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骏声(1789—1858),字丰艺,号允倩,江苏吴县人。嘉庆二十三年(1818)举人,官黟县训导。咸丰元年(1851),以截取知县入都,进呈所著《说文通训定声》,文宗披览,嘉其赅洽,赏国子监博士衔。旋迁扬州府学教授,引疾未之官。作者少曾师钱大昕,故其《传经室文集》多考证之文。然其他文,如刘承幹所言:“所谓‘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者,亦皆错华比彩,铿锵可诵,则又非专治考证之儒所能兼逮矣。”
古者剑侠,吾未见其人也,然纪籍所载,班班可考。以余所闻某观察事,庶几近之。
初,观察颇廉介,淡嗜欲。每公退,辄诣旁舍读书,一童子执役事。漏三下,始就内寝。日以为常。
会中秋节近,制府某需馈献甚亟,不则中伤之。遂枉法得白金五百,置书箧中。
时秋高夜静,月色横窗。观察执卷咿唔,神少倦。忽飘风入户,神骨皆竦。有满妆处子,饰墨纱幞头,衣粉红绡衣,当案而立。观察故读书,习知前古怪异事,亦不惊愕,惟呼外厢童子,童子方呓呓作梦语。
遂迫视之,则处子后复有一人,赤发深目,须磔如蝟。直前谓观察曰:“公得枉法金,盍寿余?”观察未应,而处子手中出白丸,摩弄荡决,光若匹练。观察惧,发箧示之,尽携置大袖中。狞须人谓观察曰:“吾辈游人间世,杀人不濡缕。以公廉正,未敢遽犯。然不义之物,非公橐中所宜有,故来取之。”言已,挟处子升屋,一纵即逝。
观察悟,遂移疾归,稍稍言于人。
论曰:异哉!剑侠之为也。微观察廉直素著,其能免于匕首乎?虽然,制府有黩货名,而不过问焉,岂《春秋》责备贤者之义与?又闻制府后以墨败,而观察获保清誉,则取偿于侠者厚矣。呜呼!此其所以为侠也。
此文全是小说家言,盖《聊斋志异》之类,然朴学家为此等文,亦可征一时风尚。二剑侠来索不义之财二段描写颇传神。
漏:古计时器。引申为时刻。三下:漏壶之箭往上移至晚上三更时,即半夜十一点到凌晨一点时。
不(fǒu否):同“否”。中(zhòng众)伤:阴谋诬陷别人。
幞头:包头软巾。有四根带子,两根系在脑后往下垂。两根反系头上,使它曲折附在头顶。
濡缕:沾湿一根丝线。形容沾湿范围极小。《史记·刺客列传》:“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焠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
《春秋》责备贤者:《新唐书·太宗纪赞》:“《春秋》之法,常责备于贤者。”责备,以尽善尽美苛求于人。此处言剑侠不问制府之黩货,而不许某观察取不义之物,是要求观察(贤者)坚守廉介之操。与:同“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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