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宰相秦檜與朝臣孫近决策,向金乞和,派王倫使金,引來金使蕭哲等,稱“詔諭江南”,把南宋看做金國屬下的一個地區,把高宗看做金國的臣下,一時南宋朝野都很激憤,認爲不該這樣屈辱求和。胡銓便上封事諫諍,反復陳述議和即等於亡國的利害關係,有力地抨擊了秦檜等的賣國罪行,要求高宗立斬秦檜、王倫、孫近頭,竿之藁街,以示抗敵决心。詞嚴義正,理直氣壯,表現了作者的民族氣節和愛國熱忱,一時直聲震動天下。上高宗書初發表,宜興進士吴師道鋟木傳之,金軍以千金購此書,讀了爲之變色,驚嘆説:“南宋有人!”
紹興八年十一月日,右通直郎樞密院編修官臣胡銓,謹齋沐裁書,昧死百拜獻於皇帝陛下。
臣謹按,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駡。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爲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醜虜,南面稱王,自以爲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爲虜。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爲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爲犬戎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污夷狄;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爲左衽;朝廷宰執,盡爲陪臣;天下士大夫,皆當裂冠毁冕,變爲胡服,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者哉!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今醜虜則犬豕也,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爲之耶!
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宫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説啗陛下哉?而卒無一驗,是虜之情僞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耻,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决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况醜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宫决不可還,太后决不可復,淵聖决不可歸,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事陵夷,不可復振。可爲痛哭流涕長太息也!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肯北面臣虜,况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鋭,士卒思奮。只如頃者醜虜陸梁,僞豫入寇,固嘗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於淮陰。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萬萬矣。倘不得已而遂至於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
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虚名,惜夫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内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汹汹,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爲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導陛下如石晋。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狠愎,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臺諫從臣,僉議可否,是明畏天下議己:而令臺諫從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爲朝廷無人。吁,可惜哉!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爲衣冠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歸左衽之鄉,則檜也不惟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
孫近附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飢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天子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臣,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斬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小臣狂妄,冒瀆天威,甘俟斧鉞,不勝隕越之至。
(劉憶萱 注)
元好問(一一九〇——一二五七),字裕之,號遺山,太原秀容(今山西忻縣)人,出身於封建士大夫家庭中。他生活在金代的末期,青少年時即以詩文才能名播燕京,其時,適逢蒙古奴隸主貴族在黄河以北侵擾,因此經歷了一段顛沛流離的流亡生活。二十八歲以後移家居於豫西一帶,曾充任金朝國史院編修、縣令等職。一二三三年蒙古奴隸主貴族率軍攻破汴京後,他曾一度被拘禁於山東聊城。翌年金亡。他獲釋以後遷居山東冠縣,從此開始了晚年的遺民生活。元好問的主要成就是在詩歌方面,由於他親身經歷過戰亂的痛苦,並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了下層人民,所以在他的詩歌中,反映了人民在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下的痛苦,表現了對人民的同情和關懷;并且由於他在藝術上的獨創性,使他成爲我國歷史上在金元時期北方地區的最杰出的詩人。元好問的散文,如他的詩歌一樣,具有一種雄健而又清新的藝術風格。著有《遺山集》、《中州集》、《唐詩鼓吹》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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