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1668—1749),字凤九,号灵皋,晚号望溪,祖籍桐城(今属安徽)。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康熙五十年(1711)因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被牵下狱。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分入值南书房。清世宗即位,恢复原籍,累官至礼部侍郎。作为桐城派古文的创始人,方苞为文讲究“义法”,提倡义理、考据、词章三者并重,同时讲求辞语的“雅洁”。这些主张稍后在刘大櫆、姚鼐等人的创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从而形成了桐城派这一个在清代影响最大的散文流派。著有《望溪先生文集》。今人整理有《方苞集》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馀。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馀。或同系,情罪重者反而出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馀,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馀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辞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辞无易,取案末独自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
凡杀人,狱辞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先君子尝言;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庑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公阅毕,即解貂覆生,为掩户。叩之寺僧,则史公可法也。及试,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视;呈卷,即面署第一。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诸儿碌碌,他日继吾志事,惟此生耳。”
及左公下厂狱,史朝夕狱门外。逆阉防伺甚严,虽家仆不得近。久之,闻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谋于禁卒,卒感焉。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屦,背筐,手长镵,为除不洁者,引入。微指左公处,则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公辨其声,而目不可开,乃奋臂以指拨眦,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柱者?不速去,无俟奸人构陷,吾今即扑杀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击势。史噤不敢发声,趋而出。后常流涕述其事以语人,曰:“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
崇祯末,流贼张献忠出没蕲、黄、潜、桐间,史公以凤庐道奉檄守御。每有警,辄数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择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则番代。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或劝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
史公治兵,往来桐城,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于堂上。
余宗老涂山,左公甥也,与先君子善,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
刑部狱:直接隶属于刑部的监狱。刑部,封建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
“皆轻系”句:都是因轻罪被囚以及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那些没有犯法的人。
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门的监狱。清朝京城设巡查御史,分管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故称五城御史。
九门提督:掌管京城九门(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城)督查职务的武官,全名是提督九门步兵统领。纠诘:盘问。
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长官正职叫郎中,副职叫员外郎,总称郎官。好(hào耗)事者,指兜揽事情,制造是非的人。
“少有连”二句:稍有牵连,就一定千方百计地捉人入狱。钩致,钩而致之,即千方百计把人关进监狱。
“量其”句:估量犯人家中财产的多少,以决定勒索的数目。剂,指勒索的分量。
勾者十四三:姓名被勾画,决定立刻处死的,占判死罪的囚犯的十分之三四。秋决之前,刑部将死囚名单上报皇帝,请皇帝用朱笔勾示。凡勾上的当年处决,未勾上的当年不杀,仍有遇赦活命的可能。
仁术:善行,好心。语出《孟子·梁惠王上》:“无伤也,是乃仁术也。”
主梏(gù固)扑者:主管给犯人上镣铐、打板子的狱卒。梏,木制手铐。扑,打。
“余同逮”句:与我一同被逮捕,而用板子、夹棍审讯的有三人。木,指板子、夹棍之类的刑具。
术不可不慎:选择职业必须慎重。语出《孟子·公孙丑上》:“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
“其上”句:那些上奏皇帝和送达各部的公文。移关,移文和关文,即平行各部的公文。
口呿(qū趋)舌挢(jiǎo皎):张口结舌,形容人们惊骇的样子。呿,张口貌。挢,翘起,举起。
入矜(jīn今)疑:归入“矜疑”一类。矜疑,其情可怜,其罪可疑。矜,可怜。
“渫(xiè谢)恶”句:贪官污吏忍心贪赃枉法。渫,污。鬻(yù玉)狱,出卖讼案,即借案件勒索钱财。
“良吏”二句:好官吏也多以从死刑中救出人命为功绩,而不去追究案件实情。
奇(jī机)羡:赢馀。指勒索所得之财。《史记·货殖列传》:“中国委输,时有奇羡。”
视学京畿(jī机):在京城辖区视察学务。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左光斗以御史身份出任京都地区学政。
凤庐道:凤阳府、庐州府的道员。明清两代分一省为若干道,道的长官俗称道员。
“漏鼓”句:每过一更就轮换一次。漏鼓,军中报时的更鼓,每过一更,击鼓一次。番代,轮换代替。
“候太公”句:向左光斗的父母请安。太公、太母,指祖父母,即左光斗的父母。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