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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方伯雨柬

【题解】

本文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于麻城。方伯雨,名时化,字伯雨,号少初,歙县(今安徽歙县)人。曾任朝城(今山东阳谷与河南范县之间)令。著有《易颂》等。为焦竑的门徒,也是李贽的学生。当时汪本钶离开龙潭湖回故乡新安(今安徽新安)赴试,此信就是介绍汪本钶向方伯雨学《易》而写。信中对那种“好讲学”,尤其是“好讲之于口”的不良风气再次提出了批评。

去年詹孝廉过湖①,接公手教②,乃知公大孝人也。以先公之故③,犹能记忆老朽于龙湖之上,感念!汪本钶道公讲学④,又道公好学。然好学可也,好讲学则不可也,好讲之于口尤不可也。知公非口讲者,是以敢张言之⑤。本钶与公同经⑥,欲得公为之讲习⑦,此讲即有益后学,不妨讲矣。呵冻草草⑧。

【注释】

①詹孝廉:即詹轸光,号君衡,婺源(今江西婺源)人。万历七年(1579)举人。李贽在《追述潘见泉先生往会因由付其儿参将》(《续焚书》卷四)一文中,曾记有他与詹的交往。李贽死后十年(1612),詹轸光曾到通州谒李贽墓,并为作《碑阴记》。孝廉,原为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相当于后来考试选拔的举人,所以明清时亦称举人为孝廉。湖:指麻城龙潭湖。

②手教:即手书,对来信的敬称。

③先公:指方时化之父方扬(字思善),由进士官至杭州知府。方扬于李贽写此信的前一年(万历二十三年)去世,故称“先公”。

④汪本钶:字鼎甫,新安(今安徽新安)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到龙潭湖从李贽问学。李贽死后,曾作《哭卓吾先师告文》《续刻李氏书序》等,并对李贽著作的搜集刻印作出了贡献。

⑤张言:公开地说。

⑥同经:同治一经。这里指汪本钶与方伯雨共同研究《周易》。李贽《易因小序》载:焦竑“深明《易》道,其徒方时化者亦通《易》”,“有新得,时化又辄令其徒汪本钶记载之”。

⑦讲习:讲议研习。

⑧呵冻:冬季天寒,手指僵冷,笔砚冰冻,呵气使之温暖、融化。

【译文】

去年詹轸光孝廉曾过龙潭湖,接到您的来信,知道您是一个大孝之人。由于您父亲的缘故,还能记忆着龙潭湖的老朽,非常感激怀念!汪本钶说您在讲学,又说您很好学。好学很好,好讲学则不可,只是口头上讲更是不可。知道您不是那种只是口头讲学之人,所以才敢这样公开地说。本钶与您共同研读《周易》,想得到您的教导研习,这样讲学有益于后学,不妨讲一讲。呵冻匆忙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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