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趙禎時代,范仲淹是當時朝廷上對政治有革新要求的開明派領袖,他因常論時政的得失,批評以宰相吕夷簡爲首的保守派執政的過錯,引起了保守派官僚的忌恨,被加以“越職言事,離間群臣,引用朋黨”之罪,貶職江西饒州。歐陽修在政治上是同范仲淹站在一起的,所以對此甚爲不滿,但朝廷規定,不是諫官不得越職論事,而當時身爲諫官的高若訥,不僅不肯出來説公道話,替范仲淹辯護,反而趨炎附勢,隨人高下,背地非議范仲淹的爲人,歐陽修更爲生氣,於是便給高若訥寫了這封信。信内痛駡高若訥爲人的卑鄙,揭露他趨炎附勢的僞君子的醜惡面目,表現了封建時代一個剛直的知識分子不畏權勢、敢於説話的正直品格。信裏言詞鋒利,立論明確,虚實並舉,語語擊中對方要害,歐陽修也因此被貶爲夷陵令。從這篇文章中,一方面可以看出宋王朝朝政的腐敗,和統治集團内部的政治鬥争;另一方面,也可具體看出當時一些知識分子的虚僞、奸詐的醜惡面貌。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厠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説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其後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爲御史裏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説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爲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無異衆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爲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論前世事,歷歷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説。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迹而較之,然後决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爲人。予始聞之,疑是戲言,乃見師魯,亦説足下深非希文所爲,然後其疑遂决。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爲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爲當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禀之於天,不可勉强。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飢寒而顧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爾。雖朝廷君子,亦將閔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毁其賢,以爲當黜,庶乎飾己不言之過。夫力所不敢爲,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過,此君子之賊也 。
且希文果不賢耶?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日,日備顧問,今班行中無與比者。是天子驟用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爲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爲司諫,乃耳目之官,當其驟用時,何不一爲天子辨其不賢,反默然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耶?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爲賢,亦不免責;以爲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計其當時之議,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必以石顯、王鳳爲忠臣,望之與章爲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耶?望之與章果不賢耶?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耶?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耶?况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如曹修古 、劉越雖殁,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闻御史臺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爾。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
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耻事爾。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册,他日爲朝廷羞者,足下也。《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絶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若猶以爲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爾。願足下直携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亦諫臣之一效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區區,伏維幸察。不宣。修再拜。
(鍾賢培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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