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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明初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经营和管理

元亡以后,一部分蒙古贵族退到蒙古草原及东北等地,经朱元璋多次派兵攻打,其内部发生变乱,到永乐初,其部帅鬼力赤杀坤帖木儿自立,“称可汗,去(元朝)国号,遂称鞑靼”(1)。当时,蒙古分为三大部,辽河、西辽河、老哈河流域(今吉林、辽宁地区)为兀良哈部;鄂嫩河、克鲁伦河和贝加尔湖一带为鞑靼部;科布多河、额尔齐斯河流域及其以南的准噶尔盆地为瓦剌部。

永乐初,蒙古三部之间不断发生战争,这时鞑靼部的“鬼力赤与瓦剌相仇杀,数往来塞下”,而鞑靼统治集团内部也互相争权夺利。永乐三年(1405年),知院阿鲁台杀鬼力赤,而迎元之后本雅失里,立为可汗,后被瓦剌部所败,徙居胪朐河(今蒙古国境内克鲁伦河)(2)。永乐七年六月,朱棣派遣使臣郭骥去鞑靼,被杀。于是明朝政府于七月命丘福为大将军,王聪、火真副之,王忠、李远为参将,将精骑十万征鞑靼。丘福孤军深入,直抵胪朐河,遭到鞑靼骑兵的包围袭击,五将军皆没,全军覆灭(3)。永乐八年(1410年),朱棣自将五十万众出塞征鞑靼,直至斡难河,“本雅失里弃辎重孳畜,以七骑遁”。鞑靼部落经这次大败,“众溃散”,其“君臣始各为部”(4)。阿鲁台便于这年冬向明朝贡马臣服。永乐十一年,明朝政府封阿鲁台为和宁王。而本雅失里则于永乐十年被瓦剌部的马哈木所攻杀。自本雅失里死后,鞑靼部就全由阿鲁台所统率,一直受明朝中央政府的管辖。但到永乐十九年(1421年),因“生聚蕃富,遂桀骜”,又数起兵骚扰兴和等地。朱棣遂于永乐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三次亲率大军出征,予鞑靼部以沉重打击。而瓦剌又数败其众,使得鞑靼“部曲离散”,最后阿鲁台也为瓦剌脱懽所袭杀(5)。

朱棣即皇帝位后,即派使臣告谕瓦剌部。永乐六年(1408年),瓦剌部的马哈木向明朝政府贡马请封。第二年,明朝政府封瓦剌部的三个首领马哈木为顺宁王、太平为贤义王、把秃孛罗为安乐王。后来,瓦剌势力逐渐强盛起来,于永乐十年攻杀鞑靼的本雅失里,向明朝政府多所要挟,并扣留使臣,南下骚扰。永乐十二年,朱棣亲率大军出征,直至土剌河(今蒙古国境内的图拉河),马哈木等战败脱身遁,不久死去。经过这一次打击,在永乐时期,瓦剌就一直接受明朝政府的管辖。马哈木顺宁王的封爵,也由其子脱懽承袭(6)。

兀良哈原是元朝大宁路的北境,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为了加强这一地区的管理,就把锦、义、剑、利诸州划归辽东都司管辖,并于大宁地区设北平行都司,领兴、营等二十余卫所。到洪武十四年(1381年)封其第十七子朱权于大宁,为宁王。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命冯胜、蓝玉等平定金山纳哈出,就以兀良哈地安置纳哈出部众。二十二年置三卫:“自大宁前抵喜峰,近宣府,曰朵颜;自锦、义历广宁,渡辽河至白云山,为泰宁;自黄泥洼逾沈阳、铁岭至开原,曰福余。”后来,朱棣因靖难之役中三卫兀良哈骑兵从战有功,就把大宁地予兀良哈,仍为三卫,任命其首领脱儿火赤为都督佥事,哈儿兀歹为都指挥同知,掌朵颜卫事;安出及土不申俱为都指挥佥事,掌福余卫事;忽剌班胡为都指挥佥事,掌泰宁卫事。其他三百五十七个头目,各授指挥、千百户等官,赐以诰印、冠带等(7)。并于广宁等地进行互市贸易。

朱棣从永乐八年(1410年)到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为对付蒙古贵族的军事势力而五次北征,他本人于最后一次出征的回师途中,病死在榆木川(今内蒙古乌珠穆沁东南)。朱棣的五次出征,沉重地打击了蒙古贵族的割据势力,在朱元璋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蒙古地区的管理,使这些蒙古贵族的地方政权服从明朝中央政府的管辖。

明朝初期,在对蒙古贵族的斗争中,西北地区也是重要的方面,明朝每次出征蒙古,西路军的进军方向就是西北地区。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征西将军冯胜和傅友德率兵至兰州、甘肃(治所在今甘肃张掖市),大败元兵,于十一月设置了甘肃卫。在洪武、永乐时期,还陆续在西北地区(今甘肃、青海、新疆)设置了不少其他卫所,加强了对这里的管辖。

洪武三年(1370年),邓愈率军攻克河州(治所在今甘肃临夏),明朝政府于第二年设河州卫,以何锁南普为指挥同知。“又遣西宁州同知李喃哥等招抚其酋长,至者亦悉授官,乃改西宁州(治所在今青海西宁)为卫,以喃哥为指挥”(8)。洪武十一年(1378年)沐英于峨州(治所在今甘肃岷县)筑城戍守,就于其地设岷州卫。第二年洮州地区发生叛乱,沐英率军前去平定了洮州(治所在今甘肃临潭)的叛乱。朱元璋认为“洮州,西番门户”,宜“筑城戍守,扼其咽喉”,遂置洮州卫(9)。

洪武七年(1374年),原来元朝政府敕封的撒里畏兀儿宁王卜烟帖木儿,“遣其府尉麻答儿、千户所剌儿来朝,贡铠甲刀剑等物”(10)。明朝政府仍命其部族首领进行管理,而分其地为阿端、阿真、苦先、帖里四部,并各颁给铜印。第二年,根据卜烟帖木儿的请求,置安定、阿端二卫,“乃封卜烟帖木儿为安定王,以其部人沙剌等为指挥”。洪武十年,卜烟帖木儿为沙剌所杀,卜烟帖木儿子板咱失里又杀沙剌,沙剌部将复杀板咱失里,部内大乱。而别部将领“朵儿只巴叛走沙漠,经安定,大肆杀掠,夺其印去,其众益衰”。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明朝政府又“命行人陈诚至其地,复立安定卫,其酋长哈孩虎都鲁等五十八人悉授指挥、千百户等官”(11)。永乐四年(1406年)安定卫“徙于苦儿丁之地”。到永乐十一年,明朝政府命卜烟帖木儿孙亦攀丹袭封安定王,并赐诰印(12)。洪武十年(1377年),当安定卫动乱时,阿端卫也遭到朵儿只巴的杀掠,残破不堪,其卫遂废。永乐四年冬,其部首领“小薛忽鲁札等来朝贡方物,请复置卫设官”,于是,明朝政府重又立卫,“授小薛等为指挥佥事”(13)。

曲先卫的设置时间,大约和安定、阿端卫相近。当朵儿只巴为乱时,“部众窜亡,并入安定卫,居阿真之地”。永乐四年安定卫指挥哈三、散即思、三即请求“仍分为二,复先朝旧制”,明朝政府准许他们的请求复立曲先卫,“即令三即为指挥使,掌卫事,散即思副之”,“徙治药王淮之地”(14)。

安定、阿端、曲先三卫的地区,约在今天青海柴达木盆地西北一带,其地“居无城郭,以毡帐为庐舍。产多驼马牛羊”。可见是从事游牧生活的。其居民系畏兀儿、藏族和蒙古族等。明朝政府和他们进行茶马贸易,但由于安定等卫距内地路途遥远,因此,明朝政府有时也用布帛代替茶叶(15)。

洪武八年(1375年),明朝政府置罕东百户所。洪武三十年(1397年)其部落首领“锁南吉剌思遣使入贡”,于是明朝政府就于其地改置罕东卫,授锁南吉剌思为指挥佥事。罕东卫自建立后,与明朝中央政府的关系一直非常密切,明朝初期对西北其他地区的用兵,曾得到罕东卫的协助。洪熙、宣德时,明朝政府以其“从征有功”,先后擢升其部族首领却里加为都指挥佥事、绰儿加为都指挥同知。罕东卫“在赤斤蒙古(今甘肃玉门市西北赤金堡)南,嘉峪关西南”。其辖区大约是在今青海柴达木盆地北缘。从这一地区所设置的几个卫来看,罕东卫是比较兴盛的。宣德时,由于战乱影响,罕东卫内部的密罗族人惊窜他处,事后招抚复业的就达“二千四百余帐,男妇万七千三百余人”(16)。

永乐二年(1404年),元故丞相苦术子塔力尼率所部男妇五百余人,自哈剌脱之地来归,明朝政府就于其地设赤斤蒙古千户所,以塔力尼为千户(17)。永乐八年(1410年)升为卫。赤斤蒙古卫,在明朝初期不受其他部族的煽惑,一直服从明朝中央政府的管辖,所以明朝政府屡予擢升,塔力尼子且旺失加于宣德二年(1427年)时进为都指挥同知。据《明史》记载,赤斤蒙古卫是在嘉峪关西行约二百四十里的地方(18)。

元朝时在今天甘肃敦煌地区设沙州路,元亡后,其地由蒙古王子阿鲁哥失里统治。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阿鲁哥失里遣国公抹台阿巴赤、司徒苦儿兰来朝。永乐二年(1404年),“酋长困即来、买住率众来归,命置沙州卫,授二人指挥使”。其地居民兼事耕牧,明朝政府还运给谷种发展农业。困即来部属“居沙州三十余年,户口滋息,畜牧富饶”。但因常遭到邻近的罕东、哈密和瓦剌的侵逼,于宣德时向东迁徙到了离赤斤蒙古二百里的苦峪地方(19)。

元末时,哈密地区为蒙古贵族忽纳失里所居,封为肃王,后由其弟安克帖木儿袭爵。当地的居民主要为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种。朱棣即位后,即遣使至其地招谕,永乐元年(1403年)安克帖木儿遣使向明朝进贡,第二年封其为忠顺王。不久,安克帖木儿为鬼力赤所谋害。永乐三年,明朝政府把原先已在明朝政府任职的安克帖木儿侄脱脱送回哈密袭爵。永乐四年,于其地设哈密卫,“以其头目马哈麻火者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又以周安为忠顺王长史,刘行为纪善”,共同管理当地军政事宜(20)。哈密卫治所在今新疆哈密,在其北和西北方向为瓦剌,南和东南方向为沙州和肃州,其西为火州和吐鲁番,为西域之要道。明朝政府对其非常重视,专门派遣官员到哈密卫协助其部族首领进行管理,“令为西域之喉襟,以通诸番之消息,凡有入贡夷使方物,悉令至彼,译表以上”(21)。明朝政府是想借其巩固边防,“统领诸番,为西陲屏蔽”(22)。但因当地居民种族复杂,而“其王率庸懦”,没有起到明朝政府所预期的作用。

洪武、永乐时期,明朝政府在今天的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设置上述卫所,加强了对这些地区的管理。这一广大地区的居民,主要是畏兀儿族、蒙古族、藏族以及回族等。其中除安定、阿端、曲先等地过着游牧生活外,其他地区则兼营耕牧,有的地方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和手工业。哈密地方“其俗,风景融和,四时皆春,田沃稻饶,居民乐业。俗好善,男女辫发,衣细布衫,系细带布。有回回历与中国历,前后差三日。人多以马乳拌饭,故人肥美。其产马(高八尺许)、金铂、珊瑚、犀角”。明朝政府用朝贡、赏赐及马市等方式,和他们进行物资交换。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明朝政府派遣中官而聂到河州,和当地居民进行贸易,得马万三百余匹,给茶三十余万斤(23)。永乐元年(1403年)哈密忠顺王进马,朱棣“命有司给直收其马四千七百四十匹”(24)。永乐二年(1404年),“(安定卫)指挥朵儿只束来朝”,自陈“愿纳差发马五百匹”。明朝政府以安定卫路途遥远,运茶艰难,就以布帛交换。这种布帛茶马贸易,对明朝政府和少数族人民在军事经济文化生活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当时明朝政府及各该部族的首领对这些少数族人民的剥削和压迫也是很重的。永乐时规定安定卫“岁纳孳畜什一”(25)。另外所谓的“差发马”虽是明朝政府用布帛、茶给马价,但也往往给当地人民带来不小的负担,如罕东卫,洪熙元年(1425年),“其指挥那那奏,所属番民千五百,例纳差发马二百五十匹”,由于剥削太重,“其人多逃居赤斤”(26)。再者,明朝政府对这些少数族地区用兵时,往往大肆掳掠,永乐二十二年,因安定卫劫杀明朝的使者,明仁宗就发兵征讨,“获驼马牛十四万有奇”(27)。

西藏,明时称乌斯藏。藏族人农牧业并重,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藏族的上层喇嘛和各个部族的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这些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对藏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

西藏地区盛行喇嘛教,内部有很多教派,互相争夺统治权。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以其为西藏的政治首领,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八思巴死后,元朝政府赐号为“大元帝师”,从此,他的徒弟承袭大宝法王的,都称为帝师(28)。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政府在平定陕西后,即派使臣到西藏地区广行招谕,宣布承认元朝所授僧侣的封号,接着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到西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于洪武六年亲自来到南京,明朝政府根据他所举的原来受元朝所封的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六十人,各授为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并封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明朝政府从洪武四年到六年,陆续在西藏地区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并颁给印信和官服。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两卫为都指挥使司。(29)

明初时,帕木竹巴僧章阳沙加监藏在西藏地区有较高的威望,元朝封为灌顶国师,“为番人推服”。明朝政府于洪武五年(1372年)仍封他为“灌顶国师”,赐予印信,并要他调解朵甘僧赏竹监藏与管兀儿的纷争。赏竹监藏在他的影响下,接受明朝政府的封赏。洪武八年,明朝政府在帕木竹巴地区设万户府。章阳沙加死后,由其徒承袭国师。永乐四年(1406年)封为阐化王。其后,每一代阐化王都由明朝政府册封。

明朝政府陆续在西藏地区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他们大都有一定的份地(30),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为了适应政治经济联系的需要,永乐五年,明朝政府组织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及必里、朵甘、陇答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从雅州(四川雅安)到乌斯藏的驿路,“复置驿站,通道往来”。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朝政府派遣使者宦官杨三保到乌斯藏,又命阐化王、阐教王、护教王、赞善王等“共修驿站,诸未复者尽复之”。经过这两次修筑,自是“使者往还数万里”,“道路毕通”(31),使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更为方便。

明朝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各等级。法王是最高级僧侣,奉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力,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廷任免。

洪武二十年(1387年)纳哈出所部降明后,元朝在东北的军事力量被基本消灭,于是明朝政府就派遣官员到黑龙江下游吉烈迷等族去招谕,但当时由于交通困难,以及其他条件尚未成熟,所以收效不大。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在明太祖朱元璋经营东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营和管理。永乐元年(1403年)明朝政府“遣行人邢枢偕知县张斌往谕奴儿干,至吉烈迷诸部落招抚之”(32),获得成功。接着,各部首领相率入京,明朝政府建立了奴儿干、建州等十卫,各部首领分别任命为指挥同知等职,并“赐诰印冠带袭衣”(33)。明朝政府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女真、吉烈迷、达斡尔、蒙古等族人民的管理,从永乐元年到永乐七年,在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等地设置了一百三十二个卫(34)。“于是海西女直、建州女直、野人女直诸酋长悉境来附”(35)。明辽东都指挥佥事毕恭《辽东志书序》中记载当时的情况说:“东北至奴儿干,涉海有吉烈迷诸部落,东邻建州、海西、野人女直”,“永乐初,相率来归”,“咸属统内”。从此,明朝政府完成了对东北地区的统一事业。

永乐七年(1409年),奴儿干官员忽剌佟奴来朝,奏称奴儿干“其地冲要,宜立元帅府”。明朝政府同意这一建议,就于这年闰四月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任命“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等为都指挥佥事”(36)。同年六月,又置奴儿干都司经历司经历一员(37)。永乐九年春,明朝政府“特遣内官亦失哈等率官军一千余人,巨船二十五艘”(38),顺黑龙江而下,护送康旺等奴儿干都司的官员前去赴任,直至亨滚河口对岸的特林地方,正式开设奴儿干都司,成为明朝政府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地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

奴儿干都司建立后,明朝政府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管理,根据少数民族居民的特点,又陆续增设了不少卫所。到英宗正统十二年(1447年),共计有一百八十四个卫,二十个所(39)。到万历时“为卫者三百八十四,为千户(所)者二十四,为站为地面者各七”(40)。它们的分布地域,西起斡难河(鄂嫩河),北至外兴安岭,东抵大海,东北越海而有库页岛。其中有不少卫所是明成祖朱棣时期设置的。

据记载,从鄂嫩河直至黑龙江入海口以北地区设置的卫所如下:

永乐四年(1406年),设斡难河卫(41)。永乐八年五月,明成祖朱棣曾亲临此地,“命都督薛禄祭斡难河山川,赐名玄冥河”(42)。

永乐五年,设卜鲁丹河卫(43)。卜鲁丹河,在清代称博罗穆丹河或博罗木达河(在今俄罗斯境内)。(44)

永乐七年,设古里河卫(45)。古里河系精奇里江上游的支流(在今俄罗斯境内)。

永乐四年,设脱木河卫(46)。脱木河,又称托摩河、托漠河(在今俄罗斯境内),是精奇里江的上源(47)。

永乐七年,设葛林卫于葛林河流域(48)。葛林河又称革林河,格楞河或格林河。《满洲源流考》卷一三载:“格林河卫,旧讹葛林。”格林,满语是“众”的意思(49)。

永乐五年,设依木河卫(50)。依木河,清代称做“依穆河”(在今俄罗斯境内),它是兴滚河(亨滚河或恨滚河,在今俄罗斯境内)上游的支流,“在宁古塔城东北三千一百四十八里,源出扬古岱山,东北流入兴滚河”(51)。

永乐十年,设满泾卫(52)。满泾卫在兴滚河口,奴儿干都司治所的西边,其地并设有驿站。“奴儿干之西,有站满泾”(53)。

永乐五年,设朵儿必河卫(54)。朵儿必河,清代称做“噶勒毕河”(在今俄罗斯境内),和额密勒河(在今俄罗斯境内)同为兴滚河上游的两条支流(55)。

同年,设兀的河卫(56)。兀的河也称乌底河或乌第河(在今俄罗斯境内)。

设在乌苏里江以东的卫所如下:

永乐四年(1406年),设亦儿古里卫(57)。亦儿古里,清代称做“宜尔库禄”,也叫“伊勒枯鲁噶山”(在今俄罗斯境内)。

同年,设双城卫于双城子(58)。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

永乐八年,设亦麻河卫(59)。亦麻河又叫“伊瞒河”或“尼满河”,向西流入乌苏里江(60)。

在库页岛上设置的卫所如下:

库页岛,明代称为苦夷或苦兀。永乐十年(1377年)明成祖朱棣命内官亦失哈巡视“自海西抵奴儿干及海外苦夷诸民”(61)。“苦夷”即“库页”的同音异译。明朝政府就于这年的十月,在其北部的囊阿里设囊哈儿卫(62)。囊阿里,在今俄罗斯境内。囊哈儿指挥使的官印,后来在黑龙江省依兰县发现。印的正面刻有“囊哈儿卫指挥使印”八字,背面刻有“神字七十三号永乐十年十月礼部造”十五字(63)。明英宗正统以后,又在库页岛上增设了波罗河卫。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直属明朝中央政府,是军政合一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设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和都指挥佥事等军政长官。明成祖时期,都指挥使悬缺,以都指挥同知为最高长官,到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时才晋升康旺为都指挥使,其下并设有办事机构经历司。在都司的所在地,经常有二百名至五百名驻防军戍守,“逾二年遣还”轮换(64)。有事时则往往增派官军前去,永乐九年(1411年)内官亦失哈“率官军一千余人,巨船二十五艘”护送康旺前去莅任(65)。明宣宗朱瞻基即位后,于宣德二年增派官兵多达三千人(66)。宣德七年康旺年老辞职,由康福接任,明宣宗命内官亦失哈“率官军二千,巨舡五十”,护送康福首次上任(67)。可见明朝政府对奴儿干地区的重视。都司以下的各个卫所的官员,一般是由其当地部族首领担任。明朝中央政府“选其酋及族目授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68),由明朝中央政府颁予“诰敕”(委任状)加以任命,并颁给印信、袭衣(明朝官员制服)。这样,他们既是各部族的首领,又是明朝政府的地方官吏,这是明朝政府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常用的措施。

奴儿干都司辖区内的居民,和内地人民一样,都得向明朝政府缴纳赋税。但他们缴纳的是本地的土特产,即是“土贡”,计有:海青、大鹰、皂雕、白兔、黑狐、貂鼠、阿胶、海豹皮、海獾皮、殳角(即海象牙)、鲸须、好剌(即各色鹿)、马、失剌孙(即土豹)、金钱豹皮等。各个卫所的官员,也就是各部族的首领,和内地的地方官吏一样,服从明朝中央政府的命令,“有所征调,闻命即从,无敢违期”(69)。

明朝政府为了沟通从内地到奴儿干地区的交通,就在其境内设置了东西两条驿站线路,保证传递文报,运送官军和贡赋等。往东的一条是“海西东水陆城站”。这条驿站线路,起自海西底卜失站(今黑龙江双城市西,拉林河畔花园屯古城),向东北沿松花江而下,直到黑龙江下游奴儿干都司治所附近的满泾站,沿途经过五十多个城站。往西的一条叫“海西西陆路”,从肇州起,经松花江、洮儿河往西直至兀良河(今满洲里附近)(70)。这两条驿站线路,又连接辽东都司辖境内的驿路,这样,就沟通了奴儿干都司和北京之间的交通。为了维护驿路的畅通,明朝政府在驿路经过地区征调当地各族人民供应劳役、畜力(站丁、站狗)。为了供应航运的需要,明朝政府还在今天吉林市附近松花江畔建立船厂制造船只,这个地方因而就叫“船厂”。当时辽东都指挥使刘清曾数次于此督造船只(71)。他还在江边石崖上刻字题词,遗迹一直保留了下来,即是有名的阿什哈达摩崖石刻(72)。

亦失哈、康旺和王肇舟等人,是明朝政府创建奴儿干都司的主要人物。亦失哈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康旺、王肇舟以封疆大吏的身份,从永乐七年(1409年)受命以后,从筹备创建以至到任后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和经营,他们都亲与其事。直到宣德六年(1431年),康旺以年老辞官,王肇舟仍然继续辅佐康福对奴儿干都司辖区进行管理;亦失哈依然以钦差的身份前往巡视,历经永乐、洪熙、宣德三朝,前后凡二十余年,赴奴儿干地区巡视在十次以上。他们对边疆地区的经营是卓有成效的。他们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采取“柔化斯民”的政策,奴儿干都司所辖卫所的各部族,与明朝政府的关系极为密切。永乐七年(1409年),他们复至奴儿干地区巡视时,“赐男妇以衣服、器用,给以谷米,宴以酒食”。当地居民皆踊跃欢欣,无一人梗化不率者(73)。又如宣德七年(1432年)亦失哈护送康福去奴儿干接任时,永宁寺被当地居民所毁,“吉烈迷毁寺者,皆悚惧战栗”,担心受惩罚,但亦失哈等并没有处罚他们,而是“特加(宽)恕”,并且送老百姓许多布匹和日用品,“于是人民老少,踊跃欢忻”,“国人无远近皆来顿首谢曰:‘我等臣服,永无疑矣。’”(74)当地人民到明朝中央政府去朝贡的也很频繁。永乐五年(1407年),纳木里河等地部族头目到京师朝贡的达三百人(75)。永乐十年,奴儿干等处部族头目到京师朝贡的有七十八人(76)。在明朝初期,奴儿干各地的居民也没有什么动乱,一直比较平稳。亦失哈、康旺和王肇舟等人一生从事于东北边疆的经营,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值得人们追念的。当时和他们同去建设边疆的还有医生、铁匠、木匠、泥水匠、砖瓦匠以及画匠,他们把内地的先进建筑技巧和文化传到了边疆地区,在开发边疆和建设边疆中贡献了才能,也是值得追念的。

亦失哈和康旺等人还在当时奴儿干都司的治所特林建立了一座供奉观音的永宁寺。并在寺旁竖立了两块石碑:一块是永乐十一年(1413年)时所立,刻有《敕修永宁寺记》;另一块是宣德八年(1433年)时所立,刻有《重建永宁寺记》。这两块碑记,记录了明朝政府管理和经营奴儿干都司的事迹。碑文用汉、蒙古、女真、西藏四体文字书写。从所列官员人名来看,有汉族人、蒙古人、女真人和其他少数族人,可以看出奴儿干都司是明朝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地方政权。这两块碑文与一般碑文不同的是,在它所列的一百多人中,不仅有钦差大臣、封疆大吏,甚至连铁、石工匠等也一一列名其中,这说明亦失哈与康旺尊重劳动人民的态度。这两块石碑,是我国明朝政府管理奴儿干地区的历史见证。永宁寺虽已不存在,但这两块石碑曾经巍然挺立在原址几达五百年之久,不少中外文献对它作过记述,日本人间宫林藏的《东鞑纪行》、美国人柯林斯的《阿穆尔河顺航记》、英国拉文·斯坦因的《俄国人在黑龙江上》、俄国人瓦西里耶夫的《关于黑龙江口附近悬崖上的碑文的记载》,都对这些遗迹作了详略不同的记述。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朝政府曾派官员曹廷杰到当时已被沙俄侵占的黑龙江口北岸等地区去探察。他到特林时,俄国人已把永宁寺改建为东正教堂,但这两块永宁寺碑,“尚巍然立于庙西南百步许”。他亲自把这两块碑文拓了下来。曹廷杰还踏勘了奴儿干都司治所特林的古城遗址,把踏勘的情况作了如下的记述:“由特林喇嘛庙(指东正教堂)西北下山,沿江行里许,有石岩高数十丈,上甚平旷,有古城基,周约二、三里,街道形迹宛然,瓦砾亦多。今为林木所翳,非披荆履棘,不能周知。”(77)

(1) 《明史》卷327《鞑靼传》。

(2) 《明史》卷327《鞑靼传》。

(3) 《明史》卷145《丘福传》;《国榷》卷14。

(4) 《明史》卷327《鞑靼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1《亲征漠北》。

(5) 《明史》卷327《鞑靼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1《亲征漠北》。

(6) 《明史》卷328《瓦剌传》;《明史纪事本末》卷21《亲征漠北》。

(7) 《明史纪事本末》卷20《设立三卫》;《明史》卷328《朵颜传》。

(8) 《明史》卷330《西番诸卫传》。

(9) 《明史》卷330《西番诸卫传》。

(10) 《明太祖实录》卷90。

(11)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

(12)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

(13) 《明史》卷330《阿端卫传》。

(14) 《明史》卷330《曲先卫传》。

(15)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

(16) 《明史》卷330《罕东卫传》。

(17) 《明史》卷330《赤斤蒙古卫传》。

(18) 《明史》卷330《赤斤蒙古卫传》。

(19) 《明史》卷330《沙州卫传》。

(20) 《明史》卷329《哈密卫传》。

(21)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12。

(22) 《明史》卷329《哈密卫传》。

(23) 《明史》卷330《西番诸卫传》。

(24) 《明史》卷329《哈密卫传》。

(25)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罕东卫传》。

(26)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罕东卫传》。

(27) 《明史》卷330《安定卫传》、《罕东卫传》。

(28) 《元史》卷202《释老·八思巴传》。

(29) 《明太祖实录》卷68、69、79、91。

(30) 《明史》卷331《西域传》。

(31) 《明史》卷331《阐化王传》。

(32)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

(33) 《明太宗实录》卷26;《大明一统志》卷89。

(34) 《大明一统志》卷89。

(35)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

(36) 《明太宗实录》卷62。

(37) 《明太宗实录》卷64。

(38) 《永宁寺记》。

(39) 《大明一统志》卷89。

(40) 万历《明会典》卷108。

(41) 《明太宗实录》卷40。

(42) 《明太宗实录》卷70。

(43) 《明太宗实录》卷48。

(44) 乾隆《大清一统志》卷48。

(45) 《寰于通志》卷116。

(46) 《明太宗实录》卷45。

(47) 乾隆《盛京通志》卷103;乾隆《大清一统志》卷48。

(48) 《明太宗实录》卷62。

(49) 乾隆《盛京通志》卷27。

(50) 《明太宗实录》卷48。

(51) 乾隆《盛京通志》卷27。

(52) 《明太宗实录》卷84。

(53) 《永宁寺记》。

(54) 《明太宗实录》卷48。

(55) 乾隆《盛京通志》卷27。

(56) 《明太宗实录》卷48。

(57) 《明太宗实录》卷45。

(58) 《大明一统志》卷89。

(59) 《明太宗实录》卷68。

(60) 《满洲源流考》卷13。

(61) 《永宁寺记》。

(62) 《明太宗实录》卷84。

(63) 金岳黻:《东北古印钩沉》第22页。

(64) 《明太宗实录》卷93。

(65) 《永宁寺记》。

(66) 《明宣宗实录》卷31。

(67) 《永宁寺记》。

(68)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

(69)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24《女直》。

(70) 《辽东志》卷9。

(71) 《明宣宗实录》卷90;《明英宗实录》卷4。

(72) 《吉林通志》卷120。

(73) 《永宁寺记》。

(74) 《重建永宁寺记》。

(75) 《明太宗实录》卷63。

(76) 《明太宗实录》卷131。

(77) 曹廷杰:《西伯利亚东偏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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