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标(1617—1680),本名玄成,后避康熙玄烨讳,以字行。安徽桐城人。顺治进士,累官内弘文院侍读学士。坐事流宁古塔。后得释。入滇,受吴三桂翰林承旨职。三桂败,先迎降,得免死。著《滇黔纪闻》,戴名世著《南山集》,多采之。后名世被诛,孝标已死,剉骨。亲族坐死及流放者甚多。有《光启堂文集》(《续修四库全书》收录)。
王安石以新法佐宋神宗治天下,而是非相乘,卒至于乱。说者谓靖康、建炎之祸,皆由所为,故追论之,若其奸有浮于章惇、蔡京者。嘻!此曲士之论也。
《易》曰:“潜龙勿用。”子曰:“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夫龙德喜用,而未成则不可用,盖用之必亢也。安石之过,其用潜龙而亢者乎,然而不可谓非龙德也。
说者曰:祖宗之法,不当变也。
夫祖宗之法,诚不当变。然宋之祖宗,与三代之君何如?以三代之法,不能无弊,而有忠、质、文之变,宋之祖宗,岂有万世不变之法哉?且庆历之初,杜、范诸公已有欲变之者矣。后此又数十年,弊当更甚,当时如吕正献、苏文忠辈,亦尝欲变之矣。向使安石能待其学之既成,而后出图天下之事,视其可变者变之,不可变者因之。有功则己不尸,无功则又集天下之公议,精思而熟讲之,安见变法之非至理哉?而惜其不能待,故无成也。呜呼!成败岂足论人哉!
说者又曰:志太高也。
夫以汉文帝、唐太宗为不足法,而望其君为尧舜,诚高矣。夫人臣事君而不举其最高者以为责,岂忠乎?且尧舜之政亦未尝不可行也。天地所留,方策所布,神而明之,责在后人。向使诸君子不以天下为安石一人之天下,而虚衷和气,相与于成,尧舜岂不可复见哉?乃安石以躁成其愤,而诸君子亦以愤成其偏。安石诚有罪于诸君子,而诸君子亦不能告无过于安石也。
说者又曰:听用非人也。
夫以当世之元臣故老、正士贤人,皆环向却立,而无一人之助,小人遂乘其孤而阴用之矣,岂安石之心哉?程子曰:“新法之行,我辈有以激之。”洵定论也。
然则宜何等乎?
曰:安石有治天下之才,而未知治天下之道;虽有乱天下之迹,而实非乱天下之心。诸君子特以其据位之久,得君之专,而又意气高远,议论谲肆,虽竭天下之才智以攻之而不能摧,辩之而不能屈,故积其攻之辩之之气以出于正,而为无祐之诛求;又积其不能摧不能屈之气以出于邪,而为绍圣之报复:宋之为宋遂不支矣。呜呼!此岂一人之罪哉?
吾尝见范增之事项籍,不用而愤惋以死,谓其弊在居家好奇计耳。霍光之受大任也,不学无术,后世讥之。夫计与术,皆不得已而用之者也。人以为奇,我以为常,乃善耳。每计好奇,岂有成哉?至于成道,唯在无欺,而偶由于术。术者,亦必本乎学也。苟无其学,斯无其术。安石虽非不学之流,而实有好奇之志,故亦适成其无术耳。然则安石者,乃范增、霍光之等也,若章惇、蔡京,小人之尤,岂其伦哉?
吾不忍以安石之贤而见诬如此,故为一言。
靖康:宋钦宗年号。靖康之祸,指金兵攻陷汴京,徽、钦二帝被掳北行,北宋灭亡。
浮:超过。章惇(dūn敦),字子厚,福建浦城人。宋哲宗亲政后,用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尽复王安石新法,力排元祐党人(司马光等旧派)。《宋史》入《奸臣传》。
蔡京:字元长,福建仙游人。宋徽宗时,因童贯援引,为尚书右仆射,后为太师。以恢复王安石新法为名,四次掌政,排斥异己,专以奢侈迎合帝意,广兴土木。金兵入侵,率全家南逃,被钦宗贬死。《宋史》入《奸臣传》。
“易曰”五句:见《易·乾》。此处“子曰”云云为《易·乾》“文言”。龙比贤人,在小人当政时,必须隐伏。
忠、质、文之变:苏辙《周论》:“《传》曰:‘夏之政尚忠,商之政尚质,周之政尚文。’”
苏文忠:苏轼的谥号。轼初出仕,即对财乏、民弱、官冗等政治弊端,写了大量策论,大声疾呼,要求改革。
方策:同“方册”。方,版;策,简。版即简,古代书籍皆刻于竹木上。
元祐之诛求:宋哲宗元祐年间,太皇太后高氏临朝,用司马光主政,尽废王安石新法。史称“元祐更化”。诛求,对新法吹毛求疵,必尽去之而后快。
绍圣之报复:绍圣年间,哲宗亲政,用章惇、蔡京等,以复行新法为名,追夺司马光等赠谥,贬吕大防、刘挚、苏辙等官,逐范纯仁、苏轼、范祖禹、刘安世等。
“吾尝”三句:《史记·项羽本纪》:“范增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奇计,变幻莫测的计谋。
“霍光”二句:《汉书·霍光传》:“赞曰:……然光不学无术,暗于大理,……”意谓霍光不学三皇五帝的正道,以致没有治国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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