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文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于麻城。亦见《读升庵集》卷四。杨慎同题文见《升庵经说》卷一三。陈恒,名恒,又名常,也叫陈成子、田成子。春秋末期齐国大夫。他与阚止共同事齐简公,阚止恃宠而逐陈氏,结果被陈成子所杀。鲁哀公十四年(前481),陈成子又杀掉齐简公,掌握了齐国的政权。事见《左传》鲁哀公十四年与《论语·宪问》。弑(shì),古代卑幼杀死尊者叫弑。多指臣子杀死君主,子女杀死父母。
升庵先生曰:“孔子沐浴而朝①,于义尽矣②。胡氏乃云‘仲尼此举,先发后闻可也’③。是病圣人之未尽也④。果如胡氏之言,则不告于君而擅兴甲兵⑤,是孔子先叛矣,何以讨人哉?胡氏释之于《春秋》,朱子引之于《论语》⑥,皆未知此理也。岳飞金牌之召⑦,或劝飞勿班师⑧,飞曰:‘此乃飞反,非桧反也⑨。’始为当于义矣⑩。”
【注释】
①孔子沐浴而朝:当时,已经告老居鲁的孔子听到陈恒杀齐简公的消息后,马上洗澡斋戒,随即去朝见鲁哀公,请求派兵讨伐。事见《论语·宪问》:“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左传·哀公十四年》有相同记载。
②于义尽矣:意为已尽到了作为大夫的义。朱熹在《论语·宪问》“陈成子弑简公”章集注曾说:“臣弑其君,人伦之大变,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况邻国乎?故孔子虽已告老,而犹请哀公讨之。”“弑君之贼,法所必讨,大夫谋国,义所当告。”即此意。
③胡氏:指胡安国(1073—1138),字康侯,建宁崇安(今福建崇安)人。曾任中书舍人兼侍讲、宝文阁直学士。南宋经学家,长于春秋学,往往借用《春秋》谈论政治。著有《春秋传》(又名《春秋胡氏传》,明初曾定此书为科举取士的教科书)、《资治通鉴举要补遗》等。《宋史》卷四三五、《藏书》卷四四、《宋元学案》卷三四等有传。“仲尼”二句:见《春秋胡氏传》鲁隐公四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一条的传注。先发后闻,先发兵后报告。闻,上达,报告。据《论语·宪问》记载,孔子朝见鲁哀公并请派兵时,鲁哀公表示不敢自作主张,让他向季孙、仲孙、孟孙去报告。孔子又对这三位大臣报告,三位大臣却说“不可”,不肯出兵。因此,胡安国认为孔子应该“先发后闻”。
④病:责备。
⑤擅:自作主张。甲兵:铠甲和兵械。泛指兵器。这里指军队。
⑥“朱子”句:朱熹引胡安国《春秋胡氏传》的话,见《论语·宪问》“陈成子弑简公”章集注。原文是“胡氏曰:‘《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人得而讨之。仲尼此举,先发后闻可也。’”
⑦岳飞:见《岳王并施全》“题解”。金牌之召:《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载,秦桧为与金人求和,“一日奉十二金字牌”召岳飞撤兵,“飞愤惋泣下,东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金牌,即金字牌。一种朱漆金字木牌,古代凡赦免、军机以及紧急之事用之。
⑧班师:回师,调回军队。班,还,返回。
⑨桧:即秦桧。见《岳王并施全》第一段注(22)。
⑩当《dàng):符合。
【译文】
升庵先生说:“孔子听到陈恒杀死齐简公的消息后,马上洗澡斋戒,并随即去朝见鲁哀公和季孙、仲孙和孟孙三位大夫,请求他们派兵讨伐陈恒。虽然鲁哀公和季孙、仲孙、孟孙三位大夫都拒绝了孔子的请求,但孔子已尽到了作大夫的义务。南宋经学家胡安国在《春秋胡氏传》中说:‘孔子这样作并不合适,应该先发兵而后再报告就好了。’这是责备孔子作的不合适。如果真像胡安国所说,孔子不先朝见鲁哀公而自作主张先发兵而后再报告,那是孔子先叛乱了,怎么可以去讨伐他人呢?胡安国在《春秋胡氏传》中加以评说,朱熹把胡安国的评说引用到他对论语的集注,都是不懂得上述的道理。秦桧为了和金人求和,一天之中发十二个金字牌要岳飞撤兵,有人劝岳飞不要撤兵,岳飞说:‘这样做等于是我岳飞不听朝廷之令而造反了,不是秦桧造反了。’这是非常符合义理的。”
李卓吾曰:世固有有激而为者①,不必问其为之果当也②;有有激而言者,不必问其能践言与否也③。哀其志可也,原其心可也④,留之以为天下后世之乱臣贼子惧可也⑤。何必说尽道理⑥,以长养乱贼之心乎⑦?若说非义,则孔子沐浴之请亦非义矣。何也?齐人弑君,与鲁何与也⑧?鲁人尚无与⑨,又何与于家居不得与闻政事之孔子也⑩?不得与而与,是出位之僭也⑪。明知哀公三子皆不可与言而言⑫,是多言之穷也⑬。总之为非义矣。总之为非义,然总之为出于义之有所激也,总之为能使乱臣贼子惧也,即孔子当日一大部《春秋》也⑭,何待他日笔削《鲁史》而后谓之《春秋》哉⑮?先正蔡虚斋有《岳飞班师》一论⑯,至今读之,犹令人发指冠⑰,目裂眦,欲代岳侯杀秦桧、灭金虏而后快也⑱,何可无此议论也?明知是做不得,说不得,然安可无此议论乎?安得无此议论乎?
【注释】
①激:激动,激愤。
②为之果:行为的结果。当:得当,适宜。
③践言:履行诺言。
④原:推究而加以谅解。
⑤乱臣贼子惧:语出《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意为孔子著作了《春秋》,叛乱的臣子、不孝的儿子才有所害怕。
⑥说尽道理:指上文杨升庵所说的是否合于“义”的道理。
⑦长养:抚养,培养。这里是助长之意。
⑧何与:有什么关系。与,相干,关系。以下五个“与”字,除“与闻”“而与”的“与”解作“参预”外,意义同此。
⑨鲁人:这里指鲁哀公及季孙、仲孙、孟孙为代表的鲁国当权派。
⑩家居:当时孔子已告老家居。
⑪出位之僭(jiàn):超越本分的僭越行为。出位,越位。
⑫“明知”句:见第一段注③。哀公,即鲁哀公,公元前494—公元前467年在位。三子,指鲁国大夫季孙、仲孙、孟孙。
⑬穷:困窘。
⑭《春秋》:见《子虚》注②。这里不是指《春秋》这部书,而是指孔子作《春秋》是“寓褒贬别善恶”的用心。
⑮《鲁史》:鲁国官方记载当时历史的史书。相传《春秋》一书就是孔子依据鲁国史整理修订而成。
⑯先正:先贤。先世的贤人。蔡虚斋(1452—1503):蔡清,字介夫,号虚斋,明代晋江(今福建泉州)人。死后谥文庄。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历官礼部祠祭主事、祠祭员外郎、南京文选郎中、江西提学副使等。后起南京国子祭酒,命刚下,蔡清已卒。为官清廉,贫而乐施。为学初主静,后主虚,故以虚名斋,并号虚斋。以善《周易》著名,是有一定影响的理学家。著有《四书蒙引》《易蒙引》《虚斋集》等。后人将其著作编为《蔡文庄公集》。《续藏书》卷二一、《明史》卷二八二、《明史稿》卷二六三、《明书》卷一一三、《明儒学案》卷四六、《明诗综》卷二五、《明诗纪事》丙八等有传。《岳飞班师》:见《虚斋集》卷一。又见《蔡文庄公集》卷四,题为《岳飞班师论》。
⑰发指冠:头发直竖,顶着帽子。与下文“目裂眦(zì)”,都是形容非常愤怒的样子。指,直立,竖起。裂眦,眼眶似乎要裂开。眦,眼眶。
⑱岳侯:即岳飞。岳飞死后谥武穆,后改谥忠武。宁宗时追封鄂王。其爵位相当于侯,故称岳侯。金虏:指金人。虏即“敌”,古称敌人为虏。
【译文】
李卓吾说:“世上本来就有由于激愤而干事的人,不必管他行为的结果是否得当;有由于激愤而发议论的人,也不必问他是否履行了他的议论。怜爱同情他的志愿就可以了,加以推究并谅解他的心意就可以了,留下他们由于激愤而干的事和发的议论使天下后世的乱臣贼子有所恐惧就可以了。何必像升庵先生那样要问他是否合于义理,以助乱臣贼子的不义之心呢?要论不合于义理,那么孔子听到陈恒杀死齐简公消息后立即洗澡斋戒并请鲁哀公和季孙、仲孙、孟孙三大夫派兵讨伐陈恒,就不合于义理。为什么呢?齐国发生了陈恒杀死齐简公的事,与鲁国有什么关系?和鲁哀公以及季孙、仲孙、孟孙三大夫没有关系,又和告老家居不应该过问政事的孔子有什么关系?与你没关系你却参与其中,那是超越本分的僭越行为。明明知道鲁哀公与季孙、仲孙、孟孙三大夫都不会答应孔子的请求却还去请求,那不是使自己陷于困窘之地吗?总之这也是不合于义理的。总之不合于义理,然而也是孔子自己认为出于义理而由于激愤才这样做,总之也是为了使乱臣贼子有所惧怕才这样做,这也可以说是当时孔子“寓褒贬别善恶”的《春秋》笔法的用心,那里还用他日笔削《鲁史》而后整理修订成《春秋》呢?先世贤人蔡虚斋有《岳飞班师》一文对岳飞的评论,至今读来,仍使人怒发冲冠,眼眶裂开,想代岳飞杀死秦桧、灭掉金虏而后才得以快慰,怎能没有虚斋这样的评论呢?明明知道这是做不到的,说也是无用,然而怎么能没有这样的评论呢?怎么能没有这样的评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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