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人,世称“南丰先生”。曾巩生而聪明,年十二,文词甚伟,未冠,名闻四方。庆历元年(1041)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得到欧阳修赏识。欧阳修曰:“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但因其长于策论,轻于时文,故屡试不策。嘉祐二年(1057)登进士第,授太平州司法参军。嘉祐六年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元年(1068)为《英宗实录》检讨官,后历知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颍州。元丰五年(1083)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赐谥文定。曾巩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为文主张先道德而后辞章,也许正是在这一思想支配下,曾巩的文章便显得自然淳朴,周详古雅。《宋史》本传论及其文时说:“为文章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经,斟酌于司马迁、韩愈,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又曰:“曾巩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这些评价,比较切合曾巩文章的实际。有《元丰类稿》五十卷,今人整理有《曾巩集》(中华书局1984年版)。《宋史》卷三百一十九有传。
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第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一
公所为书,号《仙凫羽翼》者三十卷,《西陲要纪》者十卷,《清边前要》五十卷,《广中台志》八十卷,《为臣要纪》三卷,《四声韵》五卷,总一百七十八卷,皆刊行于世。今类次诗、赋、书、奏一百二十三篇,又自为十卷,藏于家。
方五代之际,儒学既摈焉,后生小子,治术业于闾巷,文多浅近。是时公虽少,所学已皆知治乱得失兴坏之理。其为文闳深隽美,而长于讽谕,今类次乐府已下是也。
宋既平天下,公始出仕。当此之时,太祖、太宗已纲纪大法矣,公于是勇言当世之得失。其在朝廷,疾当事者不忠,故凡言天下之要,必本天子忧怜百姓、劳心万事之意,而推大臣、从官、执事之人,观望怀奸,不称天子属任之心,故治未久洽,至其难言,则人有所不敢言者。虽屡不合而出,而所言益切,不以利害祸福动其意也。
始公尤见奇于太宗,自光禄寺丞、越州监酒税召见,以为直史馆,遂为两浙转运使。未久而真宗即位,益以材见知。初试以知制诰,及西兵起,又以为自陕以西经略判官。而公常且方论大臣,当时皆不悦,故不果用。然真宗终感其言,故为泉州,未尽一岁,拜苏州,五日又为扬州,将复召之也,而公于是时又上书,语斥大臣尤切,故卒以龃龉终。
公之言,其大者,以自唐之衰,民穷久矣,海内既集,天子方修法度,而用事者尚多烦碎,治财利之臣又益急,公独以谓宜遵简易、罢管榷,以与民休息,塞天下望。祥符初,四方争言符应,天子因之,遂用事泰山,祠汾阴,而道家之说亦滋甚。自京师至四方,皆大治宫观。公益诤,以谓天命不可专任,宜绌奸臣,修人事,反复至数百千言。呜呼!公之尽忠,天子之受尽言,何必古人?此非传之所谓主圣臣直者乎?何其盛也!何其盛也!
公在两浙,奏罢苛税二百三十余条。在京西,又与三司争论,免民租,释逋负之在民者,盖公之所试如此。所试者大,其庶几矣。公所尝言甚众,其在上前及书亡者,盖不得而集,其或从或否,而后常可思者,与历官行事,庐陵欧阳修公已铭公之碑特详焉,此故不论,论其不尽载者。
公卒以龃龉终,其功行或不得在史氏记。藉令记之,当时好公者少,史其果可信欤?后有君子欲推而考之,读公之碑与其书,及余小子之序其意者,具见其表里,其于虚实之论可核矣。公卒乃赠谏议大夫。姓曾氏,讳某,南丰人。序其书者公之孙巩也。至和元年十二月日谨序。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二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当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又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由,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
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论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幸甚,不宣。巩再拜。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六
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以临于溪,曰新城。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曰王羲之之墨池者,荀伯子《临川记》云也。羲之尝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此为其故迹,岂信然邪?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而尝极东方,出沧海,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岂其徜徉肆恣,而又尝自休于此邪?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如彼邪?则学固岂可以少哉,况欲深造道德者邪?
墨池之上,今为州学舍。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书“晋王右军墨池”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又告于巩曰:“愿有记。”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而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其学者邪?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如何哉!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记。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七
古之人,自家至于天子之国皆有学,自幼至于长,未尝去于学之中。学有《诗》、《书》六艺、弦歌洗爵、俯仰之容、升降之节,以习其心体、耳目、手足之举措;又有祭祀、乡射、养老之礼,以习恭让;进材、论狱、出兵授捷之法,以习其从事。师友以解其惑,劝惩以勉其进,戒其不率,其所为具如此。而其大要,则务使人人学其性,不独防其邪僻放肆也。虽有刚柔缓急之异,皆可以进之于中,而无过不及。使其识之明,气之充于其心,则用之于进退语默之际,而无不得其宜;临之以祸福死生之故,无足动其意者。为天下之士,为所以养其身之备如此,则又使知天地事物之变,古今治乱之理,至于损益废置、先后终始之要,无所不知。其在堂户之上,而四海九州之业、万世之策皆得,及出而履天下之任,列百官之中,则随所施为,无不可者。何则?其素所学问然也。
盖凡人之起居、饮食、动作之小事,至于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体,皆自学出,而无斯须去于教也。其动于视听四支者,必使其洽于内;其谨于初者,必使其要于终。驯之以自然,而待之以积久。噫!何其至也!故其俗之成,则刑罚措;其材之成,则三公百官得其士;其为法之永,则中材可以守;其入人之深,则虽更衰世而不乱。为教之极至此,鼓舞天下,而人不知其从之,岂用力也哉!及三代衰,圣人之制作尽坏,千余年之间,学有存者,亦非古法。人之体性之举动,唯其所自肆,而临政治人之方,固不素讲。士有聪明朴茂之质,而无教养之渐,则其材之不成,固然。盖以不学未成之材,而为天下之吏,又承衰弊之后,而治不教之民。呜呼!仁政之所以不行,贼盗刑罚之所以积,其不以此也欤!
宋兴几百年矣,庆历三年,天子图当世之务,而以学为先,于是天下之学乃得立。而方此之时,抚州之宜黄,犹不能有学。士之学者皆相率而寓于州,以群聚讲习。其明年,天下之学复废,士亦皆散去,而春秋释奠之事,以著于令,则常以庙祀孔氏,庙又不复理。皇祐元年,会令李君详至,始议立学。而县之士某某与其徒,皆自以谓得发愤于此,莫不相励而趋为之。故其材不赋而羡,匠不发而多。其成也,积屋之区若干,而门序正位,讲艺之堂、栖士之舍皆足。积器之数若干,而祀饮寝食之用皆具。其像孔氏而下,从祭之士皆备。其书经史百氏、翰林子墨之文章,无外求者。其相基会作之本末,总为日若干而已,何其周且速也!当四方学废之初,有司之议,固以谓学者人情之所不乐。及观此学之作,在其废学数年之后,唯其令之一唱,而四境之内响应而图之,如恐不及。则夫言人之情不乐于学者,其果然也欤?
宜黄之学者,固多良士。而李君之为令,威行爱立,讼清事举,其政又良也。夫及良令之时,而顺其慕学发愤之俗,作为宫室教肄之所,以图书器用之须,莫不皆有,以养其良材之士。虽古之去今远矣,然圣人之典籍皆在,其言可考,其法可求。使其相与学而明之,礼乐节文之详,固有所不得为者。若夫正心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务,则在其进之而已。使一人之行修,移之于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于乡邻族党,则一县之风俗成,人材出矣。教化之行,道德之归,非远人也,可不勉欤!县之士来请曰:“愿有记。”其记之。十二月某日也。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七
得邻之茀地蕃之,树竹木灌蔬于其间,结茅以自休,嚣然而乐。世固有处廊庙之贵,抗万乘之富,吾不愿易也。
人之性不同,于是知伏闲隐奥,吾性所最宜。驱之就烦,非其器所长,况使之争于势利、爱恶、毁誉之间邪?然吾亲之养无以修,吾之昆弟饭菽藿羹之无以继,吾之役于物,或田于食,或野于宿,不得常此处也,其能无欿然于心邪?少而思,凡吾之拂性苦形而役于物者,有以为之矣。士固有所勤,有所肆,识其皆受之于天而顺之,则吾亦无处而非其乐,独何必休于是邪?顾吾之所好者远,无与处于是也。然而六艺百家史氏之籍,笺疏之书,与夫论美刺非、感微记远、山镵冢刻、浮夸诡异之文章,下至兵权、历法、星官、乐工、山农、野圃、方言、地记、佛老所传,吾悉得于此,皆伏羲以来,下更秦汉至今,圣人贤者魁杰之材,殚岁月,惫精思,日夜各推所长,分辨万事之说,其于天地万物,小大之际,修身理人,国家天下治乱安危存亡之致,罔不毕载。处与吾俱,可当所谓益者之友非邪?
吾窥圣人旨意所出,以去疑解蔽,贤人智者所称事引类,始终之概以自广,养吾心以忠,约守而恕行之。其过也改,趋之以勇,而至之以不止,此吾之所以求于内者。得其时则行,守深山长谷而不出者,非也。不得其时则止,仆仆然求行其道者,亦非也。吾之不足于义,或爱而誉之者,过也。吾之足于义,或恶而毁之者,亦过也。彼何与于我哉?此吾之所任乎天与人者。然则吾之所学者虽博,而所守者可谓简;所言虽近而易知,而所任者可谓重也。
书之南轩之壁间,蚤夜览观焉,以自进也。南丰曾巩记。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七
赠司徒鲁郡颜公,讳真卿,事唐为太子太师,与其从父兄杲卿皆有大节以死,至今虽小夫妇人皆知公之为烈也。初,公以忤杨国忠,斥为平原太守,策安禄山必反,为之备。禄山既举兵,与常山太守杲卿伐其后,贼之不能直窥潼关,以公与杲卿挠其势也。在肃宗时,数正言,宰相不悦,斥去之。又为御史唐旻所构,连辄斥。李辅国迁太上皇居西宫,公首率百官请问起居,又辄斥。代宗时,与元载争论是非,载欲有所壅蔽,公极论之,又辄斥。杨炎、卢杞既相德宗,益恶公所为,连斥之,犹不满意。李希烈陷汝州,杞即以公使希烈,希烈初惭其言,后卒缢公以死。是时公年七十有七矣。
天宝之际,久不见兵,禄山既反,天下莫不震动,公以区区平原,遂折其锋,四方闻之,争奋而起,唐卒以振者,公为之唱也。当公之开土门,同日归公者十七郡,得兵二十余万。由此观之,苟顺且诚,天下从之矣。自此至公殁,垂三十年,小人继续任政,天下日入于弊,大盗继起,天子辄出避之。唐之在朝臣,多畏怯观望,能居其间,一忤于世,失所而不自悔者,寡矣。至于再三忤于世,失所而不自悔者,盖未有也。若至于起且仆,以至于七八,遂死而不自悔者,则天下一人而已。若公是也!公之学问文章,往往杂于神仙、浮图之说,不皆合于理,及其奋然自立,能至于此者,盖天性然也。故公之能处其死,不足以观公之大,何则?及至于势穷,义有不得不死,虽中人可勉焉,况公之自信也欤?维历忤大奸,颠跌撼顿,至于七八,而终始不以死生祸福为秋毫顾虑,非笃于道者,不能如此,此足以观公之大也。夫世之治乱不同,而士之去就亦异,若伯夷之清、伊尹之任、孔子之时,彼各有义,夫既自比于古之任者矣,乃欲睠顾回隐,以市于世,其可乎?故孔子恶鄙夫不可以事君,而多杀身以成仁者。若公,非孔子所谓仁者欤?
今天子至和三年,尚书都官郎中、知抚州聂君某,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抚州林君某,相与慕公之烈,以公之尝为此邦也,遂为堂而祠之。既成,二君过予之家而告之曰:“愿有述。”夫公之赫赫不可盖者,固不系于祠之有无,盖人之向往之不足者,非祠则无以致其至也。闻其烈足以感人,况拜其祠而亲炙之者欤?今州县之政非法令所及者,世不复议。二君独能追公之节,尊而事之,以风示当世,为法令之所不及,是可谓有志者也。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八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有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籴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早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
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四部丛刊》本《南丰先生元丰类稿》卷十九
此文作于曾巩在京师编校史馆书籍期间。该文首尾讨论《战国策》的篇目问题,中间几段则阐明己见,批判邪说,捍卫儒道,否定战国游士立说思想,但肯定了《战国策》的史料价值。本文驳中有立、议中有评,是一篇相当精彩的驳论文。吕祖谦《古文关键》卷下评:“此篇节奏从容和缓,且有条理,又藏锋不露。”近人王文濡《重校古文辞类纂·序跋类四》引方苞语曰:“南丰之文长于道古,故序古书尤佳。而此篇及《列女传》、《新序》目录序尤胜,淳古明洁,所以能与欧、王并驱,而争先于苏氏也。”
刘向(前77—前6):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本名更生,字子政,沛(今江苏沛县)人。曾领校秘阁所藏秘书,集战国事三十三篇,名曰《战国策》,并作有《书录》。《书录》云:“所校中战国策书,中书余卷,错乱相糅舛,又有国别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国别者,略以时次之,分别不以序者以相补,除复重得三十三篇……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其事继春秋以后,讫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间之事,皆定以杀青,书可缮写。”《汉书·艺文志》“春秋类”亦载为三十三篇。
《崇文总目》:宋代官修藏书目录,王尧臣、欧阳修等奉敕纂,共六十六卷。
设心注意:设心,用心、居心。意,留意,谓把心神集中在某一方面。
“偷为”句:偷,苟且。一切,权宜之计。《汉书·平帝纪》:“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颜师古注:“一切者,权时之事,非经常也。犹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齐,不顾长短纵横,故言一切。”
“卒至苏秦”句:苏秦,战国时东周洛阳人。西游秦说秦惠王,不成。又游说六国合纵抗秦。后客于齐,被齐大夫派人刺杀,事见《史记·苏秦列传》。商鞅,战国时卫国人,故亦称卫鞅。好刑名法术之学,佐秦孝公变法,封于商,因号商君。孝公死后,商鞅被秦惠王车裂而死,事见《史记·商君列传》。孙膑,战国时齐国人,孙武后代,曾与庞涓同向鬼谷子学兵法。庞涓为魏惠王将,妒忌孙膑的才能,将孙膑骗到魏国,处以膑刑。孙膑后为齐威王军师,大破魏军,庞涓自杀,其事详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膑虽未“亡身”,但他膑足残身,故文中亦归入此类。吴起,战国时卫国人。善用兵,事魏文侯。文侯死,遭疑逃奔至楚,楚悼王以之为相,实行变法,楚国因此富强。悼王死,吴起被宗室大臣所杀,事详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李斯,战国末楚国上蔡人。西入秦为客卿,在秦统一六国事业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天下既定,李斯被任命为丞相。秦始皇死,李斯与赵高合谋立胡亥为皇帝,后为赵高嫉恨,被腰斩于咸阳市,事见《史记·李斯列传》。
“有为神农”句:见《孟子·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章,保存了信奉神农之道的许行关于人人自食其力的观点,然后孟子对之予以批驳。
“有为墨子”句:《孟子·滕文公上》有“墨者夷之”,记载了其关于薄葬的观点,之后孟子对之进行了批驳。
《春秋》: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孔子据鲁史加以整理修订而成,记载自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共二百四十二年间的史事,后世亦因称这段时间为“春秋”。
楚汉:指秦末项羽、刘邦争夺天下的战争时期,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前202年。《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载陆贾有《楚汉春秋》九卷。
高诱:东汉涿郡涿(今河北涿州)人。著有《孟子章句》(今佚)、《孝经注》(今佚)、《战国策注》(今残)及《淮南子注》(今与许慎注相杂)、《吕氏春秋注》等。高诱所注《战国策》,《隋书·经籍志》作二十一卷,《新唐书·经籍志》作三十二卷。
本文作于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时作者三十六岁,这是曾巩为已故的祖父曾致尧的文集所作的后序。曾致尧(947—1012),字正臣,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士,官至户部郎中。为人刚直好谏诤,死后追赠谏议大夫,故文题称“先大夫”。全文以时间为序,亦各有所侧重,叙事从容,抒情曲折。明茅坤在《唐宋八大家文钞》中称赞该文“委曲感慨而气不迫晦”。
《仙凫羽翼》:《崇文总目》将之收录于类书类,《宋史·艺文志》收入“子部类事”类,《玉海·艺文》引《中兴书目》曰:“淳化中,光禄丞曾致尧采经、史、子、集中可为诗赋论题者集之,据本经注解其下,取兴国八年御制赐进士诗名篇。”
《清边前要》:《崇文总目》录此书于“兵书”类,《宋史·艺文志》收入“史部故事”类。
《广中台志》:《宋史·艺文志》收入史部传记类,《玉海·艺文》载李筌《中台志》十卷,引《中兴书目》曰:“景德中,曾致尧以筌叙事简略,褒贬未当,乃为《广中台志》八十卷,自黄帝得六相而下,至于唐末,类事为二十四类。”
《为臣要纪》:《玉海·艺文》收录,不称“三卷”,而称“十五篇”。
方五代之际:方,当、正当。五代,指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曾致尧生于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后周亡时十四岁。
闾巷:里巷,此处指街巷中的私塾。《礼记·学记》:“家有塾”,孔颖达正义:“家有塾者,此明学之所在。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谓民在家之时,朝夕岀入,恒受教于塾,故云家有塾。”
“太祖、太宗”句: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事迹具《宋史·太祖本纪》。太宗,赵光义,太祖弟,事迹具《宋史·太宗本纪》。纲纪,《诗经·大雅·棫朴》:“勉勉我王,纲纪四方。”郑玄笺注:“张之为纲,理之为纪。”孔颖达正义:“以举纲能张网之目,故张之为纲也;纪者别理丝缕,故理之为纪。以喻为政有举大纲、赦小过者,有理微细、穷根源者。”此处转指制定、拟定。
“而推大臣”句:推,推究。从官,指君王的随从、近臣。《汉书·元帝纪》:“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注:“从官,亲近天子常侍从者皆是也。”执事,主管具体事务的官员。《尚书·盘庚下》:“呜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有隐哉。”孔颖达正义:“其百执事谓大夫以下,诸有职事之官皆是也。”
光禄寺丞:官名,负责膳食。《宋史·职官志》:“光禄寺:卿、少卿、丞各一人,卿掌祭祀、朝会、宴享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监: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宋史·职官志》:“监当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诸州军随事置官。”
西兵起:西夏侵扰包围清武、灵武。经略:即经略使。判官:为经略幕职属官。不果用:终究没有实行。
龃龉(jǔ yǔ举雨):上下牙齿不配合。比喻与世道不合。亦作“鉏铻”、“鉏吾”。《楚辞·九辩》:“圆凿而方枘兮,吾固知其鉏铻。”
三司:北宋最高财政机构。以盐铁、度支、户部合为三司,统筹国家财政。
本文作于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时作者二十九岁,尚未入仕。本文开篇即点明作铭立言之难,通过比较铭志与史书的异同,说明铭志的劝诫作用及价值;进而从反面批评后世滥为铭志的做法,然后从正面论述只有“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才能写出可以传世的铭志,最后表达对欧阳修的感谢。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九十九评云:“此书纡徐百折,而感慨呜咽之气,博大幽深之识,溢于言外。”
舍人:官名。《宋史·职官志》:“中书省舍人,掌行命令,为制诰。”欧阳修庆历八年(1048)才转起居舍人,曾巩为此文时,他尚未任舍人,此因其庆历中曾同修起居注知制诰,故称“舍人”。
先大父:已故祖父,此指曾致尧。详见《先大夫集后序》注〔1〕。墓碑铭:指欧阳修所撰《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礼记·祭统》:“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志:墓铭和墓志。志多散文,铭用韵文。旧时墓中埋有正方两石,一刻志铭,为下底;一题死者姓字爵里,为上盖。两石相合,平放柩前。
“盖古之人”句:功德,功业与德行。材行,才质行为。志义,犹志节。
自立:依靠自已的力量有所建树。《礼记·儒行》:“力行以待取,其自立有如此者。”
卓卓:特立、高超出众。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容止》:“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
衋(xì系)然:悲伤痛惜的样子。《尚书·酒诰》:“民罔不衋伤心。”孔安国传:“民无不衋然痛伤其心。”
魁闳:形容器宇不凡,气量宏大。唐韩愈《上宰相书》:“枯槁沉溺、魁闳宽通之士,必且洋洋焉动其心,峨峨焉缨其冠,于于焉而来矣。”
世族之次:欧阳修《与曾巩论氏族书》中对曾氏家族的世次有所考证,见《欧阳修全集》卷四十七。
不宣:不尽。书信末尾用语,尊与卑曰“不具”,以卑上尊曰“不备”,朋友之间曰“不宣”。
本文作于庆历八年(1048),时作者三十岁,此文为曾巩应抚州州学教授之请而作。文章主要讲苦学方能成才的道理,言近而旨远,全文叙议结合,虚实相映,是曾巩的名篇。何焯《义门读书记》评此文曰:“词旨高远,后人无此雄厚。”
王羲之:字逸少,东晋著名书法家,官至右军将军,世称“王右军”。其书诸体俱精,笔势“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被誉为“书圣”。
荀伯子《临川记》:荀伯子,南朝宋颍川颍阴人,曾任临川内史,著有《临川记》六卷,已佚。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一十引荀伯子《临川记》曰:“王羲之尝为临川内史,置宅于郡城东高坡,名曰新城。旁临回溪,特据层阜,其地爽垲,山川如画。今旧井及墨池犹存。”
张芝:字伯英,东汉酒泉(今甘肃酒泉)人,东汉书法家。《后汉书·张奂传》章怀太子注引《文字志》曰:“(芝)尤好草书,学崔(瑗)、杜(度)之法,家之衣帛,必书而后练。临池学书,水为之黑。下笔则为楷则,号匆匆不暇草书,为世所宝,寸纸不遗,韦仲将谓之草圣也。”王羲之深慕张芝,认为其书法乃是勤学苦练的结果。王羲之曾在致友人书中说:“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四句:史载,骠骑将军王述与羲之并有美誉,而夙为羲之所轻。羲之任会稽内史时,王述为扬州刺史,检查会稽郡刑政,羲之深以为耻辱,于是称病去职,并在父母墓前发誓,不再出仕。从此羲之与骚人雅士纵情山水,弋钓为娱,自谓“我卒当以乐死”。强,勉强。极,穷尽,游遍。
羲之之书晚乃善:王羲之的书法到晚年才写得精妙。《晋书·王羲之传》载:“羲之书,初不胜庾翼、郄愔,及其暮年方妙。”
“盖亦”句:精力,专心竭力。《汉书·张安世传》:“(张安世)用善书给事尚书,精力于职,休沐未尝出。”致,达到。
深造:不断前进,以达到精深的境地。《孟子·离娄下》:“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朱熹注:“深造之者,进而不已之意。”
“教授”句:教授,学官名。《宋史·职官志七》载:“庆历四年,……始置教授,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掌其课试之事,而纠正不如规者。”章,通“彰”,彰明、显著。
本文作于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时曾巩三十一岁。庆历三年(1043)秋,宋祁、欧阳修等人建议朝廷兴学,庆历四年(1044)仁宗遂诏天下立学。本文是曾巩为宜黄建立县学所写的记文,文章首先从正面阐明办学的必要性,既而从废学所造成的时弊,论述兴学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用宜黄建县学的例子来证明人心乐学。作者采取正反对比和夹叙夹议的手法,情感饱满,内容充实。清吴汝纶《古文辞类纂点勘》引姚鼐评云:“随笔曲注,而浑雄博厚之气,郁然纸上。”
“古之人”二句:出自《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国有学。”
“自幼”二句:《汉书·食货志》:“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
弦歌洗爵:弦歌,指礼乐教化。《论语·阳货》:“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洗爵,洗酒器。古时乡射、乡饮酒时所行的一种礼节。
升降之节:进与退的规矩。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别有博射,弱弓长箭,施于准的,揖让升降,以行礼焉。”
不率:不服从、不遵循。《左传·宣公十二年》:“今郑不率,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岂敢辱候人?”杜预注:“率,遵也。”
中: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即中庸。中庸之道是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
过不及:事情做得过分和做得不够的状态,《论语·先进》:“过犹不及。”
进退语默:进退,举止行动。《论语·子张》:“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语默,亦作“语嘿”,谓或说话或沉默。语本《易·系辞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宋兴几百年:自赵匡胤建隆元年(960)建宋至仁宗皇祐元年(1049),接近百年,故称“几百年”。几,将近。
“其明年”句: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五十五载:“庆历五年三月辛未,诏曰:顷者尝诏方州,增置学官,而吏贪崇儒之虚名,务增室屋,使四方游士竞起而趋之,轻去乡闾,浸不可止。自今有学州县,毋得辄容非本土人入居听习。”
释奠:古代在学校设置酒食以奠祭先圣先师的一种典礼。《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郑玄注:“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
翰林子墨:语出《汉书·扬雄传下》:“雄从至射熊馆,还,上《长杨赋》,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藉翰林以为主人,子墨为客卿以风。”后因以“翰林子墨”泛指辞人墨客。
“教化之行”句:出自《礼记·中庸》:“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在本文中,曾巩自剖心迹,对于毁誉、出处、势利、得时与否,坦言其情志,有所乐有所守,顺天由人,自甘淡泊。篇中以自述口吻叙事,先言南轩之由来及珍爱之情,次叙轩中读书、明道之乐,最后抒其恬淡自守之志,酣畅通透,抒情意味较强。清人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评云:“曾文穷尽事理,其气味尔雅、深厚,令人想见硕人之宽。”轩,房屋,常作书室的雅号。
茀(fú芙):长有很多野草,《说文解字·艸部》:“茀,草多也。”蕃:同“藩”,篱落,屏障。
伏闲隐奥:躲在清静幽深之处,此处指过隐居的生活。伏,隐藏、埋伏。奥,河岸弯曲处。
“然吾亲”句:养,供养、奉养。修,置备。《国语·周语》:“修其簠簋。”韦昭注:“备也。”
饭菽藿羹:以菽为饭,以藿为羹,形容饭菜粗劣。菽,豆类。藿,豆叶。
拂性苦形:拂性,违背自己的心性。拂,违背。《孟子·告子下》:“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苦形,劳苦自己的身体。
始终:治学、修身的全部内容。《荀子·劝学》:“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约守”句:约守,约束自己的行为,谨守儒家之道。恕,以恕道行事。恕,宽厚。
此文约作于至和三年(1056),时曾巩年三十八,尚未进入仕途,家居抚州。文章先叙后议,文章怀念颜真卿的遗风余烈,突出“捍贼”和“忤奸”两大功业,写得极有正气,极具震撼力,最后叙立祠写记的原委。楼昉《崇古文诀》卷二十七云:“议论正,笔力高简而有法,质而不俚。”康熙《御选古文渊鉴》卷五十三云:“激昂顿挫,善于作势之文,末拈一‘仁’字,收煞处亦甚有力。”
“赠司徒”三句:赠,古时朝廷赐官诰敕,生前称“封”,身后称“赠”。司徒,官名,三公之一,是位极人臣的论道之官,在唐前中期,三公是极高的荣誉,非一般大臣能够获得。颜真卿(709—785),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开元间中进士。“安史之乱”中抗贼有功,历任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开国公,故又世称“颜鲁公”。德宗时,李希烈叛乱,他以社稷为重,亲赴敌营,晓以大义,为李希烈缢杀,终年七十七岁。太子太师,官名,正一品,辅导太子的官,与太傅、太保并称“三师”,见《旧唐书·职官志二》。
“与其”二句:颜杲卿(692—756),字昕。和颜真卿同为颜师古五代孙,颜之推六代孙。初任范阳户曹参军,曾是安禄山的部下,安史之乱时,颜杲卿和儿子季明守常山(河北正定县西南),任太守,颜真卿守平原(山东陵县),设计杀安禄山部将李钦凑,擒高邈、何千年。河北有十七郡响应。次年史思明破常山,颜杲卿被押到洛阳,见安禄山,瞋目怒骂,被杀害。
“初,公以”三句:《新唐书·颜真卿传》载,开元年间,颜真卿“迁殿中侍御史,时御史吉温(杨国忠私党)以私怨构中丞宋浑(宋璟第四子),谪贺州,真卿曰:‘奈何以一时忿,欲危宋璟后乎?’宰相杨国忠恶之,讽中丞蒋洌奏为东都采访判官,再转武部员外郎。国忠终欲去之,乃出为平原太守。”杨国忠(?—756),本名钊,杨贵妃堂兄。天宝初因杨贵妃得宠,玄宗赐名国忠,李林甫死,即代为右相,安史之乱后,被杀于马嵬驿。
“策禄山”二句:安禄山(703—757),唐营州柳城人,本姓康,胡人。玄宗擢为节度使,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宠信异常。后举兵反叛,自称“雄武皇帝”,国号“燕”。颜真卿任平原太守时,预料到安禄山将反,表面上终日饮酒作乐,暗自则修城储粮,做好了抗敌准备。
窥潼关:窥,图谋、觊觎。汉贾谊《过秦论》:“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潼关,关隘名,古称桃林塞。东汉时设潼关,故址在今陕西省潼关县东南,处陕西、山西、河南三省要冲,素称险要。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四》:“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
“在肃宗时”四句:《旧唐书·颜真卿传》:“军国之事,知无不言。为宰相所忌,出为同州刺史,转蒲州刺史。”构,诬陷、陷害。辄,立即、就。
“又为”二句:《旧唐书·颜真卿传》云:“(颜真卿)为御史唐旻所构,贬饶州刺史。”
“李辅国”三句:《旧唐书·颜真卿传》:“李辅国矫诏迁玄宗居西宫,真卿乃首率百僚上表请问起居,辅国恶之,奏贬蓬州长史。”
“代宗”五句:代宗自陕州还京,颜真卿请先谒陵,后回宫,元载认为不合时宜,遭到真卿的尖锐批评,元载从此怀恨在心。后元载多用私党,担心群臣论奏,遂请于帝曰:“百官凡欲论事,皆先白长官,长官白宰相,然后上闻。”真卿上疏激切反对,元载深恨之,借事贬真卿为硖州别驾、抚州刺史。详见《旧唐书·颜真卿传》。壅蔽,隔绝蒙蔽。《汉书·刘向传》:“赵高专权自恣,壅蔽大臣。”
“杨炎、卢杞”四句:元载被诛后,颜真卿拜刑部尚书,德宗即位后又被任命为礼仪使。杨炎当政,真卿以直不容,改任太子少傅,外示崇宠,实去其权也。代宗立,任命卢杞为相,卢杞专权,忌恨颜真卿,改真卿为太子太师,而罢礼仪使。详见《旧唐书·颜真卿传》。
“李希烈陷汝州”四句:李希烈德宗时任淮宁节度使,后反叛朝廷,其攻陷汝州后,卢杞推荐颜真卿为使前往宣谕,真卿至则被拘,后被希烈缢杀。
公年七十有七:《旧唐书》本传载真卿“年七十七”,《新唐书》本传载“年七十六”。
土门:即井陉关,关在井陉东北土门山上,故名。又据《新唐书·颜真卿传》,斩敌将李钦奏,清土门者为颜杲卿,事后,推真卿为盟主。
大盗继起:吐蕃入长安,代宗幸陕州。姚令言反,德宗幸奉天。后李怀光反,德宗又幸梁州(发生于784年)。真卿卒于785年。
神仙浮图:道家、佛家。道家称辟谷修养而得神通者为神仙。浮图,梵语音译,或译写为佛陀,即佛或佛教徒。
“若伯夷之清”句:伯夷,商末孤竹君之长子。初,孤竹君欲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及父卒,叔齐让位于伯夷。伯夷以为逆父命,遂出逃,而叔齐也不肯立,亦逃之。后来二人听说西伯姬昌善养老人,尽往归焉。及至,正值西伯卒,武王兴兵伐纣,二人叩马而谏。至武王克商后,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认为以暴易暴,殊非正道,故耻食周粟,逃隐于首阳山,采集野菜而维生,最终饿死。伊尹,名挚,为商朝初年著名政治家,伊尹本是有莘氏的陪嫁奴隶,但他很有政治才能,后为成汤重用,任阿衡,委以国政,助汤灭夏。《孟子·万章下》:“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
睠顾:同“眷顾”,眷念、思念。《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眷顾楚国。”回隐:回避、隐藏。《后汉书·任隗传》:“(隗)独与司徒袁安同心毕力,持重处正,鲠言直议,无所回隐。”
“故孔子”句:语出《论语·阳货》,“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而多杀身以成仁”句:多,称赞。杀身以成仁,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都官郎中:官名,属刑部,刑部属尚书省,故称尚书都官郎中。聂君某:聂厚载,皇祐中知秀州,以循政闻,至和二年(1055)知抚州。
“尚书”句:尚书屯田员外郎,宋朝工部下设有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之政令及其租入种刈,兴修给纳诸事。工部属尚书省,故称尚书都官郎中。通判,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长官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林君某,林慥,至和中为抚州通判。
赫赫:显赫盛大。《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亲炙:谓亲受教育熏陶。《孟子·尽心下》:“非圣人而能若是乎?而况于亲炙之者乎?”朱熹注:“亲近而熏炙之也。”
此文约作于元丰二年(1079)。赵公即赵抃(1008—1084),字阅道,号知非子,谥号清献公,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曾任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幸,有“铁面御史”之誉。官至参知政事,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去位。文章总结了赵公赈灾的各种措施,文无虚语,是篇具有实用价值的文献。孙琮《山晓阁曾南丰文选》云:“前幅叙饥叙疫,条列井井,笔力直可作史。入后忽发议论,一气数折,波澜不穷,又是论家高手,一篇之中兼有二美,赵公仁政传,此文当与之俱传。”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熙宁,宋神宗年号,1068—1077。
沟防构筑:沟渠和堤防之类的建筑。《墨子·迎敌祠》:“凡守城之法,县师受事,出葆,循沟防,筑荐通涂,修城。”僦(jiù就):雇佣。
具存:全部存储,犹言实存。《汉书·扬雄传赞》:“自雄之没至今四十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然篇籍具存。”
故事:旧制、先例。《汉书·刘向传》:“宣帝循武帝故事,招名儒俊材置左右。”
完城:修缮城墙。完,修缮。《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
一以自任:一概独自担当。自任,当作自身的职责。《孟子·万章下》:“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拊循:安抚、抚慰。《荀子·富国》:“垂事养民,拊循之,唲呕之。”杨倞注:“拊循,慰悦之也。”
灾沴(lì丽):自然灾害。晋袁宏《后汉纪·顺帝纪下》:“礼制修,奢僭息,事合宜,则无凶咎,然后神圣允塞,灾沴不至矣。”沴,旧谓因天地四时之气不和而生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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