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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讥荀卿

【题解】

本文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于麻城。亦见《读升庵集》卷八。杨慎同题文见《升庵集》卷四六。

宋人谓卿之学不醇①,故一传于李斯,即有坑儒焚书之祸②。夫弟子为恶而罪及师,有是理乎?若李斯可以累荀卿③,则吴起亦可以累曾子矣④。《盐铁论》曰⑤:“李斯与苞丘子同事荀卿⑥,而苞丘子修道白屋之下⑦。”卓吾子曰:使李斯可以累荀卿,则苞丘子亦当请封荀子矣⑧。

【注释】

①“宋人”句:宋代学者批评荀子的言论很多。南宋藏书家晁公武(字子止,山东巨野人)在《郡斋读书志》卷一〇《子类·儒家类》介绍《杨京注荀子二十卷》时曾说:“其指往往不能醇粹,故后儒多疵之云。”其,指荀卿。不醇,不纯,不纯粹。指不完全符合儒家的理论。醇,纯。这里所说的“宋人”,从下文看当指苏轼。

②“故一传”二句:这里是杨慎转述苏轼的话。苏轼在《荀卿论》一文中曾说:“昔者尝怪李斯事荀卿,既而焚灭其书,大变古先圣王之法,于其师之道,不啻若寇仇。及今观荀卿之书,然后知李斯之所以事秦者,皆出于荀卿,而不足怪也。荀卿者,喜为异说而不让,敢为高论而不顾者也……彼李斯者,又特甚者耳……焚烧夫子之《六经》,烹灭三代之诸侯,破坏周公之井田,此亦必有所恃者矣。彼见其师历诋天下之贤人,以自是其愚,以为古先圣王皆无足法者……其父杀人报仇,其子必且行劫。”苏轼站在儒家正统的立场,对荀子的“奇谈怪论”深不以为然,并把李斯的焚书坑儒等行为归罪于李斯的老师荀子。

③累:连累,使受害。这里是归罪之意。

④吴起(?—前381):战国初期卫国人。初任鲁将,后任魏将,屡建战功,被任为西河(郡名,辖境在今陕西东部黄河西岸地区)守。后遭陷害,逃奔楚国,辅佐楚悼王实行变法,促进了楚国富强。政治家、军事家。楚悼王死后,被旧贵族杀害。《汉书》卷三〇《艺文志》著录《吴起》四十八篇,今佚。今本《吴子》六篇系后人所托。《史记》卷六五、《藏书》卷四七等有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春秋末鲁国人。孔子弟子。以孝著称。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简易的修养方法。认为“忠恕”是孔子“一以贯之”的思想。提出“慎终(慎重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追远(虔诚地追念祖先),民德归厚”、“犯而不校(别人触犯自己也不计较)”等主张。《大戴礼记》中记载有他的言行,相传《大学》是他所著。后被封建统治者尊为“宗圣”。《史记》卷六七有传。吴起曾是曾子的学生,后“其母死,(吴)起终不归,曾子薄之,而与起绝”(见《史记》本传)。

⑤《盐铁论》:西汉桓宽编著。记录昭帝时盐铁会议的文献。昭帝始元六年(前81),召集各地推举的贤良、文学六十多人到京城长安举行会议,“问民间所疾苦”。与制定、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政策的桑弘羊等进行了反复辩论,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盐铁论》记述了双方的论点,为研究当时的社会矛盾、思想斗争和桑弘羊的思想保存了丰富的史料。全书分十卷六十篇。下面的引文见该书《毁学》篇。

⑥苞丘子:《盐铁论》作“包丘子”,即浮丘伯,齐(今山东临淄)人。曾游师于荀子。以讲授《诗经》而著称的西汉儒生。汉高祖刘邦的同父异母弟楚元王刘交与鲁穆公、白生、申公曾跟着浮丘伯学《诗经》。事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卷八八《儒林传·申公传》、清代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四等。

⑦修道:指修习儒家之道。白屋:指不施采色、露出木材质地的房屋。或说指以白茅覆盖的房屋。古代平民或寒士所居的简陋住房。《盐铁论·毁学》在这一句下,还有“乐其志”三字,以见包丘子的情操。

⑧请封:请求追封。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名号等赐给臣子叫做“封”。

【译文】

宋人认为荀卿的理论不纯粹,就是说不完全符合儒家的理论,所以传到他的学生李斯,就发生了坑儒焚书的祸害。弟子作恶却归罪于他老师,有这种道理吗?如若说李斯提出坑儒焚书这种祸害应该归罪于他的老师荀卿,那么作为曾子的学生吴起母亲死后也不回去行孝是不是也应该归罪于重孝道的曾子呢?西汉桓宽在《盐铁论》中说:“李斯与苞丘子同拜荀卿为师,而苞丘子却修习儒家之道,身居简陋的住房‘乐其志’。”卓吾子说:如若李斯提出坑儒焚书之说可以归罪于荀卿,那么作为荀卿学生的苞丘子那样忠于儒家之道而且修养极佳,也应该因为他是荀卿的学生而为荀卿请求封赏爵位和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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