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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闲居乡村后又号稼轩居士,历城(今山东济南市历城区)人。宋室南渡后,其家乡沦于金人之手。绍兴三十二年(1162),辛弃疾参加了耿京领导的抗金义军,为其掌书记,后率义军归南宋。历任右承务郎,江阴签判及江西、湖北、湖南安抚使等职。他一生坚持抗金,反对和议,屡受主和派的排斥与迫害,因词遣恨,写下不少爱国词作。他能诗能文,现存作品,词作最多,今人邓广铭有《稼轩词编年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宋史》卷四百零一有传。

用兵之道,形与势二。不知而一之,则沮于形、眩于势,而胜不可图,且坐受其毙矣。

何谓形?小大是也。何谓势?虚实是也。土地之广,财赋之多,士马之众,此形也,非势也。形可举以示威,不可用以必胜。譬如转嵌岩于千仞之山,轰然其声,嵬然其形,非不大可畏也,然而堑留木拒,未容于直,遂有能迂回而避御之,至力杀形禁,则人得跨而逾之矣。若夫势则不然,有器必可用,有用必可济。譬如注矢石于高墉之上,操纵自我,不系于人,有轶而过者,抨击中射,惟意所向,此实之可虑也。自今论之,虏人虽有嵌岩可畏之形,而无矢石必可用之势,其举以示吾者,特以威而疑我也;谓欲用以求胜者,固知其未必能也。彼欲致疑,吾且信之以为可疑;彼未必能,吾且意其或能,是亦未详夫形、势之辨耳。臣请得而条陈之:

虏人之地,东薄于海,西控于夏,南抵于淮,北极于蒙,地非不广也。虏人之财,签兵于民,而无养兵之费,靳恩于郊,而无泛恩之赏,又辅之以岁币之相仍,横敛之不恤,则财非不多也。沙漠之地,马所生焉,射御长技,人皆习焉,则其兵又可谓之众矣。以此之形,时出而震我,亦在所可虑,而臣独以为不足恤者,盖虏人之地,名虽为广,其实易分。惟其无事,兵劫形制,若可纠合,一有惊扰,则忿怒纷争,割据蜂起。辛巳之变,萧鹧巴反于辽,开赵反于密,魏胜反于海,王友直反魏,耿京反于齐、鲁,亲而葛王又反于燕,其余纷纷,所在而是,此则已然之明验,是一不足虑也。

虏人之财,虽名为多,其实难恃。得吾岁币,惟金与帛,可以备赏而不可以养士;中原廩窖,可以养士,而不能保其无失。盖虏政庞而官吏横,常赋供亿,民粗可支,意外而有需,公实取一而吏七八之,民不堪而叛,叛则财不可得而反丧其资,是二不足虑也。

若其为兵,名之曰多,又实难调而易溃。且如中原所签,谓之“大汉军”者,皆其父祖残于蹂践之余,田宅罄于搥剥之酷,怨愤所积,其心不一。而沙漠所签者,越在千里之外,虽其数可以百万计,而道里辽绝,资粮器甲一切取办于民,赋输调发,非一岁而不可至。始逆亮南寇之时,皆是诛胁酋长,破灭资产,人乃肯从。未几,中道窜归者,已不容制,则又三不足虑也。

又况虏廷今日用事之人,杂以契丹、中原、江南之士,上下猜防,议论龃龉,非如前日粘罕、兀朮辈之叶。且骨肉间僭弑成风,如闻伪许王以庶长出守于汴,私收民心,而嫡少尝暴之于其父,此岂能终以无事者哉?我有三不足虑,彼有三无能为,而重之以有腹心之疾,是殆自保之不暇,何以谋人!

臣抑闻古之善觇人国者,如良医之切脉,知其受病之处,而逆其必殒之期,初不为肥瘠而易其智。官渡之师,袁绍未遽弱也,曹操见之,以为终且自毙者,以嫡庶不定而知之。咸阳之都,会稽之游,秦尚自强也,高祖见之,以为“当如是”矣,项籍见之,以为“可取而代”之者,以民怨已深而知之。盖国之亡,未有如民怨、嫡庶不定之酷,虏今并有之,欲不亡何待!臣故曰:“形与势异。”惟陛下实深察之!

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全宋文》卷六千二百一十四

乾道元年(1165),辛弃疾给宋孝宗上《美芹十论》,陈述抗金救国、收复失地、统一中国的大计,并希望唤起南宋君臣励精图治以求中兴的信念。全文共分十个部分,本文是其中的第一部分。文章论述了军事斗争中形与势的辩证关系,认为军事实力(形)并不是决定战争胜利的唯一要素,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在“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形成对我方有利的战略态势(势)。作者分析了金国的财力、兵力以及用人等方面存在的弱点,指出敌人表面强大,但并不可怕,我方若应对得当,完全可以战而胜之。​

形与势二:形与势是两回事。形,指军事实力,如下文所举土地、财赋、士马之多少。势,是指在“形”的基础发挥人的能动性,以形成有利的进取态势。《孙子》一书中有《形篇》、《势篇》可以参看。​

一之:混同为一。​

沮:沮丧。​

眩:迷惑。​

虚实:本《孙子·虚实篇》之意,指战争中“避实击虚”的致胜方法,属于“势”的范畴。​

转嵌岩:转动大岩石。嵌,山石如张口貌。仞:古代以八尺或七尺为一仞。​

嵬:高大貌。​

堑留木拒:用壕沟留住或用巨木挡住从高处落下的岩石。​

未容于直:不让巨石直线下坠。​

力杀形禁:指岩石下坠的力量衰减以至于停止不动。​

器:物,这里指土地、财赋、士马等有形之物。​

注矢石:掷射箭和石。墉:城墙、壁垒。​

轶:跑过。​

“谓欲以求胜者”二句:金人声称将凭借这些(即金国所显示出的优势)来取得胜利,(我却)认为他不能做到。​

未详夫形、势之辨:没有弄清楚形与势的区别。意谓形(军事实力)和势(指挥运用)有联系有区别,不能相混。形能成势,势也能变形,形势可以互相转化。​

薄:迫近。海:东海。​

控:连接。夏:指西夏国。​

抵:到达。淮:淮河。当时宋、金以淮水为界。​

极:到。蒙:蒙古。​

签兵于民:金人平时登记百姓户口,到战时按户籍征调兵员,士兵自给自养,无需政府军费开支。​

靳恩于郊:吝啬于祭天时的大赦大赏。靳恩,吝惜恩赏。郊,指祭天。宋制,三年一郊,每次祭天,朝廷都会大赦大赏,花费极大。据《金史·礼志》,金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始举行郊祀,已在此文之后七年。当时金国根本就没有郊祀恩赏,所以辛弃疾说金人“靳恩于郊”。​

岁币相仍:当时宋朝每年献给金人“金、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称之为“岁币”,年年如此,故曰“相仍”。​

横敛之不恤:横征暴敛,不体恤百姓。​

恤:忧虑。​

易分:易于分化瓦解。​

兵劫形制:迫于武力劫持和形势强制。​

“辛巳之变”七句:辛巳,指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是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在当涂被宋将虞允文击败,金军内哄,完颜亮为部将所杀。完颜亮起兵之初,向辽征兵,辽人萧鹧巴反。开赵,山东人,在密州(今山东诸城)起兵抗金。魏胜率抗金义军渡过淮水,攻占海州(今江苏东海)。王友直反魏,王友直,高平(今山西高平)人,率数万抗金义军攻破魏州(今河北大名)。耿京在山东济南、临淄一带(古属齐、鲁)率义军抗金,辛弃疾曾是其部下,为其“掌书记”。葛王,即金世宗完颜雍,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孙子,初被封为葛王。公元1161年,他乘金主完颜亮南侵之机,在辽阳(今辽宁辽阳)起兵,自立为帝。辽宁西部与河北北部古属燕地,故云。​

廩窖:藏粮食的仓库和地窖。这里指金国征收来的粮食。​

庞:政令不一。​

常赋供亿:正常赋税和供给。​

意外而有需:额外的索取。​

公实取一而吏七八之:公家取一分,官吏要搜刮七八分之多。​

签:金人征兵称之为签兵。详见本文注〔19〕。​

大汉军:指金人强征汉人组建的军队。​

其父祖残于蹂践之余:意谓这些汉族军人都是在其父祖被金人残杀蹂躏后留存下来的。​

罄:尽。搥剥:鞭挞剥夺。​

沙漠所签者:指女真族的士兵。​

道里辽绝:道路遥远。指金人分布在东北边远地区,故云。​

赋输调发:赋税的征调和分配。​

已不容制:已不能制止。​

龃龉:不合。​

粘罕:即完颜宗翰,金宗室。从金太祖阿骨打攻取辽燕京。太宗时为左副元帅,攻破汴京,俘徽、钦二帝。天会十四年(1136)病卒。《金史》卷七十四有传。兀术:即完颜宗弼,金太祖之子。太宗时率金军追击宋高宗于海上。天会十五年任右副元帅,与南宋签订和议。皇统八年(1148)年去世。《金史》卷七十七有传。叶:协调、和洽。​

僭(jiàn溅)弑:超越本份,杀害亲长。​

伪许王以庶长出守于汴:据《金史》,金世宗庶长子完颜永中,大定元年(1161)封许王,五年,判大兴府尹。他出守汴京事,《金史》不载。伪,非正统,从宋的立场看敌国的官职,故云“伪”。​

嫡少尝暴之于其父:据《金史》,金太子完颜永恭曾在其父金世宗面前揭发完颜永中在汴京收买民心之事。嫡少:指完颜永恭。他是世宗昭德皇后之子,但年龄小于庶出的皇子完颜永中,故称“嫡少”。暴,揭发。​

此岂能终以无事者哉:(金皇室骨肉相倾)这难道能保证他们平安无事吗?史载,后来永恭之子即位为帝(即章宗),赐永中死。由此可见辛弃疾判断之准。​

觇:窥视。​

逆:预料。殒:死亡。​

不为肥瘠而易其智:不为病人外在的肥瘦而改变其判断。​

“官渡之师”五句:指曹操与袁绍官渡之战一事。官渡在今河南省中牟县境内。史载,袁绍诸子嫡庶不和,兄弟相残,最终被曹操各个击败。至于说曹操预见到这种结局,史书不载,当是作者推测之辞。​

“咸阳之都”八句:据《史记·高祖本纪》,刘邦还是平民之时,在咸阳亲见秦始皇的出行盛况,感叹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本纪》又说,项羽曾见秦始皇东游会稽(今浙江绍兴),说“彼可取而代也”!这里辛弃疾的意思是说,刘邦、项羽之所以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他们看到秦帝国表面上强大,但民怨已久,其实是外强中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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