充任船长的威廉·庞德古所写的《难忘的东印度旅行记》供述:

(1623年5月1日)在航途中,我们遇上另一只开往马尼拉的中国大帆船,载着价值千金的货物和二百五十人。我们抢夺了这只帆船,把大部分抓到的中国人送上大船……

现在我们大船上已有几百名中国人了。前面说过,我们的人健壮的只有五十人,由此非常担心会被中国人打败。我们让所有的水手在腰间都挂着剑,看起来都像军官似的。夜里我们把全部中国人关进船舱里,舱盖上用杠杆顶住,到处挂着灯,连下层的舱板也照亮了,在舱盖旁边有五六个人持剑看守……

我们把这些中国人以及从别条船上带来的中国人都带到澎湖群岛去,把他们两个两个地绑在一起,总数大约有一千四百人。我们叫他们运土造堡垒,造好以后,把他们运到巴达维亚卖掉。

这种罪恶活动,荷兰殖民者的头目宋克也供认不讳,他说:“我们前时在中国沿海的行为,激起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反抗,一般把我们看作杀人者、掠夺者和海盗。我们对中国的行为,确是残酷野蛮的。我以为用这种方法永远达不到和中国通商的目的。”

在荷兰殖民者血腥统治的三十八年里,台湾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连续不断,规模也越来越大。顺治九年(1652年)终于爆发了由郭怀一领导的大规模的武装起义。

郭怀一,汉族人,原是郑芝龙的部属,长期在台湾南部居住。他“因愤荷人之虐,思歼灭之”,与其同伴一起计划于八月十五日中秋之夜,以自己“大结首”的身份,邀请荷兰驻台长官及普罗文查城的荷兰官吏来赏月,一举加以歼灭,然后以送长官入城为名,赚开城门,驱逐荷人。可惜这一计划被汉奸告密出卖了,郭便决定提前起义。八月初一日,郭怀一“集其党,啐以酒,激之曰:‘诸君为红毛所虐,不久皆相率而死;然死等耳,计不如一战,战而胜,台湾我有也;否则亦一死。唯诸君图之。’”(10)听了郭怀一的讲话,大家群情愤激,纷纷表示要和荷兰殖民者决一死战。于是大家分头去发动群众,很快聚集了一万六千多人,在郭怀一的率领下去进攻普罗文查城。

起义军都是没有作战经验的农民,手拿竹竿木梃作武器,自然敌不过握有优良火器的荷兰殖民军。经过激烈的战斗,郭怀一在战场上壮烈牺牲。起义军的副指挥被俘,“在台湾被活活烧死,尸体拉在马后,游城示众,然后头颅被割下挂在竿上”(11)。起义群众退到新港附近的欧汪,侵略军又野蛮进行追杀。这次起义前后历时十五天,数千起义者和无辜的台湾人民被屠杀。保存下来的起义群众撤退到山区,与高山族人民一起继续战斗。

郭怀一率领的武装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它给荷兰殖民者以沉重的打击。参加镇压这次起义的荷军长官费尔堡,事后心有余悸地写信给巴达维亚评议会说:“许多半野蛮土人(指高山族人民)由于愚昧无知而屈服在我们的脚下,只要获得更多的知识,他们就不会像往常那样的安分守己了。我们的力量同他们的人数比起来,又算得什么,他们能够出动十万个战斗人员。此外,又有各种各样的中国人(指汉族人民)聚居岛上,他们经常从各方面窥探这块土地,并能不费气力地发动叛变。”因此,他提醒在台湾的荷兰殖民统治者:“尤须小心翼翼,夙夜戒备,决不应不经常想着这个问题而安然入睡。”

到了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民族英雄郑成功终于结束了荷兰人在台湾的殖民统治。

十七世纪四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郑成功在东南沿海坚持抗清(详下)。他所率领的武装集团实力雄厚,使盘踞台湾的荷兰殖民者感到很大的威胁。早在郑成功刚起兵后不久,在日本长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人员就说,郑成功的军队已经“把目光移向大员(即一鲲身)”。1652年,在中国的荷兰传教士回到巴达维亚时,向荷属东印度公司报告说,郑成功随时准备进军台湾。因此,巴达维亚评议会函告其台湾长官尼古拉斯·费尔堡,要他“继续准备防御,并随时提高警惕”(12)。郑成功因荷兰殖民者留难从大陆驶往台湾的商船,便对台湾实行经济封锁,“刻示传令各港澳并东西夷国州府,不准到台湾通商。由是禁绝两年,船只不通,货物涌贵,夷多病疫”(13)。1657年,荷兰驻台长官弗里德里克·揆一派代表来厦门谈判,要求恢复通商贸易,愿意“年输饷五千两,箭柸十万支,硫磺千石”(14)。郑成功答应了这一要求。其时大陆和台湾虽然恢复了通商贸易关系,但郑成功并没有忘怀收复台湾。荷兰殖民者也明白郑成功总有一天要进军台湾,因此,不断加强其在台湾的军事力量。166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樊德郎率领舰队到达台湾,留下战船三艘和部分士兵。同时“评议会命令中国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森林,携带全部行李到热兰遮城堡周围居住,以便控制,如有任何骚动,也可以立即镇压”(15)。并把一些中国居民拘禁在城堡中,防备他们支持郑成功军队登岸。

早在1659年,郑成功就曾与将士们讨论进军台湾的问题,“议遣前提督黄廷、户官郑泰,督率援剿前镇、仁武镇往平台湾,安顿将领官兵家眷”。但因将领们的意见分歧,没有作出决议。促使郑成功最后下定进军台湾决心的,是何廷斌来投事件。何廷斌又名何斌,是中国人,曾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的部下。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后,他当上了通事(翻译)。1657年,何廷斌曾被派到思明州与郑成功谈判恢复通商事宜。在那次谈判中,郑成功的户官郑泰,秘密聘他为在台湾的税收代理人,凡自台湾运往郑成功管辖地区的货物,由何廷斌在台湾装货地代为抽税,而后由郑泰付给他一定的酬金。这一事件,后来被荷方发现,就撤了他的职,并处以很重的罚款。何廷斌便投奔郑成功,详细地介绍了台湾的情况,并进献可备进军台湾的地图,劝说郑成功收复台湾。

何廷斌的献图,坚定了郑成功进军台湾的决心,1661年正月,郑成功召开军事会议,他说:

前年何廷斌所进台湾一图,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唾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16)

要不要进军台湾,将领们争论得十分激烈,吴豪、黄廷等认为“(荷兰)炮台厉害,水路险要”,主张不要去冒险。张煌言也写信劝阻郑成功:“军有寸进而无尺退。今入台则两岛(金门、厦门)将来恐并不可守,是孤天下人之望也。”(17)马信、陈永华等人则主张“统一旅前往探望,倘可进取,则并力而攻;如果厉害,再作相商”。他们虽然同意出征台湾,但信心不大。只有杨朝栋坚决拥护郑成功的决策,“亦倡言可行”。通过讨论,郑成功果断决定,立即渡海东征台湾。

1661年二月,郑成功自厦门移驻金门。他留长子郑经和黄廷、郑泰等驻守金、厦,自率马信、周全斌、萧拱宸等将领及第一批军队二万五千人,渡海东征。三月二十三日,东征军队乘大小战船数百艘,从金门料罗湾出发,横渡台湾海峡。翌日抵达澎湖群岛,“分各屿驻扎。藩驾驻内屿,候风开驾”(18)。三日后,继续东航至柑橘屿,遇巨风折回澎湖。船队在澎湖停留了四天,但风浪仍未停息,郑成功为了争取时间,于三月三十日夜,毅然下令出航。“成功坐驾竖起帅旗,旁列五方,中悬龙纛。发炮三声,金鼓震天。令洪暄(镇守澎湖游击)引港船先面东而去,诸提镇照序鱼贯。”(19)在全体将士的努力下,终于战胜了狂风恶浪,顺利渡过台湾海峡,四月初一日黎明,郑成功东征船队抵达台湾鹿耳门外海面。

鹿耳门在台湾南部安平北,为海道入口,内有浅水海湾,水道迂回险阻。荷兰殖民者于此沉塞损坏的甲板船,使得较大的船只不能进出。他们认为郑成功的军队根本无法在这里通过。在一鲲身的热兰遮堡,荷兰殖民者配置了大炮,控制航道。但郑成功避开热兰遮堡的炮火,乘涨潮机会,在何廷斌的引导下顺利通过鹿耳门浅水海湾,在北线尾岛和禾寮岛登陆。荷兰侵略者惊慌失措,以为郑军“自天而降”。台湾的汉族和高山族人民听到郑军登陆,纷纷前来欢迎和支持,其热烈盛况,中外文献皆有记载:“随即有几千中国人出来迎接他们,用货车和其他工具帮助他们登陆。”(20)“土番各社(指高山族人民)俱罗列恭迎。”(21)

郑成功军队登陆后,立即向荷兰殖民军发起进攻。在海上,郑军包围了荷军战舰,首先击沉了他们最大的赫克托号,接着又用火攻袭击荷军其他战舰,荷军剩下的一艘通讯船狼狈逃回巴达维亚去报警。在陆上,郑成功的军队也大败荷兰侵略者。郑军刚登陆时,荷军贝德尔上尉认为“中国人受不了火药的气味和枪炮的声音,只要放一阵排枪,打中其中几个人,他们便会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22)。他率领二百四十名殖民军疯狂地反扑过来。结果郑成功的部将陈泽的部队用包抄夹击的战术,击毙贝德尔上尉及其部下共一百十八人,剩下的一百多人狼狈溃逃。

郑成功军队自踏上台湾的土地后,军纪整肃,深受当地居民的拥护,他们密切配合,共同打击荷军。据荷兰殖民者自供:“好些居住山区和平原的居民及其长老,还有几乎所有住在南部的居民都投降了国姓爷(即郑成功)。每位长老赏到一件浅色丝袍、一顶有金色顶球的帽子和一双中国靴。这些家伙如今辱骂起我们努力传播给他们的基督教真理。”(23)“我们所统治的人民,包括台湾土人在内,都起而反抗我们了。”(24)

荷兰侵略军遭到郑成功军队的打击后,龟缩到普罗文查和热兰遮城堡两个据点,妄图依凭城堡工事进行顽抗。郑成功乘胜包围了普罗文查城堡。这时驻扎在热兰遮城堡内的荷兰殖民者想用谈判来延缓时间等待援兵。他们派出两个评议员来会见郑成功,表示愿意“讲和”。郑成功严正指出:“(台湾)一向是属于中国的。在中国人不需要时,可以允许荷兰人暂时借居;现在中国人需要这块土地,来自远方的荷兰客人,自应把它归还原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郑成功最后指出:“如果你们仍旧不可理喻,违抗我的命令,如果你们一意孤行,自取灭亡,那么我将立即当你们二人面前,下令攻取你方城堡。”(25)

郑成功放走两个评议员后,便紧缩包围圈,断绝普罗文查和热兰遮城堡之间的一切联系。当地居民向郑成功建议说:“城外高山,有水自上而下,绕于城壕,贯城而过。城中无井泉,所饮惟此一水,若塞其水源,三日而告困矣。”(26)荷军普罗文查要塞司令描难实丁眼看孤城无援,又断水源,“用水仅能维持八天,给养和粮食的供应也很缺乏,火药还不够对付一次攻击”(27),便献城投降。这样,郑成功在登陆后的第三天(四月初四日)就收复了普罗文查城堡。

郑成功收复普罗文查城后,即指挥军队分水陆两路围攻热兰遮城堡。“藩(郑成功)督师移札崐身山,传谕候令进攻台湾城。”(28)郑成功的数千名士兵于热兰遮城南登陆,在东面还有许多中国战船停泊在大炮射程以外的海面,水陆军容十分壮盛。在市区的荷兰殖民者纷纷逃向热兰遮城堡,“他们说,在那里呆一个晚上,就等于把头搁在断头台上,因此,不管有没有命令,都要逃进城堡里来”(29)。他们逃走之前,“在市区四隅放火,一些主要建筑如锯木厂、德里百货店,以及其他各种房屋都烧了起来。希望大火蔓延,把全市烧成灰烬”(30)。郑成功军队迅速推进,及时扑灭了火灾,保全了市区。

热兰遮是荷兰殖民者统治台湾的大本营,修建了坚固的城堡,城墙上有瞭望台,配有威力较大的火炮。郑成功军队的工事尚未筑好,就被荷军炮火所破坏。爱国士兵不怕牺牲,顽强战斗,克服种种困难,完成了攻城的准备工作。正当郑成功加紧部署围攻热兰遮城时,五月“黄安、刘俊、陈瑞、胡靖、颜望忠、陈璋等六镇,统船二十只至台”(31)。这就更增强了攻城的力量。郑成功还用政治攻势,接连几次去信劝荷兰殖民者投降。荷兰驻热兰遮城长官“揆一死守不下”,郑成功“乃列营环攻以迫之”(32)。因军粮缺乏,郑成功命令“随将各镇分派汛地屯垦”。(33)

荷军的通讯船马利亚号,逃回巴达维亚报告郑军登陆台湾的消息后,荷方立即任命巴达维亚城的律师兼法院检察官雅科布·考乌为司令官,率领十二艘战斗快艇和双桅货船增援。船上载有七百二十五名士兵和供八个月用的米、牛肉和猪肉(34)。这支救援船队于1661年7月5日从巴达维亚出发,9月10日到达热兰遮城和城堡内的侵略军合在一起,分水陆两方面袭击中国军队;陆上出动三四百名士兵向市区进攻,水上用战舰轰击中国船队。荷兰殖民者满以为一举就可以把郑军打垮,宣布:“我们决不饶恕船上任何人,见人就杀,不留一个。”并用奖励的办法鼓励士兵卖命:“捕捉或焚烧一只帆船赏银一百里尔,一只中型帆船赏五十里尔,一只仔船赏二十五里尔。”(35)但荷兰侵略军用银钱鼓动的勇气,敌不过郑成功军队的爱国正气。9月16日双方激战的结果,中国战船大败荷兰援军,俘获三只小艇,打碎一只大船,用火烧毁一只大船,打死“一个艇长、一个尉官、一个护旗军曹和一百二十八名士兵,另有一些人负伤”(36)。在陆上出击的荷军,也被郑成功部将黄安所率领的部队大杀一阵,逃回城中。从此,考乌就不敢再出兵和郑军较量,他在“福摩萨评议会”上“要求准许他乘首班船回巴达维亚去”,并“作为一名信差回去,丢下所指挥的军队”,这遭到了评议会的指责。11月26日,荷兰殖民者决定接受清朝方面的建议,联合进攻郑成功留在大陆金、厦等地军队,于是考乌要求去执行这个任务,实际是乘机离开了台湾,逃回巴达维亚。

郑成功看到热兰遮城堡坚固,荷军又配置了较强的火器,如果强攻则“未免杀伤”;同时从考乌援军情况来看,知道巴达维亚方面力量薄弱。因此,郑成功便采用“围攻俟其自降”的办法。十一月二十二日,荷兰驻热兰遮城长官揆一给巴达维亚写信报告被围的情况:“从开始围攻到十一月二十日,城内因负伤和得病而死者共三百七十八人”,“还有医院病号二百八十人。健壮能胜任战斗者仅有九百五十余人”。(37)

考乌的逃跑,在荷军士兵中引起莫大的恐慌,为求活命,有些荷兰士兵就出城投降郑军。一个叫拉迪斯的军曹投降后,把热兰遮城堡中守军的情况向郑成功作了报告:“由于长期的继续不断的围困,守军已经精疲力竭,城中已经找不到四百名强壮的士兵。”“因此,他劝国姓爷充分利用围城内普遍存在的惊慌情绪和疲弱状态,不仅要用封锁,而且要用连续攻击,来彻底疲惫敌人,使其完全绝望。”(38)郑成功接受了他的建议,把所有在台湾的兵力集中到一鲲身。1662年1月25日,郑成功发出总攻击令,配置在乌特利支圆堡东端和南端的二十八门巨炮,一齐向乌特利支圆堡开火,整整轰击了两个小时,共发射了约二千五百发炮弹,“使整个圆堡遭到彻底破坏,到了晚上,几乎成为一片废墟”(39)。郑成功在占领了乌特利支圆堡这一制高点后,热兰遮就完全在郑军的控制之下。

在热兰遮城堡内的荷兰殖民者,面对即将被消灭的命运,评议会又召开一次重要的秘密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出路只能是两条:是出击还是投降?要求每一个与会者坦白地发表意见。出席会议的共二十九人,除四人主张出击,其余二十五人,包括长官揆一,都认为不能再坚持了,最后“一致同意并决定立即写信通知国姓爷,我们愿意和他谈判,在优惠条件下交出城堡”(40)。双方经过几天谈判之后,荷兰殖民者于1662年2月1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这是中国人民反对西方殖民侵略史上的光辉一页。投降书内容如下:

本条约经双方订定并经双方同意。一方为自1661年5月1日至1662年2月1日包围福摩萨岛热兰遮城堡的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殿下,另一方为代表荷兰政府的热兰遮城堡长官弗里德里克·揆一及其评议会,本条约包括下列十八条款:

一、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动,从此不记前仇。

二、荷方应将热兰遮城堡、外堡、大炮、剩余的军用物资、商品、现金以及其他属于公司的财产全部交与国姓殿下。

三、大米、面粉、酒、烧酒、肉类、猪肉、油、醋、绳索、帆布、沥青、柏油、锚、火药、枪弹、亚麻布以及被围者返回巴达维亚途中必需的其他物品,得由上述长官及评议会运上公司船只。

四、城堡内以及他处属于荷兰政府官员之私人动产应先经过国姓代表检查,然后运上公司船只。

五、除携带上述物件外,二十八名评议员每人准予随身携带二百银元,另二十名特定公民准予一共携带一千银元。

六、经检查后,荷兰士兵得以在长官指挥下,扬旗、鸣炮、荷枪、击鼓、列队上船。

七、所有在福摩萨之中国债务人及中国租地人之名单以及他们所欠债务应从公司帐簿中抄出,呈交国姓殿下。

八、所有荷兰政府之档案文件可以运往巴达维亚。

九、公司人员现为中国人拘禁在福摩萨者,应于八日至十日内释放,拘禁在中国(大陆)者,应尽早予以释放。公司人员在福摩萨未受拘禁者,应发给通行证,以便安全到达公司船上。

十、国姓将捕获之四艘小艇及其附属物品发还公司。

十一、国姓负责拨出需要的船只运载公司人员及其财货上船。

十二、公司人员在停留期间,国姓属下臣民应按月供应以合理价格之蔬菜、肉类以及其他维持日常生活之物品。

十三、公司人员未上船前留在岸上期间,除为公司服务外,国姓属下之士兵、臣民一律不得进入城堡,不得越过工事网之保篮,亦不得进至由国姓殿下下令所立之木栅。

十四、在公司所属人员全部撤出城堡以前,城堡上除白旗外,不许悬挂别种旗帜。

十五、公司人员及财货上船后,仓库管理人员应留在城堡内两三日,然后上船。

十六、本条约一经签字、盖章、宣誓后,双方各依本国习惯,国姓即派其官员Moor Ongkun及政治顾问Pimpan Jamoosjo到荷兰船上;公司方面亦派一位仅次于长官之官吏燕·奥根斯、樊·华弗伦及福摩萨评议员大卫·哈曹尔到国姓处作为人质,双方人质应留在指定地点,直到本条约规定之事项均已执行完毕为止。

十七、目前在城堡内或公司船上之中国俘虏应予释放,以交换荷方为国姓部属所俘虏之军民。

十八、本条约中如有发生疑义或有重要未尽事项,经任何一方提出后,应立即由双方协商解决之。(41)

上述荷兰殖民军投降书的内容说明,郑成功不仅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军事家,而且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政治家。

投降书签署之后的几天内,荷兰殖民者就全部撤出了台湾。中国史书上曾概括叙述:“(永历十五年)十二月,红夷酋长揆一降,纵其归国,台湾平。”(42)“守台湾城夷长揆一等,乞以城归赐姓(郑成功),而搬其辎重货物下船,率余夷五百余人驾甲板船远去。”(43)外国史书记载:“双方都遵守这个和约,我方人员全数上船,在船上停留了几天,直到所有东西都交给他们为止,然后我们派一只船到中国沿海广东,去接被俘的赤嵌司令官,我们这些人则乘其他船只回巴达维亚去。”(44)从此,荷兰殖民者在台湾三十八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美丽的宝岛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台湾历来是中国的领土。三百二十多年前,郑成功在祖国各族人民的支持下,跨海收复台湾,把荷兰殖民者逐出中国领土,这是世界反殖民主义斗争史上的壮举。十七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已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许多殖民地。在亚洲,印度、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爪哇等都先后沦为殖民地。西方殖民者对之进行残酷的统治与压榨。这些殖民地人民都进行过英勇的反抗斗争,结果都失败了,唯有郑成功领导收复台湾的斗争取得了胜利。十七世纪,荷兰是世界上头号殖民帝国。正如马克思说的:“荷兰——它是十七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的历史,‘展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45)它的船队在世界各地横行无忌。荷兰继葡萄牙、西班牙之后,把侵略矛头指向亚洲。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侵占了马来群岛的咬吧,改名为巴达维亚,就以此为据点,向北侵扰中国沿海并占领了台湾。从荷兰殖民者的发展趋势看,它将以台湾为据点,把它的殖民势力再向北伸向日本和朝鲜。郑成功率领中国军队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和完整,这不仅为中国人民建立了功勋,也给荷兰殖民帝国在亚洲的侵略行为以沉重打击,为当时的日本和朝鲜解除了威胁。

开辟荆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复先基。

田横尚有三千士,茹苦间关不忍离。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所赋的这首诗,表达他十年砥砺,经过含辛茹苦的斗争,终于实现了他“逐荷夷”的雄心壮志。郑成功是我国杰出的民族英雄!

(1) 当时欧洲殖民者称南部印度和马来群岛为东印度,马来群岛称为东印度群岛。荷兰殖民者侵占今印度尼西亚为殖民地后,称该地为荷属东印度。

(2) 《明史》卷325《和兰传》;张燮:《东西洋考》卷6《红毛番》。

(3) 《明史》卷264《南居益传》。

(4) 村上直次郎:《热兰遮筑城史》。

(5) 里斯:《台湾岛史》第八章。

(6) 姚莹:《埔里社纪略》,见《小方壶斋舆地丛抄》第9帙。

(7) 村上直次郎:《荷兰人的番社教育》;山崎繁树、野上矫介:《台湾史》2编3章。

(8) 连横:《台湾通史》。

(9) C.E.S.:《被忽视的福摩萨》“附”卷上《可靠证据》第十六号。引自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组编《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增订本),下同。

(10) 连横:《台湾通史》卷1《开辟纪》。

(11) 甘为霖:《荷兰人侵占下的台湾》。

(12)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上。

(13) 杨英:《从征实录》。

(14)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上。

(15)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上。

(16) 杨英:《从征实录》。

(17) 全祖望:《鲒埼亭集》卷9。

(18) 杨英:《从征实录》。

(19) 江日昇:《台湾外纪》卷11。

(20)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21) 江日昇:《台湾外纪》卷11。

(22)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23) 《热兰遮城日记摘录》1661年5月17日。

(24) 赫波特:《爪哇、福摩萨、前印度及锡兰旅行记》。

(25)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26) 黄宗羲:《赐姓始末》。

(27)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28) 杨英:《从征实录》。

(29)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30)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31) 夏琳:《闽海纪要》卷2。

(32) 夏琳:《闽海纪要》卷2。

(33) 杨英:《从征实录》。

(34) 《巴达维亚城日志》1661年7月5日。

(35) 《被忽视的福摩萨》“附”卷下《可靠证据》第9号。

(36)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37) 《巴达维亚城日志》1661年12月21日。

(38)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39)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40) 《被忽视的福摩萨》“附”卷下《可靠证据》第15号。

(41) 《被忽视的福摩萨》卷下。

(42) 夏琳:《闽海纪要》。

(43)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

(44) 赫波特:《爪哇、福摩萨、前印度及锡兰旅行记》。

(4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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