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道德经·第四十八章》
关于无为,我们已经讲过在《道德经》中,无为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圣人,但老子实际希望现实中的侯王实行无为的原则。到了现代,我们也应该而且可以实践无为的原则。我们也讲过无为的原则对西方经济学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就也在事实上体现了某种无为的精神。但是我们还没有直接讲无为这个词的构成和含义。在这一讲中我们就来专门分析一下无为这个语词或概念的特点和含义。
我们曾讲过中文的“无”字可以有三种不同的意思。第一种是相对于有的无,或先有后无,或先无后有,比如说桌子上有苹果还是无苹果。这是我们常识中的无。第二种无是实有似无的无,实有不是说它是真实的存在,而是说它有实际功能,比如上帝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有它的实际功能。从物质性存在来说,它是无;从功能作用来说,它是有。第三种无是一种绝对的无,是什么都没有的无,但它又是一种绝对的存在,以王弼所说的无为代表。对照这三种无,无为的含义应该主要属于第二种无,也就是实有似无的无。说它实有,因为它有作用,有效果,好过一般的行为或行为方式。说它似无,是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好像没有直接可见的行动。
无字的大体意思如此,那么无为的为字呢?“为”字的意义太宽泛了。杨伯峻曾说:“古代使用‘为’字作动词极为灵活,可以随文生义。”随文生意就是说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很难发现它确切的共同的词义。在《道德经》中,“为”作动词的情况有两大类,一类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联系动词,一类是指代最一般动作的动词。
相当于联系动词的为可以是“甲作为乙”的作为的意思,如“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第三十九章),就是说高贵的以卑贱的为根本,高尚的以低下的为基础。又如,“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这种为字的用法也可以作“称为,成为”或“变成”的意思。显然,无为的为不是这种为。
《道德经》中的为字作一般动词用的意义也很广泛,如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就是说从事于学问要不断积累增益,从事于求道反而要日益减损世俗的常识。这里的为学和为道都不是很具体的行为,但是给出了一个为的范围。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道德经》中所用的为字往往连这种大致的范围或性质也没有,如“不见而名,不为而成”(第四十七章),是说不用看见就可以知道,不去做就可以达到目的。“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八十一章),说圣人行事的原则就是有所为而不去竞争。那么,这里的“为”是做什么事呢?不清楚。又比如“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第六十四章),这句话大家应该很熟了,可是,圣人弗能为的“为”是做什么的为呢?也不清楚。像这样的为字很多,都是具体内容不清楚的为,实际上也就是最一般的行为。其实,这种宽泛的、没有具体内容的、一般的“为”似乎正是《道德经》之“无为”所否定的“为”的特点,是我们研究无为一词所应该注意的一个要点。这一点从“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六十三章)和“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的说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为—无为”的第一个为是动词,后面接宾语“无为”。那么,所为之为,与无为所否定之为是不是同一个为呢?根据原文,这两个为字显然是同一个为。这个“为”也就是最一般的“作”的意思,同于“化而欲作”(第三十七章)之作,这一点在下面一句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为大于其细,……天下之大作于细”(第六十三章),“为大”之为与“作于细”的作显然是同一意义,为字就是作字的意思,但比作字的意义似乎更广、更抽象。因此无为的为所指的就是最一般的行动、行为、活动、动作等,似乎可以包括人类的一切活动及其方法和方式,这是理解老子之无为的一个要点,也是老子哲学常被误解的原因之一。不过,这只是无为一词的语言意义,或形式上的意义,并不等于它的理论意义,不能反映老子提出无为这一概念的基本意图。《道德经》中无为一词的实际意义是什么,这光靠语言和词义的考察就不够了,而是必须回到《道德经》的原文中去作具体的分析。
回到《道德经》原文,我们就会发现无为只是众多否定式词语的突出代表。在《道德经》中,描写圣人之行为的大多是否定式语词、词组或句式,主要是不如何,无什么,弗怎样这样的词语。
如第二章“不言”“不为始”“不恃”“弗居”,第三章“不尚贤”“无知”“无欲”,第五章“不仁”,第七章“无私”“不自生”,第三、第八、第二十二、第六十六、六十八、七十三、八十一等章“不争”,第十章“无知”,第十章和五十一章“不有”“不恃”“不宰”,第十三章“无身”,第十五章“不欲盈”,等等。后面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通过上述大量否定式用语,我们不难看出所谓无为不是一个孤立的语言形式,事实上,它只是老子的一系列否定式用语的一个总代表。否定式用语所否定的包括个人的习惯行为或倾向(欲望,骄傲),常见的社会现象(战争,争夺)等等。无为实际上包括了或代表了无欲、无争、无事、不居功、不恃强、不尚武、不轻浮、不炫耀等一系列与常识、习惯不同或相反的行为和态度,也可以说是一系列反世俗、反惯例的方法性原则。可见无为不是一个清晰的、单独的概念,而是一个集合式的一群否定性概念的代表,也就是说,无为背后是一个否定式的概念群。它包括或代表了一系列与通常观念不同的处世方法和态度。
为什么无为可以成为《道德经》中最有代表性的否定式术语呢。分析下来,应该是两个原因。第一,无为最有普遍性,不限于对某些、某方面行为的否定和限制,因此涵盖的范围最广。第二,无为一语使用的次数最多,超过其他同类语词。
先看无为的使用次数。《道德经》通行本中无为一词在十章中出现12次,在帛书本中也是七章中出现9次,高于同类的其他否定词。通行本中无为的次数逐渐增加,显然是后来的抄写者、编校者都发现无为一语更重要,更有代表性,因而用无为一语代替了原来的不典型的语词,比如“弗为而已”,“不敢弗为”,“毋以知乎”,“无名”。而与此类似的其他否定性的词语都少于无为的使用次数,如“无名”只有5次(通行本)或6次(帛书本),“无事”有4次,“无欲”4次,“无知”3次。
再看词汇的概括性。无名、无事、无欲、无知、不知、不争、不欲、不敢等等否定性词语所否定的都是相对具体的某一方面的行为,比如知识、争斗、欲望。因此都不能互相替代或涵盖,不能代表一个概念群对世俗的价值和方法的全面反思和否定,只有无为才有资格代表老子对世俗传统以及人类文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全面反思和批评。
我们再来看无为作为一个词语的特点。上述许多否定性词语基本上都是一般的谓语结构,多数不具有名词概念的特点。如“不为”“不敢”“不为”“不言”“无欲”“无知”都没有作为名词使用,其他一些词作为名词使用过,比如无事、无名、不欲等,但也不如无为次数多,从使用频率来看,还是不如无为重要。所以,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无为被当作老子哲学的最主要的概念之一,显然是有文献根据的,以无为为一系列反世俗的价值与方法的概念群的代表是合理的。
总结一下这一讲所讲的内容。无为这个词的无字相当于实有似无的无,为是最普遍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内容和范围。所以无为是对人类行为的全面的反思和批评。无为其实是实有似无的行为,就是有实际效果,但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具体的行为。简单地说,无为就意味着在真实的生活中做减法,而不是做加法,做减法是为了纠正加法无限积累延续所带来的弊端,同时达到加法所无法达到的更好的效果。此外,我们要看到《道德经》中有一系列否定式的语词,这是一个概念群,而无为只是这个概念群的总代表。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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