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恽(1227—1304),字仲谋,号秋涧。卫州汲县(今河南卫辉市)人。蒙古世祖中统元年(1260),由东平详议官被选至京城,次年春,任翰林修撰。至元五年(1268)拜监察御史。十四年(1277)为翰林待制。先后任河南、河北、山东等地提刑按察副使,后又任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使。至元二十九(1292)年起为翰林学士。后参与纂修《世祖实录》。著有《秋涧集》等。
刘平妻胡氏,滨州渤海县秦台乡田家子。至元庚午,平絜胡洎二子南戍枣阳。垂至,宿沙河岸。夜半,有虎突来,咥平左𩪰曳之而去。胡即抽刀前追,可十许步,及之,径刺虎划肠而出,毙焉。趣呼夫,犹生,曰:“可忍死去此。若他虎复来,奈何?”委装车,遂扶伤携幼,涉水而西。黎明及季阳堡,诉于戍长赵侯,为救药之。军中聚观,哀平之不幸,咤胡之勇烈也。信宿,平以伤死。赵移其事上闻,得复役终身。嘻!胡柔懦者也。非不惧兽之残酷,正以援夫之气激于衷,知有夫而不知有虎也。平虽死,其志烈言言,方之太山号妇,何壮毅哉!
此文写至元年间滨州刘平的妻子胡氏从虎口中夺回丈夫,只身刺杀猛虎的勇烈之举。此事在当时和后世影响很大,元代杨维祯《杀虎行并序》、吴师道《杀虎行》、胡奎《刘氏杀虎行》和明代李东阳《刘平妻》等诗都为此而作。《元史》卷二百《列传》第八十七“列女一”也纪之。
挈:带。洎(jì既):及。戍:这里指服役。枣阳:今属湖北省。
方:比较。太山号妇:典出《礼记·檀弓下》:“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太山,即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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