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如果能引发学生内在学习的动力对于教师来说是事半功倍的,这是当今教育的主流思想,那就是以学生为主体。但是面对个别学生,尤其是对电子产品比较痴迷的或已经形成学习惰性的学生,我们不去控制他形成新的习惯,可能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教育的目的。请问刘老师,关于这点您怎么看?
第二个问题,我感觉马斯洛先生的思想比较实用,但是有时候也不能完全照搬吧。比如孩子或者下属犯大错的时候,必须要强制一些,不能按照他们错误的意愿继续行事,我认为也就是要保持中正,一切适度。但我不明白的是这个度要把持在什么范围,而且在什么时期使用?
第三个问题,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我自己也一直在学习调整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我以为,无为而治大部分时候都属于理想状态。无为而有所为,才是为了以后孩子的自觉,自立。不为无为而无为。虽然老子强调处下流,不争,但遇到现实的竞争环境,人难免急躁而有欲求,这恰恰也是当下环境学习古代哲人思想的意义吧?
这三个问题,都是对马斯洛或者老子思想有一点疑问,一方面是说他们很理想化,可能做不到;另一方面,认为有些孩子或者学生不听话,还是需要一些强制措施。我简单地回答一下。
我知道现在的老师是不好当的,校长、教育局都管得很多,家长也越来越厉害,特别是有些家长又有权或者又有钱,那么老师就更惹不起了。而家长也不好当。孩子的老师可以给家长布置很多作业。我女儿在新加坡刚上几天幼儿园,老师就来电话说:你们孩子还不会写A、B、C、D呢,你们得赶紧教她啊。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效果是不是好呢,我觉得他可能剥夺了孩子的天真和童心,失去了在游戏中成长的自然而然的过程。大家都在忙,从幼儿园的小孩到中学生、大学生,老师、干部都在忙。有必要这么忙吗?那我们有没有更高的眼光?或者更好的办法来面对这个事情?马斯洛和老子所说的是一般的原则,不是具体做法。一般原则和具体做法是不同的。一般原则有普遍性,不是说只在某个地方某个时期是好的,换个地方换个时期就不对了。具体做法没有普遍性,不可能无条件地按照某个具体做法到所有地方执行,而需要因时因地有所改变。所以我想马斯洛的理论、老子的理论是一种理论、是一种原则、是一种价值方向,不是具体的方法。不要把马斯洛的理论或者老子的理论当作一种简单的方法。
总的来说,马斯洛和老子的理论都有一种对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教育对象基本的尊敬、尊重、关爱、保护和支持。这一项是最重要的,至于怎么教育这一个班的学生或者教育自己的孩子,或者怎么教育一两个、两三个特别不听话的孩子或者在某些方面非常难教的孩子,这都是具体情况。原则性问题就是说我们要不要提倡老师、家长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这些在上位的人对下位的教师、家长、学生或者子女有一种普遍的关爱和尊敬?我觉得这一条是最重要的。这是我们学习马斯洛理论老子思想首先要考虑的,其次才是具体如何做,具体如何对待某些学生或者子女。
再强调一下,老师对学生的人格、家长对学生的人格需要有一份尊重、一份关爱,对有些不好管的学生、孩子也不能操之过急,我觉得要有松有紧。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也不要给学生太多压力,更不要给自己太多的责任。我们能做的其实是有限的。家长也是一样,归根结底,家长不能管孩子一辈子的人生,总要让孩子走自己的路。所以对学生,不是某一个老师可以全部做主的,即使校长,也担不起这个责任。家长对孩子也是一样。我就想到我在新加坡大学教书的时候,有一个大学副校长,记者在采访他的时候就说你三个孩子怎么样啊?他说我这三个孩子成绩都是中等。一个大学副校长的三个孩子的成绩都是中等。但是他没有给孩子请过辅导老师,也没有让孩子去过一次辅导班。
在新加坡,家长给孩子报辅导班或请家庭老师是非常普遍的。我当时住的大楼里,大概有几十户还是上百户人家,但到了周末的时候,我的女儿在走廊里跑来跑去找不到一个人和她玩。这些孩子周末都要上补习课,补习数学中文英文科学,有的还要学跳舞、钢琴等等,小孩子都忙得要死。这个大学副校长,他很有钱,但是他就不给这三个孩子请补习老师,一个补习班也不上。记者问他,你为什么不让孩子补习呢?他说如果我给孩子报补习班,他们会学得很紧张,可能会厌倦学习,一旦大学毕业就再也不想念书了,我不给他们压力,他们会把学习作为一种乐趣,作为一种自己的爱好,那么他们大学毕业以后还会继续愿意学习。这个大学校长的做法跟一般家长不一样,但是我觉得他更有远见,他为孩子的长远发展考虑。
马斯洛和老子的不操纵不控制的原则我认为是正确的。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具体做法,而是出于对管理对象实际上也是服务对象的尊重、关爱、辅助的原则。那么,在这个原则下,你做的事情有一种长远的和整体的观照,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做法。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按照马斯洛和老子的思想原则去做,有人这样做一定比没人这样做好,长期这样做一定比临时、暂时这样做好。我知道老师、家长都很辛苦,但是我觉得可以努力尝试去做,不必急于去看到效果。这是我对以上三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再强调下,我相信理解了老子和马斯洛思想的真精神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死板的形式,持之以恒,对自己、对学生都有好处。在我以老子的精神面对学生和子女的过程中,自己也尝到了甜头和好处。这里就不细说了。
再则,原则是要贯彻始终的,具体做法必须因时因地而为,不能一个具体做法贯彻始终,对所有的孩子和学生都采取一个办法;不能用一种方式面对所有情况,但是原则上形成一个大家都能受到尊重,每个人的自尊心都可以受到保护的氛围,这一定有利于整体的、长远的、自然而然的成长,有利于自然而然的秩序建立。
王弼注《道德经》引入自己的思想,是对《道德经》思想的歪曲还是发展?应该如何看待?我们现在读《道德经》,是不是应该去研究《道德经》原文所要表达的思想而绕开王弼的思想呢?
从忠于老子文本思想的角度来看,可以说王弼曲解了老子思想。但是也可以说王弼在新的时期改造了老子的思想。从思想演变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王弼发展了老子思想。不同说法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但是一个基本事实是王弼思想和老子思想有同有异。那么,可以绕开王弼本吗?我觉得王弼本流传很广,很多人包括牟宗三这样的大学问家也把王弼的思想当作老子思想,所以我们有必要分析老子思想和王弼思想的不同。我们可能是绕不开王弼的,但关键是不能简单的认为王弼讲的就是老子本人的思想。
刘老师,既然天地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自然界,那么可否理解为自然宇宙的、万事万物的客观规律呢?
我认为“天地”它主要是一种实体的存在,客观存在。而规律应该是贯穿于天地等具体事物运动过程中的一贯的东西。比如铁球是一个实体,地心引力是一种物理规律。铁球落到地下,这是地心引力的作用,是规律的作用。但是我们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很难有物理世界那样的规律。物理学的规律是可以不断重复验证的,而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恐怕没有这样的规律,只有一个大致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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