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若缺,其用不敝。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
——《道德经·第四十五章》
关于老子的无为,我们已经讲了十几讲,今天我们开始一个新的单元,是关于老子的正反观的。
我们讲老子的道时提到老子讲过“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意思是反向之行是道之动态的特点,弱者之用是道的功能的特点。这里的反向之动,弱者之用是老子之道所体现的与古今中外其他思想流派相当不同的特点。反与弱,是通常的价值观念正与强的反面,是通常的价值观念所轻视或贬低的另一面。这是老子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主要反映老子哲学中正与反的关系。
与此相关的一句话就是老子所说的“正言若反”。“正言若反”就是说正面、正确的言论从世俗的、普通的观点看起来往往好像是反话,是通常观念所不愿接受,不会正视的方面。不过,正与反只是比较一般的对立的概念,我们用正反观来代表老子思想的这个侧面。
实际上,老子讲了大量的相反的观念。《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中,将近一半的篇章都提到成对的或对立的概念,如有无、强弱、损益、巧拙、贵贱、主客、进退、正反、奇正、虚实、宠辱、难易、吉凶等等,总计至少有80多次。像《道德经》这样繁密地使用和讨论成对的概念,在其他同类著作中是绝无仅有的。
老子的这种思想在国内往往被称为辩证法,我在国外生活工作比较久,发现辩证法这个术语在国内有特殊的用法,在国际学术界并不流行,而且,用这个术语会引起不少误解。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辩证法与老子思想有重要不同。辩证法的说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但建立辩证法哲学体系的是黑格尔,马克思接受了辩证法的一些理论,列宁、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辩证法。在国内,辩证法往往与斗争哲学联系起来,虽然说的是对立的统一,但实际上是以对立和斗争为主,这和老子的思想是不合的,所以我避免用辩证法的说法,用辩证法一语有可能让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曾经流行的斗争哲学的观点和说法套在老子思想上,这就会妨碍我们去客观地、全面地理解老子思想。
那么,老子的正反观究竟是什么呢?我们都知道,《道德经》里有很多成对出现的、构成正反两方面的概念,比如:正反、有无、彼此、正奇、阴阳、雄雌、牡牝等,这里雄雌、牡牝可用于一切动物或生物,而彼此、正反、正奇、阴阳则可以用于一切事物。除此之外,老子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价值判断的成对的概念,比如:美丑(恶)、善,不善、荣辱、贵贱、宠辱、吉凶、福祸,等等。这是一些有较明显价值色彩的对立概念。
另外,老子还特别观察到现实人事中的对立的概念,比如难易、虚实,曲全、进退、战守、主客、损益、巧拙、勇慈。这些对立的概念大多与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有关,老子用这些概念表达对立面的普遍的、相依不离的联系以及他本人与世俗不同的价值取向。
那么老子为什么对这些彼此对立、互为正反的概念格外注意呢?他的正反观又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老子特别强调,这些看似相反的概念其实是彼此相依而生的。《道德经》中有三十多章,80多次使用成对或对立概念来表达他的正反观理论,其中将近一半是表达或论证这些对立面相依不离的关系。比如《道德经》第二章讲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大意是说有和无相互对比而存在,难易双方相互对照而存在,长和短相比较而显著,高和低相比对而凸显,乐器的音调和音阶要相互配合,前和后的位置是相随不离的。这些有无、难易、长短等关系都是相互对照、比较而存在的,由此才有彼,无此亦无彼。我们可以将这些相反但相依不离的关系概括为正反相依。这是我所概括的关于老子正反观的第一个命题。
第二章还说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就是说,如果天下人都以一种美为美,这就变成了丑;天下人皆以一种善的表现作为真善,那就不是善了。这里的“斯恶已”的恶是丑的意思。美与丑,善与不善是一正一反,本来是不相干的。老子却认为,如果普天下的人都以一种美物为美,那么这种美就变成丑陋了。正如东施效颦的成语所说的情况。同理,如果普天下的人都以一种善行为善的标准,那么模仿善行就变成了时髦的随俗的表演,这与善不善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对立面的这种相互转化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正反互转。这是老子正反观的第二个命题。
第四十五章说:“大成若缺,其用不敝。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就是说,真正的成功好像是有缺陷的,但它的功能是不会衰敝的。这里成与缺是相反的,但是老子认为,真正的成不是完满无缺的,而是好像有缺陷的。所以说大成若缺,这样的成是大成,其功能不会疲敝。下面的大意是真正的满看起来好像是空虚的,这样满的功能不会穷尽。真正笔直的东西好像有所弯曲,真正的灵巧看起来有点笨拙。这种论述我们可以概括为正反相彰或以反彰正,这是关于老子正反观的第三个命题。
第三十六章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大意是说,要让某物收缩,应该先让他扩张;要让某物衰弱下去,不妨先让他得到加强;要废弃某事,必让它先经过兴盛的阶段;要夺取什么,先要给予一些,这种道理隐而不显,不易为人所知,所以是“微”;但这种道理又是得到事实不断证实的,因而是“明”。一般说来,强胜弱,刚胜柔,这都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是,如果把这种现象当成绝对的规律,那么弱者就永远不可能有出头之日,柔顺之道就永远没有任何价值。然而,老子不这样看,他认为事物的正反转化是普遍的现象和趋势,因而弱者可以利用这一规律以反求正,战胜强者。这是我们所说的老子之正反观的第四个命题。
以上是我们总结的关于老子之正反观的四个侧面。这四个侧面是从现象到方法逐层深入的。下面我们会根据《道德经》原文逐一讨论这四个命题。
我们为什么要专门将正反观作为一个单元来讲呢?这是因为老子的正反观是老子思想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首先,老子的正反观推重世俗价值所忽略的“反”,而抑制一般人孜孜以求的“正”,而这正是道的基本特点和原则的体现。《道德经》第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宇宙的总根源和总根据不是一个具体事物,也不来自任何事物,只能是从一无所有的状态中逐步演化出来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正是宇宙发展的根本趋势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体现。这是老子对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独特的观察的结果。老子看到,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尽情直遂的,而是包括正反两方面,同时存在着走向反面的可能性。因而人类应该看到事物的反的一面,重视这反的一面,利用这反的一面,比如弱、守、损、无为等。所以老子会强调无为而无不为。这里的无为就是世俗价值中的反,无不为就是世俗方法所无法真正达到的正,是超越性的正。简单地说,老子的正反观也就是要通过世俗之“反”达到更高的道所要体现的“正”。所以正反观实际上沟通了老子理论中的形而上者和形而下者的联系,因此在老子哲学思想的建构中有关键性地位。
其次,老子的正反观针对世俗价值中的所谓的“正”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提出相反的角度、原则、目标的价值意义,就可以防止和修正人类社会行为中越快越好,越大越好,越多越好的盲目的单向思考和追求的弊端,也就是有助于防止和克服世俗价值的极端化、教条化、绝对化的倾向,这样懂得不为已甚者,才可能防止动乱和混乱,防止走向自己目标的反面,同时有利于实现整体的自然而然的和谐,也就是达到道法自然的最高目标。
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正反观就没有老子的哲学体系。我们都知道老子哲学最主要的概念就是:道、自然、无为,但是这三个部分都离不开正与反的相互作用,所以我们要强调正反观是老子哲学的第四个重要内容。我们已经讲过了道、自然、无为,这一讲开始的新单元,就是正反观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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