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怀孟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幼读经书,有异质。稍长,嗜学如渴,从姚枢、窦默等讲习程朱理学,大有得。蒙古宪宗四年(1254),忽必烈召为京兆提学,后回河南。中统元年(1260),再次被召至京师。二年,拜太子太保,辞不受,改任国子祭酒,不久,以疾辞。至元八年(1271),累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择蒙古子弟以教。十三年,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编定《授时历》。后还河南,病死。著作有《鲁斋遗书》存世。
老病侵寻,归心急迫,思所以上请,未得其门也。迩来相从,实望见教,不意复有引荐之言,闻之踧踖,且惊且惧。邸舍中恳陈所以不可之故,至于再三,始蒙惠许。违别三数日,复虑他说间之,不终前惠,是用喋喋重陈向来恳祷不可意。
尝谓天下古今,一治一乱,治无常治,乱无常乱,乱之中有治焉,治之中有乱焉。乱极而入于治,治极而入于乱。乱之终,治之始也;治之终,乱之始也。治乱相循,天人交胜。天之胜质,掩文也;人之胜文,犯质也。天胜不已,则复而至于平,平则文著而行矣。故凡善恶得失之应,无妄然者。而世谓之治,治非一日之为也,其来有素也。人胜不已,则积而至于偏,偏则文没不用矣。故凡善恶得失之迹,若谬焉者。而世谓之乱,乱非一日之为也,其来有素也。析而言之,有天焉,有人焉。究而言之,莫非命也。命之所在,时也。时之所向,势也。势不可为,时不可犯。顺而处之,则进退出处、穷达得丧,莫非义也。古之所谓聪明睿知者,唯能识此也;所谓神武而不杀者,唯能体此也。或者横加己意,欲先天而开之,拂时而举之,是揠苗也,是代大匠斫也。揠苗则害稼,代匠则伤手,是岂成己成物之道哉?即其违顺之多寡,乃在吉凶悔吝之多寡也。生平拙学,认此为的,信而守之,罔敢自易。今先生直欲以助长之力挤之伤手之地,是果相知者所为耶?无益清朝,徒重后悔,岂交游之泛,不足为之虑耶?
抑真以樗散为可用之材也,相爱之深,未应乃尔。若夫春日池塘,秋风禾黍。夏未雨,蚕老麦收;冬将寒,囷盈箱积。门喧童稚,架满琴书,山色水光,诗怀酒兴,拙谋或可以办此也。是以心思意向,日日在此,安此乐此,言亦此,书亦此。百周千折,必期得此而后已。先生不此之助,而彼之助,是不可其所可,而可其所不可也,其可哉?将爱之,实害之。万唯恕察,言不能櫽括,悚息待罪。
许衡一生数度进退朝野,至元十年(1273),因不满“权臣屡毁汉法”,坚请还乡,此信或写于该时。信中言辞恳切,感情真挚,态度坚决。或许正是由于此信,使窦默为他在皇帝面前恳请,才得以辞归。窦先生,指窦默(1196—1280)。默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后改今名。广平肥乡(今属河北邯郸市)人。元初名医、名儒。曾从谢宪子学习程朱理学。忽必列为藩王时,曾召问治道。后即帝位,任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并加昭文馆大学士。
他说间之:有其他的说法令你改变主意。间,挑拨使人不和的意思。
代大匠斫:语出《老子》第七十四章:“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大匠,高明的木匠。
成己成物:语出《礼记·中庸》:“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诚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这里用“成己成物之道”指仁智之道。
以助长之力挤之伤手之地:比喻以不合理的方式将自己推到不合适的位置,指引荐之事。
抑:抑或。樗(chū出)散:不成材的臭椿树,谦指许衡本人。樗,臭椿。散,指因不成材而被闲置。
蚕老麦收:指因夏天少雨,蚕没有受寒湿之气而得病,麦子也没有因雨水太多而不能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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