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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王弼对老子思想的演化和发展有什么贡献?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道德经·第八章》

这一讲中我们重点讲一下王弼对老子思想演化和发展的贡献。

我相信王弼是古今中外最年轻,而且永远最年轻的哲学家。他23岁去世,留下了影响最大的《老子注》,他也有《老子指归》《周易注》《论语释疑》等著作,但《老子注》是他留下来的唯一的完整的著作,在学术界影响也最大。哪个民族中有一个比23岁还年轻的思想家呢?

王弼是绝顶聪明的少年天才。据《世说新语》记载,王弼“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颇以所长笑人”,就是说他十几岁时就喜欢老子的思想,善于言说辩论,喜欢以自己的长处嘲笑别人。魏晋时期,高级官员和读书人常常聚会清谈,清谈就是纯理论、纯逻辑的论辩和责难。有一次,王弼到了一个今天说来算是部长级的官员家中,当时一屋子人在辩论,王弼一来,大家就说,我们在辩论这个题目,你有什么看法。据说,王弼就对大家认同的观点作了有力反驳,“一座人便以为屈”,就是大家都口服心服。接着王弼又自己先做正方,再做反方,再做正方,再做反方,来回辩论几次,让在座的高官名士都自愧弗如。(“弼便作难,一座人便以为屈。于是弼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座所不及。”《世说新语·文学4.6》)

又有一次,大家在辩论孔子究竟讲不讲“无”字。当时汉代流行的传统仍然是以孔子学说为正统,孔子是圣人。但当时社会上层流行的却是老庄学说,而老庄学说非常强调“无”的重要性,如“无为”“无事”等。这样,社会流行的以无为上的风气和孔子的学说似乎有了矛盾。大家就讨论:“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邪?”就是说,万物都离不开无,但是孔子却从来不讲无,而老子却不断讲无,为什么会有这矛盾呢。王弼来了,大家就问王弼,你如何解释这种情况?王弼就说:“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恒训其所不足。”意思是说:孔子是圣人,他自身一言一行已经充分体现了无的精神,而无又是不可以言说的,所以孔子说话离不开有。老庄呢?老庄无法摆脱有的束缚,不能体会无的妙用,所以反复讲他们自己感到不太懂的东西,就是无。(《世说新语·文学4.8》)这就巧妙地化解了儒、道之不同,调和了有、无之对立。

这反映了魏晋时期思想界、士人中的一种矛盾心态,就是一方面想尊孔,另一方面又流行老庄尚无的风气,二者似乎有矛盾。王弼的说法似乎化解了这种矛盾。化解的方法是说孔子已经达到无的境界,已经充分体现了无,所以无须再讲无了。而老庄不是圣人,达不到无的境界,所以孜孜不倦地谈论无。这样一方面遵从了社会正统思潮,肯定了儒家和孔子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又肯定了当时士人喜好谈老庄的风气。这似乎是一种诡辩。但它反映了一个历史现实,就是当时主流的官方正统的观念与士人之间实际流行的思潮不同,于是大家需要一个自我解释,自我开脱,甚至是自我欺骗。这也是魏晋时期部分读书人的实际心态。

回到王弼的《老子注》,王弼注影响为什么这么大呢?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一方面比较重视探求《道德经》的本意,但另一方面又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这种独特见解和老子的原文似乎有一致性,所以有比较好的说服力,而且他是在中国古代少有的重视对概念下定义、语言又比较清晰的思想家。但是,如果他的注释仅仅是对老子思想比较忠实的解读,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影响大的重要原因是他明确提出了《道德经》中所没有的但一般人更容易理解的命题,比如,明确将道作为无,明确将自然和个体的本性联系起来,明确提出因任自然之类的命题,这些新命题似乎比《道德经》原文清晰了许多,明确了许多,又容易理解,所以颇受好评。但是,如果我们认真研究《道德经》原文,就会发现王弼对《道德经》的解说,在有些情况下是以简单化为代价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我们说过按照《道德经》原文,老子的道只在宇宙万物之起源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就是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但道在世界中是有功能的,万物的生长发育都离不开道,在这个意义上,道是实际存在的,道的功能是实有的,不能简单地说道就是无。如果我们从道本身的特性来说,道既有有的特点,又有无的特点,就此来说,也不能将道就定义为无。

我们以第八章为例。原文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里的重点是“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美德接近于道的特性,不涉及道本身有或无的问题。但王弼注说:“道无水有,故曰‘几’也。”就是说道是无,水是有,二者相近,但道是无,水是有,所以毕竟不同。这样说似乎并不违背老子的思想,但从注释的角度来说,王弼只解释了一个“几”字,完全忽略了原文的道像水一样“善利万物而不争”,并且总是处于众人之所恶的低下之处这样的主要观点。这是因为王弼要突出他自己的道是无的观点,完全没有考虑道之有与道之无的复杂性。

当然,王弼将道定义为无是可以自圆其说的。王弼说:

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

就是说无形无名的东西才可以成为万物之根本和起源。王弼近一步解释说:不温热又不凉,不是宫,也不是商,听也听不见,闻也闻不到,看也看不见,身体也无法接触它,舌头也尝不到它。作为一种存在,它是混沌的,无形、无声、无味,所以它能成为所有具体事物的宗主或本根,能够囊括天地。

王弼接着论证说:如果是温的,就不能是凉的,如果是宫就不能是商。有形必定有所分割,有声音必定有所归属,所以有形有象的不可能是大象,有音声的不可能是最大的声音。有了四象之形却不属于任何物,那么就有了大象;有了五音但心无所偏好,那么就有了大音。王弼的大意是说,道本身是无形无相,不属于任何具体存在,才能成为一切存在的根本,也就是道必须是无,必须没有任何可见可知的属性和特点。由此可知,道只能是无。

王弼对老子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发挥是关于老子之自然的。我们说过,在《道德经》五千言中,“道法自然”和“辅万物之自然”中的自然是名词,是圣人要效法和辅助实现的最高原则,也是整体的、最高的价值理想。自然的这个意思在《庄子》那里就丢失了,到河上公的注释中,自然和个体本性联系起来,而这一点到王弼这里就真正成熟了,有了系统性的发挥,几乎成了对老子之自然的权威性解释。但是,这不是对《道德经》的客观性解释,而是王弼对老子思想进一步发挥的结果。这种发挥使得老子之自然的原来的最高理想的含义消失殆尽。

我们都知道,老子讲过人、地、天、道都要效法自然,人、地、天、道都是整体的、最高的概念,这个自然当然也是整体的最高的自然。但是王弼明确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就是说,个体生在方形的环境中就效法方形,生在圆形的环境中就会成为圆形。这就是不违背自然。第一,这里的自然变成了个体的,不再是整体的;第二,这里的自然不再是理想的目标,而是外在的条件和限制。

现在,人们一提到道家或老庄思想,就会想到因任自然之类的说法。这些观念是王弼的,而不是老子的。

我们来看一下王弼注《道德经》时在用字方面的一些特殊之处。王弼注《道德经》的文字字数是《道德经》原文的2.26倍。

王弼注中道字的比例低于《道德经》(1:1.5),无字的比例略高于《道德经》(3:1),这是因为王弼将道解释成了无,所以无字的使用比例略高于道。王弼注中无为的使用比例也略高一些。(3:1)。最突出的不同是《道德经》中自然出现5次,而王弼注中自然使用37次,是原文比例的7.4倍。这说明王弼更重视自然一词,王弼将老子的自然从最高的价值拉入了一般人的世俗生活。

《道德经》中没有因字和任字,但因和任字在王弼注文中分别出现23次和21次。《道德经》中顺字只有一两次(版本不同),但在王弼注中却出现17次。这些字都直接用于各种类似于因自然、任自然、顺自然等说法,如因物自然,因物之性,因物之数,顺自然,顺物之性,任自然之气,等等。这奠定了后代将因任自然作为道家思想之基本命题的文献基础。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王弼引入了22次《道德经》原文中所没有的人性的“性”字。明确提出“万物以自然为性”(第二十九章),“不以顺性命,反以伤自然”(第十二章),将自然与个体本性联系或等同起来。这也令后代对道家思想定下了一个并不准确的基调。类似说法如“不禁其性,万物之性定,顺其性也,顺物之性,乃得其性,物有常性”,“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守其真性无为”,“躁则犯物之性;明物之性”,“则物全而性得矣,复命则得性命之常”等说法。这些说法《道德经》中本来没有,是王弼对老子思想的一种发展。这种发展大大促进了《道德经》的普及和传播,但也造成《道德经》中一些本来思想的扭曲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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